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2009

第二堂課 「凶器的守則」

  前幾天發生的『口字館社長橫死事件』,又是由我華麗的推理解決了。依照慣例,我天才般的頭腦順利解開誰也沒看出來的事件真相。不過,是什麼原因呢,逮捕犯人的消息完全沒有出現在電視或新聞上。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沒有把我的報導放在頭版!就算做成附照片的特輯也不為過呀!…說是這麼說,我也不是會到處尋找記有自己華麗活躍的報導,還痴痴笑著閱讀的自戀狂,就算沒有出現自己的報導,我也不會特別生氣。只是,各位讀者又是如何想的呢?不,你們不說我也知道。沒錯!一定是想知道我活躍的樣子想知道得不得了!因此這次會針對關於『凶器』的守則講座,以及我‧天下一大五郎的名推理來做詳細的說明。

  說起來,發生『沒有從現場發現凶器』這種狀況的場合,解開謎底將會和解決事件有關聯,這也是推理小說中一個重要的守則。更何況,這可是跟我有關的事件。出現的想必一定是嶄新的凶器沒錯,我有這個直覺。以往我解決的事件中也出現過「冰或乾冰做成,溶化後就消失的短劍」、「丟進池塘或水槽裡就看不見的玻璃短劍」,「吃下後就不見的冷凍烏賊或柺杖糖」這些凶器。不過呢,即使犯人像這樣絞盡腦汁,結果還是讓我這種名偵探解開謎底啦。
  這次的事件也是如此。只有一人解開任誰也萬萬想不到的凶器之謎,並且在眨眼間就成功鎖定真正的犯人。解開凶器之謎的提示之所以會正好出現在眼前,也絕對是因為我身為名偵探的“格調”讓事情發生的。這就是只有被承認是主角的人才會被授與的所謂神的眷顧啦。當然,故事中段我被警察搶去風頭…的演出也是經過周密計算過的東西。「我可以回去了嗎?」這樣裝可愛鬧彆扭給大家看,也不過是做出故事高潮的一環罷了。因為太過完美的主角就沒有魅力了。在某處做出弱點或是空隙這種人味會使魅力增加,才會變成讀者支持的主角。從外表到人格都很完美的我也知道自己要扮丑角是有些勉強,不過如果那是主角的守則也只能照做了。要持續名偵探也絕非樂事呢。
  結果一如往常,在聚集關係者的“犯人發表會”上,我發表了清晰銳利的推理,事件圓滿收場。不僅大河原警部,連胃口被養大的讀者也沒人能夠料到凶器竟然是那種東西、犯人居然會有那種動機吧。就連打死不承認的犯人,最後也欽佩於我的推理而自己認罪了。
  這次的推理連我自己都覺得非常棒呢。真是和名偵探這稱呼相符合的大活躍!儘管如此,我也不會想對別人誇耀自己的活躍。因為,不借助任何人的力量找出犯人並揭發真相,正是我這個名偵探的義務,同時也是推理小說不可動搖的守則。


註:轉自BBS日劇板~翻譯板友:eversun

Posted by yungoa at 樂多Roodo! │16:06 │回應(0)引用(0)名探偵‧天下一大五郎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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