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7,2008

受理申訴辦法

【受理申訴辦法】

您好:

欲申訴雇主之違法、不合理對待並要求本聯盟協助、代理爭取勞動權益者,請下載「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填寫後寄至payme95@yahoo.com.tw信箱,標題註明「XXX(公司或雇主名稱)員工委託書」,聯盟收信後將有專人向您聯絡,電話確認相關事宜後正式受理委託。

受理您的委託後,我們會和您討論最適合您的爭取權益方式,包括要求地方或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對違法雇主進行勞動檢查、代表您向雇主談判、協助您進行勞資爭議協調及法律訴訟,或者召開記者會,公開陳情、抗議,務求幫助您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爭取應有勞動權益。

對以上說明及任何申訴相關事宜有疑問者,歡迎留言、來信申訴信箱詢問,或您也可以來電0980-995491,聯盟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Posted by youthlabor95 at 樂多Roodo! │02:09 │回應(56)引用(0)申訴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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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全台中市的餐廳和麵包店和烘培訪全都沒有勞健保
Posted by ff at May 29,2008 17:00

拜託拜託大家朋友們!!


千萬要把這個資訊跟要在台中縣市找八大行業的朋友們說

現在在台中縣市很多商家生意差為了要替店裡打廣告也為了騙求職者來店裡看能不能順便消費!

在各大報紙登徵人假廣告~

等到年輕朋友們去他們店裡應徵!

她們商家就會要求寫他們公司自製的身家資料@

我姐當記者她和二十多位有男和女的朋友之前故意輪流分開去應徵台中縣市是每一家!


台中縣市每一間商家都在電話中說有缺人再叫妳趕快來店裡看看!等妳人到那邊@油錢也花了!對方才說當面說要等缺人才叫妳來



她們都先用電話問店家有無缺人!

像是水相餐廳~為了打知名度 ~

要求求職者寫一堆資料等面試時再用求職者眾多打你打發
Posted by 台中縣市很多商家生意差 at May 29,2008 17:13

台中縣的統一超商時薪不到95元

不只統一超商;全家、來爾富也都是如此

希望能調查清楚!!
Posted by 台中的學生 at June 19,2008 00:20

歡迎您到受理申訴辦法中, 下載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 我們可以一起來協助處理.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ne 19,2008 13:35

請問,聯盟在幫我們勞工追討權益,所請的律師,那律師費是誰出?
因為我最近跟雇主有勞資糾紛,我也有跟九五聯盟申訴,她說對方態度很差,雇主一直強調律師費一定是我要出的,真的嗎?她還說你們有可能是詐騙集團?!
Posted by Migi at July 2,2008 16:44

目前聯盟在處理申訴業務上,是不收任何費用的,而為了維持聯盟營運和擴大勞方的力量,我們只希望申訴者會願意加入我們的會員,定期參與我們的聚會以及繳納會費。就像是參加社團一樣。當然,過去有不少的申訴者會小額捐款給我們,我們並不會拒絕。

至於如果有些案子需要律師協助,目前我們也都是找尋義務律師協助,是不收費用的。實際上,許多案子未必要律師才能處理,我們就有能力提供協助。

我們有許多社會信用為證,你可以搜尋九五聯盟的相關新聞,過去成功解決的問題,應該會對我們更有信任感。至於雇主的污衊,大概只能說是他們很討厭像我們這樣的勞方權益團體吧,別太在意。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3,2008 10:56

有一間『集悅藝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后里)雇用的工讀生一天的薪水是$600,一天工作8小時...這樣平均1小時才$75而已...不是說時薪以調至$95了嗎?!而且也沒有勞健保!!! 請調查清楚!
Posted by Tin at July 8,2008 19:00

歡迎您到受理申訴辦法中, 下載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 我們可以一起來協助處理.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9,2008 09:14
一定要加入會員才能申冤嗎?
Posted by andwei at July 10,2008 15:55

您好:
目前我們聯盟的作法是,您可以填寫上述申訴辦法中的「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承諾你有加入會員的意願,但相關的會費部份(學生一年300元,非學生500元),可以等到您的問題獲得一定解決後,再完成正式的入會繳費手續。

當然,如果你願意先加入會員,對於聯盟的力量,會有更大的幫助;因為聯盟現在的人力物力,都還相當不足夠。

您可以持續參與九五聯盟的會議,可以監督會費的使用,我們也會定期公佈財務報表,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1,2008 10:4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之前在台北市八德路二段上 一家名為"豪好喝"的餐飲店打工
有以下幾點疑惑

1.雇主以用餐為由 每日扣掉半小時的薪資
而且此項在當初應徵時也未曾提及 更沒有白紙黑字的簽約
而且用餐是在店裡用餐 有客人進來時 必須隨時替顧客服務
請問這樣扣半小時的薪資合乎勞基法嗎?

2.當初應徵時提及 遲到每分鐘扣五元
之後變成每分鐘扣10元 一樣沒有白紙黑字的簽約
最近聽友人說 工讀(非全職)的遲到扣款方式
應該是時薪/60分鐘=每分鐘應扣薪資
請問究竟是該怎麼算呢?

