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7,2007

身體樂園

一個大房間。

 
一位專業脫衣舞孃。 

一段具挑逗性意味的舞曲。
 

十幾個著短裙、熱褲、網襪、高跟鞋的女人。有清湯掛麵學生樣貌的,有五十多歲早已為人妻為人母的。

我在其中。

這個大房間裡,沒有一個男人。

我們跟著脫衣舞孃,學習著怎麼用胸部夾住鈔票,怎麼將鈔票蒐集在丁字褲緣。

怎麼輕解羅衫,不能脫得太快,徐徐褪下後,還在跨下磨蹭幾下,往客人的臉上丟。

怎麼一步一步catwalk接近客人,用一隻腳分開客人併攏的膝蓋,跨坐在大腿上,不斷摩蹭,並撫摸自己。

或者也可以背對客人,彎下腰去,回眸一瞥,十分挑逗地,用手輕拍自己的右邊臀部,彷彿準備好座騎的一匹野馬。

還有地板動作,躺下,雙腿呈剪刀型交叉,再打開,以手輕拍自己的pussy﹝此時我看見在前方示範的舞孃,內褲上有些許洗不去的污漬,仍不掩其性感﹞。

或者呈狗爬姿勢跪下,收小腹,抬臀部,一上一下,隨著音樂擺動。

脫衣舞孃在前,十幾個著短裙、熱褲、網襪、高跟鞋的女人一一照作。

不是瑜珈課,不是韻律教室,這些動作,這些女人平時不會做,或者沒有了這堂課,這個特殊降神場域的「非常」空間,終其一生將未曾有過,這樣撫摸自己,或者說,性感得這麼「下賤」﹝沒有貶義﹞的時刻。

最後成果驗收,真真嚇死人了,蔡依林的舞孃都比不上這個。現學現賣的浪女蕩婦,披頭散髮,袒胸露臀,眼光迷離,抓起別人的手﹝任何一個陌生人的手﹞,就直往自己的胸部、大腿送。我還是我嗎?或者,等一下穿回上衣牛仔褲的那個人,還是我嗎?眼前這個微啟朱唇、表情陶醉、呻吟連連,完全入戲的「她」,是剛剛那個帶著眼鏡清純模樣的「她」嗎?那些從外衣、眼鏡、身分、頭銜中釋放出來的身體,胖的瘦的,A罩杯E罩杯的,年輕的上了年紀的,每一具,皆是天賜,皆自有其妖艷,每一具,都在說話,都在唱自己的歌。

這個大房間裡,沒有一個觀眾,一個男人。

這麼多或躺或跪或橫陳或恣意擺弄或偽裝高潮的女體,自己娛樂自己,宛如一座身體樂園。

在這個樂園裡,試圖要去貼近以「身體」說話的一種勞動,一種行業。

扭腰擺臀真是一種技藝,像我就做得不太好。地板運動才真是折煞人也,腿不夠開、腰不夠力、屁股不夠翹,幾回合下來,學員們已氣喘吁吁,哀聲連連。舞孃說,她當舞孃的第一個月就足足瘦好幾公斤。

可以模擬的是脫衣舞孃的勞動身體,無能模擬的是性工作者的勞動身體。那其中同樣有著技藝,如何用嘴幫客人戴套,以保護自己;也有勞力,還記得電影【榴槤飄飄】中,一天洗十幾次澡,洗到全身皺縮破皮的北姑。性工作者的身體,和任何勞動者的身體一樣,也有著工殤的可能,較嚴重的工殤來自酒醉客人的肢體暴力,或者有特殊癖好者的性虐待,但是這樣的身體沒有勞保,沒有健保,甚至因為違法的緣故,不能報警驗傷。

這樣的身體,有勞動,有技藝,有傷痕,大多數還有刻骨的辛酸,是被排除於樂園之外,佇立於後街暗巷的一具具身體。

Posted by bigkat_1012 at 樂多Roodo! │08:14 │回應(35)引用(0)小電影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4661713
回應文章
寫這一篇〈身體樂園〉。

或者出了一本《單向街》,寫我父我母,童年傷痛﹝這童年算是哀,但一定不艷﹞,算是有〝勇氣〞嗎?

