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9,2006

上街


現在好流行上街,正大光明的,工人上街,農人上街,學生上街,老師上街,連立法委員也拉下身段,走上街頭,群集往凱達格蘭大道行去。



有些人的上街卻不這麼光明磊落,也不群情激憤,更不呼口號,搞絕食靜坐。她們站的時間更久,全年晴雨寒暑無休,白天出來,被蚊子叮了一腿紅豆冰,晚上還不回去。有的在萬華寶斗里,辣妹裝扮,靠近了,你才懂得叫她阿姨,或者阿婆。有的在中壢火車站附近,膚色稍微暗沉了一點。有的在台中社區公園,提個空菜籃,中午市場休息了,也不離開,仍然認命等著。

 

日本作家桐野夏生的《異常》,裡頭有個站壁的流鶯,人稱〝地藏王婆婆〞,地藏王說:「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地藏王婆婆說:「別人不接的客,一律概括承受」。於是流浪漢、低階勞工,甚至是性變態者,和地藏王婆婆相偎相存,羅漢腳幾個月沒洗澡,地藏王婆婆割了一邊的乳房,無妨,體溫還是跨越殘缺、腐敗,傳了過來。

 

食色性也,性產業從沒杜絕。貌美如花、年華正盛的小姐,不必上街,坐了電梯上了樓高的制服酒店,直達金字塔的頂層,黑道頂著,公權力一個無法欺身。能近身染指的是金字塔的底層,年輕不再,或許離了婚,拖了幾個孩子,或許丈夫失業,撐起了整個家庭重擔。差一點點,留下10元,就上吊跳河開瓦斯去了。不捨小孩,不捨人世,除了上街,當一隻風吹雨淋、人人喊打、警察喊抓的老鼠,別無他法。

 

今年4月底,日日春辦了一場性工作合法的除罪大遊行。阿姨、阿婆、阿嬤矇著面罩,上街去了,第一次不必偷偷摸摸躲警察,來到了街上,呼口號,爭取最微薄、最基本的生存權。有一些流鶯阿姨,還是連上街都不敢,只敢在街邊偷偷地看,活動結束後日日春在地藏王廟(好一個巧合)播放影片,阿姨默默來了,在外圍看著。平時她們也低調每日來拜,不去香火鼎盛的龍山寺,去一旁較冷清無人的地藏王廟,求生意順利,能有一口飯吃,她們的苦,只有發下悲願的地藏王能懂得。

 

影片放完,日日春的工作人員芳萍說了一個故事。在萬華一帶站壁的流鶯宋小姐,被她的先生刺殺身亡,才剛剛發生的事。宋小姐的丈夫在萬華一帶人稱〝五星上將〞,無所事事,就當妻子的三七仔,靠她一人養家。芳萍說幾年前曾去醫院看過他們,宋小姐大肚便便還接客,動了胎氣,進了醫院。日日春將矛頭轉到了上將身上,質疑他為什麼不去工作。上將伸出了一隻從前因為工傷,手指扭曲的殘肢,說,有誰肯用我呢?於是小孩出世,上將和宋小姐仍然維持著一種十分不合常情,卻可賺取溫飽的依存模式,一家三口固定在一個騎樓下等生意,宋小姐接客時,上將就幫忙帶小孩,同時也幫妻子過濾兇神惡煞的人客。有些客人完事之後,見樓下安靜等待的小孩可愛,還會多給一點錢。騎樓下一家人的生存模式,不是簡簡單單用一頂〝道德〞的大帽子,就可以任意踐踏。

 

430日那天,阿姨、阿婆、阿嬤矇著面罩上街了。獨獨有一位卸下了假面,頭髮吹整過、妝化得漂漂亮亮,唯一以真面目示人,那是官姊。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官姊從公娼抗爭的第一天起,就從不罩上斗笠花布(後來這有了一個專有名稱:公娼帽)。每一次,她總是站在最前頭,大大方方走上街頭,為還躲在陰暗街邊的姊妹請願。

 

現在好流行上街,官姊是大姊大,豪邁的個性喜歡熱鬧。如今,她再也無法上街了。


Posted by bigkat_1012 at 樂多Roodo! │12:02 │回應(82)引用(1)人物志
樂多分類:文字創作 工具:加入樂多書籤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037997
引用列表:
紀念妓運鬥士官姐--- 一代名妓影像回顧展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06/08/19(
〈串連〉 紀念妓運鬥士官姐--- 一代名妓影像回顧展【迷幻機器】 at August 21,2006 00:11
回應文章
大多數時候,我背對世界寫字
有沒有人來看、多少人來看,不常放在心上。

唯有這個時候,我希望我的文章有人來看,被很多人看見、理解、懂得。
這是我所能做的最低限度
也是我的文章所能發揮的最大效能。
Posted by 運詩人 at August 19,2006 12:21
運詩人

近日可好
我仍在看妳的文字
只不過
精神疲憊
論文程序繁忙
故有感而不言
只能放一邊罷了

之前才與母親從龍應臺的新書發表講座中回來
我們四點正聽罷演講後速速離開
然而場內還有人山人海的支持者等著簽名
我的一些朋友也興致沖沖的參與其中
聽眾年輕者居多
不知他們對於這場講座的看法為何

耀仁叫我們去包餃子﹖﹖(笑)

Muriel
Posted by Muriel at August 19,2006 18:30
看到了

來簽個到

連最開朗豪邁的官姊也撐不下去,公娼姊妹們往後的路要怎麼走才好?

需要開禁 需要除罪化的事情還很多呢
全部都被"道德"這頂大帽子扣住了

唉.....
Posted by coolchet at August 20,2006 10:42
阿運,我跟你「借東風」,轉載這篇文章到『天上大風』,不知方便否?
Posted by 魚頭 at August 20,2006 18:55
喔,對了。宋麗萍他老公應該是「五星上將」,老穿著像麥可‧傑克森那樣的軍裝戲服,到處拉皮條。說到底,都是這個社會的「被侮辱者與被損害者」,讀你的文章,想起許多少年往事,心裡的難過更勝繳一百元上街頭。唉~
Posted by 魚頭 at August 20,2006 19:02
運詩人北鼻,

看到了,來簽到。
我也一直在默默看著喲。
Posted by Rain at August 20,2006 20:28
日日春的報導猶在進行
靈魂人物卻出事了
Posted by booker at August 20,2006 21:56
願官姐於另一個世界裡得到安息、平靜、無憂無苦且無惱。

尚在塵世有著同樣命運的姊妹,顯然,她們的命運不止是本身的意願問題,還有我們這些幸運者作為生活在同一社會下的責任的問題。我們對她們既有責任,同樣也需要反思那些維繫社會道德的標準何在?如何建構而成?
希望官姐之死,象徵的不只是更多的同情與憐憫而已。
Posted by pleiade at August 20,2006 22:00
Muriel,

其實我寫那篇〝母親的書〞
也很想誘引妳出來寫寫文章

沒關係的,還是老話
酒店開著,風雨故人來
我比較像是個小酒館的鋼琴師,兀自彈著,台下人客靜靜聽著,也蠻好。

說起龍應台,又要提起我家的貓
龍小姐的基金會在貓管區內
前幾天貓接到民眾報案,去附近排解糾紛
遇到了龍,貓大驚。龍的秘書似乎也知道貓,說之前聽過有一個愛看書的警察,也算奇遇﹝其實他的奇遇可多了﹞


fu,

在發表文章的工具列裡,有一個像鎖鏈的符號,先將文字反白,再去按那個鎖鏈符號,填入欲連結的網址即可。


coolchet大哥、Rain北鼻,

簽名收到:)
謝謝支持!


魚頭,

謝謝提醒,我已經將錯誤改過來了
下午聽你說故事,好聽,你真該把它寫出來,不為公理正義,而為少年阿寬的懂得、理解。


booker,

你是和四人幫一起淘書的朋友吧
謝謝你來。

pleiade,

妳這句話說得真好:〝希望官姐之死,象徵的不只是更多的同情與憐憫而已。〞

這也是我一直期許自己的。
Posted by 運詩人 at August 22,2006 16:50

這是我所能做的最低限度
也是我的文章所能發揮的最大效能。


很感動。
Posted by 413 at August 22,2006 20:54
運詩人﹐

妳說﹕

>>其實我寫那篇〝母親的書〞
>>也很想誘引妳出來寫寫文章

事實上
我很久以前已經寫過了
並且在美國時為了賺一點微薄稿費
也僥倖載於某報

只是在我從另一個版面搬到現在這個版面後
就被新的文字推擠到後面幾頁
想想慚愧
在美國寫的東西較有點意思

我把聯結放在這兒
妳可以看看
文題為﹕童年誌--母親引領我的文藝路

Muriel
Posted by Muriel at August 22,2006 21:10
阿運

剛剛才看見這篇
我先斬後奏
貼在我那兒了
Posted by 彥子 at August 24,2006 02:57
413,

謝謝你。

Muriel,

哈哈,其實那篇我偷看過了
所以見面那天妳講起卡夫卡一事,我便有似曾相識之感
照片中您的母親,仔細一瞧,與Muriel有著八分神似呢。


彥子,

謝謝轉載
多事之秋,也希望你多保重。
Posted by 運詩人 at August 24,2006 21:24
中天新聞中午即有日日春
嗆蔬揆



阿還有在電視上看到運北鼻在人海之中
衝鋒陷陣
Posted by 溫暖個屁阿... at September 6,2006 21:09
這次的衝撞有一些感想
也許沉澱一陣子再說
總之,日日春讓我上了〝身體〞的第二課。