3.勞基法條文上明確說明
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 時薪應是x1.33
而每月工作時數超過181小時則應該算加班費
雇主沒有提供每月的薪資明細表
也曾經連續幾天工作12個小時 雇主也未曾提及過加班費事項

不知道95聯盟是否願意根據上述幾點 給予建議與方針呢?
謝謝
Posted by Lynn at July 15,2008 05:03

1.只要用餐時間必須待命備勤,就不是法律定義上的休息,不能扣薪資。

2.的確,只能夠扣除你遲到時間的薪資。藥用時薪/60來計算遲了幾分鐘扣多少錢。(也就是不能夠另外定罰則)

3.加班費的確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我們很支持您爭取相關權益。

歡迎您至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6093815.html
填寫「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回傳給我們就可以了。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5,2008 16:36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妳們好;
我是當事人的男朋友,我女朋友在50嵐打工已經一年多了,那家店在高雄市楠梓區右昌街208號電話07-3656798
當時因為有不當扣薪的問題,所以我去幫她申請非自動離職, 我去和她們老闆談,結果她說我女朋友這樣是要自動離職,因為她說要提前兩個月前提出,而且要扣薪,我告訴她:假如沒有不當扣薪就不會有離職,後來我進一步療解,才知道她們還有訂私人合約規定,她是夜校生一天工作八小時,但是公司還是只認定她是工讀生,時數已經和正職生一樣,但是這間50嵐公司竟然,還是沒有勞基法規定的95元最低薪資另外她們公司根本沒有勞保,我告訴她們老闆,她還很不削的說;你去勞工局我也沒差,我決定要申訴,但是不知如何處理?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可以告訴我如何處理嗎?謝謝妳們.
Posted by 江正喜 at July 15,2008 19:53

你好:

你的要求是正確的,違法扣薪已經觸犯勞基法的條文。另外,只要雇主在工資給付上有此類違法情事,員工就有權利解約,不但結清所有薪資外,也可依法要求資遣費。

歡迎您請他(或幫他)至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6093815.html
填寫「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回傳給我們,我們很樂意提供協助。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6,2008 08:54
您好:

因為打工兩個星期被資遣,想請教一下幾點:
1.他是無預警資遣我,雖然答應要給工資,可是他說因為在試用期,所以無須事前告知。我記得我之前跟公司簽的約(公司留存,沒給我一份),說到必須事先「書面通知」,否則公司要罰錢。請問試用期間沒通知資遣我,沒有遣散費,是合法的嗎?
2.公司當初好像也沒投保健保,打工兩星期可以向他們要健保費嗎?
3.公司規定記過要罰錢,一罰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請問是否合法?
Posted by KK at July 16,2008 19:09

您好:

簡單地回應您:
1.法律上對勞工的保障不分所謂的「試用期」與否。所以,老闆還是必須給你資遣費(倘若你做了2周的工時,應該可以領大約6個小時的資遣費。)

2.只要工作,就是只有一天,老闆也必須為您投保勞健保。如果沒有保,可以向老闆追討這部份的錢,也可向勞保局、健保局檢舉老闆,幫助未來的打工族。

3.罰錢的規定違反勞基法,無效;若您有被罰過,可以向老闆追討。

詳細打工族的權利內容,可參閱我們撰寫的一份文件:「打工族不可侵犯的十個權利」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3996459.html

也歡迎大家使用:「打工族權益自我評量表」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6505799.html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7,2008 08:58

可以請問六個小時是如何計算的嗎?
法令中對於未滿一個月工時的算法,看的不是很懂。
謝謝!
Posted by KK at July 21,2008 01:50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是:

工作的月數(未滿一月算一個月)X1/24x平均月薪。
其實如果您是約定完全的工時(一週約40-42小時),那你應該可以拿到「月薪/24」的資遣費。

原本6小時是用「平均月薪=兩週薪水」來算,其實這樣不準確,因為你其實可以要求儘管只工作兩週,但要一個月的資遣費。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21,2008 14:25

台中縣外埔鄉 郁X冰菓股份有限公司

員工以及工讀生 以時薪55元~60元

而且加班時薪也是這樣低

要如何才有適當的薪資呢??
Posted by MR~ at July 28,2008 22:04

MR~您好,
您公司的工資低得誇張,可能是我們目前得知在台灣裡最低的了;請您填妥上述的「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寄給我們,我們將會和您討論如何行動,肯定會至少協助您爭取到95元的薪資,以及加班費、勞健保、勞退金等法定福利,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29,2008 11:57

全年法定之特別休假日工資折算入時新之計算方式如下:
法定特別休假日出席人數x出席人數x時薪x2
=應發放之加倍工資總額

加倍後工資總額 除以 員工總人數 除以 工作日數 除
以 每日工時數
=應加倍發給之時薪

應加倍發給之時薪 + 基本工時 = 特別休假日工資折算入時新

以上這樣算對嗎?但有些是工讀生有些正職的我們又是排班制的.上班時數不一樣.可以這樣算嗎??
Posted by 有問題的人 at August 1,2008 07:07

