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007

加入「95搜查線」 揪出違法黑心企業!

合法時薪調整至95元 不肖雇主賤招頻傳
九五聯盟公布申訴專線
請打工族一起加入「95搜查線」 揪出違法黑心企業!

九五聯盟要求各雇主自今日(7/1)起應依法支付打工族每小時95元時薪外,也特別公布近日來部分不肖雇主常見的「五大賤招」,提醒暑期投入打工的打工族,主動向雇主爭取權益、或向95聯盟提出申訴:(見內文)

對於這些狀況,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除了重申這些問題早已「違法」、主管機關勞委會應立即進行「勞動檢查、主動開罰」外,九五聯盟也將在暑假期間,組成「95搜查線」,主動調查各個有僱傭打工族的企業,有無上述不法情事,且接受各界打工族的申訴,只要經查違法必將強力要求勞委會立即開罰,共同爭取打工族的基本權益。我們歡迎遭遇疑似權益受害的打工族,主動與我們聯絡、申訴。 

※申訴電話:0982-121-823  ※email: payme95@yahoo.com.tw 


千盼萬盼,歷經十年,基本工資終於調漲了;一轉眼,七月到來,大批的青年學生也將投入打工生涯。然而,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連日來,仍然接到不少打工族的抱怨,指出雇主以各種方法規避給付基本時薪95、或用各種說法魚目混珠、侵犯勞工權益。九五聯盟要求各雇主自今日(7/1)起應依法支付打工族每小時95元時薪外,也特別公布近日來部分不肖雇主常見的「五大賤招」,提醒暑期投入打工的打工族,主動向雇主爭取權益、或向95聯盟提出申訴:

一、以「調漲工資」為由「刪減福利」

首先,有部分大型企業聲稱:因為「調漲工資」,所以將要「刪減福利」。甚至如大型速食連鎖店麥當勞已決定:將停止提供員工餐點。我們對這樣的作為表達嚴厲的譴責。按我國勞動基準法,「工資」與「福利」兩者本來就是不同的項目,雇主在給付報酬上不可任意減低工資挪為福利,或相反而為。更何況,多數打工族在基本工資調漲前即在同一地點工作,雇主任意地刪減福利,等於是片面地違反原有的勞雇契約,侵害勞工權益。

二、惡意欺騙說詞 (1):受僱人數超過50人不適用基本時薪95元規定

我們甚至接獲到,有大型企業告訴其打工族說:調漲只有50人以下的企業才適用。這真是天大的謊言。「基本工資」既然是種「基本」保障,當然一體適用在全體勞工,與企業規模無關;此次所謂「受僱人數超過50人的企業」,是指「不得領取政府補助的企業」,跟適不適用基本時薪95元規定沒有任何關係。

三、惡意欺騙說詞 (2):受僱人數不足5人企業不適用基本時薪95元規定

同樣,另一方面我們也聽到,也雇主聲稱:企業僱傭人數不達5人,不適用此規定。這也是同樣扭曲法律的說詞,不足為訓。

四、「打工族」不適用勞基法

這是錯誤且違法的說詞,按我國勞基法第2條規定,勞基法所保障之勞工定義為「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因此,不論你是「工讀生」、「計時人員」、「兼職人員」還是「約聘僱人員」,全部都是受勞基法保障的對象,完全適用於勞基法。因此所有一般工作者可享有的保障和福利,如:加班費、年假、假日工資…等,打工族都可以依其勞動時數,「按比例地」享有。

五、「打工族」以後不能主張「假日工資」

我們也接獲到,不少雇主聲稱,現在既然基本工資從66元調到95元了,打工族以後就不可以再主張有「假日工資」、假日打工將來沒有「兩倍薪水」了。實際上,此次所謂的調高基本工資,即是把「例假日假日工資」內含至時薪內,但尚未含「國定假日工資」,基本時薪才會只有95元,而非103元。所以,打工族在國定假日打工時,仍可主張含國定假日工資的「兩倍薪水」;且國定假日若有排班,也可以主張「不上班、但領原來一日薪水」。

