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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732583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 對於打工族來說，最常遇見的爭議問題就是老闆私訂許多工作規則，若有違反規定的時候通常就是扣錢，例如照片就是85度C瑞芳店的扣款明細，林林總總近百項的罰款項目，其中最為誇張的即是外送若沒有戴安全帽被開單，老闆要再扣五百元的罰款，這些基本上都是違法的。而在便利商店工作的打工族最常遇到的就是未下架過期雜誌或麵包、便當，而遭到老闆扣錢或要求買回過期商品，而金額就從當月的薪水扣除，也就是拿到的薪水已經不是全薪。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若打工族有任何被扣款的情況發生時，將可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由檢察官對雇主提起公訴，追究犯罪行為。九五聯盟在此呼籲老闆，如果打工族有因工作上的不小心如弄壞店內器具等，請依法律途徑或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協調，抑或是經由勞工同意賠償，才符合法律之規定，任何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的行為皆是違法並帶有刑責，提醒雇主勿以身試法。 再次提醒打工族的朋友，在面試時就必須將勞動條件與內容討論清楚，且建議以書面契約代替口頭約定。同時，要求雇主應依法給予打卡記錄、薪資單與工作規則（請按月完整保存），倘若未來發生勞資爭議時，可方便舉證以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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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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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description><![CDATA[若不是打工族被扣薪 ~ 是否也可做此上訴!
可是因為跟上班地點含有 "外人" 所說的 "沒用的工作合約" ~ 也可以檢舉老闆的過分行為嗎?
一定要 "出面" 才可解決嗎? 可以匿名嗎?]]>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732583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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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lin780930@yahoo.com.tw(巧葳)</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5 Dec 2009 13:16: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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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description><![CDATA[拆穿壽險業徵商品解說員的手法?(業務責任額內幕)- 分類：
分類：心情寫作這是從一個網頁轉過來的-拆穿台X人壽以欺騙的手法徵保險業務內幕-作者Keiichilee
目前台灣的好工作真的不是很好找，老頭的太太工作兩年後又回到學校進修，今年畢業了，也開始重新找工作。本來想說找到了一個還不錯的工作，想不到不但有問題，而且白白浪費了一個多星期。想想還是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以免朋友們也受騙。

事情的開始，就從老婆開始上104找工作。開始鎖定在與本科係的國貿金融業，想說找找從助理或是公司行政開始做起。後來找到了台X人壽在徵行政助理的職缺，看看內容說明：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36年12月,

自86年10月股票上市成為全國
唯一政府投資股票上市之金融保險機構，

為提升服務之需求

擴大組織編制，極需各級人才，特此公告?

一、專案主管(商品講師)

二、培訓主管

三、壽險顧問

四、業務助理

【職務說明】 

1.案件相關問題處理?,
2.業務事項問題處理?,
3.協助主管交辦事宜?,
4.商品課程.案件領取.?.
5.文件資料登入處理.?.
【職務類別】 行政助理、行政人員、商品解說員。嗯，不是保險業務，老婆就丟了履歷過去，很快的通知面試，面試完隔天也通知錄取，要求老頭的太太9/26前去職訓。請留意，從登錄104～投履歷～電話聯絡面試～面試～通知錄取並要求開始上班職訓為止，全部都是應徵職務為業務助理。

9/26職訓的第一天，老婆回家後就跟老頭聊了一下公司宣布的事情。這次進去的人員有17-20位（奇怪，不是應徵業務助理，限3名嗎？），而公司有幾點要求：1.要考上最基本的壽險、產險、投資險三張證照。2.上班前半年要跟著主管跑，幫主管處理一些事情，半年後才轉內勤的客服行政。為什麼要考上保險證照？解釋是說因為要當內勤解決客戶問題，當然要對保險透徹的瞭解，所以一定要考上證照。其實現在是證照的時代，老頭覺得工作有機會進修，多考上幾張證照沒什麼不好啦。而且公司還跟老婆這群新人說因為前半年在外面跑，薪資會是35000元。半年後轉內勤，薪資就是20000元到28000元不等。喔～薪資提降到25000+獎金？當初面試的時候說大約35000出頭耶，自動調降薪水？

忠孝東路289號昇揚企管/藍海策略徵商品解說講師?，更詭異的事情又發生了。台X人壽的處理手法，就是先用業務助理的職稱吸引人進去，在一天一天慢慢的告訴你他真正的目的。