您好,已在「法律諮詢與工作經驗分享」回應,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1,2008 14:23

請問:
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
委任人_________願意委任「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為受任人,並加入「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工會會員,委任九五聯盟義務代理委任人之名義

一定要加入你們會員嗎??
才會幫我們處理?
若沒加入~會幫我們處理嗎
加入會員也要錢?
Posted by cc at August 3,2008 21:25
我的朋友在一家茶坊打工,,前後共7天,,碰巧剛好是發薪日,,但店家只給了2天的工資,,店家的理由是前5天是試用期,,試用期是沒有薪資的,,而店家試用期的這5天並沒有卡讓我朋友打卡(所以我朋友那5天沒卡可打)
請問這合法嗎?
Posted by 王靖儀 at August 5,2008 16:18
我的朋友在南部一家茶坊打工,時薪85元,前後共7天,,碰巧第7天(5號)剛好是店家的發薪日,,但店家只給了2天的工資,,店家的理由是前5天是試用期,,試用期是沒有薪資的,,所以店家試用期的那5天並沒有卡讓我朋友打卡(所以我朋友那5天沒卡可打)
這合法嗎?
Posted by amber at August 5,2008 16:24

To cc:

目前我們聯盟的作法是,您可以填寫上述申訴辦法中的「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承諾你有加入會員的意願,但相關的會費部份(學生一年300元,非學生500元),可以等到您的問題獲得一定解決後,再完成正式的入會繳費手續。

當然,如果你願意先加入會員,對於聯盟的力量,會有更大的幫助;因為聯盟現在的人力物力,都還相當不足夠。所以,我們期望申訴者可以承諾有入會的意願,待問題解決後能夠加入95聯盟,「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長遠來說這樣我們才能改變現在不合理的打工結構。

這不同於外面各種網站的「入會會員收費」,我們是一個「實體的非營利組織」,您可以持續參與九五聯盟舉辦的會議,可以監督會費的使用,我們也會定期公佈財務報表,謝謝。

to 王靖儀、amber:

試用期也是要給工資的。依據勞委會的解釋,試用期期間也要符合基本工資規定、同時也要保勞健保、給予勞退金...等。同樣,歡迎你們填寫上述申訴辦法中的「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加入我們,我們很樂意提供協助。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6,2008 08:46

我們公司已經連續2個月晚發薪資,這個月更是無預警的只發一半的薪資,且沒有說明何時匯出另一半的薪資,我們幾個同事覺得不妙,請問我們現在可以先採取什麼預防措施嗎?我們是軟體公司,是月薪的。懇請回覆,謝謝謝謝~~
Posted by 李蓁 at August 6,2008 14:33

李蓁您好:
雇主違反約定遲發工資,是一項違約的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的勞工局申訴。我們也很歡迎您填寫上述的委託書,很樂意和您們見面或透過電話聯繫,討論該採取的行動。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6,2008 18:38
我們學校因為有實習學分,因此我和幾位同學在老四川實習,廠商當初跟我們說前三個月試用期是以工讀生時薪95元計算,如果公司考試考不好時薪降為85元。然後如果要臨時請假只能請兩次,請病假要大醫院證明,遲到一分鐘10元,早班沒休息時間,晚上只能休20分鐘,服裝儀容不整(如白布或名牌一樣未帶)扣薪資50元,前陣子有很多員工被扣很多錢,有一位資深員工一個月賺7千左右(時薪),他被扣錢扣5千多塊。公司好像沒幫我們實習生辦勞健保,然後我們幾位實習生時薪莫名的降為85元,只有一位是90元,我有證據,我傳簡訊給您們。
Posted by 高雄學生 at August 15,2008 16:50

好的,歡迎你和我們保持聯絡。特別是這麼嚴重的違法扣薪問題,我們很樂意提供協助。歡迎你填妥上述「委任代理書」回傳給我們,保持聯絡。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18,2008 09:27

自91年8月1日進新竹市格藍英語任司機.迄97年8月15日全年資6年又15日.工作期間無勞保.特休假.年終獎金.今公司以我拒絕簽外包承攬契約將我解雇.懇請幫助.不甚感激.
Posted by 吳光大 at August 22,2008 11:10

