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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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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傳福音』這詞彙是我們基督徒人人都耳熟能詳的。
我們必須傳福音，我們必須努力傳福音，這大家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問題是：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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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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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小小羊弟兄：您好！
信耶穌是否要附帶「捨己」這個條件？記得在十多年前的「校園」雜誌內看到了一篇文章報導當時福音派神學界為了這個問題大大爭辯（贊成與反對的都是鼎鼎有名的神學專家，也各自提出了聖經經文的支持）。反對的人，理由很簡單：信仰是不能有自己功勞的，否則，就是傳另一個福音，所以加入任何一個條件也不行（我想小小羊弟兄您是支持這樣看法的，因為你認為捨己是屬於「成聖」的範疇，不是屬於「得救」的範疇）。不過，以我的理解：聖經上並沒有把「信徒」與「聖徒」再作區隔，「信徒」就等於「聖徒」。我認為即使是得救也要捨己。因為捨己並不是一個我們主動的選擇，而是當我們選擇要接受耶穌十字架的救恩時，我們的舊人就必定與耶穌同被釘死（可能當時自己還不曉得這個教義，但這卻是事實）。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羅6:3）當時的羅馬信徒可能真的不知道受洗就是要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羅6:5），但不表示他們沒有死，保羅明明地告訴信徒：「你們已經死了」（西3:3）！因為我們的罪得赦免，是藉著舊人的死而得來的，請看：「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6:6-7）這段經文詳細解釋了我們脫離罪的「機轉」，所以若沒有舊人死亡，就不會得救。除此之外，耶穌說了許多告誡門徒必須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的話，也都一再告訴我們：捨己是「必要條件」，不是「自由選項」。
「捨己」並不是在「信」之外另外增添的條件，而是「信」的必然結果，否則這個「信」就有可能有問題。請參閱「吳鯤生：天堂門與永生路——也談「信」的內涵」（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10/96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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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shwu@ms3.tcol.com.tw(Paul)</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7 Feb 2008 17:59:2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神子基督降世，
為了替世人死，為了使罪人得救-重生-順服。
耶穌帶領我們離開罪惡，與掌管萬事的神同在。
那更大的福分，最大的福分，就是有神的聖靈同在。


>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為主而活，辨惡行善，邀人認罪。
魔鬼不可能傳福音，邪靈不可以傳福音。只有悔改的人才可以傳福音。
懂福音，守福音，就是傳福音。]]>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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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3 Feb 2008 20:01:1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剛剛在YouTube搜尋了一下『I love to tell the story』這首歌，
當中有混聲大合唱版、精緻８人組版、鍵盤演奏版、鄉村風格版、流行音樂版…
然而我最喜歡的是以下這個毫無美聲唱腔的老先生版，
<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0BYs1dvJb1U&feature=related'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0BYs1dvJb1U&feature=related'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0BYs1dvJb1U&feature=related'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0BYs1dvJb1U&feature=related' rel='nofollow'>http://www.youtube.com/watch?v=0BYs1dvJb1U&feature=related</a></a></a></a>
因為由這樣蒼老、顫抖且平凡的聲音To tell the old, old story
這更讓我們能深刻的體會到不是只有那聲音動聽、年輕有活力、會耍樂器的人…才有資格tell the story，
反而是平凡如你我卻蒙受神恩惠的人，
更或是歷經滄桑仍愛慕神的人能更真實的唱出這首歌的內涵，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要唱新作的歌才算「唱新歌」
其實當我們從神那裏對這首歌有新的體會與領受時，這便成了一首新歌了
這也是為什麼這位老先生的版本讓我覺得比其它新編版更耐聽的原因
關於這首詩歌的中文歌詞與典故，以下有２個連結可看
<a href='http://www.tehc.org.tw/upch5839/upch/discuss/hymns/p341.htm'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tehc.org.tw/upch5839/upch/discuss/hymns/p341.htm'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tehc.org.tw/upch5839/upch/discuss/hymns/p341.htm'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tehc.org.tw/upch5839/upch/discuss/hymns/p341.htm' rel='nofollow'>http://www.tehc.org.tw/upch5839/upch/discuss/hymns/p341.htm</a></a></a></a>
<a href='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61.html'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61.html'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61.html'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61.html' rel='nofollow'>http://www.mbcsfv.org/chinese/library/hymncampanions/061.html</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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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1868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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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2 Feb 2008 22:51: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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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Paul弟兄所提的，和疑惑所講的，是屬於『捨己-背十字架』的部分。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

這個領域，是我一貫強烈主張的，也是我們這園地常常教導的。
甚至，我還曾就這部分，寫過一篇文章，批判那種以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是輕鬆愉快的錯誤觀念：
『甚麼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76536.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76536.html</a>

『他們知道，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就開始隨時會面臨家破人亡、隨時有殺身之禍。
他們知道，今天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即時起，他們可能再也看不到心愛的妻子、丈夫或心愛的孩子。
他們知道，今天一旦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即時起，他們馬上面臨被抓、被關、被釘十字架、被用火燒、被丟去餵獅子的危險。』

