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2009

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將加劇就業不穩定!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聲明20090327】

病急亂投醫 劉內閣「救失業率」導向政策又一樁

教育部「大專畢業生企業實習方案」 將加劇就業不穩定!


近日媒體報導劉內閣「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將推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方案,編列高達120億以上預算,由各大專院校調查畢業生意願及就業走向,為95年至97年間畢業、目前仍待業中的學生媒合到各私立企業為期一年的實習機會,而一年中月薪22,000及勞健保費全數由政府負擔。然而,根據歐美國家「實習制度」以及國內「產學合作」的經驗,我們認為:這項計劃只是劉內閣秉持「政府挺企業」送給企業的大禮,長期卻將助長青年的不穩定就業危機!


一、「實習」身分保障闕如、惡化青年勞動者遭剝削處境

我們深感憂慮此項計劃將導致青年「以實習身分作正式工作、成為免費可拋的勞動力」,進而如同人力派遣制度一般,加劇就業不穩定的現象。環顧歐美經驗,「職場實習」十幾年來從不成文的規定逐漸演變為「學經驗的必經之路」,對勞動市場產生可觀的惡性影響:雇主競相以「實習」取代正式聘用的勞動力,於是不只青年要取得全時、正式聘用的不定期契約工作愈加困難,連帶也使各種「低薪」甚至「免費、無償」的實習機會氾濫。


美國華爾街日報便報導:在經濟危機中,企業對實習生的需求逆勢上揚了10%,許多父母為了協助孩子取得實習經驗,甚至不惜自行出錢「買」一個實習機會!在德、法等勞動保護較完善、解雇規定嚴苛且聘用成本高的國家,實習生則給予雇主不正式聘用年輕新進員工的藉口 ─ 法國2005年「微薄就業世代─反實習運動」的發起人之一便形容她在畢業後一連作了八份的實習工作,「儘管每個雇主都對我的工作表現滿意,卻沒有人願意給我正式合約」;瑞士的調查則顯示有75%有實習經驗的大學畢業生要在畢業滿五年後才能找到全時、穩定、不定期契約的工作。

在勞動保護完善歐美國家尚若如此,在勞資關係極度不對等的台灣,如何能不擔心「實習」制度的引介將產生更不利的效應?若「實習」大門一開,恐怕將打開企業罔顧勞基法的方便門,如同人力派遣制度一般,加劇青年不穩定就業的現象!


二、變相鼓勵資方「汰舊換新」 產生嚴重排擠效果


更嚴重的是,台灣對於解雇的限制遠不如歐美嚴苛,一但政府願意掏錢為企業負擔「實習生」的勞力成本,恐將在勞動市場上產生排擠效應,鼓勵雇主變相裁員、逼退年長的員工,以換取更多免費的替代勞動力!


雖然在施行細則中立法者考量了裁員可能,而提出「須與愛心企業合作」,「進用實習員總數不超過員工數30%」,「計劃期間不得人力總數減少」,但我們還是得重申:在台灣不對等的勞資關係下,資方如果執意要逼退原有員工以降低成本,勞方只能等著挨打!事實上我們已經聽聞相關企業,打算以「逼退一名資深員工、增加五名免費實習工作機會」的惡劣方式減低勞動成本。


至於在實習生勞動身分的保護方面,本方案設定教育部以及大學院所為監督實習生權益的單位,更顯得天真 ─ 試問,就算的確證實了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有受剝削之情形,教育部與大學有何權力加以開罰懲處?過去兩年來,本聯盟透過對高職「產學合作專班」的調查,發現建教合作制度往往助長對年輕學生的勞力剝削。


而既然肯定了實習生與實習機構之間是「僱用關係」,就應該由勞政機關主管實習期間的權益,並賦予實習生(事實上就是受雇勞工)申訴的權利。治本之道,更是直接取消「實習生」的名義,直接定義其為正式的勞動雇用關係,直接試用勞動相關法令,從而使勞雇雙方都能對契約關係中的權利義務更加警覺、清楚份際。