不,不是的。

上個禮拜在日日春的春光影展,放完影片的會後論壇上,兩個在萬華執業的流鶯小姐,現身說法,那才真是句句見血,刀刀封喉,那才真的是〝勇氣〞。

小玉,約四、五十歲,看來跟一般家庭主婦沒兩樣。單親撫養女兒、家暴、背債、被惡警察欺負,遭惡客人性虐待。她說得字字平穩,卻步步驚心。

另一位來自香港,打扮年輕﹝但應該有五、六十了﹞,從香港跨海來工作。在香港想幫酒樓洗碗,年紀大了沒人肯要,想做雞,怕讓兒子丟臉。大概是不想讓兒子發現,才跨海來台,她說,兒子才一歲半時,就會不斷對她說:「媽媽,妳不准和男人睡覺」。

萬華的流鶯姐妹們,上一次大遊行﹝彼時官姊還在﹞,只敢偷偷到地藏王廟看影片,而這一次,則是敢於面對人群現身說法,也是日日春的長期深耕有成。

然而,萬華警方的釣魚惡招數,使得小姐與小姐間為了求生存當報馬仔,不再守望相助。置個體於險境,讓有性暴力傾向的客人一再得逞。

總之,一切的癥結與源頭還是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這是一條過時的惡法,小警員、流鶯姐妹都是惡法下的犧牲者﹝可參影片【口麥相害】﹞。
Posted by 運詩人 at December 17,2007 08:43

運,
這篇看得無言。
近日法國電影節,看了幾套,女人的命…
稍作整理,過後再分享。
Posted by ningville at December 17,2007 10:51
雖然不太一樣
但我想到了Egoyan的電影[色情酒店]
每截身體的背後都有個別的記號
和良家婦女的差別在於
一個身體在法律的光照裡
另一身體則在它的陰影裡
Posted by kida at December 17,2007 14:00

嗯,上個禮拜日日春的映後座談,真如刀割。刀刀見骨。

計畫慢慢在進行當中,成為一個性工作者。
雖然我們的勞動場域如此不同。但是
我還是希望可以把自己放在同樣的位置,用身體以身試法......。喵。
Posted by 柳春春阿忠 at December 17,2007 23:01
阿忠:

噯,結果這禮拜下午的粉紅大象,我因為睡過頭,就摸不到大象了。

我第一篇寫關於日日春的文字,是一篇就叫做〝身體〞的文字,後來不知是否冥冥中註定,連我的論文也轉了一個大方向,要做晚清身體。

那天去上脫衣舞課程,原本我還是怯怯,只打算在旁邊看,事後倒是很高興下海了。

這幾年我讀身體理論,但遠遠比不上,我在運動中所感知到的身體,陪白蘭睡覺、和你走路到樂生、抗議時的推擠,被警察抓走,以至於這一次的身體課程,許多原本我不會知道的事,身體都教會我了。

kida :

你說得很好。
其實這樣的模擬,於我是新鮮感大過於身體政治的意義。
不過這些在明年的募款晚會上可能用得上呦。
希望到時候我已經夠勇敢。


ningville:

寫吧寫吧!

女性朋友之間可以談心,但能談性事的還真是少之又少。

想到最近看的羅馬尼亞片【四月三天又十天】,很是震撼,香港不知道會上映嗎?很值得一看。
Posted by 運詩人 at December 18,2007 02:13

哇!! 我得消化一下.....
Posted by 41 3 at December 18,2007 13:16
怎麼我和女性朋友聊性事不覺臉紅牙酸﹖一定是十歲就看感官世界開了竅﹐程式內建了。
Posted by Renai at December 23,2007 02:41

你好勇敢...@@佩服!
Posted by island at December 23,2007 23:16

詩人
我看了你的文章之後感觸很深,我的妹妹因單親獨自撫養在台北念書的兒子,在煙花界沉淪多年。家人也無能助她脫離苦海我只是很心疼!我在高雄也寫部落格只是個平凡的主婦。
Posted by 郭淨 at December 24,2007 21:05
最近:

1、新撿了一隻美國短毛貓,公的,大概還不滿一歲,正在發情,性情溫和,異常黏人﹝黏到我有點受不了﹞。

2、跟隨日日春到萬華,和兩個流鶯姐妹有了第一次接觸。到她們租住的家﹝也是工作場所﹞,牆上掛滿憂鬱症的藥,還養了一隻大狗。人過得不好,土狗卻被照料得很好,讓我想到白蘭和她的貓。

3、在朋友家第一次玩Wi,圓了網球夢。

4、即將看完邱妙津日記,想順便複習手記、遺書。

5、期末了,忙著陪學生排戲。
Posted by 運詩人 at December 25,2007 05:14
郭淨:

妳好!

