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而言,福音事工可分成預工、正工、後工。
預工是預備人的心、是鬆土階段;
正工是真正傳福音的部分;
後工是跟進、栽培、造就。
其實,不管是預工、正工、還是後工,都很重要。
但我們今天思考的重點,是集中在『正工』部分。
因為,預工做得再多,假使沒有碰觸正工,就沒有真正傳到福音;
而後工的牧養造就做得再多,假使沒有正工,很快就沒有新的信徒進來。
所以,我們今天要認真思考正工部分,看傳到哪樣的內容,才是真正傳到福音。
當我們很認真幫助弱勢窮人、設立孤兒院、幫助雛妓、幫助家暴受害兒、成立各種救助機構、、、、,名稱也用『基督教XXXX』,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當我們看見社會的不公不義,就開始從事各種改革,像十八世紀英國威伯福司廢除黑奴、像二戰其間德國一群牧師出來發表譴責納粹的巴門宣言、、、、。
這些,都是由基督徒發起,改革內容與口號的基督教旗幟也非常鮮明。
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由於教育水準不高,所以我們基督教出面來設學校,甚至可以從幼稚園、小學、中學、設到大學。
事實上,這種基督教學校很多,有許多也都是一、二百年前的宣教士來設立的。
可是,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由於要幫助病患解決身體病苦,所以基督教出來設醫院、療養院,這也都是許多偉大的宣教士做過的事。
這樣,算是傳到福音嗎?
以上所隨意列舉的一些例子,事實上,是非常常見的。
這些醫院、學校、機構,名稱常常都有『基督教』三個字。
這也是走『社會福音』路線的教會所常做的事,甚至是非常積極做的事。
這些事都很好,一點都沒有不好。
但問題是,做了這些,就算是傳到福音了嗎?
上面那一些,因為經費要很龐大,常都不是單一教會能做的事,而是整個宗派的力量比較能達成。
現在,我們把眼光縮小一些,看看各單一教會就可以了。
教會辦好社區活動,盡量和社區居民打成一片、盡量幫助社區居民,
像節慶時歡迎社區居民來教會參與節慶、像舉辦各種社區活動、像教會辦課輔班、才藝班、、、、、。
這些,算是傳到福音了嗎?
教會吸引年輕人,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像打球、競賽、歌唱比賽、、、、。
這樣算不算?
甚至,教會變成咖啡廳、社區圖書館、卡拉OK中心,而且歡迎不信者進來享用。
這樣呢?算不算傳到福音?
其實,現今這幾十年來的教會,活動比過去多出很多。
許多教會也非常積極走入社區、走入人群,也非常努力改變教會原本的封閉型態,而努力張開雙手歡迎人進來。
這都是非常好的事,也是很正確的轉變。
上述那些活動,也都很清楚明確使用教會資源、使用教會場地。
來的人,也都很清楚那些活動是教會辦的,大家風評也都很好,反應非常熱烈。
但是這樣,算不算是傳到福音了呢?
我們繼續將視野縮小到個人身上好了。
我們通常都會在職場、學校接觸到人,
即使是家庭主婦,也會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鄰居、市場、、、。
我們盡好本分,努力唸書工作,與人有好的相處,待人和善,我們在工作與人際關係上,都受到眾人很大的肯定,大家也都知道我們是基督徒。
這樣,我們算不算傳到福音了?
或是我們分享個人見證,告訴未信者信耶穌很好,去安慰受苦的心靈,
在別人得癌症、離婚、家庭破碎、事業失敗時,告訴對方只要信耶穌,這些都能得到解決。
這樣,還不算傳到福音嗎?
這些,都很好,都很重要,也都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做的事。
但是,做到這些,就表示我們有傳到福音了嗎?
事實上,不管是大型的宗派所做的,還是機構作的、單一教會做的、或個人做的,
我上面提的那麼多例子,全部都還是只能算在『預工』的層次裡面,還沒進入『正工』。
什麼樣才叫福音正工?
