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4,2008
抗議85度C台北公司 要求全面歸還欠薪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0723行動】
抗議85度C台北公司 要求全面歸還欠薪
要求勞委會主持公道 下令償還過去一年各店欠薪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昨日(23日)至85度C台北公司抗議,要求公司要求全面歸員工欠薪。下午並至勞委會陳情,請求官方介入,下令85度C償還過去一年各店欠薪。
本聯盟已於一個月前行文85度C總公司,限期該公司於7月20前主動清查旗下所有直營、加盟店自去年7月1日以來違法積欠、剋扣所有在職及離職員工的薪資福利,並主動歸還。然而,儘管85度C承認有商家違法的狀況,卻始終不願積極全面徹查,要求各直營及加盟店歸還自去年調整基本工資以來,所積欠各打工族的薪資及福利。所以,選擇昨日公開至85度C台北公司,要85度C給個說法!
照片來源:苦勞網
以日前勞委會抽查85度C五十家店的專案勞動檢查結果為據,就發現有三十二家店違法,比率高達六成四,其中違反工資規定的有二十二家、未投保勞保者有二十九家,另有店家未提撥勞退金或違反工時規定。以這樣的比例推算,全國三百家85度C至少就有兩百家違法,平均每人每月受侵權超過1000元,每間店每月30名工讀生,一年以來至少積欠7200萬之譜。這樣高額的「不當得利」,85度C總公司絕對有義務要求各直營及加盟店償還!否則,聯盟將聯合工讀生持續抗議、杯葛85度C。
並且,本聯盟也質疑官方處理此事的態度。日前勞委會官員曾表示「絕不寬貸85度C此種不法情事」,但自5月中勞檢至今,儘管官方都已掌握了「違法名單」,仍未見官方依勞基法27條規定「限期令雇主給付薪資」,也未對各家85度C「按人數開罰」,且若持續違規應「連續罰」,直到全國85度C店面皆償還積欠的薪資為止。九五聯盟表示:若勞委會持續縱容違法,將公開抗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怠忽職守」,未保障85度C及其他廣大青年打工族的基本權益。
最後,九五聯盟呼籲全國85度C在職或離職員工透過網路向聯盟遞交委託書,共同加入向公司追討應得勞動成果的行列。目前九五聯盟已協助85度C員工追討回至少213,700元,其他加入委託的員工,也將繼續協助處理。
新聞連結
苦勞網:85度C罔顧勞權 九五聯盟要求開罰
壹蘋果網路:勞工討薪 店家搶鏡
引用URL

這個新聞搞的有點久喔 真不知95要的是啥

多讀點書再來說話啦!好煩喔!
輔導員趕快去做事啦!沒事一直來亂
薪水又沒有比較多,還是很慘阿!
本聯盟即日起將於部落格上公佈全台違反勞基法的85度c店家,請顧客拒絕到這些漠視勞動權益的店家消費,用行動抵制違法商家!
誠如貴聯盟在「全台85度C追討薪資大作戰」專文所撰寫的第二點所陳述的方法,小弟觀察下來的效果似乎很有限,故有以下建議:
1.正式發起消費抵制串聯行動。
2.由貴聯盟製作消費抵制部落格貼紙。
3.設定違法黑心企業抵制處罰標準,制定有期限處罰天數。比如,依警告、小過、大過等形式制定處罰天數。警告處以七天抵制、小過三十天抵制、大過三百六十五天抵制。
4.透過網路社群力量進行病毒式行銷。
唯有透過積極正面的行動,才能讓消費大眾了解事情原委,也才能讓新政府正視不公不義的企業剝削基層勞工的嚴重程度。同時給予企圖傷害台灣基層勞工的企業引以為戒,並讓消費者了解到他們可能也是幫助違法黑心企業剝削勞工的推手。被剝削的對象甚至是他們認識的人或自己本身。
期望藉此行動,促使台灣更公義更具競爭力!

謝謝你的建議,我們會更努力來發起相關運動。
如果您願意更進一步地協助這個運動,也歡迎您主動與我們電話聯絡(0921-132607、0963-042532),我們很樂意與您見面,討論如何一起合作。謝謝!

樓上 huqh 說的很有道理,
不過我希望95聯盟能擴大查核對像,
據我個人了解,目前時薪沒有95元
及未幫員工投保勞健保的商家不計其數,
85 只是其中的一家,建議95聯盟可抽查例如
清新 50嵐 堂水巖 玩味茶 黑川 鮮芋仙 coco...
等店家,相信違法程度應該會讓你們嚇一跳,
除了勞健保之外,請問以上哪一家現在有開立發票 ?
市面上飲料店滿街都是,幾乎都不用開發票,而所有的
資源回收成本卻讓大家分攤,實在不公平 !