隔天職訓上課，老婆就覺得有些怪怪的了。因為上課的內容....完全在教你公司的一些保險產品，以及要如何對別人推銷這幾樣產品。這.....這不就是保險業務員要做的事情嗎？有學員直接提問，大家都是應徵來當業務助理的，為什麼全變成保險業務？也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隨著事實一步步的揭開，真相也更加的扯了。
接下來，公司竟然要求學員們要選擇底薪制還是業績制。
所謂的底薪制，底薪25000元，一個月談到2張保單就有獎金10000元，薪資就是35000元（留意一下，這時候還沒說沒談到保單的話怎麼辦）。
而所謂的業績制，菁英團隊沒底薪，一毛錢都沒有。但是一張保單可以抽23%左右的佣金，在講師的解釋，大概一個月2張保單也就可以有2-3萬的薪水，當然做越多領越多。而且選定薪水的制度之後，以後就不准改了（有點強逼你現在就要選業績制）。

老婆回來討論一下，我們決定先選擇底薪制。一方面收入有些保障，一方面自己努力一點，考取證照後如果真的做的不錯，就算台X人壽不給轉業績制，那麼多家保險公司，哪家不缺人？不過隔天證明他們的洗腦蠻有用的，老婆那一小組（3人），除了老婆，其他都選業績制。他們私下閒聊的時候都說保險一開始都比較好做，所以趁好做要撈一筆。

不過奇怪的事情一件一件的發生了，選擇業績制的朋友，竟然被要求提供一張50人的潛在客戶名單，表格如下。

很奇怪呀！都還沒開始工作，哪來潛在客戶？想當然爾只能填自己的周遭親人跟朋友吧。工作都還沒開始，錢都還沒賺到，就要先把周遭的親朋好友底細都供出來？而且照公司要求的一些合約，提供的資料就是公司的，不得外洩或帶出，這變成都是台X人壽的潛在客戶名單？？一個人50個名單，20人就1000個客戶的資料了，這招狠！

那麼，選擇底薪制的朋友比較吃香囉？當然沒那麼好。在隔天又去上課的時候，又有新制度宣布了。那就是一個月如果沒有做到2張月繳保費10000元以上的單子，當月沒半毛薪水！！沒看錯，一毛都沒有。講師跟主管都一直含糊的說放心啦，每個月拉到2張月繳萬元的保單就能夠有2-3萬的薪水了。什麼？底薪制不就是保障底薪？還要拉到2張月繳萬元以上的保單才有薪水，不然一毛都沒有？那就是強制選擇業績制不是了嗎？而且就有2-3萬的薪水，這區間很大呀！

到這邊忠孝東路289號XF昇揚企管/藍海策略徵商品解說講師?，老婆就已經很清楚這工作怪怪的了。上課內容問題不只有這些保險，還有一堆台灣向上的屁話。

首先，勞基法規定應該是沒有試用期了吧？工作也都要有勞健保吧？OK，台X人壽就不使用試用期，改用實習期間與實習人員。然後弄個莫名其妙的Best專案出來，告訴你在實習期間，完全不照勞基法來，沒勞健保，沒保障薪水，全部照他所謂的Best方案（就上述說的那些不合理規定），並且註明現在還不是台X人壽的員工（那是怎樣？還叫失業人口？）

再來，合理推斷應該是怕被投訴無勞健保，竟然要求員工要簽下下面這張合約。要求員工保證自己在別的機構保了勞健保，所以才不需要台灣人壽幫忙加保。如果被發現，員工自己要負法律責任。買尬，這擺明是睜眼說瞎話了。

再來，員工合約書也要詳細看看，裡面可是規定一堆乙方（受顧人）不得違反的事項，還有許多要保密的條約（還好老婆都還沒簽名繳回），好笑的問題來了，前面不是才要人家簽約說沒考上證照取得保險員資格之前，不是該公司的員工，那還規定這些員工要遵守的條約？都不是你家員工，我要遵守你家規定？

而且一簽約下去，自己還要先買台X人壽的誠實保證保險...責任額?...還沒賺錢，就要買公司的產品，這....像不像之前新聞報很大的直銷？要進來工作先買公司產品。



台灣加油 推動台灣向外的力量,
徵選 新加坡十大感動人物:撞球國手,桌球國手,影視紅星,李慶安..

在記憶中 他第一次的哭泣 ,
是考上軍事學校,中正理工學院接受了他的入學,

但是他沒有放棄,
靠著自學TOEIC600分 移民加拿大魁北克的大學,
雖然很困難 他也沒有放棄 想開啦法葉的夢想,
一次就考取了海事執照,
他流下了人生的第二次眼淚,

他是吃乾抹淨的海軍通信參謀上校 ,
他用一直無法控制、且扭曲的嘴臉 很吃力的張口向我要著18% ,
「機會~是給有準備移民的軍人」….