對了,解釋一下,〝溫暖個屁〞不是髒話,是黑手那卡西的新歌,諷刺蘇貞昌的〝大溫暖〞計畫,先把腿打斷,再送你一根柺杖。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7,2006 04:12
自由時報09/07
日日春轟掃黃 逼弱勢走絕路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近百名日日春協會成員昨到行政院,抗議「拚治安」害苦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現在再推出所謂的「大溫暖」弱勢脫困計畫,等於是政府打斷她們的腿,再說要給她們錢,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不要只會接班和接機,應速修法讓性工作者除罪化。
北市廢娼昨天滿六週年,日日春協會成員帶著前公娼官秀琴的遺照到行政院大門口,抗議蘇揆「拚治安」,逼得警方為了績效,頻頻掃黃拿「沒有受害者」的性交易開刀,讓社會底層的流鶯和娼妓無法生存。
對行政院五億元的「大溫暖」弱勢脫困計畫,日日春協會秘書長王芳萍批評,政府先將包括性工作者在內的社會底層人民逼上絕路,把她們的腿打斷,再丟五億元出來,這種「一手給錢、一手殺人」的政策,算哪門子溫暖?該協會強力訴求「有工作才是大溫暖」,呼籲行政院立即提案修法,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讓性工作者除罪化。


2006.08.26  中國時報
搶救弱勢家庭脫困 下月啟動
蔡慧貞/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日就「大溫暖」計畫推出第一道菜「弱勢家庭脫困計畫」,自下個月起,政府將透過六步驟、十項服務提供近貧和新貧家庭,為期三至六個月的即時、救急式扶助,第一階段政府擬動用第二預備金投入五億元,照顧這些因經濟、產業結構改變新生的弱勢家庭。

因產業結構改變和知識經濟、科技進步的衝擊,社會上貧富差距拉大,但仍有一群人囿於現行制度無法納入社會救助、社會津貼和社會保險體系,生活在貧窮邊緣,結果常因討債公司、地下錢莊逼債,致貧窮而全家燒炭自殺、走上絕路,為了讓悲劇不再發生,政府提出第一個「大溫暖」行動計畫─弱勢脫困計畫。

第一個大溫暖行動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指出,從主計處最近公布資料顯示,家戶所得分為五分位差,低所得組的百分之廿人口群廿九萬七千六百九十四元,每月平均實質所得其實只有七千五百多元,較現在低收入戶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台灣省九千二百一十元,台北市是一萬四千三百七十七元,高雄市是一萬零七十二元,「最低所得組的平均所得其實比最低生活費標準還低」,但可能因另有房屋,無法納入社會救助體系,這一群是「近貧」的人。

六個步驟 關懷弱勢
林萬億說,行政院希望在社會環境變遷之下,針對近貧和新貧族提出一套真正可以關懷他們,從社會過去比較少照顧到的部分來提供積極、務實,甚至立即的協助。
整個計畫將由地方社工員採個案性管理服務,依六步驟,首先開放服務專線窗口九九五(救救我),建立求助管道;其次建立通報轉介系統,從親人到鄰里社區、村里長、社團學校、宗教團體、金融機關、便利商店、警察機關、醫療機構都可以負責通報;第三是地方政府社工員訪視、評估,提出協助計畫;第四是介入服務;第五階段是定期追蹤;第六階段是宣導。

十項服務 提供協助
整套計畫將提出弱勢家庭十項服務,包括急難救助、緊急住宅庇護、緊急醫療補助,第四是精神疾病者治療;第五項是就業扶助;第六項是助學措施;第七項法律扶助;第八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地下錢莊、討債集團的恐嚇、脅迫,由警政單位提供協助;第九項是照顧兒童嬰兒、身心障礙者、老人;第十項協助新貧人轉換創業。

林萬億強調,整套計畫是「救急」,以三個月為一個服務期來計算,再視就業、創業需求,可以延長一次為六個月,結合內政部、勞委會、經濟部、衛生署、主計處、教育部、研考會、金管會等部會,希望該項計畫能補現行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津貼體系之不足,在二至三年時間內,修改「社會救助法」、「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讓近貧和新貧可以納入法律修正後的制度,直正關懷到這群一直被社會福利制度所忽視的一群。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7,2006 18:02
當是補充,也當是問題的開始。不過所有最根本的,都只是由於我的不了解(說無知,可能會更好),與一點點也不曉得是否適當的關心,想請教一下比較了解的人。

我將有關【大溫暖計劃】的大概內容(中時,0826)貼上來,之後再補上日日春祕書長的發言(自由,0907),這些算是補充。

而我的問題是:從計劃的內容看來,【大溫暖計劃】應該是一個就業創業輔導計劃,恐怕簡化成「給錢」,並不是很適當。而那一句:「先打斷腿,再給她們錢」,我想真的煽情了點,至於再呼籲蘇貞昌不要只會接班和接機,應速修法讓性工作者除罪化。這也實在太過泛政治了,這樣的語言,真能,或者,真是為了幫助「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嗎?

我的想法主要有三個:第一,性工作即使可以除罪化,但不可能去道德化;第二,政策重點是讓現有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離開現下的處境,而並減少新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出現;第三,要達到這個目標,使用政治的手段是不可能的,需要的是政策的手段。而我恐怕是很無知的說,王芳萍的發言,不僅無法幫助「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而且正好相反的,會製造更多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

第一,法律本身是社會的產物,而社會必然有其道德基礎。可能很多人會說,性工作一定存在,捉不勝捉,為什麼不就地合法化?同樣的邏輯,實際上將可以合理化所有的罪行,法律將不存在,社會就由天使或野獸來統治。就目前台灣的社會結構看來,不太可能將性工作去道德化,而對於已經罪刑化了的性工作,再除罪化,基本上我是覺得不可能,民進黨政府不太可能,而比民進黨更「現代」、「道德取向」的其它政黨,包括最大黨國民黨,更不可能。

第二,除罪化不太可能,或至少在短期之內不可能(眼看選舉將屆,我不相信哪個政黨會去支持除罪化的主張),那麼現在能做的,也就在於利用現有的資源,去做可以做的。如果有個【大溫暖計劃】,其中也有包含了就業創業的輔導計劃,那麼為什麼不要呢?如果其中有什麼不利於「社會底層的性工業者」的規定,或者是怎樣可以為「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創造更好機會的方法,那麼也許可以試著說清楚。

第三,將【大溫暖計劃】的問題講得清楚一些,使得「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離開這個身份,怎麼會是簡化了問題(「打斷了腿,再給錢」),製造衝突呢?這樣的做法,不只封死了「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離開這污名化了的身份的機會,事實上證諸過去在尚未罪刑化之前,她們都已經是「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了,難道真的不小心「除罪化」了,就能翻身了嗎?

第四,我一再地在「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上,加了括號,一來是強調我談的對象是這些人,再者也是個現象學的括號。法律與政府應該照顧的,是那些非自願性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她們有她們的苦楚,但是這並不代表了除罪化就是唯一的方法,當然也絕不會是最好的方法。法律仍然作為規範的手段,沒有了法律,那麼不僅代表了性工作合法化,還是正當化。即合法又正當,降低了「從業的風險與成本」之後,也就會有愈來愈多的性工作者出現,以及在時序上晚一點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增加。是的,我的意思是,會先增加性工作者,之後這些性工作者中的大部分,還會下降到社會底層裡去。

第五,當是簡單整理好了。除罪化不可能,也不可行。不可能,是政治與社會結構上不可能;不可行,是這樣造成的不是更少,而是剛好更多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高喊著除罪化,然後一來再簡化【大溫暖計劃】,同時又用泛政治的語言,說實在的很可能就是將這些現在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鎖死在「社會底層」而無法翻身。如果真想要解救「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於苦海,請認真一點,在具體的政策上做研究,而不是在政治上衝撞。性工作除罪化是不太可能排上當下台灣的政治議程,這種政治的衝撞,恐怕只有製造一些符號上的英雄/雌,但是這些符號,卻對現在「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沒有實質的幫助。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7,2006 18:09
MF,

謝謝你的意見,我已經把你的意見轉給日日春,希望能有更了解的人來回答你。

我自己也有一些想法,不過這禮拜較忙,大概要等到下禮拜出關後才能回答你,請等我一下。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7,2006 19:34
打賭,蘇貞昌會不會下台…

李湧清/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桃縣龜山)


前一陣子,聽說在立法院服務的國會助理很流行打賭。賭什麼呢?賭阿扁總統的南太平洋之旅會不會有迷航、能不能創造意外?這個賭局的結果馬上就要揭曉了。同樣的,另一個賭局,打賭蘇貞昌院長會不會下台,也將在十天後公布。


我曾私下做過一個不太精確的統計,問目前在警察機關的基層人員與中層警官,假設蘇院長這半年宣示拚治安的成績並不亮麗,蘇院長會不會依約下台、永遠退出政壇?有中階警官說,這種狀況是不會發生的;更有趣的是,有基層同仁跟我說,老師你怎麼那麼傻,枉費教書教那麼久。絕大多數的受訪者,都異口同聲,院長是不必下台的,因為成績必然是亮麗的。想想也是!問了一個蠢問題。


就在蘇揆的治安支票能否兌現的檢驗與關鍵時刻,前天在宜蘭縣發生了現職警局偵查隊員搶農會的案件。雖然看來是重重的打了政府一耳光;但政府應付危機的傳統方式之一,就是把危機個案化,認定這是一個特殊案件,所以明快的予以免職。當然!這個案子也不例外。也許有人認為這個案子就是個案,不值得大驚小怪;多數國民大概也可以接受這是個案的說法。不過,如果我們深入思考,我們就能夠發現問題的嚴重性。


同樣是來自警察基層同仁的看法。我所認識的基層同仁中,很多人都覺得經濟景氣不好,常有入不敷出、捉襟見肘之苦。因為舉目所見,什麼東西都在漲價,惟獨薪水文風不動。我們當然可以用節用與省用安慰他們,但絕大多數同仁都會問: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心直口快的同仁會說,他們一家都在吃香喝辣,我們卻老在期待超勤加班費。世俗一點的說,他家吃香喝辣也罷,總得雨露均霑吧!