很難得能聽到家屬的聲音。
煙花巷謀生的姊妹們,有許多是家屬皆被矇在鼓裏,不知道她們做這一行,有一些知道的,也因為〝不名譽〞、〝不光彩〞而漸行漸遠。

但的確如你所言,這的確是作為一項生產力,承接了一個單親家庭﹝而有些更是承接了一大家子﹞。

我知道的一個流鶯姐妹,弱智,照理在社會上,她是什麼工作都無法做的,養活自己都有困難。但是她卻憑藉著她的身體,養活了自己、兒子﹝供他上大學﹞、榮民老父親。這雖然不是一個好的職業,但它的確承接了社會福利無法承接的底層人球。

island :

還好呀,有時候我只是神經比較大條哩。


Renai:

十歲就看感官世界,好早呀
我比妳晚了五、六年,高一才在太陽系看。
我後來發現,通過這個〝性事討論〞的儀式的,都能成為很好的談心朋友呢。
Posted by 運詩人 at December 25,2007 05:32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2007/11/30

別以社會共識為藉口
【彭渰雯】
  
報載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日前討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雖民間委員內部有不同意見,但內政部長李逸洋卻以「性工作除罪並非社會多數共識」為由,裁示內政部往「娼嫖皆罰」的方向研議修法。我們想反問的是:難道回復戒嚴時期「違警罰法」的娼嫖皆罰條款,會是社會共識?更要追問的是,面對今日強調多元真實的後現代社會層出不窮的爭議性議題,難道「多數共識」就是決策的最好依據?
  
從一九九七年台北市廢公娼事件迄今,呼籲修改性交易政策法令的聲音就不曾間斷,之所以歷經十年而無進展,正是因為我們社會對於這個涉及根本價值衝突的議題沒有、也很難有「共識」。誠然,價值的形成來自每個人因其不同社會位置所接觸的論述與生命經驗,因此也會因為新的衝擊而有所改變。如果政府願意積極促進政策審議,讓立場衝突的利害關係人持續地進行平等的對話與溝通,或許,尚有可能經由相互的理解,改變各方對於性交易的想像,而出現所謂「共識」。然而,我們的政府在過去十年來完全沒有嘗試促進衝突的各方對話,對於這個燙手山芋一向避之唯恐不及,即使在○四年曾提出「娼嫖皆不罰」的構想,卻因引起部分婦女團體抗議後立刻退回原點。政府採取這樣消極保守的態度面對價值衝突,共識豈會從天上掉下來?
  
就實然面而言,「社會共識」從來不是我們政府決策的唯一依據。近者如推動入聯的相關政策,稍遠者如一八%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改革,即使引發兩大政黨激烈對抗,執政者也有理由堅持推動。去年底行政院通過了「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不顧婦女團體的強烈反對,納入宗教團體建議的人工流產強制諮商與靜思期規定,也說明了政府碰上價值衝突的社會議題時,並不見得因為缺乏共識就不行動。事實上,不行動正是一種衡量價值後的政治選擇。過去十年來,政府持續執行被批為雙重標準的「罰娼不罰嫖」條款,而不願在修法上有所行動,就是因為維持現狀的成本最低,且主要是由少數底層性工作者來承擔。
  
而在應然面,在差異政治備受重視的今天,一味以「共識」作為決策依據,只不過是將民主窄化為討巧的民粹政治。如同激進民主論者拉克勞與慕芙提醒我們的,任何對「共識」的宣稱,都是靠排除異見才能達成。沒有任何的政治決定能夠免於宰制或暴力,重點是我們要看到是哪些人的利益與聲音被排除,並讓這樣的排除接受檢驗。當政府以「多數共識」之名拒絕賦予同志結婚權,我們應該追問憲法保障的平等公民權原則何在?同樣的,當政府拒絕承認娼妓的性勞動是一份工作,拒絕賦予其平等、安全、有尊嚴的工作環境,造成其基本人權備受侵害,這樣的政策即使有「多數人」支持,又如何能經得起正義原則的辯護?
  