傳到什麼樣的內容,才算是真正傳到福音?
為避免誤解,我必須再慎重強調一次:
上面那些例子都很好、都很重要,但都還沒真正傳到福音。
假使我們對福音的內容不夠清楚,我們很容易以為自己已經傳到福音了,但其實我們根本就沒傳到。
更可怕的是,很多大家都以為是正工的東西,其實也都不是傳到福音。
比方說:我們帶不信者去參加小組、參加聚會、參加特會、參加佈道會、去教會做禮拜,這樣不是已經在做正工了嗎?難道這還不算傳到福音嗎?
事實上,許多時候,大家都天經地義以為這已經就是傳福音。
但很不幸的,我必須說:
是很接近了,但還不一定。
為什麼?
我們看下一個例子。
比方說:佈道會不是正工嗎?
一般來說,確實是。
但問題是,佈道會講的內容是什麼?
假使這個佈道會講的內容,沒傳講到真正福音的內容,那麼,這個佈道會一樣沒真正傳到福音。
類似的還有各種特會,什麼醫病、趕鬼、神蹟奇事特會都一樣。
一場沒有講到真正福音內容的特會或佈道會,這時即使決志者再多、宣布願意信主的人再多、甚至當日與日後受洗的人再多,也都沒用。
因為,除非這些人有真正聽過真正的福音,否則他們所信的,都沒有用、都不能使人得救。
同樣的觀念,也可以用在教會禮拜裡。
請不要以為帶人去教會做禮拜,就已經是在傳福音、做正工。
因為,假使教會禮拜從來都不會提到真正福音的內容,那麼,即使做禮拜好幾年,即使也信也受洗,這也都沒得救。
因為,聽者根本沒聽到真正的福音,既然沒聽到,如何能信到正確的福音?
沒信到正確的福音,怎能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知道這是何等可怕的事嗎?
我們在仔細思考一下現今教會禮拜講道的內容,一年下來,會有幾次真正傳出福音的?
假使整年的禮拜講道都不會提起真正的福音,那麼,那些只參加禮拜的慕道友,除非有其他管道可以接觸到福音,否則的話,教會禮拜根本就沒傳到福音,即使做了一萬次禮拜也一樣。
有時,我會這樣覺得:
很多東西,因為太熟了,所以我們幾乎會忘了它到底是什麼意思。
『傳福音』這詞彙就是這樣。
我們都以為我們懂,教會裡大概沒有基督徒會聽不懂這三個字的意思。
但是,我們以為我們懂,不表示我們就真懂,更甚至,我們搞不好一點都沒弄懂。
所以,我很喜歡用心重新回來學習各種基要真理。
當我們重新更清楚很多看來再簡單也不過的基要真理時,我們的靈命又會獲得更深的造就與成長。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知道主耶穌交代給我們大使命,要我們去傳福音。
這是主耶穌的交代,也是主耶穌的命令,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做的事,不是只有傳道人才需做的事。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聖經也說得很清楚,聽到福音而相信的,就會得救。
『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我們必須傳福音,人家才能信福音,這樣人家才能得救。
這些都沒有問題,我們也都很清楚。
問題是,傳什麼樣的福音內容,才算是傳到福音呢?
傳到什麼樣的福音,人才能聽了相信之後,才能得救呢?
