July 1,2007

輸不起的面子和賠不起的青春

無彩.jpg

太誇張的判決
沒有證據
只憑前後矛盾的自白
也可以判人死刑


太誇張的判決
不管兇手王文孝第一次承認自己犯案的筆錄
而去相信後來的筆錄
因為檢警和法官相信「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太誇張的判決
從頭到尾只找到一把菜刀
卻根據被逼供出來的筆錄內容
堅持他們四人(含王文孝)
共持菜刀 開山刀 水果刀 警棍作案
法醫研究所還可以跟著這個說法去做出鑑定報告
在沒有刀的情況下
在只有分刀刃和刀傷(而不是刀的用途)的專業鑑定方式之下
法醫研究所也可以推論出
有菜刀 開山刀和水果刀
並且進一步推論
因為有三把刀
所以有三個人作案
然後檢察官便自以為是的連結
有三個人 那麼就是他們三人


我想
任何一個看過CSI的人
都無法忍受這樣的推論吧


十幾年前
法院說
因為有兩具屍體
就是犯案證據
請問
台灣大街小巷每天死人
也可以這樣推論到任何人嗎


十六年後
檢察官說
菜刀上的毛髮和血跡
證實是被害人吳銘漢的
所以這是證據
但是
小學生都知道
這只能證明這把刀的確是兇刀


檢察官和法官說
他們三人在警訊筆錄裡頭承認犯案
而單憑這幾個人(包括已被槍決的王文孝)內容有多處矛盾的自白
檢察官竟然可以說
雖然內容有不同之處
但只要「大致相符」就可以
有出入沒關係
只要我們可以根據這個自白
「大致」拼湊出故事內容
就可以拼湊出犯案過程
就可以把這幾個人判死刑
而不感到心虛


幾年來
聽過不知幾次的開庭
我發現
其實不需要有法律專業
也不需要有醫學鑑定專業
任何正常的 神志清醒的人
都可以輕易聽出審判過程的許多荒謬


我不懂的是
為什麼檢察官和法官可以睜眼說瞎話
為什麼法官們為了捍衛他們的面子
不惜拖三個無辜的人「陪葬」
為什麼不能認錯
為什麼這麼墮落


是怕這些自大傲慢法官和檢察官的面子輸不起
還是怕賠不起建和他們三人十六年的青春


我知道的是
許多聲援蘇案的人
已經不只為了他們三人
而是為了救援我們的司法
因為你不知道何時你會不小心變成
蘇建和
劉秉郎
莊林勳


想瞭解蘇案始末
推薦張娟芬寫的
順暢好讀
有根有據的《無彩青春


延伸閱讀:
與停滯16年的青春相遇
我不是要藐視法庭而已
憤怒與傷痛!讓蘇案繼續審判司法吧!
我們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蘇建和
司法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關於蘇爸爸
由此可證
我所認識的蘇建和


Posted by zhenzi1225 at 樂多Roodo! │00:10 │回應(1)引用(0)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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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前天瑪居克芳打電話給我,在電話裡哭出來。
電話這端的我也哽住了。

不知道要說什麼。
Posted by 徐大 at July 1,2007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