有人直言,蘇院長為什麼只想拚治安、不想拚經濟?因為拚治安只要掌控警察就好了,而影響經濟的因素太多,尤其是涉及兩岸三通,根本吃不下。所以警察就是軟柿子。比較謙虛的會說,我們是書讀得比較少啦,但是治安的核心和癥結難道不是在經濟嗎?經濟好了、景氣提升了,只要有事做,誰還有時間犯罪?


最近幾個月跟基層同仁接觸中,還有兩個意見很經典。第一,許多同仁說,因為感受到經濟不好,所以都不太敢花錢,除非必要支出。如果連每月有定時收入的公務員都不敢花錢,經濟怎麼會好?第二個經典意見是,治安難道不是長久且持續執行的工作?只用半年拚治安是不是代表九月十六日以後所有警察都躺著幹?只用半年拚治安是不是意味著九月十六日以後的治安不重要?


在一個十分強調命令、指揮和紀律的警察組織中,上述所說的各種意見,正如同基層同仁捐錢反貪腐一樣並不罕見,但很少被傳達出來,因為每一個抱怨都是必須付出代價的。只不過這些抱怨只是用語言表達、而不是用行動展現。當警怨累積過量,付出的代價是我們大家都難以承受的。
Posted by 警察也是軟柿子 at September 8,2006 02:29
我覺得治安的問題

要崇國小教育開始做起
放牛班是否會有階級分別心理問題?


9月份的【遠見】月刊有專題報導
廢一座小學
將來要蓋十所監獄



上行下笑〈OR效〉
就連鴨子阿扁都在貪污

小學生如何看待大人?



這是教育的問題
Posted by 貓 at September 8,2006 11:11




這當然不是教育那嚜單純的


像日日春的官姊,白蘭姐
背後揹負的命運呵
Posted by 又貓 at September 8,2006 11:30
寫了關於日日春的一些想法,或者是現在要寫警察的部分,其實我想說的東西都非常簡單,是不是我們可以不用要問題講得太大,太抽象,回到很具體的事情上,有什麼不對的、不好的,去溝通,太抽象的事,總是很容易變成一團而沒有辦法溝通。而當「沒有辦法溝通」時,那麼不只造成更多的對立,真的台灣社會已經夠吵了,更重要的是,「沒有辦法溝通」時,那麼先損失及受害更大的,是那些希望可以透過溝通,而解決問題的人--而通常,這些人也就是弱勢的人,而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或者利益無涉而高喊理想,然後患有大腦肥大症的「知識份子」。

政治的邏輯很簡單,就是保有權力與再擴張權力。如果民主體制下最主要的權力來源,也就是選舉,或者是更短期任期,那麼要求那些政治人物想到什麼長治久安的事,說實在的恐怕是種苛求,政策,如果像是商品,那麼正當性也就來自於銷售線的變化:政治人物,就是要看到成績,理所當然。

當然,也同樣理所當然的,是那些名之為知識份子的,也一樣得要批評,或者用個更適當的措詞,是「挑剔」。他們不用理會政治的運作,乾乾淨淨又戴上光環地挑三撿四地,並且動作要非常優雅,才能顯得他們的高尚。反正這個時代,只要罵政府,都是正當的,用概念、口號高來高去的,最好再掉幾個書袋,用些很炫的科學方法,才配得上自已高尚的身份,比如說,教授。

要求政治人物,不是犬儒地叫他們別擋住了「我」的陽光,而是告訴他們怎樣利用手上有的資源,下次來的時候,可以帶上幾面鏡子過來,站在對的位置上,然後將陽光轉了給需要陽光的人。犬儒們請不要因為自已已經過得太爽了,然後將有資源的政治人物們趕走了---還有很多人過得不好,更何況作為「儒者」,正是有責任讓這些過得更好的人,過得好一點的,不是嗎?

很多人很喜歡批評政治,找了很大的結構性因素,然後說這不對,那不好。這種心情在我看來,其實一方面是討厭政治,但另一方面,卻又依賴政治、喜歡政治。討厭,所以眼裡看的,總是沒有一件順眼;依賴,或喜歡,是因為好像沒有了政治,自已就動彈不得,活得沒有意義了。

這是一個意義蒼白,卻又同時意義膨脹的時代。蒼白,是因為我們像是不能從日常生活裡,在具體的事務上,找到趣味,於是也就要在那些抽象、系統又一時之間無法改變的事情上,大力而喧囂地批評、挑剔,尋找趣味。於是,有問題的、錯的,永遠是他人,然後自已沒有責任,像是不用也不能做什麼地,繼續犬儒。

寫這篇留言,與其說是替那些政治人物解套,不如說是想回到最原始、最簡單的問題,每個人的生活意義,很具體的、而且直接地與我們自已相關。不要給那些政治人物綁架了,任何一位政治人物,不管是在朝的、在野的,說他/她要選舉的,或者不選的,反正就是那些腦袋裡就是權力邏輯的那群人。簡單的問題:問自已,「自已」可以做些什麼,讓自已、讓身邊的人、讓所關心的人過得更好一些。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8,2006 13:38
【上一篇寫得太快,補充修正】

寫了關於日日春的一些想法,或者是現在要寫警察的部分,其實我想說的東西都非常簡單,是不是我們可以不用要問題講得太大,太抽象,回到很具體的事情上,有什麼不對的、不好的,去溝通,太抽象的事,總是很容易變成一團而沒有辦法溝通。而當「沒有辦法溝通」時,那麼不只造成更多的對立,使得原本已經很吵的台灣社會更吵,更重要的是,當問題「沒有辦法溝通」時,那麼先損失及受害更大的,總是那些希望透過溝通,而能夠解決問題的人--而通常,這些人也就是弱勢的人,而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或者利益無涉而高喊理想,然後患有大腦肥大症的「知識份子」。

政治的邏輯很簡單,就是保有權力與擴張權力。如果民主體制下最主要的權力來源,也就是選舉,或者是更短期任期,那麼要求那些政治人物想到什麼長治久安的事,說實在的恐怕是種苛求,政策,如果像是商品,那麼正當性也就來自於銷售線的變化:政治人物,就是要看到成績,理所當然。於是,重點就是跟他們說,商品那些有問題,而不是罵臭了這些商品,說是一無事處--記得,政治與市場之間最大的不同,是政府是這個政治市場上,唯一的生產者。能做的是告訴他們那些是具體的、能修正的問題,而不是搞出些技術不能、環境不能的要求,一股腦地說不是。

當然,也同樣理所當然的,是那些名之為知識份子的,也一樣得要批評。不過,回顧現下台灣社會,或者用個更適當的措詞,是「挑剔」,而不是「批評」了。他們不用理會政治的運作,乾乾淨淨又戴上光環地挑三撿四地,並且動作要非常優雅,才能顯得他們的高尚。反正這個時代,只要罵政府,都是正當的,用概念、口號高來高去的,最好再掉幾個書袋,用些很炫的科學方法,才配得上自已高尚的身份,比如說,教授。

要求政治人物,不是犬儒地叫他們別擋住了「我」的陽光,而是告訴他們怎樣利用手上有的資源,下次來的時候,可以帶上幾面鏡子過來,站在對的位置、調對了角度,然後將陽光轉了給需要陽光的人。犬儒們請不要因為自已已經過得太爽,然後將有資源的政治人物們趕走了---還有很多人過得不好,更何況作為「儒者」,正有責任讓這些過得更好的人,過得好一點的,不是嗎?

很多人很喜歡批評政治,找了很大的結構性因素,然後說這不對,那不好。這種心情在我看來,其實一方面是討厭政治,但另一方面,卻又依賴政治、喜歡政治。討厭,所以眼裡看的,總是沒有一件順眼,於是盡是苛求與挑剔;依賴,或喜歡,是因為好像沒有了政治,自已就動彈不得,活得沒有意義了。不過,請不要因為自已的怨懣,搞得大家也過得沒有意義了好嗎?

這是一個意義蒼白,卻又同時意義膨脹的時代。蒼白,是因為我們像是不能從日常生活裡,在具體的事務上,找到趣味,追求意義;於是也就要在那些抽象、系統又一時之間無法改變的事情上,大力而喧囂地批評、挑剔,當是趣味,也為了意義。不過,這時候的意義,卻是過度膨脹了。於是,有問題的、錯的,永遠是他人,然後自已沒有責任,像是不用也不能做什麼地,繼續犬儒。

寫這篇留言,與其說是替那些政治人物解套,不如說是想回到最原始、最簡單的問題,每個人的生活意義,很具體的、而且直接地與我們自已相關。不要給那些政治人物綁架了,任何一位政治人物,不管是在朝的、在野的,說他/她要選舉的,或者不選的,反正就是那些腦袋裡就是權力邏輯的那群人,然後百無聊賴的情況下,用大字、寫口號地挑剔這,不滿那的。簡單的問題:問自已,「自已」可以做些什麼,讓自已、讓身邊的人、讓所關心的人過得更好一些。立基在生活中實在的意義上,不僅看到的這個世界會好一些,少一點苛薄怨憎,也可以在平靜中和裡,給這個世界、我們的政治,比較中肯實在的意見。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8,2006 14:05
●很多人自認廢娼對我們好,可是我不覺得! (採訪/整理:洪麗芬;潤稿:韓秀卿)

她自主的選擇了性工作


對玉鳳最深的印象是,她是一個很自立自足的性工作者。

在她目前可以有的生涯選擇裡,她很清楚的選擇了性工作,但這並不代表她會一直作下去,她很清楚的計畫著,什麼時候她還需要這份工作、什麼時候她要開始開創別的事業。她是自主的、獨立的,在工作和家、親密關係之間,向來都可以調理的很好。也由於她不是那種從小家裡就很苦、從很小就不得不出來作性工作的worker,所以她身上所透出來的味道並不是那種很沈重、很壓抑的味道,雖然長大以後家庭的生計負擔對她而言仍然是辛苦的、不容易的。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8,2006 16:57
倉促廢娼,不給人留生路