有的,我們收到您的委託書了,會盡快與您聯絡,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23,2008 10:09
明顯站在資方角度立場的諸般設想,在因無能而來的經濟加速衰退恐懼中,且據此要脅而使不進則退的勞工權益,進一步地受到損害..如近來政府所放出最低薪資調整之記了號的風向球,向資方靠攏的不變傳統定律再次發威,從不為了真正的社會安定而進行較為廣泛.長遠..以勞工為主體的客觀想像,總是那麼一千零一套之解決問題的思想姿態
..又如果全面的整理外勞的政策..並改變外勞政商盤結交媾仲介公司之吸血利益的法理卑鄙常態 ?___ xxx , 別傻了..
..人性的貪婪是可怕的,所以需要法令的標準和規律來做出某種程度的安全控制?___一個企業或一個人..既使賺再多的暴利,不代表他就會純真到不符趨勢潮流地與他人分享,"合理"分配到基層的弱勢勞工身上
..而在已開發國家裡面,本小小小島,在最低薪資面額這一項目,是不是又便利奪得了又一次難堪的世界第一的封號 ? 我們 的大有為政府永遠只能夠拿到這種下了詛咒的..金牌 ?
話說回來,即便如此,現存的法律尚應可提供底層勤力付出的賤種庶民一些些基本的保障
可是,在每一個自許進步團隊的實際作為裡看來,卻通常是形同具文裝飾,聊備一格之空中樓閣的層次..
在基層勞工的眼裡.. ..在景氣不好.工作難尋的年代中,苦民所苦,多麼隨便就會把"感同身受"掛上嘴邊..但堅決不會領到最低薪資的主事者,並不存有必須相應的敏感而且感情的主動,自行蘊釀了足夠的見識及智慧,去先行預計和照顧那在這愈來越不好生存的時勢裡,勢將更容易受雇主剝削侵害的勞力工作者,當仁不讓的跳出來捍衛其最基本的尊嚴..維持一個社會之基本安定局勢於根本的所在
..當這一大部分也許微不足道.不值一毛的人們,仍意願不辭艱辛地工作..尚未誤入歧途.走向偏端的時候
偉大的台灣島上,搞不清楚情況就急忙宣稱準備好了的政府..您到底準備好要做甚麼 ? 落井下石嗎 ?

以一些餐飲類工作為例 :

某 a ,因為報載之簡短的求職廣告,電話聯絡後,對方堅持面試時方告知相關工作細節,於是 a 從台北經過半天的 路程 ..到了三峽大豹溪的深山處,那以游覽車客源為主.佔地遼闊的某鱘龍魚餐廳,應徵廚助的工作
a 到了現場後方才知道,沒有午休,日工時10hr,薪資21000的待遇,除了廚房瑣事以外,還包括園藝.土木.打掃園區..等等事項,更重要的是這項工作是存有年齡限制的..
a ,想要作該工作,門都沒有..
____另一方面,誰叫他不會甩鍋快炒

某 b ,雖然廚房工作經驗不足,但過去的經驗,剛好可應付一般較簡易家常菜色之大鍋炒的自助餐工作,容易進入狀況
所以, b 在泰山明志路一段得到了一個這樣子的工作,該工作供吃住,沒有保險< 沒人在意的慣例>,實際工作時間8點到晚上9點,中間休2小時,卻常只有一小時..責任制,無加班費如此奇怪東西存在的餘地..而小老闆是一個危險的電腦高手,還要擔心個人資料被濫用
b ,不只炒菜還要顧油鍋炸一堆排骨.雞腿.魚..要送便當,洗炒台,洗方形油鍋機台.. ..並且要應付大小老闆對同一工作之不同調而顯苛刻的幼稚要求
b 的情況其實不錯,月休共有4天,一個月薪水22000+小老闆每天慷慨買煙請他抽
_____他不敢問,那些半天制,任意開價,同工不同酬的女幫廚們的薪水有多少..

某 c ,看報在吳興街269巷找著一個廚房打雜.甚麼都要會..煮麵為主的快炒店工作,他的老闆,在醫院附近的絕佳地段就有3家店,自助餐.羊肉快炒店與這家麵食快炒店,生意不是普通的好..並有多棟房子出租,近處的一個地方也供員工居住< b.c 和 d 所待過的店家生意都很好,忙翻了 >
c 工作沒多久就明白,事先已告知只有一點點煮熟麵經驗的他,為甚麼能 僥倖 地得到這一個剩餘的工作職缺,只因為老闆的鐵板預算為30000,原本要用兩個對拆成半天制之更廉價女工,來應付其他主要員工的休假問題,只是剛好 c 回答自喊的價碼夠低,所以才被錄取
可是,當 c 又發現,主要員工們的工作時間為am10--pm10不等但為12hr時,並且超過算加班< 當然按慣例,所謂加班不是勞基法的那種加班費的算法>,基本待遇都比他好的時候____c 的工作時間為am9--pm11,共14hr
如此的一個事實,使他忍不住地抓了個空檔就對另一個員工對此發了點牢騷,但想不到神經質態度驟變的老闆,晚上就以莫須有的理由把 c 開除..他30好幾第一次被開除,他,一個月休兩天,每天要上14個小時的班,空班2hr,他昨天空班還義務多做1hr,下班也最後離開
..老闆說他工作態度不佳
不景氣,再怎麼刻薄的工作,一拖拉庫的人搶著要做呢

