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3,2008

在此玩耍的遊戲規則(2008最新版)

規則,包含做人處事的原則與在網路上的基本禮儀,請來到這兒的朋友們遵守,謝謝您們。

(2005年)有鑑於一位網路朋友在她的部落格上所遇到的事情與不平的對待,讓我感觸良多。因此我想先訂下在這版上的遊戲規則,我要求的不多,只希望我和大家都能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這個部落格是屬於我(小ㄨㄟ)的部落格,我有權在這個版上書寫任何事情來發洩情緒(只要不違反樂多的規定),相對的,我也有權刪除我不喜歡聽、看到的留言。因為這裡我最大,我說的算數,畢竟看事情的觀點、立場不同,所說的言論也會也所不同,所以我不想因此引起『筆戰』。(雅量我懂,但我的度量還沒大到可以撐船。)

第二、歡迎來到這兒參觀的朋友對於我所書寫的文章,發表任何看法,但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一旦涉及人身攻擊,或是有我不喜歡的言論,將一律給予以『刪除』大刑伺候。

第三、不幸您的留言被我刪除了,那麼請留言被刪除的您要有自知之明,請勿再用另外一個化身來留言,因為你再怎麼留言與化身,你的講話方式、口氣還是會大同小異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以不要欲蓋彌彰了。(猴子穿上衣服還是猴子,不會變成人的,懂吧!)

第四、如果可以請您在留言時留下您正確的部落格網址或是e-mail信箱,讓敝人在下我有空可以去拜訪一下。不要敢言卻又不敢留下真實姓名,我又不是『秘密警察』到處收集證據,不要害怕被我「迫害」,我沒那麼偉大,反倒是我要擔心會被會遭受到你的迫害才對吧!這點是對剛好路過拜訪的人而訂,至於經常造訪的幾位朋友就不用這麼做了。

第五、若你欣賞我的文字,很歡迎你來走走看看,並留下痕跡;若我的文字讓你感覺不舒服,那麼只好請你離開,並請不要一直來騷擾,否則將一直予以「刪除」。

第六、請大家注意網路禮儀(禮貌)。部落格就像一個人的家一樣,你要進出總是要先跟主人打聲招呼,並且不能恣意破壞別人家的擺設,主人有權決定如何佈置他的家,身為客人的我們應該予以尊重,如果你的家受人無理的騷擾,請問你的感想?記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很重要。

以上的規則看起來似乎很霸道,但這是我家,我有權捍衛自己的權利!當然,我也有接受批評的雅量(度量),但是我的度量沒有大到可以讓你拿刀子捅我一刀後,再跟我說聲對不起,要我原諒你的無知,很抱歉我做不到。因為只要我被無理的攻擊了,我一定會奮不顧身的反擊。

如果可以請您遵守,如果不行,請您轉身就走!(哈~還有押韻耶!)

所以請您不要挑戰一位老師的決心與毅力。:P (p^0^q 握拳貌)

Posted by yungwei at 樂多Roodo! │01:10 │回應(5)引用(0)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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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妳是不是遇到不高興的事了 ?

-----北海小英雄回覆-----
這一、兩天遇到一位自稱「五四三」的人無理取鬧,
我很謝謝他建議我接受校護的觀點,(就是今年1/10所寫的「受不了」這篇文章)
但是因為我不太能接受他的留言與他留言的排版,(一連串的字都沒標點符號)
所以我將他的留言刪除,沒想到隔天他又來留言,
不過這次我沒看他的留言,就直接刪除了,(因為他的暱稱充滿了挑釁意味)
我想有人應該是不太明白來到別人的部落格時應該有的網路禮儀,
所以我再將3年前所寫的遊戲規則稍微修改一下再放上來,
目的是希望我和每一位光臨的格友們和平相處。
Posted by 花蝴蝶-yungwei回覆 at May 4,2008 17:23

原來如此
-----北海小英雄回覆-----
沒錯,所以才將遊戲規則置頂一週的。
Posted by 泡泡-yungwei回覆 at May 5,2008 18:28

對阿!
部過格是自家的,只要不要違反樂多規定就好!
網路上就是有喜歡找碴的人~
這些規則我喜歡^^
-----北海小英雄回覆-----
沒錯,每個人的部落格就像是自己的家一樣,
每個人都要互相尊重,喝咖啡聊是非可以,但不要來亂啊~
Posted by scar-yungwei回覆 at May 13,2008 01:28

關於第三點,
可以在使用者管理介面記下 IP 回報給樂多管理者~

屢勸不聽的廣告或政治文,
我都是這麼做的~一勞永逸 ^^

-----北海小英雄回覆-----
嗯~這真是個好方法,謝謝豆芽兔的提供喔!
Posted by 豆芽兔-yungwei回覆 at May 22,2008 22:31

Dear 北海小英雄:
真是好可怕,之前我還看到一個懷孕的格友,遇到有人不斷以言語恐嚇,
還詛咒她未出生的baby,換了部落格,還被找到,真是傻眼...

Rose.

-----北海小英雄回覆-----
唉~希望這樣惡意攻擊別人的人,可以越來越少,
自律很重要,人要先自重,而後人必重之,希望所有拜訪的朋友們,都能記住這個道理。
Posted by Rose-yungwei回覆 at June 4,2008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