當我們用經文關鍵字『福音』去搜尋聖經時,
我們會發現有很多描述,我稍微將之歸類一下:
『天國的福音』(馬太)、『神國的福音』(路加)、
『神的福音』(馬可)、
『神兒子的福音』(羅1:9)、
『基督的福音』(林前、林後、加)、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可1:1)、『我主耶穌的福音』(帖後1:8)、
『神榮耀的福音』(提前1:11)、『基督榮耀的福音』(林後)、
『福音就是真理的道』(弗1:13)、『福音就是道』(彼前1:25)、
『和平的福音』(徒10:36)、『平安的福音』(弗6:15)、
『叫人得救的福音』(弗1:3)
這些,都是對『福音』的一些描述。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福音』是天國的、神國的福音,
換言之,這是關乎神國、天國的福音,不是關乎地上國的福音,不是要來建立一個地上國政權的福音。
『福音』也是神的、神的兒子的、基督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
換言之,這『福音』是有關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祂是神,也是人。因此,任何不承認耶穌是基督的、不承認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的,都不是福音。
而且我們要留意,新約聖經有很多不同經卷,都不斷重複提到這些詞彙,這表示我們所傳的真正的福音的內容,和耶穌基督的關係是何等密切。
『福音』也是真理的道,而『道就是上帝』(約1:1),『道成了肉身』(約1:14),這肉身的道就是耶穌。
再來,我們也看見『福音』是和平的、平安的福音,是使人獲得平安、使人與神和好的福音。
最後,『福音』就是使人得救的福音,這福音會使人因為聽而相信,就能因此而獲致得救。
我們要記住:
假使我們講的是錯誤的福音,聽的人信了,是不能得救的;
但假使我們講的是正確的福音,聽的人信了,就會因此而得救。
所以,傳正確的福音,是非常重要的事。
什麼叫福音?
什麼樣的福音內容,才算真正傳到福音?
福音是什麼?
簡單來說,福音就是『好消息』。
這樣的定義,簡單又明瞭。
問題是,是什麼樣的好消息呢?
是政治將出現清明的好消息嗎?
是人間的苦難即將消失的好消息嗎?
是大家都會賺大錢的好消息嗎?
是生病的人都會痊癒起來的好消息嗎?
當然不是這些!
福音就是好消息,
是『彌賽亞臨到人間的好消息』!
彌賽亞也就是救世主,
所以,福音也就是『救世主來到世間的好消息』!
那麼,
救世主來到世界幹什麼?
帶來什麼好消息?
聖經回答了這問題: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
救世主來到人世間,傳福音、使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的禧年來了。
什麼是『禧年』?
在舊約裡,每第七年,叫『安息年』。
經過七個安息年,也就是7 X 7 = 49年之後,第五十年,叫做『禧年』。
禧年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恩典之年,
在禧年的時候,貧窮人可以重新獲得原本失去的產業、欠債人的債務被免除、奴隸可以重獲自由、人與土地都得安息。
換言之,救世主來到人世間,就是要拯救世人,使世人的一切重擔都能得到釋放、獲得真正的安息。
這樣的消息,這種救世主來到人間的消息,確實是好消息。
然後呢?
宣告救世主來到人間就可以了?
救世主是誰啊?
誰是救世主啊?
沒講清楚誰是救世主,大家怎麼信呢?
還有,救世主來到世間拯救世人,
但是,世人要怎樣才能被救呢?
沒講清楚救世主是誰,
沒講清楚如何被救的方法,
這樣,人是無法獲得解救的。
救世主是誰?
就是耶穌!
祂就是神,就是上帝的兒子,就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
所以,沒講到『耶穌就是救世主、拯救者』,就不算傳到福音。
因為,福音的重心,就是在耶穌基督上。
而福音的另一個重心,就是要『信耶穌』。
知道了耶穌就是救世主之外,這還不夠,還必須相信這件事才行。
要得到耶穌這個救世主的拯救,聽的人就必須從心裡相信這件事才行。
也就是要:
『口裏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就是救世主』。
在上面,我們已經可以發現,正確的福音,和『耶穌基督』是強烈相關的。
去除了耶穌基督的福音,都不算是真正傳到福音。
因此,即使我們設再多學校、蓋再多醫院、做再多慈善、改進再多政治、做再多社區工作、名稱有再多基督教的稱號,只要沒提到耶穌基督,都不算是傳到福音。
鬆土的工作做再多,只要之後沒有帶進『耶穌就是救世主』的領域來,就不算傳到福音。
但是,難道提到『耶穌基督』(耶穌就是救世主)這幾個字,就算傳到福音了嗎?