某 d ,8/8號的中國時報,找到一食品工廠之駐廠人員的工作,上面難得地標明清楚的工作待遇: 33000的底薪+5000的全勤< 8/9.F6人事版仍有刊登,新加註工作時間為am2--pm8,中間休息5hr >
d 很開心,打電話去問,工作時間及其他需當面來談,於是,他大老遠騎著鐵馬跑到蘆洲復興路323巷處應徵,並心存感激的得到了該項工作,並不計較老闆模糊其詞的工作時間說明與其它,又或者月休2日有多大關係
上工日,星期天從凌晨開始工作到晚上, d 方清楚工作的時間及內容為何..
am2開始工作..將任意堆置於地上的幾百隻雞屍的頭剁掉,丟入2處大型不鏽鋼長方槽中煮熟..再放進抽取該是受污染地下水之兩對塑膠大桶內,逐次冷卻,並一隻隻將雞腳拔除.. ..完成時約快am10左右
早班 ? 在這階段結束時,可休息大概2小時,交予am8上班的人接手, d 新來的不知狀況,約休息1hr便繼續工作..後來同事說,人手夠的話,就可以固定am2與am8上班之兩組交換輪班..
中午12點多,吃飯時間10幾分鐘後,便無休息時間可言..剁雞..包裝..用大量的地下水沒效率的清洗廠房.. ..最後是3個人擠在冰庫中聽候沒準備的辦公室人員慢慢慢的指示,為公司直雇的攤商補貨..時間已經pm8:30了,終於可以吃飯了
真正的面對如此這般的工作一整天後, d ,仍有說有笑..心裡面則想,終於可以好好的存錢,這可是目前的他所能找到之最好最好的工作
..隔天,星期一,不用煮雞的日子,所以早上8點上班即可,但雜事一堆不可能讓人閒著..
可是,竟然就在中午清洗冰庫,移動重物時,好死不死,他腰部的舊傷之處又閃到了..這一回雖沒上一次受傷時那麼嚴重,卻也無法再繼續工作
d 對自己憤怒..而突然變得異常的疲累,茫然地留在宿舍房間內休息,而便當來了,辦公室人員連送一下都懶不願意.. ..等到pm3診所開門,才有點麻煩地將 d 载到蘆洲市銘泰診所自費就醫,打針止痛消炎..
就像前一天晚上報到時的冷漠一樣: O ..你來了,然後安排他在一個兩張床連他加進去3個人要住的房間,就把他隨便丟下..另一個同事休假午夜回來時,一臉的錯愕..只好跑去客廳睡沙發___所謂的員工這種東西,對他們來說,只是種廉價的可拋棄式工具..
就醫完回到公司, d 想他該是無法繼續從事此需長時間彎腰的工作,禮貌上也怕影響工廠人工的安排,於是,主動而愚笨的提出離職的要求,只希望可被多收留那麼一個夜晚,隔天一早,身體稍好點再離去
..誰知道,連這樣的一點要求都不可得,於晚上6點多,被趕離工廠:
"雖然沒跟你講明,但公司制度本來工作未滿一星期是不給薪的..看在你受傷的份上,老闆說給你1500.."
____1100+400作為這1天半,20幾個小時代價,清清楚楚,他說他真謝謝老闆的寬待與恩賜了哦..
..為了勞資間人情恩情浩然正氣的偉大付出,顯然有一些小事情必須拿出來討論一下:
(1) 一華食品有限公司---老闆為王匯豐--統編為80655141--報載地址為蘆洲復興路323巷68之4號;名片地址為323巷137之22號是工廠所在地址
該公司以低成本設備技術..高勞動力生產的塑膠袋封裝之油雞產品,竟是供應大賣場如家樂福販售的來源
並供應該廠旗下於北部傳統市場共20處以上的直屬攤位
..其低本高利的獲利情況..有否逃漏稅事實發生 ?
(2) 工作現場無持有相關證照的人員在場控管..未戴口罩及頭套..不符標準衛生作業程序
且以大量的地下水作為雞隻冷卻的水源,食品衛生安全情況勘慮
(3) 充滿油污及洗衣粉的垃圾污水,未經處理而排放,製造環境污染
(4) 法定的每週工時,週休1日半..只有諷刺奚落中小型企業中佔絕大多數的勞工的效用..一個工人被當作2個3個人來使用是常態..政府永遠必然的被動,視而不見,算是只為資方服務的傳統也是常態..
____如前文所述,如以最低薪資依勞基法來計算, d 應得的薪水為何 ? 同公司首批已作10幾天的同事薪水會是多少 ? < 有打卡紀錄; 有投保 ?>可以用報載的底薪33000依法下去計算 ? 月休2日是合法的 ?
..超時工作先挑明來說,並一概歸入5000元的全勤之中,沒所謂的加班這回事,是合法的 ?
..連鎖大型賣場該不該承擔更多的連帶的社會責任,對於其貨源的供應商之基本勞動狀況,食品衛生,環保設施..等等,讓政府建立標準規則,令有足夠或過分利潤的廠商,多受一方的社會規範 ?
....................................

