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8,2006
January 20,2006
January 5,2006
[轉錄]一人$200 挺晶晶繳罰金 打釋憲
聖誕節前夕,晶晶男體寫真被不當查扣的案子,歷經從基隆地檢署打回台北高等法院,仍然被起訴且二審定讞。因此,晶晶必須繳交新台幣45,000元罰金。這筆錢繳出去,代表同志們承認販售、觀看寫真集犯了「妨害風化」罪嗎?晶晶必須概括承受嗎?
不!販賣女體寫真或漫畫,在桃園、高雄都有案例被判無罪,或當庭發還刊物。男體寫真被判有罪,就是活生生的歧視同志、抹黑男體。在此刻,我們不能冷眼旁觀。若不出力阻擋,政府黑手難保不會伸進我們僅有的網站、BBS、酒吧、舞廳或其他同志空間。同志的閱讀自由、創作自由,需要我們自己出錢、出力來捍衛。讓主流社會看見同志的團結,以及反對性保守惡法的怒吼。
在司法界,晶晶案已經創下提出『異性戀法官迴避』、『要求男同志鑑定』聲請的首例;繳罰款後,我們需要更多同志出人出錢相挺,一起於2006年6月正式提出「大法官釋憲」,讓同志的情慾自主權正面挑戰異性戀、性恐慌的司法界。
邀請你,以小小的力量,參與這項同志史上重要的司法戰役!
★ 行動: Move 2gether
1. 一人200元,號召225人。同志社群跟晶晶站在一起,繳歧視的$45000、準備釋憲。
轉帳捐款 ※戶名:賴正哲 帳號:華南銀行公館分行(008)11820085221-3
現場捐款 ※晶晶書庫(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10巷8弄8號1樓)
※同志諮詢熱線(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70號12樓)
2. 期間捐款專款專用。本帳戶將於繳款後關閉,並將帳簿提請法院公證,以昭公信。
3. 捐款者個人資訊絕對保密,毋須擔心隱私問題。
4. 感謝同志社群的支持,若捐款達到45,000元足額,超出部分將投入推動釋憲案。
您捐款不僅支持晶晶,更直接與眾多同志共同推動釋憲戰役,挺進大法官會議!
支持晶晶捐款 $200
創造台灣同志情慾歷史 $無價
發起團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人權組、性別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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