從台北市廢娼開始,身為其中的公娼的我,也投入抗爭爭取緩衝兩年的行列中。從86年九月四日台北市政府突然一只公文來,倉促片面地就告訴我們自九月六日起就不能再繼續從事公娼,因為市政府已經決定取消我們公娼執照,所以我養全家人的工作沒了。市長陳水扁表示沒有商量的餘地,沒有緩衝的退路,直逼我家生計下一步不知如何過活?老大才剛註冊繳了幾萬元的學費和住宿費,我的工作沒了,孩子的生活費沒見著落,到底要不要念完這學期?要唸書,錢從哪裡來?休了學,半大不小叫她怎麼辦?註冊學雜費和住宿費也好幾萬元,再加上父母的醫藥費等,現實的壓力立即在眼前。因此,我開始憤怒台北市政府做事怎可如此鴨霸,不給人留生路。

廢娼之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陳菊和社工人員都還到過公娼館和公娼談生活處境,當時我們都很感動市府社會局人員的關心,把內心長期以來不願談的辛酸都吐露了,也告訴她們屬於我們的生活處境,都背負了家裡多個孩子和年老的父母負擔,以為社會局要幫我們。結果,事實卻不然。當時社會局人員 --包括局長和社工人員--完全沒人跟我們公娼提到任何有關考慮廢公娼的事,事後不但沒幫我們,還用廢娼逼我們走得更艱辛。

剛開始台北市政府宣佈廢娼時,我曾考慮不要露臉,因為這個社會是比較歧視娼妓的,我擔心波及孩子們。過去即使是從娼這麼久,我都不願曝光。不過,這次卻讓我覺得不得不站出來抗爭,原因是阿扁市長堅持廢娼的匆促與鴨霸的做法,已經逼我們顧不了肚子,哪還能顧得了面子?我當初從娼的原因,也正是因為顧不了肚子,所以決定不管外界人士如何看了。為了顧肚子,只好抗爭到底了。



我認為,市府如果真考慮照顧公娼,就好像要拆一條橋,應先鋪好另一條路讓人走,等鋪好另一條路才拆橋,人才走的出去。市府根本不是這種做法,硬是拆了橋,讓我們沒路走,再要我們向市府要泥土自己造橋,不管橋造得成造不成。更何況,我們希望用自己的力量解決我們的生路,而不是被說成是用納稅人的錢,還要再遭到莫須有的抹黑。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8,2006 17:00
●轉業不是那麼簡單的!

怡梅沒有後悔走入這行,雖也多次嘗試投資做生意,打算轉行,但是多次的失敗,讓她仍在負債的狀況。這也正是她不滿廢娼政策的原因,因為,人要轉業不是那麼簡單的,特別是對已經四十多歲、只有國小畢業、沒有太多人脈或社會資源的公娼而言,怡梅認為,如果政府真的想幫忙公娼,也得讓公娼慢慢累積對轉業與創業的各種可能性的認識,而不是一廂情願的以為,廢了公娼,台北市就沒有娼妓,公娼就能「從良」去!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8,2006 17:02
●暗夜孤燈,燒酒相伴:白蘭的故事

文∕簡嘉瑩(日日春協會秘書)

三月九日,白蘭在家昏迷兩天後,被室友阿賢送進板橋亞東醫院。42歲的白蘭是我們要好的公娼姊妹,善良、愛動物,卻也是廢娼後境遇非常落魄的一個。紀錄片《公娼啟示錄》裡,轉業開檳榔攤,沒有「成本」概念、不會算收入支出,連客人買一包菸三包檳榔一瓶飲料都算不出多少錢的主角就是她。她陷入昏迷,是廢娼的後果。

◎出生貧農、賣身養家

白蘭出身台東山上農家,因為家貧7歲就到處打零工貼補家用,13歲因為爸爸出了意外需要醫藥費,窮人家無處借錢,透過親戚介紹跟華西街娼館老闆借,代價便是女兒綁約給老闆從事性工作。老闆如同放高利貸,極盡所能從女孩身上榨回代價,於是白蘭超時接客,除了睡覺就是工作,沒有行動自由、也不准隨便跟其他人交談(老闆怕她們懂事了會跑掉),原本兩年的契約,因家境需要不斷地加長。一直到十年後,白蘭23歲,才脫離待他苛薄的老闆(一般小姐綁約沒那麼長);23 歲她拿了公娼執照開始到公娼館工作,才進入較為公平的工作環境。

◎性工作合法時自主性強,離家廿年情感寄託如失根浮萍

白蘭從13歲到36歲的生涯都在娼館裡,她長成馴良的女性,性工作是她的專業、但她缺乏基本社會事務處理的能力。年長的公娼(五、六十歲)有婚姻、有小孩,母職的身分,讓她們對自己要求嚴謹、做事有紀律,相對的較年輕的白蘭對基本的事務處理沒有概念,不諳精打細算,早年離家從娼,跟家裡的情感維繫淡薄,她有個在一起二十年的男友,男友的工作不穩定,但他是白蘭很大的情感支柱。白蘭在合法的公娼館時期,一天接兩個客人,賺夠了吃飯錢就帶貓咪去巷口買魚;在工作之餘,娼館後頭的流浪貓是她最大的成就,她養過三十幾種動物,收藏的小動物剪報,遠多過她自己的照片。

◎白蘭與社會底層∕邊緣的男人

這樣單純自給的日子,到了廢娼就崩盤。廢娼後,她不想做私娼,開起檳榔攤,但因不諳成本計算、工作程序複雜超過她的能力,檳榔攤十個月以後就倒了,她養的貓也跑了。日後白蘭到處應徵工作,卻沒一個老闆可能長期雇用她,因為她手腳慢、應對進退能力不足,連工廠也是待了三天就叫她走路。經濟上與精神上都無路可走,白蘭只能以酒取暖,但酗酒又使得她的精神和工作能力更差,時常醉醺醺、恍神、不講理,最後交往二十年的男友也承擔不了而離去。白蘭失去了情感上的支柱,身體和精神都每況愈下。這兩年身體急速惡化,常常進出醫院。
Posted by 運詩人 at September 8,2006 17:06
MF,

自日日春網站整理一些公娼阿姨的心聲出來,給你做個參考,點入每一篇的連結有更完整的文章可看。

這幾年來多已不稱〝妓女〞、〝娼妓〞,而稱〝性工作者〞。我們是不是忘記,〝性〞是她們的專業,就如同政治學是你的專業,中文是我的專業。現在常講尊重專業,只要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要我們完全不准碰我們專業的領域,強制我們轉行,去做其他工作。以我自己而言,我的競爭力是非常低的,拿掉專業,不讓我寫字、做論文,我大概就成了廢人一個。

當初陳水扁倉卒廢娼,當然也有輔導就業方案,表面說得好聽,是給你一根魚竿,而不是給你一條魚。王芳萍等人,或者公娼阿姨,一開始也蠻寄望轉業的機會,但是實際實施之後卻有困難,政策面和實行面落差很大,很多公娼去接受就業輔導,隨便在哪家私人公司下掛個人頭,就可以輕輕鬆鬆領錢,很多人明裏接受輔導,暗裡回去繼續做私娼。我記得在【公娼啟示錄】這部紀錄片裏,麗君阿姨在西門町遭受街頭民眾怒罵,罵說娼妓就是娼妓,寧願躺在床上賺輕鬆錢,也不接受轉業去做工。麗君阿姨回她,躺在床上被一百公斤的大肥豬壓是輕鬆錢嗎?公娼不要別人的救濟,她們只想爭回自己的〝工作權〞,她們明明有一項〝專業〞可以養活自己,政府那些救急金可以去幫助更需要幫助的人。對於性工作,她們歡喜做,甘願受。

現在在把問題回到你文章中所提出的〝非自願性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我們怎麼知道她們是〝非自願〞的呢?怎麼知道她們去從事性工作,不是自己衡量、考慮清楚的結果呢?日日春也反對非自願性的雛妓人口販賣,之所以還這麼堅持〝性產業合法化〞,不是搞個人、團體的政治噱頭,而是這是公娼阿姨的迫切需求。你所說的種種不可行,如王芳萍不可能不知道,但是她背後,或者說日日春背後,有欠下龐大債務的公娼阿姨逼著她,有快沒飯吃的流鶯常常上門來要錢,有如白蘭這樣廢娼後整個癱掉的爛攤子要接。

再回到〝轉業〞這個問題上,這也是公娼,或者日日春最難以向外界解釋的。為何偏偏要做妓女?沒別的工作好做嗎?