工作幾小時休息多少時間的法定規則,到底是為了啥麼才制定的,擺著好看的 ? 而誰因此受到了保障,相對極少數的強勢勞工嗎 ? ..就像法律通常只保護有錢人,相同程度的意思一樣 ?
針對食品餐飲類或其它獲利佳的惡質資方,有效的解決方案或現有的管理規則..擺設懸掛在哪個小角落,光線照得到 ? 還是一開始就被灰塵掩埋了嗎 ? 真有這種東西存在於是間的可能 ? 小學國中的課本裡頭找得著嗎 ?
而當愈來越多人,每天賣力工作,超過10hr.12hr的時間被割離侵占,所得的日薪以法定8小時+加班下去換算,其實遠低於最低薪資的時候,請稍微了解推估一下下,這樣的情景可供怎麼樣子之社會發展的想像.. ..
人類本質的其中一項,是習慣於被驅使奴役嗎 ? 歷史必須記憶,而無所遁逃的代價最終該要由誰來支付 ?

在親資本重利的社會傳統裡,關於勞工的人權正義要得到實現的機會是如此悲情而困難嗎 ?
相關的議題,因為冷門而放大的表現空間,原本是無須耗費過勞的氣力,即可藉此累積創造可觀的政治資本,也其實該是非勢利雙面的牆頭草___是關鍵少數也不是的商人與地方角頭可堪比擬..只不過和切身利益無關,距離太過遙遠,又目光如豆,不習慣不熟悉有那麼一點點勇氣的付出..所以無從想像,沒有必要在乎
_____ 誰 ,能做第一個敏捷而穩健且遠見的"冒險"先鋒者 ? 早早掌握並創新全球趨勢之遠端的文明必要與可能..先行奠定堅固的基礎
這世界恐怕只有撿慣便宜的天才.天之驕子或啥的甚麼傢伙,才以為總有簡易的順風車可供追隨搭乘,才會傻傻癡癡等待乘風而起的機會,那自然就會自動地報到的那種順風局勢; 真正有本事.有眼光的人,視線所及,處處都可望見所謂 機會 的因子苗種..尤其是這塊枯燥荒蕪卻沃土的地表上,更容易沒有阻隔競逐地找尋到..從不好到好,改變,這如此嘴賤之外,何其創造性的根本作為..是多麼大大大地充滿著能量,多麼的無與倫比啊.. ...
這麼那麼聰明的政客們,竟然在正對的絕強方向中停頓腦部的有效運作,以致盲目到無法精準地去決斷和懂得..這 "改變" 2字在這小島上必須要存在的超神意義...與永無止境的邊際效益


___甚麼樣的包袱累贅無法馬上但必須要逐步清楚或創造性模糊的割除..甚麼樣的價值內涵和判斷,足以真正決定了政治生命其不朽的長遠未來 ?


http://diary.blog.yam.com/joeli
joe_li@yam.com
Posted by JOe at August 27,2008 03:06

遇到很惡劣的事,嘉義家樂福北門店(將開幕9月)大量徵才是恍子,說定期契約三個月時薪制,連店長都是從時薪制開始作起,結果一星期上三天班都只上4~5小時,然後又一直徵人進來,到後來更扯10天只上一天班,那一天班只上兩小時,詢問收貨部林惠美(組長)及人事,收貨部林惠美說時薪本來如此,也可排每天上一小時班沒違法去申訴阿,真是欺人太盛,惡劣到極點,聽說還要把全部時薪制人員弄走
Posted by 小聰 at August 28,2008 02:06

JOe:
謝謝你的分享!

小聰:

您好,「片面刪減工作時數」是違約、也是違法的。歡迎您填妥委託書,我們很樂意提供協助。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August 28,2008 09:14

台南新市鄉 活力潽洱 地址台南縣新市鄉中興街105號
裡面有員工離職不但老闆不支付薪水還恐嚇員工說要告他們民事責任 工作兩年多 時薪只有78元 如果有工作缺失還會扣工讀生薪水 我不是當事者 可是身為他們的朋友替他們感到難過 希望有人可以幫幫他們 謝謝你們
Posted by QQ at September 11,2008 00:18

QQ您好:
請您找您的朋友向我們申訴(填寫上述的工作權益爭取之委任代理書)。
另外,請別怕老闆的「恐嚇」,是我們要向他追討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呢!惡質的老闆不被正面施壓,問題是不會改變的。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September 12,2008 09:41

我有受到你們的幫助....但是太多老闆都有抱怨的聲音,我也有聽過。他們說,時機太差,95的薪資太過誇張~他們付不起...(政府好像沒補助)所以有老闆就會以月薪來逃(不過靠過你們~我知道平均不足95也是不行的)有些老闆則要硬碰硬.............請問....有無可以化解這之間的方式...讓工人、老闆心服口服.........抱歉...這只是我的疑問
Posted by 以前QK員工 at September 16,2008 18:19

您好:

坦白講,多數的老闆賺到的錢,絕決對對是付得起時薪95元的,如果你知道你工作店家的收支就會知道,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了。

