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8,2009

2000年,這麼近還是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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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會永遠記得那一年的初夏,那個播放著金曲獎的夜晚,我早該回家守著電視或者是準備一下幾個月後的聯考,但是我沒有。

幾個小時後我站在家裡巷口的公共電話前,打給好友剛剛才發生的關於我的身體我的情感我的慾念的重大變革,焦慮失措的叨絮之餘,還很無厘頭地順便得知了順子把當時的月亮唱得有夠難聽,而王菲也沒有拿到獎。

王菲沒有拿獎,但是《我要我們在一起》拿了大獎。

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

從不知道何時開始,可能是五周年以後吧,每每提到關於年資這樣的事情,總是被投以敬佩的眼神和難止的讚嘆,不外乎是能夠維持這麼久,真是不容易之類的說法。

但說真的,歷經了幾個年頭,身旁的人與其說是愛人,倒更像是家人。一旦成了家人,分不開反而更顯得理所當然。誰會想拋棄家人呢?

又或者像是狗這樣的東西,一如小孩,往往也成為維繫關係的重要工具。很多時候就算是濃烈激昂的情緒早已消散一空,但身旁熟悉的風景和人影,早就已經默默地變成難以割捨的一部份。我已不單只是愛著他,他就是我的一部份,他就在我的裡面。

只不過我有時仍盼望著適度的波動起伏,或是一些更貼近的互動。

旅途辛苦了,那......就繼續走吧?
 

Posted by zaylin at 樂多Roodo! │02:23 │回應(2)引用(0)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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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就繼續走吧!
Posted by 阿桂.. at May 12,2009 11:35

認真想想,擁有一個你愛的,可以給你溫暖的家人,不也是非常難得的事嗎:)

(我可是很羨慕呢,要住在一起大概是20周年後或是更遠吧)
Posted by 王小柯 at July 11,2009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