三、鉅額圖利私營企業 全然漠視非營利機構


最後,本計劃嚴格限定實習單位為私人企業及醫療托育院所,更讓人深感不解。既然要花納稅人的錢促進就業,為何此補貼僅及於私人單位?若要將錢花在刀口上,政府應該開放公部門以及第三部門的實習機會,使畢業於政治、社會、人文科系的青年也能獲得適才適所的實習機會,用行動促進社會的改變。


總之,「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方案」設計明顯承繼劉內閣「三挺」原則,一面對企業不求回報地送大禮、一面要求勞工順應企業的營運邏輯。我們強調:和諧、互惠、平等的勞資關係和穩定的保障,才能激發優質的勞動產出,因此政府不應該站在企業身後大放利多,卻任憑弱勢勞工與青年在勞力市場中載沉載浮、互相殘殺。因此,我們反對盲目補貼的「職場實習政策」,並針對現階段因教育部計畫中所刻意創造出的模糊地帶,所造成可能難以挽回的負面後果,提出幾點明確訴求:


1. 與其每年花費超過百億補貼企業,讓企業提供青年一個未來不明確且缺乏保障的就業機會,我們嚴肅呼籲由政府與國公營事業直接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更能健全勞動體制穩定性與安定性!


2. 若真要以實習包裝補貼企業,我們強烈要求須取消曖昧不明「實習生」名稱,明確定義為受勞基法保障的勞雇關係,確保接受補助企業承認「實習生」即「新聘正式員工」,其勞動契約為不定期,才能保障政府補助期滿後實習生(新聘員工)工作權。且政府不應全額補貼薪資,企業應負擔基本薪資,再由政府補貼至過去三年大專畢業生平均薪資水平。


3. 對於申請此計劃的企業,應該嚴格控管裁員幅度,規定申請計畫前一年內未有裁員動作,申請後一年內亦不得有明顯人力減縮。


4. 將第三部門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以及公部門列入就業補貼機構。


新聞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莊雅涵(0981-489-876)、劉侑學(0980-109-221)


Posted by youthlabor95 at 樂多Roodo! │15:02 │回應(10)引用(0)論述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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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樣子聯盟訴求的是第四項吧!"司馬昭之心xxxx",還包裹的煞有其事的樣子,說真的也未免太假了吧!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誰不知道一大堆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如果真要補貼這些機構,我以為還不如買些包子去餵流浪狗還比較有意義!
Posted by 路人 at March 27,2009 20:02

其實看完以上論點還蠻有道理的
不過我有些小小的疑問想提出

1.我想所謂的實習就只是實習吧,今天政府實習的預算,實習也不是強迫式的,在失業率如此高漲的現代中,實習的工作機會不是正式的工作機會,失業率如此高就是因為找不到工作,而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不是在外面打零工要不然就只是在家休息,實習之後並不一定非得要用你,雖然說好聽的話是賺取經驗,不過也不一定非得要去實習不,因此低薪、廉價勞工,也不見得全然,因為都只是個人可以斟酌的想法,看要去體驗實習,或是真正想要踏入職場,爾爾。


2.我覺得讓政府直接取消實習而正式僱用關係還是很難,基本上也沒那預算吧,且對於私人企業的實習爭取我覺得還是有其必要性,雖然公家機關的預算至少有90%可以去刪減而去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可是我覺得注入一股心血於市場機制其實還是有其必要性,公家機關就那幾樣罷了,品質在高也沒多高,可是注入心血於市場機制,好處大於壞處,企業自可以斟酌錄取與否,也可以讓青年學子更多展露頭角的機會啊,雖然可能造成變相裁員老員工,但首先會有勞基法去保障,且還有九五聯盟可以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義務也不無不可。

我覺得雖然砸很多錢在於補貼企業等瑣碎不見得有效的事情,可是不根本對於整體市場的提升而單單只對於國營事業的人力補足其實感覺沒完沒了。

要不然民國7.80年代那付繁榮氣息怎呈現出來的,大體都是私人企業帶動整體國民的就業水準以及生活品質吧。

愚見
Posted by W.H at March 30,2009 19:01

笨政府笨方案
政府出錢給年輕人機會ok啊
但這絕對會擠壓到64年之前畢業的工作機會,尤其是些不需要太多經驗的工作
而一定有老闆為了省一個員工的薪資,逼走而不是資遣那些年長的員工
雖然為期一年,但這不是實習的工作,那是一份正式的工作,起薪也符合現在基本行情

那個路人如果自己被這個政策害到沒工作或更找不到工作,就真是活該
Posted by KC at April 3,2009 01:01
實習能救失業率!?