對於以上這些狀況,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除了重申這些問題早已「違法」、主管機關勞委會應立即進行「勞動檢查、主動開罰」外,九五聯盟也將在暑假期間,組成「95搜查線」,主動調查各個有僱傭打工族的企業,有無上述不法情事,且接受各界打工族的申訴,只要經查違法必將強力要求勞委會立即開罰,共同爭取打工族的基本權益。我們歡迎遭遇疑似權益受害的打工族,主動與我們聯絡、申訴。

※申訴電話:0982-121-823  ※申訴email: payme95@yahoo.com.tw


Posted by youthlabor95 at 樂多Roodo! │18:46 │回應(30)引用(0)申訴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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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提供
謝謝
希望也能放在我的blog上
Posted by kenton_ty at July 3,2007 11:03
你好~^^!
我目前在夜校上課!~
從六月開始在全家大夜班工作
一天上班九個小時~
六月份時薪只有80元
現在七月了時薪也只有85元
也不足政府規定的95元
而且是大夜班~
我覺得權利受了很大的剝奪
而且我門早班晚班薪水都不高幾乎都在75~80元!
請你們幫幫忙吧!
謝謝你們

我住雲林

工作地點:全家便利商店斗六四維店
公司電話:055350953

請別公佈誰說的..謝謝

linmn520@yahoo.com.tw

這是我的mail
Posted by 無名 at July 3,2007 17:25
to kenton_ty :歡迎轉錄95聯盟發布的文章、載明出處即可

to linmn520@yahoo.com.tw:

工資不到95就是違法的;我們將會把你說到的這間公司加入我們搜集將公佈的資料裡;另外,希望你能夠再拿到7月份薪水時,將薪資單留下,影印寄給我們一份,我們可以進一步協助你來向地方勞工局聲請勞動檢查,雇主就必須要把過去的積欠的工資給還給你們了。

九五聯盟 林柏儀
※申訴電話:0982-121-823 ※申訴email: payme95@yahoo.com.tw
Posted by 九五聯盟 林柏儀 at July 3,2007 19:22
地點:燦坤東海店(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上的那間)

在7/1以後時薪仍然維持85元

自己是做科技業賺那麼多還那麼小氣真是讓人@%$&#...

而且中午會扣一個小時的午飯時間

但是大家實際上吃飯都是10~20分鐘就匆匆解決

這根本就不合理嘛
Posted by 普羅階級 at July 3,2007 21:14
講錯了是80元

而且應該不只這間

對了請務必保密
Posted by 普羅階級 at July 3,2007 21:27
我只想說...在這樣下去...所有的企業都離開台灣...你們還會計較工資有沒有95塊嗎!勞工利益固然重要...但這樣只是逼企業(尤其是連鎖企業)評估台灣不適合投資而離開台灣...不腐成本嘛!....你們都不覺得台灣的外籍勞工越來越多...多到很恐怖...那就是我們自己不願意做...嫌東嫌西...要求東要求西!...等到台灣向菲律賓與印尼一樣時...還95塊工資勒...屁都沒有...我知道一定有人會反對我的說法...我只是說出我個人的感覺...我也是打工族...但是我很知足...因為台灣能有工作做就要偷笑了...台灣已經失去競爭力...在這樣下去...台灣還有未來嗎...
Posted by 旁觀者 at July 3,2007 22:07
我只想說
這些大企業一年賺多少錢!
說穿了就是貪得無厭
麥當勞一年營收超過120億
每年砸超過5億在廣告費上面
統一超商一年賺40億
不夠多嗎?

要講競爭力 好!
前一陣子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作的全世界競爭力調查
台灣名次下降
但是請注意
台灣最有"競爭力"的項目是什麼呢??
工作時間和工資
什麼意思
就是說台灣人工作時間世界第一長
工資又相對便宜好用
讓企業隨隨便便就可以剝削
(不要不相信...不信去看報告全文)
美國政府的跨國調查說
台灣過去十年來每年的勞動成本都在不斷下降!