而工人與老闆,本來在資本主義社會就是處於對立的兩端,在競奪創造出來的利潤。我們要求的也只是「合法」、「合理」的薪資,這應該是可以理直氣壯的。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September 17,2008 16:02
屏東縣某家 我家牛排 時薪超低拉 而且没給客人發票

國定假日 禁休 薪水還是一樣 全職的 還要壓錢在老闆那 .
Posted by .. at October 5,2008 02:06
回應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坦白講,多數的老闆賺到的錢,絕決對對是付得起時薪95元的,如果你知道你工作店家的收支就會知道,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了。

請你算給我聽…

老實說
真理愈辯愈明
花了點時間看過你們的回覆與留言後
你們這個聯盟根本是烏合之眾
來來來,你算給我聽
不要再躲起來
請正面回覆問題!
Posted by G.G. at October 5,2008 14:18

請問可以回覆問題嗎?
我覺得你們都故意製造假象
讓大家都誤以為是在幫我們!
Posted by DING at October 6,2008 00:24

引用以上如下:
"多數的老闆賺到的錢,絕決對對是付得起時薪95元的,如果你知道你工作店家的收支就會知道,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
.
.

請九五聯盟去拜訪外面的店家多了解一些實際的運作情形,66-95根本不是微調,你可以去試算一間店一天約須多少個人力的工時,如一間店早晚班各請5個,一天10個等於8*10=40工時,40*(95-66)*30*12=417600 這就是66-95調薪後每家店一年多付出的薪水.這是微調嗎!?..很多商家卡在那兒要關不關的!
Posted by xtend at October 6,2008 08:36
回應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出來回覆問題吧!
最會抗爭的你們
怎麼躲起來了呢?
Posted by G.G. at October 6,2008 10:08
回應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好多問題在等待貴聯盟回覆呢!
如果你們的論述與政策是對的話,
應該出來捍衛
出來為自已的政策辯論

你們應該不想被冠上『官僚』兩字吧!
Posted by G.G. at October 7,2008 07:07

必須說明清楚的是,去年7/1調整基本工資。是從「88」元調整到「95」元的時薪。過去的「66」元時薪是還沒算入法定假日工資的部份,折入後就是「88」元。

企業當然會因此有壓力,但也因為基本工資的折算及調整,才能夠讓時薪工作者也普遍能取得法定假日工資,以及取得經濟成長的果實。

至於,質疑我們「官僚」?我想,也不是每篇文章即時回應就叫「不官僚」。我們會合理地對待大眾對我們的期許與質疑,也將繼續推動這份志業。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October 7,2008 12:55

把國定假日折算入基本時薪不是貴聯盟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嗎,市面上有這樣算的應該是寥寥無幾吧!去年七月以前法定工時確實是66元沒錯啊!
再者若國定假日沒營業的商店,這可以用增加法定時薪去規範它們嗎,這會不會是貴聯盟一箱情願的算法呢!
你們一直積極找出勞方認為不合理的法規,再大刺刺的去抗爭…
試問,那麼多莫名奇妙的國定假日對資方來說合理嗎…颱風天員工在家休假還要付對方薪水這合理嗎..
如果勞工都能像軍公教一樣有那麼好的福利當然大家都贊成,但現實是國營事業是壟斷的而民營市場是競爭的,立足點不同當然很難要求平等,颱風天公務人員有薪休假,貴單位要擴及全部,那公務人員的18%,是不是也去吵看看糖果會不會掉下來!?
Posted by xtend at October 7,2008 16:28

真希望95聯盟也能幫我們勞工朋友爭取"寒暑假",
不然小朋友放假在家沒人顧也是很麻煩,另外生理假
是否可以要求放假給薪呢?
Posted by 路人 at October 7,2008 20:00

學生期中,期末考試要不要放溫書假給薪呢!?..
照這樣發展也沒有不可能的事!
Posted by xtend at October 7,2008 20:25

哈哈~~看樣子這年頭放假還要有想像力才行
Posted by 路人 at October 7,2008 21:48
to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
今天終於看到貴聯盟的回應了
謝謝!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還是要請貴聯盟正面回覆

根據貴聯盟的引述:
多數的老闆賺到的錢,絕決對對是付得起時薪95元的,如果你知道你工作店家的收支就會知道,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

請告訴我們
貴聯盟是如何計算出來
請提出確切的數據

這個問題,絕對不容許你們逃避
因為這完全是『危言聳聽的指控』
所以,請貴聯盟,說明,如何計算出上述的數據

今天實在很累
我想,我和絕大大大部分店家的店長一樣
每天都得工作超過十二小時
而且,我更相信,
絕大大大部分的店家都沒有95青年勞動聯盟所說的『多餘利潤』
(有的話,早就每個店長都開雙B了吧!哈哈…)

明天,會針對貴聯盟的論述
一一回應

『真理,愈辯愈明』
我想,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亂象的根源在那裡

如果真如你們所說
應該不會有勞工、打工族的來反對你們的論述才對呀!
你們在為他們爭取135的「基本工資」耶!
而他們都是你們所謂的弱勢、邊緣勞耶!
怎麼會這樣咧!?