『他們很清楚，口裡承認，指的就是『我準備為這個信仰死了』。』

也正因為這部分的教義，是我強烈主張的，所以在寫『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這篇文章時，我一直很掙扎，考慮是否要加進這個部分進來。
很感謝Paul弟兄的補充，給我這個機會，更進一步分享一些想法。

為什麼我本人非常強烈支持這種『捨己-背十字架』的福音觀，但這篇文章卻不特別提呢？
以下是一些看法分享：

1. 這篇文章，是針對現今教會那種以為『帶人參與某些活動』、『講了某些東西』，就以為已經傳了福音的錯誤觀念，來進行提醒的。
現今教會界這種錯誤觀念，真的非常普遍。
很多時候，真的傳到『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這種福音的，很少。
可是，大家卻一直以為已經傳到「福音」了，甚至以為已經領人「信主」了。
在這種大環境下，能回歸聖經傳道最最簡單又基本的部分，就已經不得了了。
如果連這種最最基本簡單的部分都沒傳到，那麼更艱難的『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部分，就更不可能傳到了。

2. 我們都知道，廣義而言，福音事實上是包括一切關於人與神的聖經真理。
但是，我們也知道，在進行福音正工（也就是真正傳福音）的階段，我們不可能將一切的聖經真理都對未信者提到。
很多信仰的真理，必須等到人信主之後，才有辦法在造就階段（後工部分），逐漸餵養栽培，使信徒靈命能更進深。
因此，最精簡的真正的福音內容，到底是哪些？
我們『至少』要對未信者傳到哪些東西，才表示我們已經傳到真正的福音，而未信者只要聽到這些最精簡的要點，能真實相信的話，就能因此得救？
這些最精簡的內容，要包括到哪些東西？

3. 當我不斷查考聖經，我發現，最重要的關於精簡的福音要點部分，主要就是上面那三段經文。
而那三段經文，確實也不斷重複我所提的那些福音要點。

4. 可是，信的人必須捨己、必須背起十字架，不是嗎？
這確實如此。
但是，我個人覺得，這比較屬於『成聖』的領域，而不是在『信而得稱義』這種很初步階段的領域。
那些信了某些東西就能得救的領域的部分，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須要有，否則不能得救的部分；
可是在『成聖』領域的東西，雖然我們必須不斷努力學習與追求，但這部分會受到我們靈命深淺與軟弱程度的影響，就不是像『信而得稱義』那部分那麼絕對。

在主耶穌上十字架前一晚，彼得信誓旦旦保證，即使別人離開主，他也絕對願意跟隨主，他願意為主『捨己』。
『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13：37-38）
『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路22：33-34）
我絕對相信彼得當初說那些話的時後，他是真心的、是誠實的。
但很不幸的，很多時候，主也知道，也憐憫我們，因為我們常『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1）

後來事情的發展，我們都清楚，真的碰到事情時，彼得恐懼了、不認主了。
猶大不過賣主一次，彼得卻不認主三次。
主耶穌也曾在講道時講過：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彼得確實沒捨己，
彼得也確實在眾人面前不認主，
但主耶穌卻在彼得犯下不認主、不捨己的大罪之前，
竟然就預先告訴他：
『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主耶穌並沒有不認彼得：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也沒有認為彼得不配當主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相反的，主耶穌明知彼得將犯下大罪，但竟然事先就為彼得祈禱，而且還確定彼得一定會悔改；
另外，主還擔心彼得會因為犯下這大錯而灰心喪志，因此還勉勵他悔改之後，要記得去堅固其他弟兄，不要喪志。

在『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這經文裡，我們還看見，即使彼得犯下大錯時，他雖然已經軟弱到極點，但因著主的祈求與扶持，使他那已經弱小到不能再弱小的『信』，依然存在而不消失。

每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身上那種使人得救的『信』，就永不會消失，不管再如何軟弱都一樣。
因為主既然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這些人得救，而這些人一旦得救，主就永不離棄。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4）
而主的祈求保守，只針對那些真正屬祂的人，至於那些不是真正屬祂的人，即使看來再如何虔誠、在教會如何活躍、醫病趕鬼有多少，也都沒用，因為這些人根本就從來沒得救過，主並不為這些人祈求，也不會保守他們。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這個人，就是猶大，他不是從得救的份位上失落，而是從來就沒有得救過。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17：20）
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的人，就是我們這些後世的基督徒。
所以，只要我們是真正『信耶穌』，主耶穌就會為我們祈求、保守我們的得救。
因此，核心又回到『信耶穌』部分。
到底要信到哪些，才能得救？
因為，只要是真正得救，就必蒙主保守，即使我們成聖的路上跌倒，但我們也不會因此而喪失得救的份位；
反之，假使我們並沒真正得救，當然就不會蒙主保守。