台灣的競爭力差
講難聽一點
就是一堆不要臉的老闆企業主
貪得無厭
只想從廉價的勞工身上賺到錢
再這樣下去
就算台灣每個勞工都領時薪50元
台灣也不會有未來的!!
Posted by 怒火中燒 at July 3,2007 22:20
你們一再的說~一小時95元95元95元~
可不可以換角度想想~~
現在的連鎖體系賺不到什麼錢~~
台灣經濟並不是很好~每個人的消費能力也不夠高~
競爭又激烈~~拼死拼活的賺一點錢!!
現在基本工資調高~
對資方有多大的傷害你們懂嗎?
當然以只好由別的地方來減低成本~~
你們當老闆看看~~~
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事情~~
在服務業~~許多店家都是在撐~跟上班族沒兩樣!!
你們以為那麼簡單嗎??

換我問你們~~如果你們是資方!!面臨到這樣的問題!!改如何處理??
Posted by 看不下去的人 at July 4,2007 12:03
請問除了最低基本薪資的保障外
是否還有其他的相關規定
例如每月每週或每日的最高工作時數

雇主資遣工作時數過低(每月不到30H)的計時員工
是否有法可循(或應給予一定的資遣費)
因工作時數過低遭到資遣的員工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Posted by 小北 at July 4,2007 14:06
to 看不下去的人:
儘管台灣近年經濟成長有限,但GDP十年已增加37%,物價也增加8%,但基本工資都沒有調整,値到今年才增加9%,其實還遠低於官方既定的調整公式。
資方如果僅是靠壓低勞動成本來牟利,在當代隨著利潤率下降趨勢,本來生存空間就會越來越小,這其實和勞工工資無關,而是整體資本主義的發展趨勢。如果要生存,必須要發展更好的管理技術與創新商品,不該把罪過加在勞工身上。並且,領取時薪的多半是服務業勞工,服務業基於產業特性,是無法外移的,所以如果有人提到提高工資會外移的說法,往往是資方恐嚇政府與勞方的說詞,不用過於相信。

to 小北:

目前規定最高工時是雙週84工時,超過的部份必須給予加班費, 第8~10小時給予1.33倍薪水; 第10~12小時給予1.66倍薪水。每週工作超過五天,第六、第七天工資應雙倍。