轉寄:耀眼金色拱門下的麥當勞員工心聲
哇~~猴塞咧ㄚ~~~
所有不利九五聯盟的留言全部被刪除了,好個心虛九五聯盟!
好個"我與你不同黨派、我不贊成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與工作權!", 僅供參考的啦!!
Posted by 路人 at July 24,2008 13:25
可怕的政治學生
Posted by 路人 at July 25,2008 00:57
政治利益呀
Posted by 路人甲 at July 25,2008 01:31

看到很多85的輔導員之類的人等,很急迫地
攻擊或者希望95轉移焦點,看得好爽,不要
怕啦,不是沒在怕的嗎,很強。
聽說還會有更大規模的抗爭,小心囉!
假裝什麼麥當勞,好噁心喔!

怎麼突然都沒有回,大概是因為85今天沒上班
大家都休假,就沒上線攻擊95,原來還是有上
下班之分的。可憐工讀生,連休息時間都沒有
了。

呵呵...看樣子九五聯盟也會來這套,不方便說的就叫一群職業學生出來叫罵咬人,請針對問題的本身回覆即可,牽東牽西轉移話題,讓人感到可悲!!!
另外~~我5月份就已離開85了~這樣還要的到嘛?
還有~如果大家都是要解決問題的~魏什麼要在這裡互相罵來罵去得呢?!基本上~可以替大家要回薪資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但是~魏什麼要千拖一大堆有的沒有的問題~聯盟本身是一個團體~一群大學生出來組織的團體~怎麼稿的好像菜市場裡的OBS OGS~~這好像不是本身成立的意義吧!!且~據我所知~每間店加盟店的薪資都是由老闆自己訂定的~~那麼~一下子罵全部的85是否有點太千強?!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何不徹查清楚後再來選擇如何解決來的好呢?!不要讓聯盟的網站上看起來~~好像沒什麼制度!!至於有要投訴的人~~是一定要站出來的~畢竟權益是自己的~而一些熱心的人發表意見時~能否修飾一下言語~不然真的很像菜市場~吵個不停~我想這不是聯盟本身想要的吧!!
看到你這樣打 想必你一定有被85壓榨過吧 有就大聲說出來 九五聯盟一定會替你找回公道 空在這裡反擊85的輔導員對你而言並沒有什麼幫助 加油 有寃要申訴 空講這些是沒有用的

哇~~猴塞咧ㄚ~~~
所有不同於九五聯盟的立場的留言者都變成85輔導員,好個心虛九五聯盟!
好個"我與你不同黨派、我不贊成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與工作權!", 僅供參考的啦!!

好個"95輔導員"教訓異已的言論,請各位與95聯盟不同立場與意見的各位,先拿出"在職證明"再來此發言,要不然你們通通都會變成85輔導員了,了不起的95輔導員!

也不知道這些人是什麼身分利益衝突?
老闆的守護者? 違法的守護者?
沒事一直在這裡叫叫叫 是太閒還是怎樣?
唉呦還裝 一定被95教訓過的人嘛
對阿 那你怎麼不說說你什麼來頭
一直來罵95?
95說錯什麼 還是法律訂錯
還是你根本沒讀過書 看不懂?
老闆的守護者? 違法的守護者?
沒事一直在這裡叫叫叫 是太閒還是怎樣?
你自己也在這裡叫叫叫 想必也很閒吧
沒工作哪來的老闆 老闆嫌工讀生太麻煩 請正職比較划算
違法是不對 有錢賺總比沒工作來的好吧
什麼身分利益衝突 不知人間疾苦不是每個人都有家可靠
唉呦還裝 一定被95教訓過的人嘛
對阿 那你怎麼不說說你什麼來頭
我沒有被95教訓過 但是因為95要求85 所以老闆說不升正職每天只能工作6小時 但身為學生的我們根本沒有時間升正職 本來可以領兩萬 現在只能領一萬多 這樣有比較好嗎 我不是什麼來頭 我只是半公半讀的學生 現在快沒有工作了
95說錯什麼 還是法律訂錯
還是你根本沒讀過書 看不懂?
95沒說錯什麼 但是 他沒有問過我們這些願不願意 就這樣做 害我們少了工作的時間 也沒有查清楚就亂放劍 我本來就領95 勞保健保一樣也沒少 還可以選擇上班時間 被他這樣一搞 每天只剩6小時 要開心 很難 法律有沒有定錯我不知道 我也正在讀書 看不懂不需要你來批評 像你這樣講話的態度 你沒讀過書佔的比率比較大 如果你是為了95力挺95的話 就請擺出95國立大學生的姿態 不要丟95的臉

