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5,2006
公告--請勿擅自轉載本版文章
以前,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筆者有一個朋友,是寫小說的。
我倆相識已有數年,因此筆者偶爾會看看這位朋友的作品,並寫寫個人的心得感想。
某天,筆者在某作者的網站上,看到了自己所寫的心得。 而且一字不改,改掉的,是作者的姓名。
碰巧的是,那個網站正好在舉行寫感想送贈書比賽。 筆者不動聲色,實則對此行為分外憤怒,故分兩方面進行反制動作。
一是告知網站主人,二是告誡私自轉貼者,並言明將訴諸法律行為。
最後在轉文者的道歉下,事情安然落幕。
發這則公告的原因呢,是因為近來又發生了一樁相似事件。
筆者開此網誌,主要是針對筆者一些閒暇時所做的事情或嗜好,做些點滴記錄的彙整。
但不代表,有人可以自本網誌上,於未經筆者同意,便擅自轉載本網誌上的文字。 筆者是個很懶的人,頂不喜歡處理這些瑣碎的事情。
但因為事情再度發生,因而不得不再發出公告。
請各位讀者(或觀眾?),不管覺得筆者寫得好不好,筆者所撰的所有文章,皆請僅在本網誌觀賞,請勿轉載至其他公開網站及任何留言版。
本網誌雖不屬任何營利性質的商業網站,但筆者對於自己所寫下的一字一句,為示負責,並不願將未經修潤,還有未經筆者同意的文章散發出去。 也希望每個瀏覽本網誌的人能給予筆者相對性的尊重。
畢竟寫網誌是種抒發,若是因此造成筆者的心理負擔,可也就是壞事一樁了。 筆者喜歡做很多的事,包括寫網誌,雖然速度慢,但總還是一直一直在進行著。
也還望大家尊重筆者一點點的小空間,別擅自轉貼他人的心血結晶,好不? 總歸,還是老話一句。
『本網誌裡的任何文章,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予以轉載。』
非常感謝您。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318345
回應文章 
嗯~剛上春美歌劇團的網站就看到你的大作
我平時只是沈默的觀看者,幾乎不在留言版做任何的評論
至於有人轉貼你的文章,我覺得此舉並不甚妥
因為藝術是主觀的,很難有絕對的標準,愛與不愛都有
個人相的價值觀。
我平時不太愛做網誌或公開寫評論,就是怕別人轉
貼或引起爭議,心理會覺得怪不舒服!
在戲棚下曾待快一年,倒學會蠻多事..變得低調、簡單
許多事不作喧嘩,倒也平靜不少。
我相信有你在劇團公開要求切勿轉載,戲友們應該會注意
不太敢過度越舉。
我平時只是沈默的觀看者,幾乎不在留言版做任何的評論
至於有人轉貼你的文章,我覺得此舉並不甚妥
因為藝術是主觀的,很難有絕對的標準,愛與不愛都有
個人相的價值觀。
我平時不太愛做網誌或公開寫評論,就是怕別人轉
貼或引起爭議,心理會覺得怪不舒服!
在戲棚下曾待快一年,倒學會蠻多事..變得低調、簡單
許多事不作喧嘩,倒也平靜不少。
我相信有你在劇團公開要求切勿轉載,戲友們應該會注意
不太敢過度越舉。
Posted by 遊戲人
at March 26,2006 00:10
感謝您。
筆者本身之前所處的工作環境,對於轉載文章這個部份,向來是以比較保守的標準看待。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藉由此事亦能讓筆者與觀者學習相互尊重的重要性。
也希望類似如此的事件,還是希望不要發生較好。
再度感謝您。
筆者本身之前所處的工作環境,對於轉載文章這個部份,向來是以比較保守的標準看待。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藉由此事亦能讓筆者與觀者學習相互尊重的重要性。
也希望類似如此的事件,還是希望不要發生較好。
再度感謝您。
Posted by yuu
at March 26,2006 20:02
版主真是對不起
前不久一位朋友傳給我看您的觀戲心得
我忝為編劇之一,就把這轉知劇團參考
............
冒犯得罪之處請海涵
一切或都因我而起ㄅ
前不久一位朋友傳給我看您的觀戲心得
我忝為編劇之一,就把這轉知劇團參考
............