資遣費的部份,即使是打工族也適用,規定如下:
勞基法第17條: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 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 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ps:留言者請盡量留email, 或私下寄給我們,我們才方便和您進一步連絡。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4,2007 16:07
EDWOODCHOU@ms78.URL.COM.TW
謝謝您提供的資訊
今晚就要去"談判"了!!
Posted by 小北 at July 4,2007 18:14
to 小北:
祝您順利。歡迎分享你的談判經驗。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5,2007 10:39
說是"剝削",與其不如說是"維護雇主最大利益",在"對抗"95薪資的政策上,雇主們能耍弄的花招太多了,比如就上班時數來說,雇主們能慷慨的給工讀生有"一個小時是以95元計算的",他們就已經能算是功德無量了,以這個觀念來看,工讀生上的"越少越好"是他們的既定目標,也不會因95上路而蒙受損失.再者,取消供餐制,對他們來說,會以"你們已經有加薪了"為理由,讓工讀生們自費吃飯,但問題是,這次的"加薪"是政府的美意.而不是你企業自發性的行為,在取消供餐以及剋扣休息時間的辦法之外,某些企業"聰明"的保留了基層幹部和全職人員的福利,只要這些人沒有站出來為工讀生們爭取福利,所有的計劃都可水到渠成,毫無阻礙...請問工讀生們的員工福利在哪裡?!還有的企業祭出所謂的獎學金制度作為這些剝削伎倆的遁詞,其實所謂獎學金等等的獎勵制度還只能說是企業有選擇權下的付出,並不能算是給予所有工讀生的福利,今天很多企業使用工讀生,卻將工讀生當衛生紙一樣的對待,是種可恥的行為,在工作場上,尤其在速食業,幹部和全職人員畢竟是少數,企業當然樂的保有他們的福利,而在工讀生佔多數的情形下,廚務配餐及櫃台等等重要的一線工作都必須仰賴他們執行,除非企業有準備以全職取代所有的工讀生,也不必以現在工作難找而有恃無恐,在這個前提下,企業和消費者也須好好的思考一下這個問題,這些不完全跟你們毫無相關的.而身為家長的,希望你們好好睜大眼睛看看哪些企業是你們能讓孩子去那裏打工以及接受磨練的,哪些是以公司利益掛帥的公司,那些都是不值得考慮的公司!!
Posted by 育緯 at July 6,2007 01:18
給看不下去的人:
站在資方的立場,你的言論看起來或許振振有詞,但是為了賺錢就能名正言順的欺負員工甚至欺騙員工嗎?一個企業能夠賺錢,就是靠著員工的付出跟努力才能得到的,如果你惡意的對待員工,想賺到錢只能是緣木求魚,最後能用的方法只能適用盡一切方法去對付自己的員工,有一句電影上的銘言:"不要老以為是老闆給員工飯吃,而是員工為了公司辛勤賺錢!"近日在面晤證嚴法師的場合裡,也有企業主有感而發:"越是用盡方法不擇手段賺錢的人往往是賺不到錢的,只有以善心出發的人才能擁有財富!!"不知道你都聽進去了沒有@@
Posted by 育緯 at July 6,2007 01:32
刺激經濟的成長在於消費(前提是要有足夠的收入,所以提高薪資是必要的),因為有人消費,廠商就能賣掉產品/服務,賺到的錢就可以支付員工薪水而員工有錢就可以去消費,如此循環,所以鼓勵別人消費,活絡自己荷包的意思是說,別人消費,那工作的人就可以賺到錢;從經濟學的要素市場(可視為勞動供需市場)和商品市場(買賣產品/服務的市場)來看,ㄧ個人同時是提供勞務的人也同時是消費者,因此大家消費的越多,大家也就可以賺到更多錢.至於會不會照做就要看個人的消費偏好是如何而資金大量的流動就能夠讓企業籌措到足夠的資金營運,企業能賺到錢,那他就能養活它的員工,人民也就不會失業,但至於財富分配的平不平均,這就要看個人的成就和手腕了,最後要提的是這個社會是會失業的,造成這個現象是因為人民不想投資及消費,大家保存手上所持有的資金,而企業在貨幣市場籌不到資金,在商品市場也賺不到錢,那勢必就要裁員或者壓低員工薪資,相對的人們收入減少,就會更減少消費,進而循環使這個經濟體的經濟蕭條.
Posted by 我好悶 at July 7,2007 20:06
我只能說~~
你們沒有實際當過資方~~在這競爭激烈的環境下~
不懂錢~有多難賺!!(許多公司都是人為本的,只是往往受到薪水調漲而讓自己公司面臨低收入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加盟體系業者!!)
公司的心理常常只有想著~~~
職員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想好好培訓他們!!但~錢難賺!當然會反彈基本工資的調整!但政策下來不得不照辦~~~為了不讓跟在自己身邊已久的職員~也只好省下其他的成本~~你們懂嗎??不要以為開公司就是大賺~如果開公司都賺大錢!!相信可以花更多錢留住人才~~~
請你們想好三贏的局面!!不要單單只是針對資方~
(如果今天開個議題:台灣教育失敗!!會寫名字就能大學畢業~~大學生已無程度可言~~~不值已往的大學生能力!!薪水要降!!!)
我相信~~今天勞方就是受害者了!!情況就是相反了~~
總之~~就是不要只為勞方想!請為資方想一想~~
Posted by 看不下去的人 at July 8,2007 23:04
我是一個以"人"為本的便利商店善良老闆~~
員工是公司的最重要資產~這我絕對讚同也是絕對的!!~
今天單單講到錢!!
誰不希望底下為我們做事的人~~能夠與公司互動良好!!
感情良好~~~薪事也良好!!(好的員工!!花多一點錢請是絕對值得的)
我希望創作三贏局面~
資方~勞方~消費者三贏~
但是資方苦惱的就是在微利時代中~繼前年的提撥6%的勞退!!在來今年的基本工時調高~~~(不是因為成本提高!!而是已經競爭到賺不到錢的時候面臨這個問題!!)
勞方開心的是~~基本薪資提高!!但失業率也相對提高~(我就看到好幾家門市因為此案必須裁員)!!