另外,更可笑的一點是
你們不是以爭取『勞工』福利、薪資為訴求
怎麼會現在反而要團結各個店家,
你們不就一直針對85度C的店家在惡整嗎?
這些店長不就是所謂的資方嗎?
是不是很可笑

『真理,愈辯愈明』
如果,真的想為社會做事
去從事生產,去為提升台灣的競爭力做點事,出點力
不要動不動就要抗爭、動不動就發動民粹
最可惡的,就是去包圍人家的店

最後,還是要麻煩貴聯盟
回覆上述提到的問題做回應
謝謝!
Posted by G.G. at October 7,2008 23:04

(1)所謂的「假日工資」是法定的,請參照勞動基準法36-39條,所以,去年以前的時薪工作者的基本時薪是88元(含22元是假日工資),比對的就是基本月薪15840元(已含假日工資)。

有些店家過去只給70-80元,不到88元,是一個違法未給予假日工資的行為。如果打工族未取得合法薪資,這部份在五年內都還可以追究。

(2)對於店長G.G.題出的問題:我們說「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的論據為何?

的確,每個店家的狀況不同,一樣是調漲基本工資,的確有可能將造成獲利邊緣的店家無法運,這是有可能的。

然而,問題是在於,這個基本工資調漲的幅度,與經濟成長的幅度是否相合?如果調漲幅度超過經濟成長,的確可能造成整體性的利潤大幅下降,但如果幅度還不及於經濟成長,那麼效果上將只是分配經濟成長的果實,而只將有少數獲利邊緣的企業受明顯影響。

根據官方統計資料,過去調漲的基本工資(10年9.09%的基本工資調漲),遠遠低於經濟成長的幅度(10年超過25%的GDP、生產力指數成長)。而如果是得依賴壓低勞工工資,使其工資成長(無法負擔10年9.09%的基本工資調漲)完全跟不上經濟成長指數,才能夠勉強生存的店家企業,的確在市場上恐將無法維持、也不適宜再以剝削勞工的方式維持。

(3)各加盟連鎖店,如果違法剝削勞工,的確也是我們反對的對象之一。只不過,我們也認識到其有受到總公司用各種制度榨取利潤、分擔風險,所以,我們支持加盟連鎖店與總公司爭議,我們也願意協助。但這並不會改變我們對違法剝削勞工的加盟連鎖店繼續進行施壓的行為。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October 8,2008 10:34

To:九五聯盟

台灣是個出口導向貿易依存度很高的國家,這些年來出口暢旺尤其是電子資訊業的高度成長帶動整體經濟成長,但是外熱內冷的市況,資金人才外移,內需市場疲弱不振,空有經濟成長但內需市場卻吹起一陣陣寒風,這唯有身在市場打滾感受最深,聯盟所說的數據是外銷與內需市場平均後的結果,這樣見樹不見林似是而非的見地,實在另人難以茍同,可否請各位多多訪談些內需服務業的廠商,多了解經營的困境才來做這些爭取,這應該才是勞雇雙方之福!!
Posted by 路人 at October 8,2008 11:09
to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貴聯盟似乎還是沒有針對問題
以數據明確的回答

再強調一次
請不要對社會大眾做『危言聳聽的指控』

根據貴聯盟的引述:
『多數』的老闆賺到的錢,絕決對對是付得起時薪95元的,如果你知道你工作店家的收支就會知道,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微調薪資根本不會影響到店家的營運,只是會讓老闆少賺錢罷

這個
『薪資只佔一個店面營運成本中的一小部份(10-20%)』

如何計算得知?
對市場佔比為何?
調整後老闆少賺多少錢?
調整後,有多少你們指的『少數獲利邊緣的企業受明顯影響』?


『真理,愈辯愈明』,不容許你們含糊帶過

請給大眾明確的數據

晚上再來針對你們的問題做回覆!
不要只是一廂情願的用自以為合理的論述而合理化貴
聯盟錯誤的抗爭行為
最後,只是達到自身的利益
是嗎?


附帶,如果,如果,經濟情況誠如貴聯盟說的那麼好
碩士生、大學生的起薪不會一年比一年低
企業不會遇缺不補的情況一年比一年嚴重

如果,真的想為社會做事
請用『正向』的行為去達到你們的訴求
不要一味訴諸民粹
為社會做出最不良的示範

包圍店家,不讓人家做生意,不僅可惡,而且野蠻
跟流氓沒什麼兩樣
Posted by G.G. at October 8,2008 11:13

To:九五聯盟

說真格的,我做過這麼多型態的服務業還真的很難找到那種人力需求多的餐飲服務業人事成本可以壓在10~20%之間的,如果聯盟願意幫我介紹介紹,我們才不會再為這些事情爭論,謝謝麻煩你們囉!!
Posted by 路人 at October 8,2008 11:37

我昨天有email委託書,不知是否有收到呢?
Posted by vivi at October 9,200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