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4,2008

老闆該給付的勞健保費與勞退金額數

老闆依法該給付的勞健保費與勞退金額數

親愛的打工族,你的老闆有依法幫您投保勞健保嗎?有依法另外繳納薪資6%的勞退金到您的帳戶嗎?快來這邊把老闆該幫你付的勞健保費與勞退金算清楚來

只要你工作的地方員工有5人以上(含所有打工族及正職),依法上班的第一天老闆就有為你投保的義務,也要額外給予您薪資6%的勞工退休金。如果您不知道老闆有無幫你保勞保(或不知投保額度)和給付勞退金,可以用電話詢問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以身分證字號即可查詢。而只要你有工作的事實,不論工作地點有幾人,老闆都要幫你保健保

您可使用下面此表格,根據你的每個月的總共薪資(含加班費及獎金),來計算你老闆依法該給繳納的勞健保費與勞退金額數。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果你的老闆根本沒幫你保勞健保,也沒給勞退金,或者以少報多,你可以向其追討這些費用,也可檢舉他處以2倍罰鍰

假如你需要九五聯盟協助,也可至受理申訴辦法,填寫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給我們,我們很樂意幫助打工族或一般勞工,要求所有老闆依法行事,給予員工應有的薪資和福利


老闆與員工應支出的勞健保費用與勞退金.doc word檔下載

老闆與員工依法該支出的勞健保費與勞退金(每個月)       

員工總共月薪(含加班費及獎金)

投保額

老闆依法需給付

員工另外需給付

勞保

健保

勞退金

總計

勞保

健保

總計

0-1500

11,100

505

802

90

1,397

144

236

380

1501-3000

11,100

505

802

180

1,487

144

236

380

3001-4500

11,100

505

802

270

1,577

144

236

380

4501-6000

11,100

505

802

360

1,667

144

236

380

6001-7500

11,100

505

802

450

1,757

144

236

380

7501-8700

11,100

505

802

522

1,829

144

236

380

8701-9900

11,100

505

802

594

1,901

144

236

380

9901-11100

11,100

505

802

666

1,973

144

236

380

11101-12105

12,105

551

802

726

2,079

157

236

393

12106-12300

12,300

560

802

738

2,100

160

236

396

12301-13500

13,500

615

802

810

2,227

176

236

412

13501-15840

15,840

721

802

950

2,473

206

236

442

15841-16500

16,500

751

802

990

2,543

215

236

451

16501-17280

17,280

786

802

1037

2,625

225

236

461

16501-17400

17,400

792

808

1044

2,644

226

238

464

17401-18300

18,300

833

849

1098

2,780

238

250

488

18301-19200

19,200

873

891

1152

2,916

249

262

511

19201-20100

20,100

915

933

1206

3,054

261

274

535

20101-21000

21,000

956

975

1260

3,191

273

287

560

21001-21900

21,900

996

1,016

1314

3,326

285

299

584

21901-22800

22,800

1,038

1,058

1368

3,464

297

311

608

22801-24000

24,000

1,092

1,114

1440

3,646

312

328

640

24001-25200

25,200

1,146

1,170

1512

3,828

327

344

671

說明:
1.      本表適用對象為僱傭達五人以上工讀生或正職人員之所有商家,依法雇主有為其員工(含短期工讀生)強制投保勞健保並繳納勞退金的義務。
2.      以上費用老闆應繳納部分不可自員工薪水中扣除,員工部分可自薪水代扣。
3.     
勞保費與勞退金如工作未滿一月,按日依比例計算費用。健保費仍按月。
4.      老闆未替員工保勞保與健保,依法至少可處保費2倍罰鍰;勞退金未繳納至少可處2萬-10萬罰鍰,並可連續罰。(員工可以檢舉為由,要求老闆賠償未繳納之勞健保費;依法也可請求未繳納之勞退金及因未投保所生的一切損害)
5.   勞保最低保額為11,100元;健保最低保額為17,280元。

Posted by youthlabor95 at 樂多Roodo! │09:57 │回應(19)引用(0)申訴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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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一般保全人員都沒有領加班費且超時工作.部份薪資甚至低於一般工讀生.因為缺乏工會保障.申訴無門
Posted by 朱崇輔 at June 30,2008 11:30
想請問板大

我之前在瑞芳站前QK咖啡工作

已經離職了

不過又有人找我投訴

所以我決定要站出來!

