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8,2010
[一分鐘線上問卷] 春節上班您有領到兩倍工資嗎
線上填寫:http://zzb.bz/1fRhV
調查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您好,我們是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是一個協助台灣勞工、打工族爭取勞動權益的人民團體。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只要在除夕、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任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薪資。領時薪者,當天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190元(基本工資95元x2),低於190元實屬違法;而領月薪者,雇主應多發一天日薪,作為休假日到班的法定加給,才是符合法令的正確作法。
近日我們卻接獲到許多案例,發現許多知名的企業、連鎖賣場、店家,並沒有依照法令的規定,情況相當嚴重。為了更瞭解各種工作現場實際發生的狀況,我們製作了這個問卷調查,希望您可以協助我們填寫。調查結果將作為社會運動與學術研究使用,保證不會洩漏個人資訊,請放心,也請據實以答,謝謝。
February 5,2010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20100205新聞稿
春節上班應享有兩倍薪資或加發一天薪資
呼籲王如玄主委 比照稽查客運業者
針對大型賣場、百貨業、連鎖超商、影城、KTV進行勞檢
農曆年節將至,國人多利用數天的連續假期,回家團圓、外出旅遊或逛街消費,許多賣場、便利超商、電影等服務業勢必把握這波買氣,過年期間不休息、不打烊,希望能夠趁著年節大賺一筆,所以為數不少的上班∕打工族朋友仍然必須在春節假期到班,無法回家過節。 ...繼續閱讀
January 18,2010
January 1,2010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年終記者會
【回顧 2009】 金融海嘯衝擊 勞工權益水深火熱
景氣已露曙光 勞工仍陷寒冬
政府累了嗎?公權力睡得不醒人事!
九五聯盟今年總共協助110件透過電子郵件申訴的勞資爭議個案,人數超過150位,在超過百餘件的個案當中,聯盟統計出上班∕打工族五大最常遭遇的權益受損事項的比例,公佈資方在不景氣下所施展的違法奧步。
不景氣下 雇主違法案件層出不窮
在這一年中,除了積極協助勞資爭議個案外,聯盟也接獲超過300通「不同店家」的申訴、法律諮詢電話,以平均一家店約僱用7至8名上班/打工族來計算,申訴的個案背後受影響的上班/打工族至少超過了5,000人。而從九五聯盟過去一年受理的勞資爭議案件統計分析我們發現,多數的勞工身上仍被嚴重違法。
聯盟指出,「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未給付加班費、未提撥勞工退休金且無勞健保、國定假日未給兩倍薪資、離職違約金」,都是不景氣下資方節省成本的違法奧步。 ...繼續閱讀
December 28,2009
制服費用員工出?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制服費用員工出?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很多上班∕打工族向九五聯盟申訴、詢問,由於從事服務性行業常因為工作需要、體面整齊,要求員工進入公司時購買制服,或由第一個月的薪資扣除;另外聯盟之前接獲的個案表示:制服費用由第一個月的工資扣除當押金,必須工作滿三個月以後,才得以返還押金,否則將作為違約的賠償費用。
December 25,2009
2009 回顧‧展望‧九五聯盟
何俊頤/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December 16,2009
拒絕敷衍了事的賠償 拒絕不知反省的道歉
九五聯盟陪同當事人向監察院提出告訴
今年4月17日陳重光先生與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該單位在僱用當事人為臨時人員期間違法勞動相關法令,造成其權益上的損失外,更且無法於離職後獲得失業給付的保障。我們要求監察院立即道歉、賠償陳先生受損權益,並且全面徹查院內臨時人員勞動條件。
很遺憾的,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對於事件的處理牛步,從召開記者會到願意和解賠償的協調會,早已經超過160天,嚴重損害陳先生的權利,而往返各相關單位所耗費的時間成本與心情更是難以計算,完全透露出該單位敷衍、毫不在意的處事態度。
December 15,2009
嘿!我們正在尋找熱情、有夢想的你
嘿!我們正在尋找熱情、有夢想的你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第四屆冬季社會行動者培訓營
「不能輸在起跑點」是求學時代父母耳提面命的告誡,所以我們不停地奔跑,在每個關卡裡過關斬將,在別人落榜的陰影裡找尋所謂的「競爭力」。「大學只是通才教育。念研究所不一定找得到工作,但不念就一定找不到工作」,我們只好重拾書本,繼續為我們的人生加值、集點,聽說可以換來一種叫「專業」的信用卡。
而年年調升的學費,還沒畢業就負債累累,卻還要面對不斷貶值的文憑。好不容易達成使命,以為自己終於擠進「富裕生活」的梯隊,但眼前的景象是金融風暴席捲全球,才踏進社會的職場新鮮人又一次為資本主義的頹傾買單,成為風險轉嫁下的受害者。
December 4,2009
November 13,2009
October 21,2009
回應勞委會:為何修法總是做半套?