我可以舉白蘭當例子,〝紀錄片《公娼啟示錄》裡,轉業開檳榔攤,沒有「成本」概念、不會算收入支出,連客人買一包菸三包檳榔一瓶飲料都算不出多少錢的主角就是她。〞公娼,或者那些底層流鶯,大多教育程度不高,年齡也不小了,中年轉業最是困難,有什麼〝資本〞可以轉業呢?且出來做娼妓的,多因為覺得不光彩,和原來的家庭、親戚、朋友多所隔絕,也就是我們一般人所享有的人際網絡,她們沒有。她們等於是早就被切斷與社會的臍帶,要接回去,談何容易。

還有,協助轉業,政府做不來,日日春還是做了。申請四物醋的專案讓阿姨來日日春做醋﹝上日日春網站可訂購,請大家支持一下﹞,或者教阿姨打字、影印,讓她們來辦公室幫忙。儘管如此,能幫助的人有限,日日春不能一直幫政府擦屁股,這麼多需要性工作權的人,憑一個弱勢運動團體小小的網,怎麼接得住。
Posted by 阿運 at September 8,2006 17:43
運詩人

我可以理解。

剛我仔細看了一下白蘭、怡梅,還是玉鳳的故事,因為做深度訪談與田野資料的再詮釋,有一些重要的方法論上的要求,但恐怕訪談人並沒有做得很好,而使得訪談更多就是個「自我立場的宣示」,而不是「日常生活的重構」。不過,一來因為這個工作做下去,會很傷人(對受訪者而言),再者也很傷神(對我而言),我就只能很不負責任地說,也只能說,我能了解,但不能同意。

「了解」的意思是,因為看了那幾篇文章,可以看到她們的處境。「不能同意」的是,仍然是,而且就只是:將「除罪化」當作是策略,並且將【大溫暖計劃】用「給錢而不給工作」、「打斷腿而給枴杖」這樣簡化的政治語言。因為這樣,不僅無助於當下現有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而且還會相反地,造就更多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

我的出發點很簡單,是,現在能做什麼,對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有益的,而如果還多那麼一點的話,就是不要再增加「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了。

***
批評陳水扁當初癈公娼的倉促?我完全同意當初政策有問題,但是,批評這件事,對於現在有幫助嗎?問題不是陳水扁,如果只是,而且就是陳水扁,那麼馬英九上台了,有比較好嗎?

因為,正好與運詩人的論證裡,最重要的一個概念,專業,完全不同的是,而且也在我第一(應該說第二)篇文章就寫到了的,道德問題(請以Durkheim的角度來理解,這裡的道德,是社會規範)。政治是我的專業,文學是你的專業,但這不代表了「專業」就只有「技術責任」,同時還包括了「道德責任」。如果我今天在講政治,然後沒有任何的社會關懷,就是個馬基維利的化身,那麼這樣的政治學者,你會尊敬嗎?如果同樣的,文字中盡是排比對韻,但卻無情或者是情溢乎詞地寫作,這樣的文字感動得了人嗎?

專業,不是某個領域的人完美地,但卻封閉地將那個領域中的技巧,發揮到淋离盡緻,這些人我們看得到,就是台灣現下的媒體,在技術上他們真的做得很好,就像是Auschwitz裡的納粹軍人一樣,他們也在技術上也無可批評,但那是「好」的嗎?我問的「好不好」,不是裡頭的人如何想,而就是整個社會是不是會「這樣想」,而事實上,不用其它人的意見,就在運詩人的留言裡,不正在看到了:「且出來做娼妓的,多因為覺得不光彩,和原來的家庭、親戚、朋友多所隔絕。」

專業,不等同於「技術」。現實上,不可能將社會行為就從技術的角度來簡化,行為必然是「社會性」的,一時一地也許可以「去社會化」地用技術來估量是否有效,但當它是個工作,就不可能不考慮到社會觀感,而封閉地以技術作為唯一的判準--就看看我們的記者吧,淪落成這個樣子。

阻止「除罪化」的,不是她們不專業,是今天所有有權力的人,可以「除罪化」的政治人物們,沒有人會願意在這件事上出力,而且我可以非常確定的是,民進黨不容易,國民黨更不願意。這一點,日日春的工作人員們一定更清楚。因為,這不是「技術」的問題,這是「社會道德」的問題。

***
如果今天日日春的工作人員,能夠拿到超過一半的席次支持,並且還不只是口頭上的,是搬進了當下的政治議程,那麼當然就繼續去做。

但,如果,不行呢?我的問題從這裡開始。如果不行,或者應該說,既然不行,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

繼續給「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鴉片,說總是會有成功除罪化的一天?並且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還要破釜沉舟,誇大不實地使用政治語言?真的不太好吧!

真的要因為轉業困難,所以就只有「除罪化」一條路可以走嗎?今天台灣社會,或者是在全球化的風潮下,失業的中年人何其多,因為失業、轉業困難,所以就要「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這樣合理嗎?

政策,不會也不能為了現在特定人而設的,它本身具有一般性,同時也具有延續性,「合法化」了,性工作變成了個職業,然後我們想像有一天,失業了,就進到這個產業,男女老少,可以進行市場區隔,還有大量的廣告進場,這幅光景,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嗎?是的,我再說一次,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嗎?這無關是否道學,或者偽善,這是最直接的感受。

***
運詩人說得很好,而且我也認同,日日春在替政府摖屁股,而重點就是告訴政府,日日春不能一直替政府擦屁股,要說得更具體一些,各種政府的輔導政策因為「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社會資本、文化資本,或經濟資本的特殊性,得要做什麼修改、加強。但,這並不代表了說,白蘭個人沒有「成本」概念,所以就要「除罪化」,因為怡梅多次失敗,所以就得將性工作合法化。因為有需要性工作權的人,就要給性工作權--政策的「成本」,也不是這樣算的吧!

癈了公娼,是不是對她們好,不是討論的重點,重點是,現在還有沒有可能再出現公娼,有沒有可能「除罪化」。如果不可能,那麼:

第一、不要用簡化的語言,不管是「給錢卻不給工作」,還是「打斷腿、給拐杖」。【大溫暖計劃】,並不是只給津貼,而是個轉業創業的輔導計劃。「工作權」的概念在當代社會還不存在,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敢保證一定給人工作,更沒有一個政府會公開地支持性工作合法化,到性產業裡去找工作。

第二,轉業有困難,對任何人都一樣,但並不能因為轉業有困難,所以就「除罪化」,就要「性工作權」吧!我不做研究了,可以去買麵吧,會要很多資金?一定要有很好的人脈?得要有什麼文化資本?我是不覺得,我確定我的生活不像現在這麼輕鬆愉快,但我想三餐溫飽應該可以,而且不必受人異樣的眼光。轉業有困難,將困難說得清楚一點,要政府為他過去「錯誤」的政策負責,設計專案補助,但這專案,不會也不能是「除罪化」。

第三,是的,不只是我,事實上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主管機關,要跟他們說清楚轉業的困難在哪裡,要說服他們,讓他們可以理解,這件事就是可以做的。【大溫暖計劃】是少數的跨部會、跨縣市的計劃,林萬億教授就是社工專家,有很多具體的事可以溝通,三言兩語地就說「溫暖個屁」、「打斷腿,給枴杖」,說真的,除了口舌之快,並不能給現在陷在「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有任何的幫助,甚至,只是害得她們失去了機會,愈陷愈深而已。

今早特地寫的留言,說真的,之所以「特地」,最直接的原因,是覺得台灣社會真是太多政治語言了,簡化、對立、衝突,這些語言丟來丟去,真的就只是心裡爽而已,如果文字的目的,就是為了煽情地挑弄情緒,如果做為一個「學者」,就是更精緻地操作概念,那麼這種「技術」上的純粹,真的讓人擔心。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8,2006 19:28
我是這麼理解:MF的若干看法乃亦步亦趨底貼著「現實」提出對應之道,一種「試圖跟上現實」的步調。在MF敘述中的「法律本身是社會的產物,而社會必然有其道德基礎」、「除罪化不太可能,或至少在短期之內不可能」、「除罪化不可能,也不可行。不可能,是政治與社會結構上不可能;不可行,是這樣造成的不是更少,而是剛好更多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尤其明顯。

我並不是斷章取義,提取以上幾句只是因為它們相較之下比較明顯;不過如果MF還是說我斷章取義,從某個角度說,我還是同意的。畢竟我「剪接」了MF的話,這是無庸置疑的。

除罪化並不等於道德化,這點我絕對同意,但如果MF同意「道德問題(依你採用的定義)」是最大的阻礙,那我好奇MF怎麼沒有在說:但若不除罪化,肯定無法道德化呢?在這裡我們有一個很好的範本,《疾病的隱喻》,雖然它沒有此一事件的法律元素,但從其中我們可以看到,符號一旦過度擴張,要還原它需要多大的力氣。除罪化與道德化亦是如此,「罪」是可見的、現實之內的,但其背後牽涉的「道德」則是模糊的、現實之外的,但由於兩者往往形影不離,一加一大於二,以致結果的效能更為可佈地流竄、幾近無所不在。

如果「罪」能夠脫離「道德」,似乎問題就不會顯得如此難以判斷了(我們只要想一個問題:我們如何看待殺人犯、強姦犯?他只是殺死/強姦個人而已?)。日日春的做法,或許正是因為意識到道德問題(也可以依MF所採用的定義)才是問題的根本,因此從一而終地藉著「除罪化」的觀念指導原則像整個社會既有的道德挑戰。為此,「除罪化」不僅僅是作為一種形式的「策略」,更是「內容」本身。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9,2006 02:15
而〈大溫暖計畫〉究竟只(能)是一個策略抑或確能成為一個「內容」?

就先從轉業的問題談起。我有個獨資經營以身心挑戰者(即一般的身心障礙者)為咖啡廳員工的負責人朋友,她早先從事特教,然後涉入社會運動、黨派活動舉辦、劇場製作等面向,八年前她開了這麼一間咖啡廳,有少數幾個身心挑戰者如今甚至升上了實習店長,並非為了宣傳性質的升職,而是她們確實「能」。有一個會作店內販賣的所有蛋糕,而且只有他一個人全部都會,還要負責訂食材用品、開店與結帳;另一個則是所有簡餐都要由她經手。這些都是經過好幾年訓練的。
中間有一些身心挑戰者來來去去,比較具備社會技能(我不願意說比較「好」的)的也許順利找到工作,但不外乎是清潔工、簡易的操作人員等,總之都是一些能夠有一般收入但卻不被「尊重」的工作。

朋友能夠提供的薪資相較之下當然過低,因此她常常需要和家長溝通。如果是你,你怎麼選?身心挑戰者在職場上一樣有「身體」之外的阻礙因素,就是他們的障礙手冊(說到這裡,MF應該可以了解我的朋友為何稱他們為身心「挑戰」者,而不是使用「障礙」)。甚至於她不說我不知道,求職最困難的竟是手冊上歸類為障礙程度最低的一群,而不是我們想像中的「越重度越無頭路」。

為甚麼呢?因為被劃入越嚴重的分類越有保障(姑且不論它保障出於甚麼動機,又得到甚麼保障),反而最輕微的一群,卡在所謂的「完整」與「缺陷」、「社會現實」與「社會保護」之間。

轉業,不是輔導機制的設立與執行就能解決的,它最終面臨的還是「道德問題(仍然比照MF採行的定義)」。而為了甚麼輔導?轉成了甚麼業?也同樣都是問題。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9,2006 02:15
至於MF這一段:「批評陳水扁當初癈公娼的倉促?我完全同意當初政策有問題,但是,批評這件事,對於現在有幫助嗎?問題不是陳水扁,如果只是,而且就是陳水扁,那麼馬英九上台了,有比較好嗎?」

難道沒有這一種可能:那是因為陳水扁就任市長之時廢公娼的倉促,正是此一事件惡化至此的源頭。甚至我們也可以說,欲判定一個事件的時間源頭,有其實質上模糊地帶;甚至我們也可以說,真正的源頭還是在「道德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是否應該先從「日日春為何抗議陳水扁」此一脈落進行理解的程序?