to 工作沒了讀什麼書:
感謝你認真地指出問題。
我們得知許多店家(不論是85度C或其他店家)在調整工資以符合法律規定後,有出現「刪減員工工作時數」的動作。
我們要提醒的是,這樣「刪減員工工作時數」的動作如果沒有經過員工同意,那麼將會是一個「違約」(違反原本勞雇之間約定的工作時數)的動作,是可以投過勞資爭議以及訴訟來爭取回來的。
我們知道,一般人會覺得這樣很麻煩,但「刪減時數」的確是許多雇主採取的因應手法,而讓勞工的實質收入減少,工作強度卻提高,我們覺得有向其施壓、改變問題的必要,所以我們鼓勵所有這種遭遇的人,請向我們申訴,我們願意陪同想辦法解決。
to 樓上的許多路人:
有任何具體的問題歡迎提出;另外,有一位惡意攻擊的路人指稱我們刪除留言,在此我們要嚴正聲明:九五聯盟並未刪除過任何一篇打工族的合法留言,如果您有發現這樣的狀況,歡迎和我們直接聯繫;如果沒有,也請勿散佈不實言論,謝謝。
但他們強迫扣餐費
扣完餐費的時薪只剩80元= =
而且他們還限制用餐時間
被扣餐費就很不開心了
還限時吃飯
吃超過時間還要扣錢
遲到也要扣錢
什麼都要扣錢
一個月的薪水都被他們扣光光了
那我們賺什麼阿= =

樓上的,又沒關係,反正如果95幫了你
就會被一堆人罵,你就辛苦點過日子吧!

to 無奈的貴族人 :
您好,「強制扣餐費」並不合於基本工資的規定,另外,「扣薪罰則」也有違勞基法;具我們所知,過去就有貴族世家的打工族和我們反應過這些問題,我們很願意提供協助。
基於九五聯盟是一個民間團體,需要您的委託才能提供協助,向您的雇主(貴族世家)談判協商,
歡迎您至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6093815.html
填寫「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回傳給我們,我們很樂意提供協助。謝謝。

TO .無奈的貴族人..
遲到要扣錢,你認為不合理嗎...那大家都遲到,公司要怎麼運作..
現在的打工族怎麼了,愈來愈扯了!

樓上的,我也覺得,你也應該我覺得
打工的人本來就沒幹嘛,一小時30元
應該就差不多了吧!
反正老闆比較重要,賺飽飽。
勞工,誰教你是勞工。誰管你阿,對吧!?
做老闆的本來就沒幹嘛,一個月領他個十萬八萬
應該才差強人意吧!
反正自己比較重要,起碼要:錢多事少離家近,睡覺睡到自然醒,位高權重責任輕,數錢數到手抽筋
老闆,誰叫你是老闆。誰管你阿,對吧!?

補充說明:
我們的提到因為遲到處以「扣薪罰則」是有違勞基法的,所以不可;但這不代表遲到一切責任皆無,打工族至少會因此遭遇(1)「遲到期間」的工資無法領取(而非額外的罰款);(2)多了幾次此種狀況,可能因被認定重大違反工作規則,而被依法解僱。
所以,並非沒有了「扣薪罰則」,資方就無法繼續營運,我們只是要表明法定上這才是合理的制度。以85度c為例,有一家店的工讀生,就被罰了70項各種莫須有的罰則,以「實質減低工資」,勞工卻有無法反抗、申訴罰則,這豈能讓人忍受?

因為個人的遲到導致其他人加班,雇主需要付雙倍的薪資給加班者,甚或若無法即時調度到人員上班,所受的營業損失需由雇主自行承受,這對雇主公平嗎?對遵守規定的員工又公平嗎?雇主與其他同事卻有無法反抗、申訴罰則,這又豈能讓人忍受?

