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

基督徒生命最重要的事,就是傳福音啊!
大家不都是這樣說的?而且這也很理所當然啊?
難道不是嗎?

很好!基督徒生命最重要的事就是傳福音。
那麼,任何與這第一要務衝突的,都必須閃邊去。
所以,人人都來當牧師,以福音養生,不是比較好嗎?
所以,學生整天到教會去,以福音為重,書都不用念,不是比較好嗎?
所以,媽媽把孩子家庭都放下,整天到處去傳福音,不是比較好嗎?
所以,老師上課不用上,整天都對學生傳福音,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所以,醫師都不需要看病,只需對病人傳福音, 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所以,開刀房都可以關門,醫院可以歇業,醫師整天幫病人按手禱告傳福音即可,
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看到以上的一些提醒,
如果還沒發現問題嚴重,那就真的嚴重了。
正常的情形下,讀到現在,應該會發現『基督徒最重要的事就是傳福音』這觀念,好像有點不太對勁了。
我再送一些更嚴肅的問題給大家想好了:


深山中的小花,默默出生,默默死亡。終其一生,從來沒有任何人見過。
這朵小花生命的意義,是傳福音嗎?
根本沒人見過的花,傳什麼福音呢?
浩瀚星海中的一顆小星星,默默出生,默默死亡。終其一生,從來沒任何人見過。
這顆星球生命的意義,是傳福音嗎?
根本沒人見過的星星,傳什麼福音呢?
小花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小星星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小花與小星星,都是上帝創造的。這一點,沒有基督徒會否認。
既然都是上帝創造,難道沒有其生命的意義?
它們無法傳福音,那麼,生命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以為生命的最重要意義是『傳福音』。
生命最重要的意義,是……………………榮耀上帝。
搞錯了,會很嚴重!


由於生命的意義最重要的是榮耀上帝,
所以,我沒當牧師,依然可以榮耀上帝。
所以,我是學生,盡我本分把書念好,可以榮耀上帝。
所以,媽媽把家庭照顧好,使兒女凡事順服端莊,就是榮耀上帝。
所以,老師上課認真教學,就是榮耀上帝。
所以,醫師認真診治病人,就是榮耀上帝。
深山中的小花,終其一生沒人看見,只有上帝看見。
因為上帝創造它的目的,就只是要這小花榮耀祂而已。
星海中的小星星,終其一生沒人看見,只有上帝看見。
因為上帝創造它的目的,就只是要這小星星榮耀上帝而已。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19:1)
『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那麼,傳福音難道不重要?
不!很重要,而且非常重要。
但是,傳福音只是『榮耀上帝』順位下的其中一種而已。
如果我們沒把優先順位搞清楚,那麼,我們如何有智慧來做一些取捨呢?
很多時候,反而會變成弄巧成拙:
以為自己是在傳福音,做最重要的事,結果卻是羞辱主名。
老師上課不教書、上課亂教一通,傳福音卻很認真。這絕不是榮耀上帝的行為。
媽媽拋家棄子,讓小孩沒人理肚子餓在家哭,卻到處傳福音。這絕不是榮耀上帝的行為。
醫師看病不認真,常常藥到命除,卻拼命傳福音。這絕不是榮耀上帝的行為。
員工工作都不做,或是亂做,卻拼命傳福音。這絕不是榮耀上帝的行為。


我們是什麼身份,就要盡什麼身份的責任。
在自己崗位上盡好本分,榮耀主名。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西3:22)
父親要盡父親的責任,母親要盡母親的責任,兒女要盡兒女的責任,僕人要盡僕人的責任,主人要盡主人的責任。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
同時,我們還要努力傳福音。
這樣,才是正確的態度。


不知傳福音的人,不是真正榮耀上帝的人。
只知傳福音卻不盡其他應盡的本分的人,也不是真正榮耀上帝的人。


再強調一次:
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什麼?
是榮耀上帝。


所以,下次遇到有人整天只會用『傳福音』的大帽子扣人時,
請想清楚正確的道理,就不會被人欺哄過去。
教會裡面,這種人太多了。
真理辯正?不需要!傳福音就好了。
真理教導?不需要!傳福音就好了。
辨別諸靈?不需要!傳福音就好了。
盡個人、家庭、社會的本分?不需要!傳福音就好了。
多偉大冠冕堂皇的大帽子……………傳福音。
這帽子一扣下來,很多信徒都愣住,不敢說話,自慚形穢。
但是,別被騙了。
真理會讓我們自由,真理會讓我們有智慧。
真正認識真理的人,會得到屬天的智慧,不會被一堆看來神聖的錯誤道理欺哄過去。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 │17:43 │引用(0)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
樂多分類:學術/學習 共同主題:基督教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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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專講魔鬼不講基督的教會就是魔鬼的教會,
在那種教會聚會又與罪妥協隨波逐流的基督徒就是魔鬼的門徒,
傳道人已經無道可傳又放任會友在那裏自相殘殺還要欺騙人說那是在為神
的國度爭戰甚至以此為榮耀,
那就真的是一場悲劇了。