當然不是!
講到耶穌,這可有趣了。
是誰定義的耶穌呢?
傳到那個耶穌,聽者信了之後,才能得救呢?
佛教徒說的耶穌、不信者說的耶穌、新時代運動者說的耶穌、是人不是神的耶穌、、、,那麼多的「耶穌」,我們到底要傳到哪一個耶穌,才能使人聽而相信,才能得救?
以下我們要綜合來討論這些問題。
我們要看三段經文:
一、
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在五旬節時的福音講道: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2-24)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
『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2:36)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2:37)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
二、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1:1-5)
三、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這裡很清楚告訴我們,要傳到什麼樣的福音,才能使人信了能得救。
假使我們濃縮再濃縮,我們可以把福音縮成很簡單的一個觀念:
『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
再更精簡,就是:
『耶穌基督與十字架』,
就是這麼簡單。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
1. 罪
我們有罪。
2. 耶穌基督十字架
耶穌是基督(救世主)(單數)(沒有其他救世主了),是上帝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復活了。
3. 因信稱義
我們相信並承認祂是我們的主,唯一的主人,祂會赦免我們的罪。
只要我們相信這些,就能得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8-10)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2:1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簡單嗎?
很簡單!
難嗎?
很難!
不相信?
你去告訴別人:「你是罪人」,
你看別人聽到這句話,會有什麼反應。
我不是說一傳福音,就必須要對人家說「你是罪人、要悔改」。
事實上,這樣的傳福音法,是非常糟糕的。
我們要看狀況,因人而異來傳。
但是,不管如何起頭,如何進行,反正到後來,都必須提到我上面說的『罪-耶穌基督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去。
還沒提到這些,就不算是傳到福音。
事實上,我們看看真正福音的內容:
我有罪啦、耶穌死而復活啦、耶穌為我的罪而死啦、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啦,
這種東西,好傳嗎?好聽嗎?不信者喜歡聽嗎?
相反的,現今很流行的「福音」內容:
像信耶穌病就得醫治、信耶穌就會獲得成功賺大錢、信耶穌就會讓我丈夫愛我、、、、,
這種東西,不好傳嗎?不好聽嗎?不信者會不喜歡聽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我們傳的福音是不信者天性就很喜歡聽的,那我們可要警覺了,因為,那可能表示我們傳的根本就沒碰到真正的福音。
相反的,真正的福音,是不好聽的,是聽了以後會讓人:
『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約16:8)
我們必須時時記住,傳福音的重心是在耶穌基督身上,
但是,我們必須很清楚是傳哪一個耶穌。
我們所傳的耶穌是這個:
「是上帝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復活了;
是我們的救世主,是我們的主人。」
傳到這樣的耶穌,才是傳到福音。
任何傳耶穌只是人、或是耶穌只是神、或是只講神蹟奇事但不講為我罪死的耶穌,這都不是傳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我們傳一個信了身體就能得醫治、婚姻就會得美滿、事業就會得成功的耶穌,可是沒提到信的人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這個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個耶穌死而復活,那麼,因我們所傳而信的人,是無法得救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聽到真正能使人得救的福音。
假使我們傳福音只注重神蹟奇事的表演,重視神蹟奇事的展現,高舉耶穌的神奇「權能」,一樣傳講耶穌復活,但認為復活的耶穌只帶給我們一切今世的成功與興旺,卻閉口不談『罪-十字架-因信稱義』,
那麼,因這樣的「福音」而信的人,即使人數再多,也都沒得救。
假使我們傳一個信耶穌是很好的人生寄託、傳一個信耶穌是很好的人生調劑、傳一個信耶穌不用當成唯一真理、傳一個信耶穌後依然可以保留很多我各種錯誤觀念不用努力去改變、傳一個除耶穌是主人以外我還可以保有很多其他主人(如:金錢、財富、地位、婚姻、子女、父母、、)的福音,
那麼,這樣的「福音」,都不能使人信而得救。
假使我們傳一個教會生活很好、教會弟兄姊妹很有愛心、教會很溫暖很會關心人、信徒會彼此扶持彼此分享、信主可以享受這種快樂的教會生活的福音,
那麼,這樣的「福音」,一樣是不能使人得救的。
很不幸的,看看我們現今傳福音的觀念,以及現今很多教會與信徒所傳的福音,
我們所傳的這些,有傳到上面講的那些真正福音的核心嗎?