你們懂資方的痛苦嗎?(用以人為本的正派經營的公司確賺小錢的角度來考量)
Posted by 看不下去的人 at July 8,2007 23:10
To 看不下去的人

其實我的觀點與你大同小異,我在95申訴版那有留了幾篇看法。

調整工資是美意,沒錯許多賺錢的企業,對於這個小小的調整,理應欣然接受,配合政府政策辦理,但對於「更多」正面臨損益兩平之間的小企業,這項政策無疑是最後一根稻草。

小公司也是公司,經濟規模不如大企業,相對要存活就已經有點難,但本著社會責任態度,小公司的背後,也是養著5~10多個家庭不等,難不成一定要這些小本生意通通關門才行嗎?

我曾經其它篇曾經提到,以一家加盟的便利商店來說,這次的政策,讓加盟主無形之中增加了23,000元/月不等的成本,對於一個月可能只賺5~8萬的業主來說(加盟便利商店好像須業主夫妻共同投入),本來還可以養家活口,如果完全吸收本次人事成本,一個月只剩3~5萬的利潤(二個人的收入喔),怎麼過呀????還不如去打工算了。

以加油站來說,一個月增加約5萬的成本,加油站更是殺到見血的行業,以較大型的連鎖來說,50站計,一個月人事成本增加250萬,一年就是3000萬。全國加油站號稱有百站,一年人事成本就增加6000萬,完全吸收的話,他們須不須要向各股東交待呀。

不可否認,還是有些企業是真的很賺,利用低價的勞工成本,賺取高額的利潤,但對於眼前這些已經經營的很辛苦的小店,各位工讀書,是否也同理心看一下呢?

開店投入成本,除了當當老闆外,應該最少也要能養家活口,賺點小利潤吧?
上面許多辛苦的勞工朋友反應的店,大多是個人老闆,並沒有優厚的資金在背後撐著,也就是說,一再的增加成本,降低利潤的話,到最後就只有走向關門的一途了,我想這也不是大家樂見的結果。

大企業各勞工朋友動不了,小企業5~10人的,勞工朋友是可以逼業主妥協(集體辭),但這真的是各位想要的嗎?
Posted by 塵心 at July 9,2007 10:45
我們能體諒加盟業者的辛苦,所以我們期待加盟業者應該團結向總公司談判,調整權利金與相關抽取的費用。
這並非是沒有可能,對加盟主來說,加盟店的生死存亡也與其企業形象和獲利息息相關,倘若業者放棄透過剝削員工而顯示既有的遊戲規則的確沒有合理甚至足以維持的利潤率,那麼加盟主也將被迫讓步。但如果透過片面違約刪減福利, 獎金, 其實加盟主仍將老神在在, 加盟店和員工的處境改善都有限。
怎麼做呢? 台灣缺乏結社的傳統,但我們相當支持加盟業者團結結社,並將矛頭指向加盟主,這是利潤的分配問題。