路人您好:
若您的同事遲到,若你是他的同事,依法你是沒有加班義務的(當然若自願加班,老闆需要給予加班費)。老闆的確要承擔「因員工遲到而帶來的風險或損失」,所以,法律也允許多了幾次此種狀況,遲到員工可能因被認定重大違反工作規則,而被依法解僱。這是法律規範上勞資的天平,勞方與資方各有權利所在。

所以遲到會有以下2個結果
1.今天想多睡一會,我遲到個1小時,我可以很瀟灑,頂多少領95元就算了..就像95聯盟講的這些風險要由雇主來承當!
2.我多遲到幾次,雇主把我開除,那我再找別家做就好了,反正現在時薪那麼高,愛去那家就去那家,反而是老闆還要再請人,再教新人…
沒有扣薪罰則,企業能不能經營,這不只是人力資源範疇,還有更多的企業競爭力問題,很難有定見;但以打工族為主的服務業,扣薪罰則卻是比較有效的,如樓上說的,對守法盡責的工讀生這些罰則可能用不到,但對不守法的工讀生你不能扣薪,難道要他去跑操場..還是把他辭了,那老闆動不動就要請人教人,這些教育新人的人力成本也是很大的負抇!
不扣薪罰則對於大公司,或那些工廠領月薪須要養家活口的正職人員有相當程度的約束力,他們可能因為遲到而給人印象不好難以升遷,或因此丟了工作全家跟著餓肚子,,但服務業的現實狀況是以打工族居多的服務業,把不守法的工讀生FIRE掉會有約束效果嗎!
無意在這兒筆戰,但不成熟的勞基法對現行服務業合不合理,特別是對時薪人員的規範,幾位可以試著先放下書本,去服務業當老闆,角色對調一下,可能會有更多不一樣的看法…

去推修法阿
跑來這幹嘛

哀....看漾子這裡已變成要錢的地方了...缺錢的來這裡留言就是了!

to 樓上的老闆路人:
我們當然瞭解,訓練新人要成本。但這的確就是雇主要負擔的成本,不是僱佣人就一定是賺錢的。
你提到說,打工族不喜歡做了可以跑到別的地方做,其實在經濟學上,這代表的是:目前給予的工資都太低了,使得打工族本身不會為了工資而願意遵守規則,而且,他沒有努力求取升遷的動機,他也很容易可以找到其他地方的低薪工作。
真正的解決之道,其實是提高薪資,以及給予薪資調昇的升遷機會,打工族自然會願意遵守規則,減少流動。目前的違法扣薪制度,是透過剝削勞工來增加工作穩定的方法,勞工豈能接受呢?也請老闆尊重法制,立刻停止違法扣薪。
對了,有人會問是依什麼法?
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反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九五聯盟幫助的都是樓上"無"這種沒風度及再樓上把遲到視為理所當然的學生嗎!?

這是一個公開的論壇,也並非一言堂,是個只淮批評雇主的地方...
我想純粹就事論事的討論,若互相攻訐,那大家都不要浪費時間了,相較於九五的發言,至少對於不同立場的言論都能理性的回應,對於樓上那位"無",不禮貌的發言,只是製造一些垃圾內容而己!不值得再回應了!
根據樓上九五所言,小弟簡單的就個人認知回應:
1.很多服務業的工讀生,要升遷的空間是幾乎沒有的,最多打工族的飲料店,便利商店,他們的上司或店長就是老闆,這不同於一般大公司行號的樹狀組織,有各種階層主管可以升遷!
2.提高薪資當然是激勵的好手段,但那是相對的比較之下,也是無止盡的需求,我想這是不需討論的
3.遲到應該不會有老闆預扣員工薪資,通常都是事實發生之後才扣的,有聽過極少數老闆先扣員工薪水,當員工本月達到多少工作天數或沒有短錢才歸還,這點個人也是覺得明顯違法,很不以為然...

to 路人們:
感謝有認真討論問題的聲音加入。
特別關於「打工族是不是都沒有自省,出來工作就應該要接受這些」的批評說法,我們有著很不同的意見:
出去工作,至少要是一種「公平交易」:我提供我的勞動力,你要依法給予我薪資。今天我的勞動力不好,你可以不買。但我只要有提供勞動力的事實,你就要依法給予我薪資。我們只是談最基本的「合法」問題,這和勞動力的品質無關,因為,不滿品質,雇主你可以不要買。(但雇主還是偏偏要僱人不是嗎?因為不僱人,雇主是不會有利潤的;利潤就是透過僱人而來。)
而對於所謂「很混的員工」,很簡單,如果合乎解僱要件,給予資遣費解僱即可,這本來法就有明文。
最後,我們前往抗議的店家,都是我們握有違法事證的店家。也許老闆對待員工很友善,但就事論事,如果違法情況沒有改善,我們還是會繼續行動的。

發現很多人都用擔憂台灣的未來 作為引子
自己都已經擺明違法了 還想狡辯什麼 搞不懂...
既然覺得受委屈 就去搞85聯盟阿...
不過你們根本就於法無據 怕是搞不起來
因為你們腦裡都只有錢
喔對了 還有台灣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