假使沒傳到,那麼,我們即使領再多的人「信主」、教會即使受洗的人數成長再驚人,也都是假的。
沒聽到真正的福音,哪能真正信?
沒聽到真正的福音,信的是無法救人的福音。
那種福音,其實不是真正的福音,只是假的福音而已。
更慘的是,大家卻以為自己信對了,殊不知自己正在往地獄的路上狂奔,還以為自己已經拿妥登上天堂的機票。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真正能救人的福音,是古老的福音,不是什麼新奇的新道理。
絕對沒有什麼新福音,是我們教會在這兩千年後的今日才發現的。
真正的福音,是何等古老,老到很多人厭煩、覺得不好聽、耳朵發癢、非得要將福音改頭換面,用各種新奇的道理來迎合這世界才行。
但是,請記住,那種新奇的「福音」,是給你今世享福保證引人入地獄的大道,而不是真正老舊能救人的十字架。
請多看看那老舊的十字架,多多研讀聖經裡那古老的福音內容吧?
這樣,我們將會發現,
那古老的福音,是何等的甘甜、何等的好聽、何等令人真心渴慕、非聖靈動工無人能聽下去、也才是能真正拯救人的福音。
最後,僅以一首古老的傳統聖詩作本文的結尾。
這是一首常常令我感動萬分的聖詩,聖詩的歌詞,會深深打動我的心。
常常,當我唱到這首台語聖詩最後一句歌詞『思念愛我的主』時,
我常只能流淚感動地說阿們。
也盼望這樣一首聖詩能使我們重新思考,什麼叫真正的福音。
也盼望我們也能對下面我摘錄的歌詞,由衷的發出內心的阿們。
『我真愛講這故事』(台語聖詩204)
『I LOVE TO TELL THE STORY』
http://www.cyberhymnal.org/htm/i/l/ilttts.htm
The message of salvation from God’s own holy Word(英文歌詞)
聖經所記,上帝救贖的信息(意譯)
To tell the old, old story of Jesus and His love(英文歌詞)
傳講那古老、古老的故事:關於主耶穌以及祂的愛(意譯)
思念愛我的主(台語歌詞)
阿們。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Paul弟兄所提的,和疑惑所講的,是屬於『捨己-背十字架』的部分。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
這個領域,是我一貫強烈主張的,也是我們這園地常常教導的。
甚至,我還曾就這部分,寫過一篇文章,批判那種以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是輕鬆愉快的錯誤觀念:
『甚麼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76536.html
『他們知道,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就開始隨時會面臨家破人亡、隨時有殺身之禍。
他們知道,今天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即時起,他們可能再也看不到心愛的妻子、丈夫或心愛的孩子。
他們知道,今天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即時起,他們馬上面臨被抓、被關、被釘十字架、被用火燒、被丟去餵獅子的危險。』
『他們很清楚,口裡承認,指的就是『我準備為這個信仰死了』。』
也正因為這部分的教義,是我強烈主張的,所以在寫『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這篇文章時,我一直很掙扎,考慮是否要加進這個部分進來。
很感謝Paul弟兄的補充,給我這個機會,更進一步分享一些想法。
為什麼我本人非常強烈支持這種『捨己-背十字架』的福音觀,但這篇文章卻不特別提呢?