再者,究竟這次調整到95圓,成本是否大幅提升呢? 這牽涉到過去的法定時薪究竟是多少。按照既有的66圓時薪加上法定例假日工資,過去法定最低時薪其實是88圓,所以按理雇主並沒有增加到那麼多的成本,更何況當前允許加盟店申請10圓補助。當然,過去只給員工66圓, 違法不按勞基法39條給假日工資的雇主,現在是會感到突然大幅調高工資了。只不過,這是其過去不遵守法令,而非是調整工資的錯誤。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0,2007 15:00
公司有沒有賺錢,往往只有資方心知肚明,根本不會跟小員工透露這些,在明面上只會一直跟底下的人說,公司都沒有賺錢,請大家"共體時艱",有沒有賺真是天知道阿,只見某些分店一直擴充的企業,只見不斷的在產品價格上作調漲的店面,卻不見主動調漲員工薪資的老闆,說時下員工濫的老闆們,是不是該把員工們都辭退了,自己站出來第一線忙所有的事情會好一些些,反正自己是最優秀的嘛,業績既然是自己在扛的,就自己做,犯不著請這麼多人來跟自己嘔氣,今天調漲薪資是政府的政策,而不是大老闆們良心發現之後的美意,說穿了,只不過過去是沒人發現這些舊弊而已,昧著良心當沒調漲薪資這件事,老闆們只會發現身邊的人越來越少,而現在會留在身邊的,不是他們心態優秀,而是還沒找到新的出路而已!!老闆給員工的,並不需要很多或是傾盡家產,哪怕只是一丁點;但連那一丁點都不肯給的,往往都是自毀其途的,優秀的員工不會天上掉下來送給你的;當然,員工能遇到好老闆亦然,現在沒有很多人跳出來抗議,不是他們不想說,只是想慢慢消失,不讓那些老闆再煩心了,身為老闆的你,能花多少時間再重複訓練員工上面呢?!
Posted by 育緯 at July 13,2007 01:53
to 育緯 ~
我只能說你太天真了~~~
把做老闆看的太輕鬆了!!
Posted by 看不下去的人 at July 13,2007 16:26
我弟弟從去年12月開始在全家大夜班工作
老闆說七月要把他升正職
老闆說升為正職 薪水就是20000 不多不少
我覺得是在逃避基本薪資95之規範的行為
因為這樣我弟弟反而要多工作一個小時 變為9小時
現在七月了 我算一算 弟弟這樣的薪水根本就不符合基本薪資
一天工作9個小時 大月上27天 小月26天
20000/26/9 ≒85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能夠檢舉該加盟店呢?
店號 3647 彰化彰基店  
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南校街104號
電話047-270402