容我再拋出一個問題:我們要現實政策的「起碼」的公平?或者以個人意志為導向的「平等」的公平?

當MF說:「政治與市場之間最大的不同,是政府是這個政治市場上,唯一的生產者。」我不禁感到一股寒冷,若已然如此,那麼蒼白永遠都是蒼白(MF是這樣理解政治與政治的可能的?)。我傾向MF只是無奈的傾吐,並非完全同意這段話,而我試著藉此話推進一步說:「政治就是唯一的市場」。

事實上這也不是推測,而是隨著全球化資本主義擴張製造的俗成現實。

至於MF說的「深度訪談與田野資料的再詮釋」的方法論的要求,我很同意。此一面向的操作成果,很多時候容易淪為受訪者個人情感的宣洩、立場的宣示,這是於詮釋的層次上需要謹慎以待的。這也是田野調查、口述歷史在這幾年才漸受重視的台灣需要正視的問題,因為它在深層意義上,即可尋求避免歷史的粗糙斷定,以及有助於建立更細緻的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領域的知識訓練層。

「如果做為一個『學者』,就是更精緻地操作概念,那麼這種「技術」上的純粹,真的讓人擔心。」這樣的情況倒也還好,因為學者頂多就是一個學者。但若一個人自視有所專業,卻又對自己正在精緻操作概念這種「技術」上的純粹無所意識,恐怕才要令人擔心﹗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9,2006 02:16
除罪化不等於"去"道德化
特此更正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9,2006 03:22
【但若不除罪化,肯定無法道德化呢?在這裡我們有一個很好的範本,《疾病的隱喻》,雖然它沒有此一事件的法律元素】

感謝薛西的意見,誠實說,我很少同一篇文章看超過三遍的,但你的三篇文章,我真的各看了三遍,然後,我看不太懂重點是什麼,請原諒我的笨拙。我就只能從你那麼多話裡,找到一段可能是你文章中最讓我擔心的。

其實,不用我多說,引了這段話之後,你自已也知道你的整個推論裡,出了什麼問題了--是的,我們不是談別的,就是談法律,談政策,這是種具有公權力的政治結果,它不是疾病,也無關身心「挑戰」,它就是,法律,一個你在三篇文章中,一直試圖逃脫,卻無法除去的力量。

我的問題很簡單,而且,這一點是那些希望「除罪化」的人必須要回答的問題:你的手上,有幾張票?推動「除罪化」那麼多年,有沒有一位立委、議員,曾經為除罪化說過一句話?一個人,一句話?相反的,推動「除罪化」這麼多年,這個運動受過多少的質疑?而目前對於這些質疑,能不能有力的回答?能,還是不能?

如果,就只是如果,上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高喊「除罪化」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策略是對的嗎?高喊這策略的人,我只是希望你們能想一下,會不會這樣繼續下去,不是在幫各位所心疼的那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而可能正好相反呢?當然,很可能我是錯的,但也就請想一下,是不是我說的不只是可能,而且還是正好就是事實。

***
對了,雖然我真的看不太出來薛西的重點--好像有些部分又同意我的看法,有些部分又不同意,然後有些部分基本上我覺得是我的中文程度不太好,所以讀不出來,但我卻很有興趣。純就學術上的討論,請原諒我的任性,有任何機會可以不討論政治的,我總是儘量離開。

【「如果做為一個『學者』,就是更精緻地操作概念,那麼這種「技術」上的純粹,真的讓人擔心。」這樣的情況倒也還好,因為學者頂多就是一個學者。但若一個人自視有所專業,卻又對自己正在精緻操作概念這種「技術」上的純粹無所意識,恐怕才要令人擔心﹗】

這一段是在說什麼?我很有興趣想多聽一些,我知道前引的句子是我寫的,但是前引的句子跟後來加上的之間,除了學者換成人,直述句換成現在進行式之外,差別是什麼?然後,我最有興趣的是,跟我的推論有關嗎?能不能說得清楚些,還是剛好就是,想到?

【至於MF說的「深度訪談與田野資料的再詮釋」的方法論的要求,我很同意。此一面向的操作成果,很多時候容易淪為受訪者個人情感的宣洩、立場的宣示,這是於詮釋的層次上需要謹慎以待的。這也是田野調查、口述歷史在這幾年才漸受重視的台灣需要正視的問題,因為它在深層意義上,即可尋求避免歷史的粗糙斷定,以及有助於建立更細緻的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領域的知識訓練層。】

我對方法論特別有興趣,所以,看來好像應該是同意我的意思,不過我還是想多問一點。能不能多說一些如何從田野調查、口述歷史,到「深層意義」及「避免歷史的粗糙斷定」上,要怎麼做?我比較喜歡具體的東西,因為解讀運詩人所附的三個案例的訪談,實在不太好,我會很歡迎你在我的布落格上隨便找一個文本,你覺得適當的,或是你自已找一個文本,來詮釋看看,當作是頭腦體操,切磋一下。【註,最近我在做的,是詮釋中時王榮霖寫的有關王建民的兩篇文章,即將完成,我會將部分的內容貼上去,也許你可以參考看看。】

【當MF說:「政治與市場之間最大的不同,是政府是這個政治市場上,唯一的生產者。」我不禁感到一股寒冷,若已然如此,那麼蒼白永遠都是蒼白(MF是這樣理解政治與政治的可能的?)。我傾向MF只是無奈的傾吐,並非完全同意這段話,而我試著藉此話推進一步說:「政治就是唯一的市場」。】

不,誠實說,我一點都不無奈,政府是政治市場上唯一的生產者,這句話恐怕就是事實。但我並沒有說,蒼白的永遠都是蒼白--說實在的,從政府是唯一的生產者,到蒼白的,再到之後的無奈,我看不太懂中間的邏輯,這一段好像又是同意我說的,好像又不是--相反的,我說的是,面對這個唯一的生產者,與它硬碰硬是不對的,是要告訴政府,你的產品那裡可以做得更好,具體的、清楚地談。硬碰是血流滿地,當然不會是蒼白,而產品做得更好,也會變出彩色的,也無關蒼白吧!

【至於MF這一段:「批評陳水扁當初癈公娼的倉促?我完全同意當初政策有問題,但是,批評這件事,對於現在有幫助嗎?問題不是陳水扁,如果只是,而且就是陳水扁,那麼馬英九上台了,有比較好嗎?」

難道沒有這一種可能:那是因為陳水扁就任市長之時廢公娼的倉促,正是此一事件惡化至此的源頭。甚至我們也可以說,欲判定一個事件的時間源頭,有其實質上模糊地帶;甚至我們也可以說,真正的源頭還是在「道德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是否應該先從「日日春為何抗議陳水扁」此一脈落進行理解的程序?
容我再拋出一個問題:我們要現實政策的「起碼」的公平?或者以個人意志為導向的「平等」的公平?】

嗯,這一段說真的,我覺得應該是很精彩,不過我不是很懂。說精彩是因為我很喜歡看將問題整理清楚的文字,就是薛西拋出的問題。我想這兩個對立,是「現實」與「個人意志」的對立,這個「個人意志」,如果我沒猜錯,有二個可能,一個就只是純理論上的,「唯物」與「唯心」的對立中的「唯心」,另一個指的是陳水扁。如果是陳水扁,那麼好談,因為政策就不是陳水扁個人的,如果就只是他個人,那麼應該馬英九,會馬上改弦易轍,「除罪化」了。

如果是唯物與唯心的理論上的討論--其實這也是在這裡,我有興趣的地方--我覺得,這種二分,是現代性下的理智主義的建構。做了人類學後,會很容易發現這種二分是不可能的。

當然,還有個小問題是:理解了日日春抗議陳水扁,這是歷史學、社會學的研究方式,但我之前想討論的,是很實在的策略,是「除罪化」的策略對嗎?是將【大溫暖計劃】說死了,對嗎?而不是歷史學與社會學的問題。

而且,其實我還可以回答薛西的,你說的不只是「可能」,就是「事實」,就是癈公娼的政策,我直接說,錯了。但,理解了這段歷史,批評陳水扁,有助於「除罪化」嗎?那麼多批評陳水扁的聲音,他都那樣無動於衷了,這個動作,還具有意義嗎?