以下是一些看法分享:
1. 這篇文章,是針對現今教會那種以為『帶人參與某些活動』、『講了某些東西』,就以為已經傳了福音的錯誤觀念,來進行提醒的。
現今教會界這種錯誤觀念,真的非常普遍。
很多時候,真的傳到『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這種福音的,很少。
可是,大家卻一直以為已經傳到「福音」了,甚至以為已經領人「信主」了。
在這種大環境下,能回歸聖經傳道最最簡單又基本的部分,就已經不得了了。
如果連這種最最基本簡單的部分都沒傳到,那麼更艱難的『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部分,就更不可能傳到了。
2. 我們都知道,廣義而言,福音事實上是包括一切關於人與神的聖經真理。
但是,我們也知道,在進行福音正工(也就是真正傳福音)的階段,我們不可能將一切的聖經真理都對未信者提到。
很多信仰的真理,必須等到人信主之後,才有辦法在造就階段(後工部分),逐漸餵養栽培,使信徒靈命能更進深。
因此,最精簡的真正的福音內容,到底是哪些?
我們『至少』要對未信者傳到哪些東西,才表示我們已經傳到真正的福音,而未信者只要聽到這些最精簡的要點,能真實相信的話,就能因此得救?
這些最精簡的內容,要包括到哪些東西?
3. 當我不斷查考聖經,我發現,最重要的關於精簡的福音要點部分,主要就是上面那三段經文。
而那三段經文,確實也不斷重複我所提的那些福音要點。
4. 可是,信的人必須捨己、必須背起十字架,不是嗎?
這確實如此。
但是,我個人覺得,這比較屬於『成聖』的領域,而不是在『信而得稱義』這種很初步階段的領域。
那些信了某些東西就能得救的領域的部分,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須要有,否則不能得救的部分;
可是在『成聖』領域的東西,雖然我們必須不斷努力學習與追求,但這部分會受到我們靈命深淺與軟弱程度的影響,就不是像『信而得稱義』那部分那麼絕對。
在主耶穌上十字架前一晚,彼得信誓旦旦保證,即使別人離開主,他也絕對願意跟隨主,他願意為主『捨己』。
『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13:37-38)
『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路22:33-34)
我絕對相信彼得當初說那些話的時後,他是真心的、是誠實的。
但很不幸的,很多時候,主也知道,也憐憫我們,因為我們常『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1)
後來事情的發展,我們都清楚,真的碰到事情時,彼得恐懼了、不認主了。
猶大不過賣主一次,彼得卻不認主三次。
主耶穌也曾在講道時講過: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彼得確實沒捨己,
彼得也確實在眾人面前不認主,
但主耶穌卻在彼得犯下不認主、不捨己的大罪之前,
竟然就預先告訴他:
『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主耶穌並沒有不認彼得: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也沒有認為彼得不配當主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相反的,主耶穌明知彼得將犯下大罪,但竟然事先就為彼得祈禱,而且還確定彼得一定會悔改;
另外,主還擔心彼得會因為犯下這大錯而灰心喪志,因此還勉勵他悔改之後,要記得去堅固其他弟兄,不要喪志。
在『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這經文裡,我們還看見,即使彼得犯下大錯時,他雖然已經軟弱到極點,但因著主的祈求與扶持,使他那已經弱小到不能再弱小的『信』,依然存在而不消失。
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身上那種使人得救的『信』,就永不會消失,不管再如何軟弱都一樣。
因為主既然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這些人得救,而這些人一旦得救,主就永不離棄。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
而主的祈求保守,只針對那些真正屬祂的人,至於那些不是真正屬祂的人,即使看來再如何虔誠、在教會如何活躍、醫病趕鬼有多少,也都沒用,因為這些人根本就從來沒得救過,主並不為這些人祈求,也不會保守他們。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這個人,就是猶大,他不是從得救的份位上失落,而是從來就沒有得救過。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17:20)
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的人,就是我們這些後世的基督徒。
所以,只要我們是真正『信耶穌』,主耶穌就會為我們祈求、保守我們的得救。
因此,核心又回到『信耶穌』部分。
到底要信到哪些,才能得救?
