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30,2007

轉貼:司馬庫斯竊木案 3原民改判3月

這則事件我持續關心中。
雖然看似與我無關,我也幫不上什麼,
可我由衷希望,和諧不只是空談。


中時電子報:2007/09/29 記者:黃錦嵐/台北報導

引爆原住民傳統律法與國家法律衝突的司馬庫斯部落「竊取櫸木事件」案,高院昨日宣判,曾榮義、何國正、余榮明等三名被告,均依違反森林法判刑六月,減刑為三月,各併科罰金新台幣七萬九百八十八元。本案仍可上訴。余榮明昨日上午到庭聆判後說:「我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部落頭目倚岕.蘇龍昨日凌晨四時從部落下山,上午十時許,趕到高院法庭大廈前,他也用泰雅族語表示,依部落的傳統和律法,三名被告的所作所為,絕不違法。

依部落傳統 頭目認絕不違法

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司馬庫斯部落,九十四年九月間,受颱風及豪雨摧殘,因土石沖刷,一株櫸木傾倒,遭到掩蓋。

可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仍可上訴

九十四年十月初,林務局新竹林管處鋸斷樹身載離,樹根及部分枝幹,因埋在土石中,無法立即取出,即噴紅漆並烙上鋼印,留置現場。

曾榮義等三人,因受部落會議指派,前往搬運,即持鏈鋸將剩下的樹幹鋸成五小段,以怪手車搬運,但在途中被警方查獲。 本案新竹地院今年四月間判決,法官認為不能以部落習慣為由免除刑責,曾榮義、何國正和余榮明等三被告,均判刑六月,各併科罰金新台幣十六萬元。

司馬庫斯部落(Smangus)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找來專家釐清原住民傳統領域概念。

法官雖然表示尊重原住民傳統,但仍認為原住民必須守法,因此做出有罪判決,經減刑後刑期減為三個月,併科罰金七萬九千多元,緩刑兩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20070530/273

司馬庫斯:
http://www.smangus.org/

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http://blog.yam.com/smangus/

Posted by yungoa at 樂多Roodo! │13:39 │回應(0)引用(0)時光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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