這裡還是要說的,就歷史學、社會學,或者是另外薛西還提到的人類學,都只是有助於我們了解其中的符號來去而已--我就跟你說好了,我的專業正是政治人類學,符號就是我的專業,也正是因為這是我的專業,所以我才會對於那些只會使用符號,卻在具體的事,做些真的有益的人,那麼賭爛--但,最後,我們的問題還是,如何改善現下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生活,不是嗎?理解了,然後呢?就是罵陳水扁,爽了,然後呢?最最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如何改善她們的生活,不是嗎?這還是法律的問題、是政策的問題,好吧,也許還有人覺得這是政治的問題,重要的,還是what to do now?不是過去那個誰對誰錯的歷史,也不是未來那個再沒有人在意是否除罪化的時代。是,現在。

***
真不好意思,原本也沒有要寫這麼多的,我完全了解運詩人所經營的這個空間裡,是個溫暖的世界,而且我還知道這件事是運詩人所關心的。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就講一些俗不可耐,但卻無可逃避的政治世界,一些剛好我知道一點點的事,希望各位的熱情,可以用在有效的地方--當然,還是得說,這只是我以非常有限的知道所判斷的有效。不過,不管如何,我想任何一位願意為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付出的人,還是得提醒自已:現在所做的,是真的為了她們嗎?還是,適得其反呢?

有些問題,其實只是我們忘了問而已,反思自已,不只在學術上重要的,在運動上也是重要的。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9,2006 04:31
【十七個問與答】

從一開始即預設了「現狀就是如此」,受限於「政治現實」,意味著沒有逆轉
根本性的可能。

除罪化與道德化是一體兩面,至少在此一事件是如此,不容二分,因為它們
是並存的。

政策不一定解決不了根本性的問題,但我看不出來《大溫暖計畫》能造成甚
麼本質性的變革,也許它最好的結果只是一種從吃滷肉飯到吃乾麵的表面性轉移,全然物質性的。

所謂的「改變」、「改善」本身有其弔詭;如果是指物質性上的改變/
改善,那麼這個「變/善」是指物質上的穩定或者好轉?確實能夠如此嗎?這又誰來定義?如何定義?

此一政策若不能改變/改善精神性的,只是治標不治本,甚而,它連標也治
不了,只是從一個形式轉移到另一個形式,一種布希亞式的「消逝」。

政策問題就是政治問題,在此一事件便是如此。只要回頭去想,政策是由誰
擬定/生產的?

將政策與政治分離、與背後牽涉的道德層次拉開,就像一列脫軌的火車,有
其行動上的不可能。因此,究竟是誰在「二分」?

「除罪化」不僅僅是作為一種形式的「策略」,更是「內容」本身。

為甚麼拿出身心挑戰者的例子,因為它正表明了諸如此類在身分上先已遭受
污名化的族群,其所需要的不是工作,而是工作的尊嚴。工作能等於工作尊嚴嗎?

抗議陳水扁不是困在那個「誰錯誰對的歷史」,而是必須先求記得,才有遺忘。甚至於,抗議的不是陳水扁,而是該政策及其造成的後果。

現在?什麼是現在?當我們說「現在」的時候要注意,「現在」不是「現在」,一味停留於「現在」,或許只會讓自己受困於「現在」。是的,我用「受困」,因為現在不是現在。當然,當一個人在運動場慢跑的時候我們可以用:「現在」。

如果有個殺人犯/強姦犯出現在我們身邊,我們會如何看待?我們的觀感會隨著殺人犯/強姦犯的出獄(除罪)就恢復嗎?在這改變之中不需要一道除魅(道德)的程序嗎?我們的社會之於「社會底層性工作者」的相處過程之中已經除魅了嗎?

我們要現實政策的「起碼」的公平?或者以個人意志為導向的「平等」的公平?

我們想要哪一種生活?哪一種社會公平?

「政治是什麼」是「政治可以是什麼」﹗

與其說我忽視法律/政策問題,不如反問自己是否看見了「真正的」法律/政策問題?

將我的文章讀上三遍的同時,是否忘記也將自己的文章讀上三遍?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10,2006 14:51
對於【(很怪的)「十七個問與答」卻認真的回應】

>>從一開始即預設了「現狀就是如此」,受限於「政治現實」,意味著沒有逆轉
根本性的可能。

政策不是棒球賽,要逆轉不容易。至於有沒有可能,其實最好回答的人不是我,就問日日春協會的自已人,問她們努力了這麼久,得到了多少立委或議員的支持。

>>除罪化與道德化是一體兩面,至少在此一事件是如此,不容二分,因為它們
是並存的。

這一句我讀了五次,我不懂這句話怎麼會是個問題。(後來再回頭看時,又看了二次,共七次)。

>>政策不一定解決不了根本性的問題,但我看不出來《大溫暖計畫》能造成甚
麼本質性的變革,也許它最好的結果只是一種從吃滷肉飯到吃乾麵的表面性轉移,全然物質性的。

1、你真的看過計劃嗎?還是就只是喊爽的?什麼是「表面性轉移」?物質性是什麼意思?引一段林萬億教授所說的內容,請你看一下。真的要為你關心的人好,在喊爽的同時,也認真一點,掉書袋地亂喊爽,很丟臉的。

2、我想對這個問題,應該是你要回答,而不是我。

【林萬億說,行政院希望在社會環境變遷之下,針對近貧和新貧族提出一套真正可以關懷他們,從社會過去比較少照顧到的部分來提供積極、務實,甚至立即的協助。
整個計畫將由地方社工員採個案性管理服務,依六步驟,首先開放服務專線窗口九九五(救救我),建立求助管道;其次建立通報轉介系統,從親人到鄰里社區、村里長、社團學校、宗教團體、金融機關、便利商店、警察機關、醫療機構都可以負責通報;第三是地方政府社工員訪視、評估,提出協助計畫;第四是介入服務;第五階段是定期追蹤;第六階段是宣導。】

>>所謂的「改變」、「改善」本身有其弔詭;如果是指物質性上的改變/
改善,那麼這個「變/善」是指物質上的穩定或者好轉?確實能夠如此嗎?這又誰來定義?如何定義?

這問題應該是你回答的,因為「物質性」是你創的詞,而林萬億也提了非常多的精神層面的策略。不過,我可能提醒你,你要回答的這個問題,是你自已創的稻草人。

>>此一政策若不能改變/改善精神性的,只是治標不治本,甚而,它連標也治
不了,只是從一個形式轉移到另一個形式,一種布希亞式的「消逝」。

1、這是問題嗎?我不知道你在問什麼。

2、你是真的想談布希亞,還是以為掉書袋就會讓人比較尊敬?

3、「若不能改善精神性的」,還是再說一次,這是你自已設的稻草人,請你就是要批評,也認真地看過計劃,不認真卻亂掉書袋,絕不會讓人覺得尊敬的。

>>政策問題就是政治問題,在此一事件便是如此。只要回頭去想,政策是由誰
擬定/生產的?

1、你這是問題嗎?雖然有個問句,但不太像問句。我想你應該是不用我回答這個問題才是。

2、而這就是我說你的文字很難懂的原因。另外,我想很難懂,還有一個原因是,你的腦袋很可能是一團,所以才會將政治問題與政策問題混為一談。

>>將政策與政治分離、與背後牽涉的道德層次拉開,就像一列脫軌的火車,有
其行動上的不可能。因此,究竟是誰在「二分」?

1、問題是在問誰在「二分」嗎?那答案很簡單,有些(政策與政治分離)是我啊!但有些是稻草人(政治與道德,我可是剛好將這兩個連在一起),薛西自已創的吧但問這個問題有什麼意義呢?

2、不過,我在這句子中,看到的意義是,薛西,你也太會扯了吧!紮稻草人是常見的,沒有關係,但跟什麼脫軌火車作中介地從「拉開」,到「不可能」,是什麼關係呢?又,脫軌火車是什麼意義?如果你要討論文學,我喜歡你的比喻,很印象派,但如果你是要討論具體的社會生活,牽涉到「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那不要胡扯。


>>「除罪化」不僅僅是作為一種形式的「策略」,更是「內容」本身。

1、這是問題嗎?我想應該不是。

2、我想應該是薛西的命題,我要說的是,第一,這個「策略」,是個錯誤、失敗,而且會造成反效果的策略;第二,作為「內容」,這是不僅一個對於「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鴉片,沒有除了符號,沒有實益,同時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主張。

3、(這是後來補的)因為薛西對什麼是「除罪化」的理解,恐怕根本就是錯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薛西自已望文生義,還是受人誤導(這個「人」,如果是有意的誤導,那真是太可惡了),我想提到了「不負責任」,也不是針對不懂「除罪化」是什麼的那些人,而是指懂得內容,卻故意誤導的人。


>>為甚麼拿出身心挑戰者的例子,因為它正表明了諸如此類在身分上先已遭受
污名化的族群,其所需要的不是工作,而是工作的尊嚴。工作能等於工作尊嚴嗎?

1、工作能等於工作尊嚴嗎?這是問句嗎?照薛西的句子,應該是設了答案:不是。而如果是問我,我的答案也一樣:不是。

2、但薛西提這個看法,不正是自打嘴巴嗎?照薛西的意思看來是,這個身份上受到污名的族群,需要的不只是工作,同時是工作尊嚴,但有了工作並不代表會有尊嚴,而他們沒有工作尊嚴的原因,正是因為有污名。所以,當我們將「這個身份」,換成「性工作者」,這樣就代表了說,性工作者除罪化了之後,有工作權了,繼續執業,還是沒有工作尊嚴啊,因為是「性工作」有污名。

3、當然,很可能薛西說,就算是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有了其它非性產業的工作,也是沒有工作尊嚴,因為是「性工作者」有污名。那麼,我會對薛西這樣的命定論,非常不滿,事實上就是這種「命定論」害慘了「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將她們鎖在社會底層,永遠沉淪。

4、我同意「性工作者」會有污名,但這並不會是永遠的,而且「性工作者」的污名也不像「性工作」的污名深。因此,一來轉業是有希望的,再者,重要的是怎樣有其它的配套措施。正如運詩人所寫到的,事實上很多人的問題,是問「為什麼不轉業,一定要當娼妓?」是娼妓有污名,轉業了後,相對於「性工作」來說,是比較容易被接受的。

>>抗議陳水扁不是困在那個「誰錯誰對的歷史」,而是必須先求記得,才有遺忘。甚至於,抗議的不是陳水扁,而是該政策及其造成的後果。

1、這好像也不是問題吧!

