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18日

不論懂不懂預定論,請務必記住我說的這兩個重點,這是關乎您一生的事

萬一,有天您犯了滔天大罪,沒有人願意饒恕您。
萬一,有天您遇到大苦難,悲痛欲絕。
請務必記得我今天的提醒。

我們先看韋斯敏斯特信條中的一段話:
『此預定的教義至為深奧,所以當特別慎重並留心處理,好叫凡聽從神在其聖言中所啟示之旨意的人,可以從他們有效蒙召的確實性上,確信自己永遠蒙揀選。如此,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贊美、敬畏與贊嘆的題材。 』


教會歷史上出現的信條,都是很重要很珍貴的信仰告白。常是為了對抗當時一些錯誤的觀念,甚至是異端邪說,由許多信徒依據聖經而制訂產生,是很重要的告白或說明。雖然,不是每次歷史上的信條,都如「使徒信經」般言簡意賅,但是,都是很值得參考研讀的。韋斯敏斯特信條,也是如此。


不管您接不接受預定論,不管您懂不懂預定論,為了您好,請一定要記住我接下來的提醒。


一、 萬一有一天,當您犯大罪時,請記得『信徒永蒙保守』
請別誤會我的意思,我不是說可以隨便去犯大罪。
但是,畢竟我們只是塵土做的,在今世不可能完全成聖,都不再犯罪,
而且,雖然我們心裡願意,但是肉體卻常軟弱,
所以,萬一有天不幸,您犯了得罪神得罪人的大罪,內心充滿羞愧悔恨,不知上帝是否依然愛您時,請一定要記住我今天的提醒。


身為信徒,而且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信徒,
萬一,有天您外遇了,得罪了神,也得罪了您的另一半;
萬一,有天您墮胎了,得罪了神,也得罪了無辜的胎兒;
萬一,有天您虧空公款,得罪了神,也得罪了老闆;
萬一,有天您犯法,被判刑入獄,使我們的主因此被不信者羞辱;
萬一,有天您犯了重刑,甚至被法律處死刑,世上沒有任何人願意饒恕您;
甚至萬一,有天您被迫害時,因受不了逼迫而公開否認主,得罪了為您死的主耶穌;
太多太多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人的大罪了。


那些犯了罪,不會有任何悔意的人,我不與置評。
但是,如果您是因為犯了大罪,內心的羞愧悔恨,讓您幾乎不敢再奢望上帝能原諒您,
當您認為自己是罪無可赦的罪人時,
請您一定要記住我今天的提醒:
信徒永蒙保守,永不從得救的份位中失喪。
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上帝永不離棄。



二、 萬一有天您遇到很大的苦難時,請記得『上帝仍掌管一切』
我們都希望天天是晴天,都希望一帆風順,都期望平安幸福。
可是,有時,不是凡事都能如人意。


萬一,有天您遇到另一半外遇,您的心都碎裂了;
萬一,有天您失戀了,您深愛的人離你而去,留下錐心刺骨的傷痛給您;
萬一,有天您所愛的孩子,遭遇不測,迎接您的,是冰冷的屍體;
萬一,有天您得了癌症,且已是末期,醫師告訴您只有三個月生命;
萬一,有天您失業了,又找不到工作,而您還有一家肚子很餓的老小;
萬一,有天您遇到逼迫,您深愛的父母因您的信仰,要與您斷絕所有關係;
萬一,有天您即將上刑場被槍斃,因為您信耶穌被抓了;
萬一,有天您因為您的信仰,被強暴凌辱,又喪失一切生活中所有的。
太多太多數不盡的苦難了,
這些苦難,有時,您身邊是找不到任何人陪您度過的。


萬一有天,您真的遇到這些大患難,
此時世界變得灰暗,生命不再發亮,傷痛如影隨形,痛徹心扉,
絕了所有的希望,甚至,連生命都可能即將沒了。
此時,請務必記得我的提醒:
上帝仍掌管一切。


遇到苦難,絕非上帝離棄你,不愛你,不眷顧你。
再大的苦難,再不公平的事,上帝都一直在掌管,祂也深知這些事。
沒有上帝同意,連沒人養的雀鳥都不能掉落。
我們不一定能知道為何遭遇苦難,
但是,上帝絕非掩面不顧,
祂必有美好旨意,我只需堅心相信。
今世所有的不公平,上帝在審判的那一天,會為我主持公道。
今天所遇到的一切苦難,上帝必有其心意。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Posted by mlscvc at 樂多Roodo! │10:46 │引用(0)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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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上帝掌管一切
信徒永蒙保守
阿們!
Posted by Christine at 2006年02月18日 12:20
謝謝Christine的回應。