我們已經看過彼得的例子，知道他雖然沒有捨己、也在眾人之前不認主，但這並沒有影響他得救的份位。
換言之，他在犯這些大罪之前，已經真正信主，取得得救的份位了。
也正因此，我沒有將『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列在最最不能或缺的傳福音要點裡。
這不是說我覺得不重要，
也不是說我不重視，
而是這部分，比較屬於『得救之後的成聖』，而非『信主得稱義』階段的部分。
事實上，彼得在人生終點的時候，也確實是真正為主捨己、也沒有在眾人面前不認主。

5. 打破香膏的婦人的部分，Paul弟兄已經作了很好的說明。
在這例子的捨己部分，我已經在上面作了一些說明。
而這例子還有另一個重點，是『這是一件美事』（太26：10），這會比較離題。
所以，當初我寫作這篇文章時，沒特別提起這段事蹟。
但是，這確實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蹟，也是每位基督徒都必須記住的事蹟。
只是，我一樣會將這事蹟擺在成聖領域，在造就信徒時拿來傳講。

6. 說真的，要將能使人得救的真正的福音內容，精簡到很精簡，真的很困難。
我們都知道，最最精簡，就是『信耶穌』三個字。
但到底要信到什麼樣的耶穌，才叫信耶穌，就很麻煩了。
現今許多教會傳講的『信耶穌』，已經和聖經所講的『信耶穌』，幾乎是完全不同的「福音」了。
當我們將「信耶穌」的內容稍微擴大一點來看的話，就是『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是很古老的信經，是當時信徒的信仰告白，告訴別人自己信哪些東西，也表白自己信了哪些東西。
這樣的信經雖然古老，但也是歷世歷代基督徒都必須信的內容。
很不幸的，現今很多教會的信徒，已經不會背使徒信經、也不知道使徒信經的內容，教會禮拜時，也不念使徒信經，反而去唸一大堆新的口號與宣言。
我不是說念口號與宣言就不可以，而是說只會唸口號與宣言，卻不會背使徒信經，這已經走偏了。
不會背使徒信經，不重視使徒信經信仰的內容，這會使許多信徒不知道自己真正起碼要信到哪些東西，反而還以為自己所信的那些枝微末節才是重點。
現今的信徒，很多人知道一大堆神蹟、奇事、預言、先知、靈恩、活動、社會、政治的「知識」，而且以為這些東西就是「福音」的內容，以為信這些就是「信耶穌」，可是卻不知如果沒信到使徒信經裡那些內容，這根本就不算是真正信耶穌。
很多人以為傳講一個『權能』的耶穌，才是全備的福音；
很多人以為多多傳講聖靈，福音才全備；
很多人也以為，各式各樣的活動、社會、政治，就是福音。
但很不幸的，這些所謂的「福音」，和歷世歷代信使徒信經內容的真正福音，有多大的差距。
看看使徒信經，我們會發現，歷世歷代信徒所信的重點，都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
真正的福音，是『基督論』，不是『聖靈論』，也不是『社會福音』。
以聖靈論，或是社會福音來取代『基督論』，都不是傳講真正的福音，而是假的贗品而已。
去除了『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的福音，根本就不能使人得救。
我們不僅要深深抓住這個真正福音的精髓，也必須在我們傳福音時找機會對未信者傳出這樣的福音，更必須對已經在教會的信徒傳遞這種正確的觀念，矯正許多人錯誤的認知，甚至，拯救這些在教會裡卻還沒得救者的靈魂。

『請多傳福音給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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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0 Feb 2008 22:18:3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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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一點感想：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14:9）這女人所作的，是近乎不給自己留退路的捨己為主。福音不只是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而已，我也必須與主同釘十字架（羅6:6），這福音才算完整。我想這就是耶穌為什麼命令我們傳福音時一定要提到這個女人，以免福音被人整型成討好罪人的可愛模樣。]]>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1868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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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shwu@ms3.tcol.com.tw(Paul)</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09 Feb 2008 18:23:3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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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title>
	<description><![CDATA[我自己也是這樣認為 
當同事講來教會很好可以學很多樂器....等
假日帶小朋友到教會不錯阿 我們兒童主日有很多好聽的故事....
在之前的教會還聽過姐妹講信主的人不可能越信越貧窮
會越來越...
都不提到真正福音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真正的福音 就是 罪 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第三天復活  因信稱義
就像使徒信經裡所講的 福音的內容就是我信的一切 

講到罪 與不能祭祖先 就沒人有興趣聽

有朋友問能不能佛教跟基督教能不能同時信
我回答不行 我們信的是獨一真神 我當然也可以回答先信信看再說 我就是不願意這樣傳 
我真的不願看到有人要信主卻被領向錯誤方式走
因我知道當真正歸主後那心裡(為走錯所苦)是很難受的


話是這麼講 自己受逼迫還是會軟弱 求主憐憫幫助]]>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1868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518689.html#comment-15728443</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09 Feb 2008 17:43: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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