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4,2008

【追討85度C欠薪行動】九五聯盟6月19日記者會

85°C持續違法,員工出面控訴惡意扣薪

聯盟要求總公司應立即與違法店家解約

勞委會須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進行全面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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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本聯盟召開記者會踢爆曾獲消費品牌金禧獎、全國頂級商品金鑽獎、全國十大優質商品金牌獎的85°C連鎖咖啡麵包店,以超低違法時薪、拒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未提撥6%勞工退休金後,經台北市勞工局對85°C全面勞動檢查後,發現違法情事確實極為嚴重,針對違法店家已然開罰。然而,一個月以來85°C總公司不但未全面清查直營店與加盟店違法行徑並返還打工族短少的薪資,近日林口長庚店員工更出面控訴,店家違法狀態不僅未見改變,更在員工無法忍受惡劣勞動條件離職時,在發薪日以「離職視同罷工」、「訓練期間需扣薪」以及「需承擔店內收入短少之損失」種種惡劣理由苛扣工資!可知一個月以來,不僅總公司未積極督促加盟店改善違法狀態,甚至連勞委會亦以「不作為」態度應對,放任85°C持續違法,導致廣大打工族持續在違法狀態下遭受不當勞動剝削!


85°C藐視法律,繼續嚴重違法

85°C經台北市勞工局隔日立即展開勞動檢查後,證實聯盟指控店家違法勞動法令情事屬實。面對外界剝削勞工的質疑,85°C總公司表示也接獲工讀生們申訴,並對社會大眾承諾,面對加盟店違法勞動法令問題,總公司方面會立即督導要求改善,否則撤銷加盟合約。然而,近日本聯盟又接獲林口長庚加盟店員工申訴,表示店家上述違法情形並未改善,更甚至在員工受不了惡劣勞動條件請求離職時,店家不但不願自我檢討,更以種種惡劣理由剋扣其工資,包含:

1、時薪未達法定95元(薪資、加班費計算不清)

2、拒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提撥6%勞退金

3、曠職一天扣3天工資(店家隨意調動班表,員工無法配合即以曠職論處)

3、遲到一分鐘倒扣5元、一小時倒扣50元

4、訓練期間照常上班,但事後被扣5天工資

5、兩人同時離職視同罷工,扣3天工資

6、國定假日拒給雙倍工資


惡質僱主假遭竊真詐財?!

而更令人憤怒的是,長期以來,店家總不定期以「現金收入短少」為由,要求全體員工共同分攤,「不翼而飛」的金額從六仟元、一萬元甚至兩萬元不等,有員工甚至有過該月分攤不翼而飛額度一仟元之紀錄!員工忍無可忍,要求店家調出錄影帶以或報警,皆被店家以「錄影帶看不清楚、警察一定會吃案」等種種理由推託拒絕,因此員工強烈懷疑店家係以此近似欺騙之手段「假失竊、真詐財」!


要求總公司履行承諾立即斷貨、解除合約

面對林口長庚店家的持續違法,不僅總公司未確實要求加盟店改善,令人不解的是官方的姑息態度。行政院勞委會五月中時曾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針對85進行勞檢」,然而,目前除台北市勞工局積極進行勞檢亦證實八五嚴重違法、員工控訴屬實外,身為勞工最高主管機關的勞委會,面對店家惡意殘踏勞動法令,卻全然沒有任何積極動作,此等作為形同「放任」85°C員工持續遭受店家惡質剝削!在此,聯盟要求:


85°C總公司:

  • 1. 兌現承諾,即刻對林口長庚店斷貨並解約。
  • 2. 要求林口長庚店10日內全額返還苛扣薪資
  • 3. 一個月內全面清查旗下直營及加盟店自去年7月以來違反勞動法令情形並全額返還積欠所有員工之勞動給付,加盟店拒絕返還者與之解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 成立85°C專案調查小組
  • 2. 全面進行勞動檢查並針對違法事項開罰

聯盟最後強調,只要85°C總公司一日不全面清查各分店過去一年以來的違法行徑,並計算所積欠全體員工的違法薪資,聯盟將持續對85°C長期抗爭,並於85°C高層出席的所有公開場合中組織抗議行動。聯盟也將持續受理85°C現(離)職員工的委託,呼籲全台各地的85°C員工一起出面爭取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


Posted by youthlabor95 at 樂多Roodo! │00:16 │回應(4)引用(0)我們如何幫助青年弱勢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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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o a good job!
Posted by 85C at June 25,2008 09:10

十五類公立學校僱員不適用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馬英九競選期間才承諾擴大勞基法一體適用,不過,勞委會日前卻針對公立學校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做出限縮解釋。凡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的「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十五類公立學校僱員,確定將排除於勞基法適用範圍,影響上萬人權益。

長期為學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爭取勞動權益的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質疑,如此一來,「公立大專院校還剩哪些人可以適用勞基法?跟擴大適用前有何不同?」

九五聯盟:剝削校內勞工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陳柏謙表示:「日前有一名研究助理隨教授出外調查發生意外,才發現沒有勞保。」他指出,這是否表示只要授權大學訂定各種任用規定,大學就可以任意規定勞動契約,規避勞基法、剝削校內勞工?

為落實勞動基準法擴大適用政策,勞委會去年底宣布今年元月一日起,公務機關的臨時人員將可適用勞基法。但因公立學校有許多短期聘用的人員,學校財政負擔加重,強烈反彈。

經多次開會協商,勞委會於本月二十三日做出解釋,確定遭排除勞基法適用者,包括兼任教師、代課教師、技術人員、教學人員、研究人員、運動教練、特教醫師、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進修學校聘僱人員、大學契聘副校長等。

遭勞基法排除適用表示,這群勞工不再享有最基本勞工保障,包含基本工資、工時、加班費、資遣費等。

勞委會強調,今年元月起針對公務機關內,非依公務人員法令進用的人員,擴大適用勞基法,是希望提供這些原本沒有任何法令保障權益的勞動者,能有相當程度的保障。

但在校園包括教師法等,也都算是相關法令,經由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進用的十五個職類,因為原就有相關法令規定勞僱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不是擴大適用對象。

能否投保勞保 情況互異

至於十五類無法適用勞基法的公立大專教育人員,是否能夠投保勞保也不一樣。各該人員須回歸原有進用法令規定,保障程度依各法規定不同。

例如,依據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相關法令進用的研究人員、教學人員,雖然授權薪資、福利等由學校規定,但明訂學校必須代為投保勞健保。依據各大專院校自行訂定的兼任教師聘任規定聘用的兼任教師,就未必都會由學校代其投保,部分僅有鐘點費。有的是私校教師已投保勞保,至公立學校兼課,就不願再重複投保勞保。
Posted by 無聊人 at June 25,2008 11:45

好奸詐,點照片發現剛被改過了。

唉!噢步阿!難道一家自許分享利潤,社會責任
飲食龍頭的企業都是用這種小手段嗎?
Posted by 85的輔導員們 哈哈哈 at July 26,2008 16:50

to 85的輔導員們 哈哈哈 :
您好,不知您提到「點照片發現剛被改過了」,是指說85度c的哪張照片?(不是本站的照片對吧)
歡迎在此或寄信與我們詳述,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29,200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