報載李逸洋部長反對性工作除罪化的理由,是「性工作除罪化後,仍會出現公娼、私娼的爭議,以及治安、人口販賣等問題」,因而指示朝「娼嫖皆罰」規定研擬修法,可以看出部長的推論充斥矛盾。「娼嫖皆罰」實施後的私娼絕對比「除罪化」更多(因為根本沒有申請 合法的餘地),且因其非法處境,而必須依靠第三人(仲介)的協助,因而更容易發生人口販賣和治安問題。這個方案唯一的「好處」,就是政府不需要負擔「合法管理」的麻煩或反色情團體的壓力,只要「繼續抓」即可,所有的麻煩與影響,依舊侷限在原本就具有社會汙名的娼妓(和嫖客)身上。一旦瞭解了這種「挑軟柿子吃」的決策邏輯,我們就知道所謂「社會共識」根本不是重點,而只是決策者不想承擔改革責任與捍衛弱勢人權的藉口。
Posted by 轉貼 at December 25,2007 06:31


我最喜歡美國短毛貓的說
想說以後成家後來養一隻

看來得找機會登門拜訪賢伉儷了
想玩玩那隻貓

運大可以先拍照貼出來啊
與大家分享

---------------------------------

另外轉貼的這篇說得對
娼嫖皆罰只是最省力的做法
無從解決社會問題
台灣直至今日雛妓問題都很嚴重
如果修法把性工作合法化
審核從嚴
(比如加強疾病防治與執照管制-比照德國)
然後將經營雛妓的業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比照販毒)

也許會比娼嫖皆罰
更能解決社會問題
Posted by fu at December 25,2007 06:48

我只是想說
性工作者的工殤
還聽說有因為常墮胎後來無法生育(以往避孕條件不好)
婦科疾病黏人成痼疾
以及身體因為勞動而生的手脊椎種種職業病
有時難以想像

脫衣舞工作坊那天我也在場 同樣掬起一堆女人的美麗
Posted by 仙 at December 25,2007 17:34

詩人
妳好:
我也撫養小妹的兒子今年小三了很可愛,一個可愛的孩子會說話有互動比養寵物有趣多了;等你以後有孩子自然能體會的到,我年輕時也叛逆過不當生產機器,當人到中年時才知道有孩子的笑聲的家,才有家的氣氛!
Posted by 郭淨 at December 25,2007 20:59
最近買了單向街這本書,請問第28頁談到的石川啄木,台灣可以看到他的作品嗎.
Posted by kate at January 2,2008 19:30

2星期前在誠品敦南書架上看到單向街
1星期前運回家
5分鐘前忽然想通詩人運的是啥
我想我的等級還是當運鈔人比較好


很棒的書


我的一些東西
http://www.heyshow.com/browsing/users.asp?id=8280
Posted by TIRED at January 3,2008 12:33

助教你好
好久不見
其實我有時會想起你
真的好喜歡你:)
希望寒假我們大家可以一起吃飯去玩唷
^^
你以前對我們都很好
很感謝你嘻
我記得最後一堂課超溫馨的
大擁抱唷
Posted by 上舒 at January 6,2008 01:47
上舒:

最近又快帶完了新一輪的期末展演
時間好快,又一年過去了
聽老姜說妳轉到法律系,恭喜恭喜
好的,等期末考週結束,大家再約一約出來吃飯吧!

TIRED:

謝謝你。
有讀著來留言,真的是一件好事。
這本《單向街》黑不隆冬地,是怎麼在一片書海中把它捕回家,我很好奇呢。
明察暗訪之後,知道了書腰上駱以軍的那一行拔玻璃字是大功臣。
對了,突然想起,據內幕消息透露,書腰上本來要放的是:

我的父母養我至今,終於將我養成一具怪物。﹝在〈犧牲〉那篇裏﹞

→→其實這行字更醒目聳動,但我的編輯宅心仁厚,怕放了會惹運媽傷心﹝我的猜想﹞,所以就換上了那行玻璃字。

kate:

大陸出過簡體字的石川啄木詩歌集,不過不太好找。

我倒是很推薦一套漫畫,叫做《少爺的時代》,一套五本,其中有一本是專講石川啄木身平的,很值得一讀。


仙:

很抱歉我這麼晚才回應。
不知妳是哪一位呢?
當天在場的每一位﹝我除外﹞,都十分令人驚艷!


fu:

我最近還沒忙完
也許要等放寒假,再邀你來看貓了。
Posted by 運詩人 at January 7,2008 18:17

運詩人,你真是太酷了!

(這是我讀完這一篇第一個感覺。)
Posted by 瞇 at January 8,2008 23:11
瞇:

真的嗎?
在日日春還認識許多比我〝酷〞許多的人
對了妳如有空也可多來玩玩。
Posted by 運詩人 at January 9,2008 00:32

嗯...你們都很酷。

我也希望我可以多去玩玩。
Posted by 瞇 at January 9,2008 18:12

聽說最近有一位老師寫了
大家來跳脫衣舞的書..........
Posted by coolchet at January 15,2008 09:32
這個脫衣舞也有男生組的〝脫衣舞郎〞!