我感覺只是讓企業有免費人力節省人事支出
如果好用,等合約結束若缺人,就留下來還可以節省一筆訓練費用,馬上上工
怎麼看都是企業的大利多呢!
Posted by 路人 at April 5,2009 00:21
現在的公司就是先裁員,後逼迫放無薪假, 再逼迫不放假直接減薪10%, 再申請免費實習生..樓主所言真是一針見血. 企業老闆才不管, 免費人力和樂而不為.拿我的納稅錢來養那些免費勞力..真是讚的啊!
Posted by JT at June 18,2009 08:17

呵呵~~~都是一群活在想像世界的人,總覺得自己可憐可悲,別人可恨可惡,你們請周遭的朋有試試看,看看申請的到嗎?絕大部份的企業缺人時要申請連機會都沒有名額,難怪有錢的更有錢,人家才不會浪費這些無謂的時間在這裡自怨自艾!!
Posted by 路人 at June 18,2009 16:10

路人~你先讀好書再來批評95,否則只會被圍剿的份~好心提醒你
Posted by 中間的人 at June 19,2009 07:44

中間的人~~感謝你的提醒! 不過圍勦與否改變不了什麼事實!!況且這裏真正"讀透"書的又有幾人呢??
Posted by 路人 at June 19,2009 21:57

教部企業實習方案 反傷弱勢<報紙投書>


隨著大學畢業生湧入職場,失業率將更惡化,教育部未雨綢繆,數月前即提出企業實習方案,以負擔三年內畢業生一年薪水,希望企業引用新人,但媒合率卻一直很低,最近在勞委會拔刀相助舉辦就業博覽會後,媒合率才攀升。

但筆者認為,失業率不會因而降低,因為企業員工人數決定於業務量,而社會總業務量決定於景氣榮枯,無關薪水補助,教育部補助部分公司增聘人力,這些人力搶下更多業務,在社會總業務量不變下,其他公司更搶不到業務,得裁更多人,增聘的就業人數剛好被裁員數抵銷。

而且,實習方案會衍生三個亂象。

首先是產業貧富差距將加深,教育部認定去年未裁員的公司是愛心企業,因此提供免費人力,但曾裁員的公司並非無愛心,而是被金融風暴摧殘的弱勢企業,政府補助強者去奪取弱者市場,公道何在?

第二,弱勢族群就業機會被排擠。職場新人的專業未精,與單親媽媽、二度就業者等弱勢族群,所爭取的工作機會相近,但後者要撫養小孩,求職壓力更重,政府補助前者去搶後者工作,公道何在?

第三,弱勢大學生受害最深。教育部規定公司申請實習生,就不得裁員,在成本考量下,許多公司只好裁工讀生,筆者許多學生原靠工讀費過活,如今工讀機會奇少,也得知許多企業將工讀機會整編,去申請教育部免費人力,當學生難以生活時,教育部卻在推有品運動要他們立德,豈不諷刺?

在媒合率提高後,若失業率能降低,也是搭景氣回升的順風車,非受助於企業實習方案,而方案是以人民納稅的百億元打造小手,想擊倒自由經濟看不見的大手,最後兩者聯手,大手摧毀就業機會,小手摧毀社會公義,人民更痛苦。

教育部會推出這項政策,乃因在設下績效指標後,決定撒大錢來追逐,毫不理會數字內涵與手段公平性,此「追指標、撒大錢」模式,廣泛運用於各教育階層,也是校園風氣敗壞根源。

辦教育最終要關心的,不是冰冷的數字與金錢,而是活生生的人,不管對象是在校或畢業生。

路仁(北縣淡水/副教授)

資料來源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135572
Posted by 蘇遠行 at July 25,2009 09:08

我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ㄚ
老闆請二個實習生來
就是要弄走我
真是太過份.....
Posted by chen at November 16,2009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