我們正在尋找「台灣十大感動人物」,
如果你自己的故事可以激勵人心 或是,
看到身邊的人有著像汪傳腐/王又增般有著值得發人深省、勵志向外的故事,
你現在可以用影像、照片或文字記錄下來，分享給大家,
也許只是個小小的故事，但他、她們背後努力向外的精神，可能會大大感動你我,
讓我們彼此相互打氣 一起大聲喊出：

台中街頭裁員孕婦賣玉蘭花, 加油！

業務責任額內幕，說到這邊，有幾點可討論一下的

1.新進員工沒有保險員證照，應該是不能拉保險的。所以台灣人壽要求新進員工拉來的保單都掛在主管名上，等獎金撥下來後再由主管給你，這有些問題。首先，讓沒證照的人員去拉保險，這合法嗎？再來獎金入主管帳上，他真的會給你嗎？給你的是全額嗎？這都值得討論。記得前面提到的嗎？他薪資的區間講的都很都很寬，沒有確定的數字。

2.明明是應徵業務助理，為什麼去到那邊講都沒講通通改成保險業務？保險不是不好，保險業務不是不能做，但是用這種欺騙的守法吸引人去應徵，就是讓老頭覺得不舒服的地方。

3.一個月拉不到2張月繳萬元以上的保單，就一毛薪水都沒有？這個合法嗎？而如他們說的很簡單啦，一開始要練習當然就跟家裡的人推銷等等的，以及一開始就要交出50人的潛在客戶。這不就是等於你要薪水，一開始就要從你周圍親朋好友左右鄰居下手？帶他們的主管，是沒有給他們任何客戶名單讓他們去跑喔！為了賺錢，硬去跟周圍的朋友拉保險弄得跟鬼見愁似的，老頭不以為然。

4.當勞基法規定不能有試用期，而且一定要有勞健保的時候，改用所謂的實習人員名稱，並且要求員工說謊簽合約說自己已經在外面投保，所以公司不需要幫忙保，這合法嗎？簽約的員工是否涉及作偽證？

也許有朋友會說，他們又沒拿刀逼你去，別去就好等等的
老頭會在這邊還原整件事並且附上圖片，只是想要給最近要找工作的朋友一點參考。如果你對保險業務員沒興趣，如果你不能接受上述的制度與合約，那麼看到台X人壽的業務助理職缺，請千萬別去嘗試。

本來老婆大人說應徵上台X人壽的工作時，廣告洗腦給老頭的印象，那支可愛的台灣阿龍，以及政府唯一轉投資之保險公司等，都給老頭蠻正面的印象，也很支持。但實情卻是這樣，台X人壽的產品，老頭也不會再考慮了。

1. 就我的經驗來說,除了靠應徵業助騙人加入外,後面的手法其實其他保險公司也差不多,只差有沒有擺明了跟妳講公司就是這樣幹,你自己決定跟不跟.佣金的部份有的保單甚至可以到40%以上,主管啥事沒做證照借你掛老實分你23%他都還有16~7%以上可拿.沒辦法主管當年也是這樣起來的.還有那幾張證照,我如果沒記錯的話,除非你以後決定要作保險,不然考上沒用的話,有期限的,會失效,別浪費時間了.   
2. 104開啟1個月,超過20多個人壽的通知,台灣,保誠佔多數.
我要找的是IT相關,履歷看都沒看,業務助理,行政助理的缺也通知.
還同個通訊處,同個處經理,1星期就發1次
他們只想亂槍打鳥,願者上鈎. 


 

●徵選辦法：

從人力銀行看到您在找工作，因無法與您用電話連絡， 特發此Mail通知您面試，敝公司目前正在招募【人資助理- 內勤】一職。

工作時間：
每日早上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週休二日。

工作性質：
屬外勤主管之業務助理， 為內勤工作勿需做任何與保險招攬相關業務， 純粹協助人力資源發展。

工作內容：
1.通知求職者面試梯次及時間。
2.協助應徵者填寫面試相關資料。
3.安排新進人員相關培訓課程。
4.督促新進人員報考相關證照。

工作收入及相關福利：
按公司規定，依學經歷相關條件。
錄取後，表現優異，將有機會成為公司儲備培訓主管。

因名額有限，請收到Mail後， 請您於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0點30分後，用E-mail、 電話或簡訊在收到郵件後與張小姐連絡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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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a0101324@gmail.com(Kirin)</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8 Apr 2009 21:54:1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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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怎麼躲起來了呢？

還是…
選擇性回答問題？
拗不贏，就耍賴？
辯不贏，就亂嗆？

這樣…就不像貴聯盟的作風了

該出來回答問題了
該出來回應質疑了

出來回答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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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13 Oct 2008 13:35:3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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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description><![CDATA[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及同法第78條：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預扣工資屬於可處以「罰金」（非「罰鍰」）的犯罪行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以及同法第228條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可知，受預扣工資的勞工，得以此要求地檢署偵辦雇主的犯罪行為。]]>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732583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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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3 Oct 2008 11:59:5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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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可不可以預扣工資？老闆扣薪怎麼辦？</title>
	<description><![CDATA[想請問為什麼預扣工資可以向地檢署按鈴申告？這是依據哪條法令？]]>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732583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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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x-ray1210@hotmail.com(ray)</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2 Oct 2008 05:22: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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