85度C已經被投訴了!所以我覺得很無奈

QK加盟店以月薪抵抗95時薪

其實換算起來薪水反而少好多好多

而且他們說地依個月的適用人員不保勞健保

已經投訴給總公司

但總公司說直營店不管加盟店的事

麻煩你們就救我們這些被剝削的員工吧
Posted by 以前QK員工 at September 15,2008 21:56

您好:

實際上, 月薪除以工作時數後如果低於95元, 也是違反基本工資規定的.

請您至「受理申訴辦法」(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6093815.html)中填寫正式的「委託書」給我們, 我們很樂意協助類似QK員工遭遇的此種問題.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September 16,2008 09:45

恩!謝謝你!很開心你會幫我們處理這些....那想請問,

我們之前一批員工...薪資代都丟了,要申請理賠有辦法嗎?
Posted by 以前QK員工 at September 16,2008 18:05

您好:

薪資單丟了很正常,老闆那邊會有薪資明細,依法要保留。我想正常的老闆也不敢串改(有偽造文書的刑責),所以,我們還是很樂意提供協助。請「一批員工」一同來委託我們吧。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September 17,2008 15:59

工作不好找

你不願意做

最後之是當要飯的
Posted by 陳水扁 at October 4,2008 12:16

你好:請問一下!
本人在福倫藥局上班(工讀生),工作1年多了,老闆沒給我保勞健保...年底我就要被裁員了,因為公司業績不好,所以只裁我一個工讀生!我不知道要什麼辦= =a
Posted by 陳加將 at December 29,2008 23:41

請問一下!!
如果公司有不平等的待遇
例如: 老闆討厭此襄理,而有意要把這位襄理給開除
而開除的條件又如和督導有串通知與,請問要怎麼辦!
而其他的襄理和副理都沒有做同時的考核!(這樣是不是構成不平等待遇且有意要開除的條件呢)...
請幫幫忙~
Posted by 陳水扁 at April 26,2009 21:38

大大你好!
工作一個月半~
剛應徵說33000元包括勞健保勞退.加班另外算~
領薪水的時候被扣勞保1300健保1100勞退1100..
加班又少算十多小時了..
我去問老闆娘為什麼勞健保扣3500元她說從以前她就這樣扣了..
我跟她說這樣扣會被罰錢
她卻說罰她又不是罰我@@"
加班費我問她為什麼少那麼多
她卻說加班算慰勞我們的獎金不算加班的@@"
這樣申訴我會失去工作嗎!?
店內4~5個員工都這樣扣捏~
Posted by 小小威 at June 19,2009 22:34

大大你好
另外請問一下~
請你們幫忙的話需要付費嗎!?
Posted by 小小威 at June 19,2009 22:40
私密回應
Posted at August 3,2009 02:31
你好~那想請問一下~
在花蓮的全家便利商店打工(半工半讀日校約21歲)
做了一年多~時薪還是只有70幾~約73元~
也沒甚麼勞健保吧~有時還超過下班的時間~
現已離職~當時做時老闆娘都要我們不要跟別人說我們的新水~客人問起時~><
可以告嗎?覺得還在那打工ㄉ人很可憐~做ㄉ要死要活~跟正職ㄉ差沒多少~有時打工一ㄍ月時數也有一百多小時
我有曾問過老闆說不怕被告嗎?
老闆說一ㄍ才多少錢~幾千元而已~
我也幾乎沒有薪資袋
做到最後才知道自己ㄉ時薪這麼低~><
很多人都叫我不要做ㄌ~還有些客人叫我告他們(私底下)
Posted by 被凹ㄉ打工人 at August 27,2009 02:09
在花蓮的慶豐附近7-11對面~
極度ㄉ不爽~很希望他們能夠受到教訓~
自以為是老闆~有四家分店~~
員工做ㄉ要死要活~卻還嫌不夠~
也不想想~給多少薪資~虧你們還ㄑ上什麼課開什麼會
說什麼善待員工?~紙箱還整理ㄉ好好ㄉ~結果ㄋ~老闆自己拿ㄑ賣~錢當然是入他們口袋~客人不要ㄉ發票~老闆自己留著對發票~
Posted by 被凹ㄉ打工人 at August 27,2009 22:40

