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8,2008
聲援遭台玻公司違法解雇的鹿港廠員工陳駿憲!
員工不可以隨意開除!台玻應立即償還薪資與資遣費!
「員工不可以隨意開除!」一個彰化地區的台玻勞工,發出了沉重的呼聲。台灣玻璃工業公司員工陳駿憲,自民國87年起受雇於台玻職司多高機與紡織退漿操作,期間表現良好、無不良素行。而在去年(民國96年)3月時,竟遭公司以「於廁所抽煙兩次」為由違法(無法定解雇事由)開除,並且公司不願依照勞動基準法11條與17 條給予法定資遣費,導致他生活立刻陷入困難,除了妻子外,家中甚至還有一位智能有缺陷的孩子要養。今日,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中部辦公室專員呂汯龍、及中區工運人士陳文鏘陪同下,他勇敢站出來要向公司抗議,並上法院開庭控告公司違法解雇,追討薪資與資遣費。
陳駿憲表示,實際上他僅僅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曾在96年3月5日至廁所中抽煙一次,已被不成比例地罰5000元薪水,且抽煙的地點距離廠房約50公尺遠,根本未造成公安危險。然而,3月7日時只因他又到廁所如廁時,台玻警衛卻在無證據的情況下,指稱他「再次違規吸煙」,而管理階層幹部竟然不問事實、不經他答辯澄清就將他解雇。
歷經了與台玻各種溝通、調解管道皆失敗,資方執意不願恢復陳駿憲的工作或給予其資遣費,陳駿憲尋求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中區辦公室的協助,今日下午14:00前往台玻公司鹿港廠(彰化縣彰濱工業區鹿公路11號)外抗議,並且在下午16:40前往彰化地方法院第七庭與公司對簿公堂,要求返還違法開除期間的薪資301,482元(平均薪資33,498元x解雇後至起訴9月)及資遣費314,881元(平均月薪33,498元x年資9.4基數),共661,363元。陳駿憲指出:「站出來爭取這些,不只是為了這筆錢,更是要讓大家知道,勞工也有法律上的權利,不是雇主可以隨意欺負的!」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中區辦公室專員呂汯龍表示:「陳駿憲先生的處境,是台灣廣大勞工的縮影。這筆錢對資本額上億的台玻公司只是筆小錢,但對於一個弱勢家庭來說,卻相當的重要。台玻公司如果拿不出陳駿憲先生抽煙違規的證據,就應當立刻依法償還陳駿憲先生薪資與資遣費。倘若台玻公司執意不願面對問題,我們將持續以各種方式對其施加壓力。」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指出:「陳駿憲先生的案子並非個案,在台灣有諸多公司都有此種不依勞動法令、違法解雇員工又不給資遣費的情形,我們一定要協助到底。而且,儘管因為員工有吸煙,就將員工解雇或罰薪5000元,也是一個過度侵犯人權、明顯違反憲法與勞基法規定的管理規則,是無效的。過去已有法院判決指出,公司因為員工吸煙就開除員工,最後仍被法院宣告開除違法。此次台玻公司明顯站不住腳,應當立刻與當事人和解、賠償相關費用。」
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中區辦公室專員 呂汯龍 0986128302
引用URL
知法犯法~無須同情~
難道每個人都可以工作壓力大~就作出對傷害社會的事嗎??
你們這個聯盟如果真的這麼強~應該給這個人一個工作機會阿~

這個聯盟
本來就是個屁

或許部份詳情外人不知
但就本篇新聞內容,看不出台玻違法事項
『期間表現良好、無不良素行』
在廁所兩次抽菸被查證,叫做無不良素行?
已明顯違反公司規定
何況勞動安全也非記者所述,距離50公司便你是安全範圍
記者身為專辦一員,請問勞檢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您清楚嗎
過去判例得依時空背景而視
我個人認為95聯盟若想為民喉舌,說話有人聽
如此過分爭議的案件在社會亦不為大眾所接受
有熱血是不夠的,不夠專業才是妳們的致命傷
文章誤導的嫌疑太大....

給人留一點後路~報應將會上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