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7,2007
違約沒有違法嗎?回應麥當勞聲明
回應麥當勞公司聲明稿(07.17. 21:00)
違約沒有違法嗎? 麥當勞公司說法令人失望與憤怒!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與麥當勞打工族今日召開「揭穿麥當勞帶頭違法違約剝削打工族」記者會,指出麥當勞在7/1調整基本工資後片面取消「員工免費餐點」、「給薪休息時間」、「年資制度」、「大夜班薪資」、以及縮短「雙倍薪資時間」等五項問題。這些片面修改的工作條件,都已違反了麥當勞公司在7/1前與雇傭員工訂立的勞雇契約和工作規則,屬於違反勞雇關係法令的「違約行為」,應立即停止。
然而,讓人驚訝的是,麥當勞公司竟然以新聞稿聲明:「調整員工薪資與福利制度內容均符合勞基法規定,並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福利。」;麥當勞在新聞稿中也承認,其將供應員工餐飲的條件進行了「調整」:「由以往每次上班享用免費乙份套餐,『調整』為基本計時人員每次上班享有五折餐飲優惠,並且不限套餐份數和餐飲」。我們在此要嚴肅地回應麥當勞:「違約」就是「違法」!麥當勞片面取消福利、年資、休息給薪等行為,當然不符合勞基法!
首先,按照我國勞基法與民法規定,雇主應依據勞雇契約給付報酬,也包括了勞雇雙方間約定的福利。按民法第 199 條:「債權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債務人請求給付。」,雇主當然有義務必需提供約定的福利。
今日勞委會官員也指出:「福利事項屬勞資雙方約定的契約,過去麥當勞既然有所承諾,且是反覆執行的慣習性措施,應視為契約的一部分,雇主要片面更改勞動契約需重新約定,不能把福利視為恩惠性給予。」。並且,依據麥當勞在7/1前雇傭員工所與其約定的「計時人員工作手冊」中即載明到:在麥當勞工作將可享有「免費餐點」、「有給薪休息」、「每年調薪兩次」等福利。
如今麥當勞公司片面變更員工福利為「半價購買餐點」、「休息不給薪」、「取消年資與調薪機會」,豈不正是明顯地違反了勞雇雙方約定的契約內容,以及我國民法與勞動法規課以雇主給付勞工報酬的義務?當然違約又違法!
舉例而言,勞基法第 35 條 規定到:「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如今麥當勞不但片面取消有給薪休息時間,也未依法規劃員工休息,不少打工族即反應說道:「現在休息沒有薪水,也不供餐,根本不敢休息了,只好一天一直做完8小時再自己下班後去吃東西。」,難道,這樣明顯違法的處境都還還可被接受,打工族還可稱受勞基法保障嗎?
再者, 麥當勞還聲稱:「台灣麥當勞進行新制薪資與福利調整前,每家餐廳已召開會議與所有服務員溝通」。但在今日出席記者會的台北資深麥當勞打工族黃先生即反駁指出:「我在7/1到台北的麥當勞上班時,才突然看到公告,寫著即日起計時人員將取消免費供餐,改為以半價購買、工作4小時可休息30分鐘領半薪也被取消了!期間根本沒有什麼溝通過程,也沒有什麼重新討論約定,就是上頭下達指令,片面改掉了我們既有契約包含的福利。」除了今日出席的代表外,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在近半個月內,即接獲全國各地麥當勞員工超過30人的申訴案件,指出其被片面修改勞動條件,這不就顯示出了此次調整根本未獲員工同意,是片面修改的違約行為嗎?
九五聯盟再次重申:麥當勞公司此次的五大勞動條件調整,都是違約又違法的行為。麥當勞公司應立即依據既有勞雇約定恢復上述福利。包括「免費供應員工餐點」、「工作4小時可有30~15分鐘給薪休息時間」、「依既有年資調薪規則自時薪95元起調薪」、「晚間11:00~早上7:00可領雙倍薪資」...等。否則即構成違約行為,聯盟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與抗議行動。除此之外,勞委會也應立即對此種「違約」、「違法」行為進行介入,悍衛打工族的基本權益。另外,其他大型速食連鎖店,如肯德基、摩斯漢堡、達美樂披薩、拿坡里披薩、三商巧福…等,皆連帶取消了員工供餐,聯盟也一併呼籲各速食連鎖店不得任意違反過去與員工約定的福利內容,而麥當勞作為最大型速食連鎖店,應立刻作為表率不應任意違法、違約,侵害員工權益!切勿再對外聲明不實的謊言!