冒犯得罪之處請海涵
一切或都因我而起ㄅ
Posted by 枝上啼
at March 26,2006 20:55
沒關係的。
這件事原是小事一件,是筆者過度激動了。
也請枝上啼小姐切莫掛意,本篇感想是因筆者對看戲的觀感而撰。
筆者比較自私,不太希望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造成他人困擾。
有機會還是希望枝上啼小姐時常蒞臨本版,就筆者所言做各方面的交流。
若有發言不當之處,也請枝上啼小姐與貴團海涵。
感謝您。
這件事原是小事一件,是筆者過度激動了。
也請枝上啼小姐切莫掛意,本篇感想是因筆者對看戲的觀感而撰。
筆者比較自私,不太希望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造成他人困擾。
有機會還是希望枝上啼小姐時常蒞臨本版,就筆者所言做各方面的交流。
若有發言不當之處,也請枝上啼小姐與貴團海涵。
感謝您。
Posted by yuu
at March 26,2006 23:36
其實你站上放了這個Creative Commons的宣告就已經足夠了,任何不得將你的創作在未經授之下:未標註原作姓名轉載、使用於商業或改作。
CC Taiwan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CC Taiwan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Posted by jas
at March 27,2006 09:51
多謝ㄌ
妳不介意我就比較舒坦一些
否則老覺得對不起春美那邊無心的朋友
然後也對不起妳
妳的散文可真耐讀
只是.....
這種心情多的人比較想不開ㄟ
.
我是這麼想的
.
妳不介意我就比較舒坦一些
否則老覺得對不起春美那邊無心的朋友
然後也對不起妳
妳的散文可真耐讀
只是.....
這種心情多的人比較想不開ㄟ
.
我是這麼想的
.
Posted by 枝上啼
at March 27,2006 18:17
無所謂想得開想不開,畢竟每個人認定的標準都有所不同。
其實也只是純粹是為了自身的自由創作要一個公道罷了。
感謝您的建議,以後筆者會試著調整心態。
心情記事多,能令人佇足細讀的故事,也就跟著多了。
不是嗎?
其實也只是純粹是為了自身的自由創作要一個公道罷了。
感謝您的建議,以後筆者會試著調整心態。
心情記事多,能令人佇足細讀的故事,也就跟著多了。
不是嗎?
Posted by yuu
at March 27,2006 20:52
.
妳誤會了啦
我說〝比較想不開〞那意思是說
個性「比較執著」,超有底線的
可以「善」了,但不可以「不」了
因為我也是很那個樣的臭脾氣
和河洛到現在我還是一腦子唉怨
.
妳誤會了啦
我說〝比較想不開〞那意思是說
個性「比較執著」,超有底線的
可以「善」了,但不可以「不」了
因為我也是很那個樣的臭脾氣
和河洛到現在我還是一腦子唉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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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枝上啼
at March 27,2006 21:10
抱歉,筆者偶爾會想歪。
是啊,對任何執著的事可以「善」了,但不能「不」了。
其實追根究底,筆者需要的,是一個交代,而不是莫名奇妙的含糊了事。
筆者對於自身執著,但不明不白便要終了的事情,向來就是近乎偏執的執著。
不管事情最後如何作結,筆者僅希望自己不會後悔,至少筆者也曾為這樣的心情,發表出筆者自身的意見,而非放著事情不管,就此石沉大海。
至於您與河洛之間的事,筆者只能說,事情已塵埃落定,再說些什麼,不也顯得多餘嗎?
傷害終究是因人而生,而非命中註定。
僅能在此勸您,放寬心胸過日子,等待時機,舉筆再寫出令人驚豔之作,才是對自己最好的安慰。
人最大的失敗不是在於跌倒,而是遺憾。
跌倒了,你會學著站起來。
遺憾,卻是一輩子都彌補不了的傷。
與君共勉之。
是啊,對任何執著的事可以「善」了,但不能「不」了。
其實追根究底,筆者需要的,是一個交代,而不是莫名奇妙的含糊了事。
筆者對於自身執著,但不明不白便要終了的事情,向來就是近乎偏執的執著。
不管事情最後如何作結,筆者僅希望自己不會後悔,至少筆者也曾為這樣的心情,發表出筆者自身的意見,而非放著事情不管,就此石沉大海。
至於您與河洛之間的事,筆者只能說,事情已塵埃落定,再說些什麼,不也顯得多餘嗎?
傷害終究是因人而生,而非命中註定。
僅能在此勸您,放寬心胸過日子,等待時機,舉筆再寫出令人驚豔之作,才是對自己最好的安慰。
人最大的失敗不是在於跌倒,而是遺憾。
跌倒了,你會學著站起來。
遺憾,卻是一輩子都彌補不了的傷。
與君共勉之。
Posted by yuu
at March 27,2006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