聽帶頭的學弟說,也是由同一位澳洲的專業脫衣舞孃教授。
其實我還蠻想看男版的。
突然想到,女版叫辣雞雞,那麼男版呢?叫〝辣鴨鴨〞!

對了,在三月總統大選前,日日春會舉行一場情色募款晚會,辣雞和辣鴨都會上場﹝我有可能會上場,但還不一定﹞。請大家拭目以待!
Posted by 阿運 at January 15,2008 17:14

晚會能不能去不知道

但是我一定會獻上我的一點心意.......

(我是指捐款啦^^)
Posted by coolchet at January 15,2008 17:25
應該會在白雪戲院。

希望coolchet格格能來啦,保證精彩。
就我看過的辣雞雞,那可不只是年輕貌美,而且大家都豁出去了,有些原本十分斯文清秀的,一辣起來,那反差更驚人,不輸車展女郎:)
Posted by 阿運 at January 15,2008 17:31
對了,昨晚捕了一隻超級大隻的蠹魚,剛剛已經貢獻給小美。

本來撕了一片紙丟下去,怕新紙有過多的螢光劑,又去從泛黃舊書中撕了一片紙葉給魚當窩,觀察結果,牠好像比較喜歡舊書。
Posted by 阿運 at January 15,2008 17:36

白白胖胖(形容失當),好可愛......
我就說那紙頭有來歷;不是什麼珍本吧?罪過罪過。
是哩是哩,萬事莫如舊書好;不管拿來讀還是吃。
Posted by 小美 at January 15,2008 20:49

哇...情色募款晚會,一定要去的啦!
Posted by 瞇 at January 15,2008 21:59
小美:

那魚窩的來歷是:

民國七十七年版的《理則學》。



瞇:

歡迎!
Posted by 阿運 at January 17,2008 05:24
你好:

那天看了你的留言,我二話不說到博客來買下《少爺的時代》這套漫畫,
而且從第三部描述石川啄木生平的〈蒼空之下〉開始讀。
誠如你給讀者TIRED的留言,我就是因為看到駱以軍的推薦才買了《單向街》,
每次在媒體或網路上看到或聽到作家的推薦,我都會有股衝動立刻到網路書店訂書,
那種在書腰上有一排排作家聯合推薦的書,對我的荷包真的有超強殺傷力,因為我覺得作家應該不會騙人才對。
媒體上駱以軍先生總是給人生活很清苦的印象,我覺得有點驚訝,我一直以為他是一個暢銷作家,
原因很簡單,最近我整理我的書架時,我發現我有超過六本以上駱先生的著作,
單一作家的書,我通常只買過一兩本。至於我怎麼會開始看駱以軍的作品呢,
我想也是因為聽了某一個作家的推薦吧。
Posted by kate at January 18,2008 20:57
kate :

這個閱讀的〝接龍遊戲〞,我以前也常玩,現在還是。
我記得我從這一套五冊的漫畫,接到了許多夏目澍石、森鷗外、桶口一葉的小說,石川啄木的詩歌,還有許多非文學的,明治時代的歷史文化、政治思潮等等。

在出書後,看到有讀者也能從我的書接到別的書,真的令我十分興奮,我有聽過接到石計生的,而你的石川啄木更是令我驚喜。

我向來不太喜歡書腰,不過《單向街》的書腰,的確有畫龍點睛之妙,似乎不少人都是因為書腰,而把它帶回家。

總之,謝謝你告訴我這些,相信你從石川啄木再度出發的下一個國度,必定也十分精采!
Posted by 運詩人 at January 20,2008 07:35
我很喜歡這個部落格的人物志單元,希望可以常常來這裡讀到新的文章,謝謝你。
Posted by kate at January 20,2008 18:44

還有幾個年輕學子因為看到單向街的[淡江記]而找來有河的
我想他們或許是想試試看在這裡遇到阿運和大喵的可能吧? ^^
Posted by 686 at January 20,2008 20:55
kate :

我因為學了一年半的日文,今天去圖書館借了石川啄木的日文詩集《悲哀的玩具─一握之沙以後》,打算這個寒假慢慢讀。

很高興你喜歡人物志,放寒假了,這兒的更新速度應該會勤一點。


686:

聽你這麼說,我真是非常非常驚喜。
我甚至懷疑,會不會是我的老師在課堂上推銷有河書店﹝我想他應該也去過了﹞,然後順便推銷一下《單向街》。哈,是我沾有河的光。
Posted by 運詩人 at January 23,2008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