哥林多後書 2 Corinthians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復興講壇※
http://kingdomrevival.blogspot.com/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6年12月31日 11:02
傳福音是一件很喜樂的事,傳福音不是只傳講,聖經照本宣科,而是你本人就是福音,你活出來就是福音,讓不信者一看到就相信這位基督是真實的、偉大的、可親可近的。
傳福音一方面意義是榮耀主沒錯,但還有一個是為了得著獎賞。林前九章整章講得很清楚,也可以看到保羅弟兄是如何為福音擺上他的全人,我自認對聖經認識不多,如果有引錯經節請弟兄姊妹們糾正。
所以對我來說傳福音沒有小小羊弟兄說的那麼極端,是很自然的事,為的是主的榮耀及將來的賞賜。
賞賜是什麼?我不知道,只有主知道。

Allen
Posted by Allen at 2007年01月5日 13:49
Allen您好:

可能您還是抓不住我這篇文章的重點。

這篇文章,不是在說「傳福音是錯誤」、不是在說「不需傳福音」、不是在說「傳福音不重要」。
這篇文章,是在批判現今教會中一些錯誤的傳福音觀念。
那種觀念下,一切以傳福音為依歸,結果產生許多悲劇與錯誤行為,而且有很多大帽子與重軛,壓在許多信徒身上。
我這篇文章,是在指出這種錯誤。
不知您是否清楚了?

可能您還是需要多想想我舉的『山中小花』的例子。
我舉那個例子,到底在表達些什麼?
您能用您的觀念,來解釋那例子與問題嗎?
如果沒掌握住我文章要表達的精義,那很容易會搞錯我的意思。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1月5日 14:03
不好意思,我明白了,謝謝指教。

Allen
Posted by Allen at 2007年01月5日 14:07
Allen 您好:

不客氣。

您的回應,都是正確的。
而且,講得很好。
只是因為您提到我的例子那句話時,讓我發現您可能有點誤解這篇文章的意思而已。
否則,您這回應中所描述的觀念,都相當好,而且正確。

其實,我這文章中講的那些學生、老師、媽媽、醫師、、的例子,幾乎都是真實的例子。
很可悲,不是嗎?
更可悲的是,有許多信徒,被這種「傳福音」重軛壓得喘不過氣來,但是又不敢問人,怕被人指責不屬靈。

我們這網站一個很重要的目標之一,就是要提醒大家一些教會中流行觀念的錯誤。
真理,會讓我們得自由。
這也是我一貫的信念。
請看一下這網友的回應。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re_re_detail.asp?id=22461&up=5619
很可悲,不是嗎?

信仰,不該是種重軛。
我們信了耶穌,不該是從一種重軛之中,換成另一種重軛。
我們確實是要做很多事,要傳福音,要聚會,要、、、,
但是,當我們清楚很多東西時,我們就不會被重軛綁住,就不會被許多看來屬靈(其實並不屬靈)的觀念轄制。

我們要很小心,
因為,
除了許多鬆懈懶散是罪之外,
有不少時候,很多看來屬靈的事,也可以變成罪,或是魔鬼的伎倆。
比方說:
一切只講傳福音,卻忘記自己生活職位的本分。
比方說:
無窮無盡對牧師的要求,卻忘記牧師也是個人,不是神。
比方說:
積極進取是對的,但到一個程度,當信徒軟弱無助時,也禁止他說出沮喪無助的話,批評他那樣做是「負面消極」。

我們要很小心,避免墜入這種教會中看來虔誠、屬靈的陷阱。
這種陷阱,非常危險。
因為大家常忽略這是一種錯誤的陷阱,而以為這是很好的德行。
結果,有一天,當信徒負荷不了而崩潰時,常造成極大的損害。

其實,教會中,有很多信徒離棄了信仰。
為何他們離開?
其中有一些,是因為對正確的觀念不了解所致。
我們期望透過一些正確觀念的傳遞,可以減少教會中錯誤觀念的流行,進而幫助信徒打好預防針,可以抵擋得住魔鬼的各種詭計。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7年01月5日 15:48
我覺得您的看法正是改革宗與一般福音派之間一個顯著的不同。很忠實反應加爾文對召命(Vocation)的觀點。其實不只是對傳福音觀點的僵化,對於「服事」,一般教會也看得太狹隘,總認為做「教會裡的事」才是服事,以此轄制信徒。但其實我們的職業或社會上的定位,都有可能是來自上帝的呼召,是榮耀神的管道。
Posted by sadhu25 at 2007年01月16日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