被凹ㄉ打工人您好:

  若您有比較想要積極處理您的勞資爭議問題,請您在週一到週四下午兩點到六點來電聯盟辦公室,或寫email至本聯盟信箱,本聯盟將有專人為您諮詢。
Posted by 九五聯盟 at September 1,2009 14:33

您好
我想請問
1.公司告知員工加班是責任制.下班時間其實是六點半.但是每天都從早上八點作到晚上八點.中午偶爾也不能休息.月薪除起來時薪不到95.這樣合理嗎?
2.公司告知試用期4個月因為怕員工做一下就跑所以沒有勞健保.該怎麼處理?
3.公司給薪資是以現金袋支付.請問是否有違法?

以上三點請替我解答.謝謝您 >
Posted by 小橘 at September 20,2009 12:02

To 小橘:

1. 關於「責任制」:《勞基法》第84-1條確實有規定責任制,但是僅適用於「一 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 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 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您可以此規定檢視自己的工作是否符合這些性質,若無,則公司說你的工作是責任制是在唬人的。

2. 「責任制」只是工時不受到法定8小時規範,薪水仍然不得低於時薪95元。

3. 「試用期」沒有勞健保是違法的,可以到公司登記所在勞保局申請「投保記錄」。以此記錄為證據像縣市登記所在勞工局進行檢舉。(檢舉函請到勞工局網站下載)

4. 現金袋支付薪水,並無違法。但是為了您的權益,建議您保留薪水袋,並於每次發薪水時自行記錄您的工作實數與薪資,以備不時之需。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討論。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October 2,2009 14:51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在便利店工作的前幾日離職~
主因是報廢商品給朋友吃~借廁所~朋友陪班聊天~
還說你給朋友吃報廢等等之類的要報警處理~
以上原因被摳前我認了是我的錯~
可是我想問一下他說10月份薪水要依公司規定先扣下來~
等12月店裡總盤點後再給(因該是店內缺少的商品要從我新水裡面扣除)~~還說另一個大夜上班好好的你上班有以上問題你還可以領薪水ㄇ領一樣多的薪水ㄇ...店長要我自己寫該扣多少..薪水也還沒發說她要考慮一下才決定要不要先給我10月的薪水~11月薪水可能就會備拿去補店內缺少的商品...請問一下我該怎辦@@?
Posted by 笨貓~ at November 8,2009 22:30
您好:
我有一些問題想問您

我現在到了很多公司打工,有領時薪、有領一天天資的

假設一》我一天薪資的工作,公司是說薪水1300元,請問我拿到的錢會是1300元,還是扣除6%的錢?
其實我不懂那個是怎麼算的!

假設二》我在五家公司打工,有時薪、有領一天天資的,如果每家公司都把我報最低投保額11000元,那我豈不是55000元了嗎?

謝謝您,麻煩幫我解答一下!這是最近一些問題~謝謝
Posted by 求 at November 20,2009 03:43

第一,您拿到的應該是完整的1300元,至於提撥的6%,應由您的雇主額外提撥1300x6%的金額至勞保局的帳戶。

第二,關於勞保的問題,聯盟確認後會盡速為您解答。

若仍有其他疑問,歡迎直接來信payme95@yahoo.com.tw,亦可留下電話,我們會盡速與您連絡。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November 20,200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