◎聯絡人:九五聯盟成員 陳柏謙 0911678400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 以下為麥當勞公司聲明內容: 遭質疑縮減員工福利 麥當勞:符合勞基法 | |
| 中央社 2007-07-17 17:59 | |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七日電)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今天質疑麥當勞在政府調升基本時薪後,違約縮減福利。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對此發表書面說明表示,調整員工薪資與福利制度內容均符合勞基法規定,並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福利。 台灣麥當勞表示,關於麥當勞計時員工薪資及福利制度調整,從7月1日起,台灣麥當勞全面調整計時人員薪資,依職級及時段起薪有所不同,時薪從新台幣95元至200元不等,「不僅符合、且更優於勞基法之最低基本時薪規定」。 福利方面,台灣麥當勞也認為,台灣麥當勞重視員工福利,提供計時員工享有勞、健保、退休金制度外,另提供在學生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到5000元、免費員工制服、員工優待卡,以及定期員工活動及訓練等福利。 對於員工餐飲優惠,台灣麥當勞表示,由以往每次上班享用免費乙份套餐,調整為基本計時人員每次上班享有五折餐飲優惠,並且不限套餐份數和餐飲;其次,麥當勞以尊重員工為原則,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員工可視個人生活安排上班時間。 台灣麥當勞強調,根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規範,企業提供的福利措施不在勞基法的法令規範範圍內,可由企業彈性調整,以符合員工需求;台灣麥當勞進行新制薪資與福利調整前,每家餐廳已召開會議與所有服務員溝通,員工有任何詢問或意見,可透過每家餐廳設置的員工意見箱,或與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直接溝通。 台灣麥當勞重申,他們願意承擔企業責任,目前計時員工的薪資制度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並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員工福利;若未來勞基法有進一步調整,也會遵守政府法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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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所提供的獎學金,是算自己的薪資所得,不是獎勤
這樣在報所得稅的時候,會增加不少負擔
1.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員工可視個人生活安排上班時間!?
是看排班經理而定,像我們中心根本不能看自己生活而定,一樣要依照當初應徵時給的可上班時段來排定。
2.在學生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到5000元!?
在去年暑假辦過一次,就沒辦過了,而且條件一堆,根本很難申請,我門店去年有5個以上能申請,成功的僅兩位,而且是於截止日期結束當月的領薪日匯款。
要不是現在沒有職缺,我早就離開麥當勞了!!
由中心經裡來「告知」部份工時人員總公司的片面決定,這不能稱之為「溝通」。請好好地用良心經營餐廳,別學政客們老愛玩文字遊戲。
台中市某中心「月薪」將鄒姓「中心經理」在外從事直銷的事報告給李姓「督導」,結果還不是被搓圓仔給搓掉了。有時候覺得打080的效果,會比層層往上反映有效。
『麥當勞以尊重員工為原則,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員工可視個人生活安排上班時間』
那麼請問:當客人不多的時候要服務員刷卡下班,又是怎麼一回事?乾脆學陳先生推說是「個案」,或者說是值班經理的「個人行為」好了!
如果沒有總公司各總的不合理的要求,各中心有必要這樣克勤克儉嗎?每每大官來巡視,就害慘一堆人。月薪最好敢摸著良心大聲說:特清部份,絕對有key 工時給部份工時的員工啦!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還真是精彩!
我怎麼呆了兩年我聽都沒聽過...囧?
實施彈性工作時間的說法,似乎是要在人手比較〝稍微〞足夠的中心才適用
優待卡有優待跟沒優待好像沒啥差別....
九五聯盟正在招募30名麥當勞打工職,以成立代表麥當勞員工的工會,如您有意願參與連署發起工會(不限地區),請您電話和我們連絡,以一同爭取應有的勞動權益(至少改變此五項違約變更的勞動條件)!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0982121823

不只麥當勞這樣子而已,我們的肯德基福利也是跟麥當勞一樣縮減,濫就是濫,講什麼調薪,根本就是變相而已!麥當勞還有員工打折卡,我們呢?到別的肯德基誰知道你是肯德基的員工阿,沒名沒份!
To crazy:
像麥當勞、肯德基每年賺這麼多錢的跨國企業
卻變相以"違約"縮減福利的方式壓低勞動成本
實在是非常惡劣的作法
聯盟目前正在著手籌備"餐飲速食員工工會"
希望聯合更多在餐飲速食業工作卻遭到不合理甚至違法待遇的員工
一起組成工會團結爭取應有的權益
若crazy有意願的話
歡迎隨時聯絡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