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2009年10月15日

為什麼沒資格上天堂?這不公平?

關於這部分,有太多太多類似的問題了。
但其實關鍵點與癥結都差不多,這種疑問都發自一種基本觀念:
1. 我沒那麼壞
2. 我沒想到自己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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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6:11引用(0)

2009年08月26日

發問:信錯的人跟未信者下場一樣嗎?

信錯的人(異端:摩門教、、、)也是上帝的對這些人的計畫與不揀選嗎? ...繼續閱讀

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8:36引用(0)

2009年06月25日

失落的教義(轉貼)

這是Paul Washer牧師的講道,Rex弟兄的編譯,時間約七分鐘。
又是一篇很精彩的講道,提到『決志即得救』觀念的錯誤,也講到真正重生得救者可資驗證的證據。 ...繼續閱讀

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7:11引用(0)

2009年05月6日

看重好行為,是不是就是阿民念或是律法主義?

因信稱義,絕對是我們信仰很重要的核心,這點無庸置疑。
但問題出在,假使看重好行為,是否就表示為阿民念或律法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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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5日

基督徒的生命(轉貼)

有了貓的DNA才會找老鼠去捉 (生命產生行為),上帝才有把狗變貓的能力,人只能因信稱義。得救是拯救的事實,絕不是累積分數的過程。狗捉了過千隻老鼠依然是狗卻不會修行成貓 (不信的人同樣有好行為及悲天憫人的愛心)。貓也不是靠捉老鼠去維持貓的地位,貓會有懶惰軟弱甚至忘記自己是貓的光景之時候,當然也有奮勇捉老鼠的時候。一隻從來對老鼠沒興趣的,因為本來就不是貓。
聖經和普世宗哲最大最根本的其中一個不同,就是上帝赦罪之恩。

我們沒有鼓勵人犯罪的意思,而是無論客觀上及主觀上來說,如果犯罪會失去救恩,除非臨死前一秒信耶穌,人人都是結局一樣。(提前1: 15)

普世宗哲的人例如佛教很多都非常認識自己,他們的教義和90%的聖經經文都一樣,講罪講悔改講行為(雖然信的對象不同)。聖經和他們最嚴重的分別就是那10%的經文要旨:因信稱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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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raymon1213 at 樂多Roodo!15:33引用(0)

2009年04月27日

一人信主,全家得救?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這經文的意思,是說只要一人信主,就會全家一定得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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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7:01引用(0)
標籤:基督教、得救

2008年11月9日

加爾文「上帝主權」,與馬丁路得「因信稱義」不同?

『長老會的創始人加爾文強調「上帝的主權」,上帝是全能全知的主,是歷史與宇宙的主宰,祂是創造者也是拯救者。人的得救完全藉著上帝賞賜的恩典,而非藉著其他任何力量,拯救的過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這與路德馬丁所強調的「因信稱義」從人的觀點看起來是有所不同。』
是嗎?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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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7:37引用(0)

2008年10月22日

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還是『不能放心犯罪』?

馬丁路得講過一個很詭異的話:
我們可以放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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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1:17引用(0)

2008年10月21日

上帝愛罪人,還是上帝恨罪人?

聖經裡有很多反合性經文(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我們如果認真弄清楚這些經文,知道聖經絕不矛盾,那我們就會更清楚許多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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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5:45引用(0)

2008年10月19日

罪有大小,還是罪無大小?

既然上天堂是罪無大小,只要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那麼,腦海中強暴女生、實際去強暴、強暴還殺人,罪都一樣囉?
所以,我們抓到腦中強暴的人、實際強暴的人、強暴加殺人的人,都該一樣處罰?
所以,地上的法律都錯了?因為地上的法律就明明罪有大小、懲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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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17:46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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