回應勞委會:為何修法總是做半套?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昨(1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違約金條款』已經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當中,無論是否提供教育訓練、職位性質、高低,只要離職(非自願、自願),都得賠償資方相當數額的違約金,變相成為資方剝削勞工、獲利的來源,要求勞委會推定修法禁止勞動契約內私訂任何『離職違約金條款』。
隨後勞委會透過媒體表示,將在勞基法增訂勞動契約禁止約定「懲罰性違約金」,並增訂一般「違約金條款」若因不可歸責勞工因素(勞基法第11、14條),如遭雇主資遣、雇主違反勞動法令者,勞工提前中止契約,『違約金條款』也屬無效。
聯盟對於勞委會的說明深感遺憾、無奈,並且質疑勞委會為何修法總是做半套?不願意全面禁止『違約金條款』的後果,就是放任未來企業仍可以片面在契約當中訂立『一般性違約金條款』,就算沒有提供員工任何教育訓練上的投資,只要離職員工非屬『非自願離職者』,就還是得賠償鉅額的違約金,試問勞委會這樣合理嗎?更何況實務上企業強逼員工自請離職手段甚多、案例層出不窮,屆時還不但連資遣費都不用給,還可大賺一筆。即便循司法管道進行救濟,依民法也只能酌減違約金,問題是員工的離職根本沒有造成公司實質上的損失,何來賠償的理由?
同時,企業更可以任意片面規定超長的『服務年限』(如五年、甚至十年),且台灣勞工的流動率本來就高,極容易遭受不合理違約金條款的侵害。
...繼續閱讀資方濫用違約金條款 女提前離職 竟遭索7萬元
資方濫用違約金條款 女提前離職 竟遭索7萬元
又見離職違約金受害勞工!資方嚴重違法在前,委屈下勞工離職竟然還遭資方脅迫賠償鉅額離職違約金!
近日聯盟接獲在西園醫院所屬「永越健康管理中心」的前護理師小甄(化名)投訴。小甄於97年10月至中心任職,起薪為33,700元,但她在今年1月赫然發現其勞健保遭院方低報為28,800元,委屈不滿之餘決定離職。豈知離職後卻接到院方的支付命令,院方主張並要求小甄支付近七萬元作為「提前離職違約金」,甚至語帶威脅表示:乖乖履行,千萬不要以卵擊石作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超時工作頻繁卻無法領取加班費
此外,小甄每天上班時數是8小時,但普遍工作時間大約都在9到10個小時,而一天工作12小時更所在多有,然資方從未依法給予加班費,僅以名義上之補休規避加班費發放。院方明確違多項反勞動基準法在先,嚴重侵害勞工權益,勞工無奈下離職後,竟然還得面對資方鉅額賠償的要求,事實上院方根本未提供任何有系統、規畫之教育訓練,小甄的離職也未造成院方的損失,資方所要求之離職違約金不但極不合理;在法律上同樣站不住腳。
...繼續閱讀October 9,2009
October 2,2009
八、九月份捐款徵信
總「捐款芳名錄」請見(若有闕漏,煩請告知,本聯盟會盡快更正!)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4291759.html ...繼續閱讀
September 19,2009
職場「離職違約金規定」問卷調查
線上填寫:http://0rz.tw/ZUUmE
調查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您好,近日我們再度接獲多起案例,顯示目前許多雇主仍規定「若未工作滿一定期限,提前離職,將要求勞工賠償違約金」。儘管這樣的規定已違反了我國勞動法令(顯失公平的定型化契約),但仍時常聽聞。
為了更瞭解各種工作現場實際發生的狀況,我們製作了這個問卷調查,希望您可以協助我們填寫。調查結果將作為社會運動與學術研究使用,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