在討論區裡,常常會每隔一段時間,就遇到有信徒問這兩大類問題:
1.上帝還愛我嗎?會不會不要我了?
2.為什麼我遭遇苦難,上帝不出面拯救?
在苦難部分,有不少書籍會很清楚又正確介紹。
但在『得救之後,我會不會有一天又喪失得救的身份』這部分,卻不易找到書籍或資料。
問題是,這其實是很基本的教義觀念,只是很少被宣講而已。
在我瞭解這個教義之前,坦白說,我一直無法活在平安裡。
內心的控訴、對罪的敏感,在在都讓我不敢奢望上帝還願意愛我。
我尋求這答案許多許多年,後來終於搞懂了。
從此以後,我雖然仍會軟弱、犯罪,但我可以確知,上帝對我的保守與愛,永世不移。
而這樣的確信,並不會讓我更加墮落,更故意去犯罪,反而會更珍惜恩典,更會成長茁壯。
除非我們瞭解並接受『信徒永蒙保守』、『上帝掌管一切』的教義,
坦白說,很少人能活在平安裡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6年02月19日 16:15
阿門!在過去的信仰裡雖然常常趕鬼禱告,爭戰禱告,但心裡沒有真正平安.
我不明白問題出在哪裡,如小小羊所說.

很感謝主這真理叫我得釋放.
對渴慕真理確沒有正確教導,這樣是不是瞎子領瞎子?
Posted by 主愛 at 2006年02月19日 20:35
並不是鼓勵犯罪,而是讓我們知道神的心意
羅8: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或許患難讓我們認為神不在,或許犯罪讓我們離棄神
但是神沒有改變的愛我們,只是我們認為祂不在,只是我們自己選擇離棄神
然而我們在神的掌權當中,不要自己放棄自己,
浪子回頭無論何時,父親都在路頭歡迎著我們。
Posted by 黑熊 at 2006年02月20日 00:48
大家好,我也來拜訪。

上週查經路加福音第十章,提到主所差遣的七十個門徒回來:
10:17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10:18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10:1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這是一段值得我們思考警惕的經文
主愛所說:「常常趕鬼禱告,爭戰禱告,但心裡沒有真正平安.」
或許正因我們的注意力變成老是在求主讓鬼服了我們、病得到醫治......
為這些次要的事雀躍歡喜,而失去了更大的福分。
主或許醫治了一次,但我們還想要看第二次、第三次......
久而久之,在不自覺中把自己當成了主,憑己意想要這樣、想要那樣。
就成了問題所在。
Posted by 讀書人 at 2006年02月20日 20:47
讀書人您好
我在所謂的靈恩教會信主聚會二十年
我每年上禱告山好幾次,也常參加特會奮興會
常到國外參加"加強"型特會
幾年前開始發現生命的建造似乎有問題
我還算得上懂得"靠主"剛強

很感恩從您及小小羊等有新的觀念
也開始聽唐牧師信息
唐牧師信息給我很多回響
我現在正往歸正路上行

看到過去我所關懷的肢體
仍在"天天趕鬼釋放爭戰"隨時謹慎這鬼那個靈
又是祖先犯罪要認這個罪那個罪

您能明白我說的嘛,
我走過這路,我知他們也想得自由
三言二語說不清
只怕多說招來更多爭論

希望您們繼續給予我這樣缺乏正確教導肢體指正
Posted by 主愛 at 2006年02月20日 22:11
主愛 您好

看來您在主裏是前輩了,歡迎多分享。
我在剛慕道的時候,因為從辦公室和家裡最近的地方開始找,
分別去過聚會所、靈恩派教會、長老會與浸信會,
不過都待不下去,最後來到信義會,
後來出國,去改革宗教會,
懵懵懂懂中,一路走來十分平順,感謝神的帶領。
相信神帶您走過的路也並非枉然,定會使愛主的人得益處。
很高興我們能在網路上彼此扶持、互相造就,
求主的聖靈繼續引領我們走此正道,不偏不倚。

您現在有機會參加查經嗎?
我覺得,最好能從新約某一卷開始,固定查經,
這樣的學習會比較完整,而且如果有合適的主內肢體一起,效果會更好。

再聊
Posted by 讀書人 at 2006年02月21日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