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更多的小說。
2、看一點原文小說:石黑一雄、孟若、安妮普露。
3、寫一點小說。
4、弄一個陰陽怪氣﹝五行神話方術天文醫療等等﹞的部落格,博論的前置作業。
5、一小趟近程旅行﹝也許是東海岸﹞
6、把一直想寫的詞條寫完:醫院、旅館、小鎮、陽台、河岸沙洲水邊。
7、澳洲網球公開賽。
8、到外縣市走路。
9、整理貓宅。
10、望梅止渴,列著爽而已。
九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不是我們的結婚週年紀念日,今天早上,我卻收到一束花。
七朵白玫瑰,用玻璃紙包著,技巧不太好,下頭露出了一大截根部。早上下班的貓在永和菜市場買的,一如往常,九點下班,貓會先騎機車到永和,買梅乾菜包或四季豆包,熱騰騰剛出爐的,配上豆漿,我往往吃了幾個又去睡回籠覺。
十二月十八日,貓記得,去年這個時候,我們第一次相約單獨出去,在永和社區公園的大象溜滑梯上,談安部公房、駱以軍。那一天同樣很冷,我們在寒風中立了很久,誰也沒提議要走。這幾日剛好寒流,提醒了我去年相遇的天氣。
交往之初,兩隻夜貓晚上沒處去,常去信義區的誠品旗艦店,一樓進門處有一家極簡風格的花店,價錢貴極,我常常嚷著,什麼時候買束花給我?一年過去,情人節沒買﹝含西洋、七夕兩個﹞,生日沒買,結婚沒買,今天倒是買了。
買來的也不是什麼昂貴花束,貓說他在傳統市場小攤買的,難得記住了我不要紅玫瑰或香水白合。貓從前在這裡當管區,一有民眾檢舉,就要來這裡開罰單,從前接罰單的是父親,今天賣花給他的是兒子,貓淡淡地說。他一直沒忘記我要的花束,但一如從前,買東西不跟生意興隆的大商店買,要跟門前車馬稀的小店舖買,跟店舖買又不如跟攤販買,盡量分一杯羹給最弱勢的人。
不管好不好吃,便不便宜,乾不乾淨,念茲在茲的,是他們有生意可做,有微薄的小錢可賺。
我和貓相遇整整一年了,這之中我們相愛、結婚,偶爾點綴以小小的爭吵,其餘的,便只是歲月靜好。今天是第一個紀念日,我收到一束花,於是也寫一篇小文章誌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