我的email: etingqqq@yahoo.com.tw
Posted by 小Q at July 14,2007 14:40
to 小Q:
謝謝您提供的資料,建議您弟弟可以直接向店家爭取要求加班費,我們也將把此案例加入資料庫對外公佈、提交給各地方勞工局。按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雙週最高工時為84小時,如果超過僱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每日若工作超過8小時,第8~第10小時必須給予1.33倍薪水,第10~12小時必須給予1.66倍薪水,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另外,若一週工作超過五日,第六與第七日(即約定的例假日)必需給予2倍薪水。您弟弟可直接向僱主表明這些問題,要求他提出加班費,也可在拿到7月份薪水時,將薪資單留下,影印寄給我們一份,我們可以進一步協助你來向地方勞工局聲請勞動檢查,雇主就必須要把過去的積欠的工資給還給你們了。歡迎和我們持續連絡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4,2007 15:03
因為基本工資的調高~~
現在一堆身心帳礙者~
準備要失業了~~~
連正常的工作人~~也面臨失業~~
這個政策~~
滿足了部份人的薪資~
但....也毀了不少人的工作!!!
不知道~~你們聯盟對這個後果!有沒有應變措施??
(這個後果應該是早就料到的吧!!)
Posted by 看不下去的人 at July 15,2007 17:10
to 看不下去的人:
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是有法令保障的,要求大型企業與公部門必須雇傭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者。另外,實際上諸多研究顯示,基本工資的調幅若依照經濟成長率與物價水準為一定程度調漲,非但幾乎不會提高失業率,甚至可能刺激就業意願。究竟台灣目前僅調整9.09%的基本工資,是否會造成大量失業?您可以在年底檢視今年的失業率有無明顯高於往年,再做定論;我們基本上認為,此次基本工資的調整幅度相當低,且已10年未調整,對失業的影響將是微乎其微。部分主流媒體可能會危言聳聽,但我們還是要依據科學的數據來分析、了解狀況,創造既有環境下勞工的最大福利。謝謝。
Posted by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at July 15,2007 19:46
很感謝大大們全力幫我們大家爭取工資,實際上也獲得不少加薪了,原來我只有70元/小時現在調到83元/每小時,雖然未達法定標準但是我已經非常滿足了,我家是在賣免洗餐具的,在新莊算是蠻大間的,我媽曾經就此次基本薪資調整幫我做了一次機會教育,她說一間24小時經營的店如果每個人依照25元/小時的加薪幅度的話,你們店長每個月會多支出3萬元的薪資含勞健保,如果你們店長毫不考慮的調薪那她的獲利應該很高,每個月應該會在20萬以上,而如果她分階段調薪,那她的獲利應該會在15萬以上,那他如果根本無法調薪那他獲利應該在10萬以下,你們店長幫妳加薪到83元/小時,你應該心滿意足了,千萬不要隨大家亂起鬨,到時關店的關店出走的出走,到時得到利益的是誰?政客?95聯盟?打工族?還是你們店長?最可能是政客吧!95聯盟只是被利用的團體,到時還不是被政客拋棄!我當時聽得一愣一愣的,但是仔細想過後真的耶~我越來越佩服我老媽了,要獨力撐起一個公司的它的確不簡單呀!我提出此文只是讓大家有不同的思考模式,新聞常在說草莓族短視近利,台灣未來會很可悲!我不覺得我是大家口中的草莓族,常常不屑開口閉口草莓族的人,可是看了看周遭也難怪大家對草莓族的評論了!但是我現在最不齒的是這些利用草莓族的政客,為達其利益不擇手段干擾社會之祥和,唉~可悲呀~
Posted by 7-11的小鳳梨 at September 15,2007 13:09
這就是7-11總公司只顧著收權利金,沒有考慮到加盟地點到底會不會賺錢,才會有今天這種情形出現,加盟主應該要團結起來向7-11總公司要求補助,而不是剝削員工的福利,再者很多加盟主自己本身擁有2~3間店,難道還給不起加班費或是所謂的津貼嗎?甚至沒錢幫暑期工讀保勞健保嗎?雖然說很多老闆可能給不起加班費,但是保勞健保不是本來就應該要保的嗎?連這一點點小小的福利都沒有,那勞工本身還有什麼保障甚至是福利可言,也許我的餐管老師說的很對,今天臺灣人遇到不合理的情況大多只會想說認了,而不會想說要站出來討回自己應有的福利,那這樣不就給很多存心也剝削勞工權利的老闆機會,讓她去剝削更多勞工嗎?
Posted by 洪 at September 15,2007 15:48
to九五聯盟

我贊成調薪~

但是我反對調薪後~勞健保也加重,應該脫鉤。(勞保基金都被政府護盤掏空,健保藥價黑暗)

九五聯盟是政府打手,美名幫勞工調薪,事實是幫政府調高勞健保收入)
勞工基本工資調高,不要忘了勞健保費也加重還有退休金,送錢給政府玩護盤。(調薪部份要脫鉤)

基本工資調高,外勞基本工資也加高。比較外勞當地國薪資水平,九五聯盟你們還真照顧他們外勞。
這次調高工資,真正獲益是外勞。為何你們不要求調薪與外勞脫鉤,把外勞工資調高部份轉分為我們勞工。

請九五聯盟把貴聯盟裡面的政客打手踢出....
Posted by 路人123 at June 21,2009 09:53

基本工資時薪是九五
可是很多店家都改為以月薪計
17280卻只有月休四天
算一算時薪才80幾
這樣法律雖然保障
但是還是間接被剝奪權利
Posted by someone at August 24,2009 13:06
你好唷~那想請問一下~
像之前我在花蓮的全家便利商店(慶豐)打工~
做了一年多時薪也才73元左右吧~
沒有保勞健保~老闆說要到一定ㄉ時數ㄑ算才有17280是ㄇ?
就算曾有做一ㄍ月時數有一百多小時~也是只有一萬六多~
有時晚班還超過十一點下班~
Posted by 阿唷 at August 27,2009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