因為,只要是真正得救,就必蒙主保守,即使我們成聖的路上跌倒,但我們也不會因此而喪失得救的份位;
反之,假使我們並沒真正得救,當然就不會蒙主保守。
我們已經看過彼得的例子,知道他雖然沒有捨己、也在眾人之前不認主,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得救的份位。
換言之,他在犯這些大罪之前,已經真正信主,取得得救的份位了。
也正因此,我沒有將『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列在最最不能或缺的傳福音要點裡。
這不是說我覺得不重要,
也不是說我不重視,
而是這部分,比較屬於『得救之後的成聖』,而非『信主得稱義』階段的部分。
事實上,彼得在人生終點的時候,也確實是真正為主捨己、也沒有在眾人面前不認主。
5. 打破香膏的婦人的部分,Paul弟兄已經作了很好的說明。
在這例子的捨己部分,我已經在上面作了一些說明。
而這例子還有另一個重點,是『這是一件美事』(太26:10),這會比較離題。
所以,當初我寫作這篇文章時,沒特別提起這段事蹟。
但是,這確實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蹟,也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須記住的事蹟。
只是,我一樣會將這事蹟擺在成聖領域,在造就信徒時拿來傳講。
6. 說真的,要將能使人得救的真正的福音內容,精簡到很精簡,真的很困難。
我們都知道,最最精簡,就是『信耶穌』三個字。
但到底要信到什麼樣的耶穌,才叫信耶穌,就很麻煩了。
現今許多教會傳講的『信耶穌』,已經和聖經所講的『信耶穌』,幾乎是完全不同的「福音」了。
當我們將「信耶穌」的內容稍微擴大一點來看的話,就是『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是很古老的信經,是當時信徒的信仰告白,告訴別人自己信哪些東西,也表白自己信了哪些東西。
這樣的信經雖然古老,但也是歷世歷代基督徒都必須信的內容。
很不幸的,現今很多教會的信徒,已經不會背使徒信經、也不知道使徒信經的內容,教會禮拜時,也不念使徒信經,反而去唸一大堆新的口號與宣言。
我不是說念口號與宣言就不可以,而是說只會唸口號與宣言,卻不會背使徒信經,這已經走偏了。
不會背使徒信經,不重視使徒信經信仰的內容,這會使許多信徒不知道自己真正起碼要信到哪些東西,反而還以為自己所信的那些枝微末節才是重點。
現今的信徒,很多人知道一大堆神蹟、奇事、預言、先知、靈恩、活動、社會、政治的「知識」,而且以為這些東西就是「福音」的內容,以為信這些就是「信耶穌」,可是卻不知如果沒信到使徒信經裡那些內容,這根本就不算是真正信耶穌。
很多人以為傳講一個『權能』的耶穌,才是全備的福音;
很多人以為多多傳講聖靈,福音才全備;
很多人也以為,各式各樣的活動、社會、政治,就是福音。
但很不幸的,這些所謂的「福音」,和歷世歷代信使徒信經內容的真正福音,有多大的差距。
看看使徒信經,我們會發現,歷世歷代信徒所信的重點,都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
真正的福音,是『基督論』,不是『聖靈論』,也不是『社會福音』。
以聖靈論,或是社會福音來取代『基督論』,都不是傳講真正的福音,而是假的贗品而已。
去除了『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的福音,根本就不能使人得救。
我們不僅要深深抓住這個真正福音的精髓,也必須在我們傳福音時找機會對未信者傳出這樣的福音,更必須對已經在教會的信徒傳遞這種正確的觀念,矯正許多人錯誤的認知,甚至,拯救這些在教會裡卻還沒得救者的靈魂。
『請多傳福音給基督徒!』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36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