2、我不曾要求遺忘,重點是這是個法律、政策的討論,不是社會學、歷史學,找陳水扁算帳的「策略」,是沒有意義的,失焦的。

3、至於薛西說到「抗議的不是陳水扁,而是該政策及其造成的後果。」這句話記得要跟日日春說,這是我之前提到,要求政府為其政策「錯誤」,得在【大溫暖計劃】中有專案的原因。

>>現在?什麼是現在?當我們說「現在」的時候要注意,「現在」不是「現在」,一味停留於「現在」,或許只會讓自己受困於「現在」。是的,我用「受困」,因為現在不是現在。當然,當一個人在運動場慢跑的時候我們可以用:「現在」。

1、問題是在問什麼是「現在」嗎?

2、「因為現在不是現在」、「當一個人在運動場慢跑的時候我們可以用:『現在』。」薛西是唸文學,還是哲學的嗎?這種討論政策(包括日日春所使用的「政策」,或說「策略」)的方法,真的很難懂,請原諒我對文學及哲學的了解不多。

>>如果有個殺人犯/強姦犯出現在我們身邊,我們會如何看待?我們的觀感會隨著殺人犯/強姦犯的出獄(除罪)就恢復嗎?在這改變之中不需要一道除魅(道德)的程序嗎?我們的社會之於「社會底層性工作者」的相處過程之中已經除魅了嗎?

1、我好像懂了薛西之所以我講了半天,卻聽不懂的原因了。你應該是將「除罪化」的概念搞錯了--我確定你不懂法律與政治--在使用「除罪」這個詞時,不是針對個人的,不是個人「出獄」,叫「除罪」。「除罪化」,是法律上對於特定行為,如強姦、殺人等,刑去除罪責的動作。

2、如果薛西是要問我我們會如何看待?我會說,我還是留有印象,然後非常小心(對殺人犯、強姦犯)。

3、除魅(disenchant),我想薛西又是掉錯書袋了,這個概念與法律、道德沒有任何的關係,它指的是世俗化,人脫離了中世紀宗教世界世界觀的過程與現象。這是M. Weber所提的概念。

4、假設薛西除魅(道德)的意思,是去道德的意思。那意思是不是,不要將殺人、強姦這件事,當作是與道德有關的,然後「除罪化」?然後,那些就只會殺人、只會強姦的人,也要因為他們不能做其它的工作,於是得要給他們「工作權」、殺人有理、強姦無罪嗎?

5、基本上,我想薛西不會同意的,因為「道德」、「社會規範」,不是一個在短時間裡就會改變的事,要殺人有理、強姦無罪的世界到來,一來依我的道德規範,我會怕;二來,真是這樣的世界要來臨,我想也要花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會改變。同樣的,要性工作「除罪化」,在道德上的「解魅」,也要花很多時間。

6、我想正好就是薛西的問題,回答了所有的問題:「我們的社會之於『社會底層性工作者』的相處過程之中已經除魅了嗎?」是的,就是因為沒有,所以「除罪化」,是做不到的。


>>我們要現實政策的「起碼」的公平?或者以個人意志為導向的「平等」的公平?我們想要哪一種生活?哪一種社會公平?

1、這句子裡,總共有四個問題,我已經說了,前二個問題是個偽問題。第三個問題的「我們」指的是誰?請先想清楚。第四個問題,這是個人的判斷了,我能告訴薛西的是,這是幾千年來政治社會哲學討論的主題之一,但沒有人的答案是不受質疑的,當然我也沒有能力回答了。

2、我也說了,討論哲學我的力有未及,對於這麼關係到這多具體的人的生活的事,我也想很具體地討論,而不是用哲學的方式談「理想」。「理想」,說真的,很多時候我覺得是「知識份子的鴉片」,喊爽的。談理想,太容易了,對於你關心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請不要用這種便宜的理想來喊爽的,認真一點地了解政策、了解目前的狀況,好好地想怎樣做,才是有效的,是不是更好呢?


>>「政治是什麼」是「政治可以是什麼」﹗

1、這是問句嗎?還是驚嘆!

2、如果你確實是想了解什麼是政策制定的過程,政治場域的運作邏輯,那我可以告訴你,我剛好懂一點點;相反的,如果你是在表達你的「驚嘆」,然後繼續不負責任的浪漫,只談便宜的理想,請你想一想,你是真的在關心,還是在陷害你所關心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你真的是以解救她們於困境,做為起點的嗎?還是你只是利用她們,來顯現你那高尚的理想,滿足你那浪漫的革命情懷,過過英雄的癮?

>>與其說我忽視法律/政策問題,不如反問自己是否看見了「真正的」法律/政策問題?

1、很好,最精彩的問題上場了。我確實沒有把握,自已我是不是看見了「真正的」法律/政策問題,但用了「真正的」三個字,薛西不只相信有個什麼「真正的」存在,而且還知道它的「內容」才是了。那麼,如果薛西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是不是能說給大家聽聽,什麼是「真正的」法律/政策問題,我才能告訴你我了解的是不是「真正的」法律/政策問題了。

2、而且,也不是「我」說薛西忽視法律/政策問題的,實際上,正是薛西自已說的,不是嗎?

>>將我的文章讀上三遍的同時,是否忘記也將自己的文章讀上三遍?

1、忘記?為什麼說你的文字難懂,於是我就得要記得我自已的文章要讀上三遍呢?如果我的文字難懂,請你說清楚是在哪裡難懂,我不怎麼掉書袋,邏輯與層次應該都算清楚,內部也沒有什麼矛盾(至少沒有人指出來吧!),應該不用讀上三遍吧!當然,也就不用去記自已讀了幾遍。不過,剛好我知道。我自已的文章就只看了二遍發現了一些小錯字。這算是回答薛西的問題吧。

2、當然也許政策/法律的討論,不是薛西的專長。我想不是「也許」,應該是「事實」。以致於文章看起來有點亂,問句不像問句,書袋掉錯地方,然後內部邏輯矛盾,而一會像是同意,一會像是不同意,以致於是個政策/法律的問題,卻用文學的方式來表現吧!(不是說寫到了日日春,不能用文學,運詩人的文字就非常感人;但當在討論政策/法律時,需要的不是感性,是理性,是很具體的,怎樣才能有效,才能對關係人有利)。

其實,這些都沒有關係,我想最重要的,我也相信薛西同意的,關心的不是我們自已的論證漂不漂亮,是不是很炫,而是那些我們口口聲聲說關心的「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回到這個最原始的點上,提醒自已,自已所想的,有可能是想錯了,放下一大堆口號,有的沒有的理念,再想一次,自已究竟是幫助她們,還是害了她們。說真的,我可以一點都沒有遲疑地說:「對不起,我的論證與觀察都錯了。」但是,我錯了沒有關係,因為我的工作與日日春的策略無關。但萬一,真的現在日日春的政策是錯的呢?萬一,那些口口聲聲說要幫助「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想的是錯的,沒幫到就算了,還還慘了呢?萬一,別說「除罪化」不可能了,就是連對「除罪化」的內容在理解上都錯了,那麼,怎麼辦呢?這可才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例子啊,請千萬小心。

請那些說要,說是在幫助「社會底層的工作者」的人們,想一下自已可能在策略上,是錯的,就只要想一下,是否真的對錯先不要管,更別管自已那些有的沒有的理念,書袋有沒有掉錯地方,都別管了。只要想一下,自已有可能是幫倒忙,那麼我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就只是提醒自已,想一下。

3、我想薛西這個問題,不像是問題,倒像是文學排比了。你的文字上的問題,真的很難懂,十七個問題,看起來是問題的,好像沒有幾個。之前的留言,也真的很難懂,你自已再回頭看。從文字上,我可以理解你一定很想為日日春現在的政策辯護,其實,我覺得大可不必如此,政策需要的是證據,要研究,不是用這種浪漫、隨興,又滿腔熱血的方式來討論的。而且,說真的,我從運詩人以前的文字裡,我早知道日日春做了很多讓人佩服的事,我不是否定日日春,我否定的是主打「除罪化」的策略,然後不認真地研究【大溫暖計劃】而胡扯的隨便。要捍衛的,不是政策,是那些我們想關心的人。政策錯了,就改,不是嗎?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10,2006 17:12
這位朋友MF,
不好意思慧真邀請我們來回應你的問題,直到今天才有空上來,
我不會使用精密的學術語言,我只能用我自己身上的經驗分享給你,
事實上我在看你的文章的時候,我自己是覺得你比較是從字面上去理解意思、並進行邏輯思考,

但當你真的用眼睛去看性工作者、去看政客,用身體站在他們旁邊時,
我相信這會是一種截然不同的經驗,你會明白我們為何要用你說很政治的語言再喊了。

你回台灣時,歡迎你跟我們一起去找候選人遊說,
去看流鶯的處境、去幫流鶯計算他合法工作和非法工作是怎麼樣在影響他債務的跌升,
否則我想我說了又說,你在你過去的生存經驗裡,並不一定能讓你理解我們。

您提到性工作的問題應該是個政策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我們是舉雙手贊成!
這九年來我們一直想要推市民論壇、跟市民一起討論性產業政策,
皆是在政客的鬥爭之下,化為空頭支票,也不止陳水扁耍我們,馬英九耍的更厲害。
這是政客與底層的戰爭,不是藍和綠的戰爭。

你站在遠處聽,會覺得我們的語言很泛政治化、似乎很優雅的罵政府,
我還是請你親眼看見我們,每次行動最前線的是性工作者自己,他們狼狽又哭泣的罵政府,這不是知識份子玩抽象思考的趣味論辯場。
或許你曾經接觸過菁英路線的運動團體,所以會這樣想日日春~還是那句話,來看!來看!

這個政治制度,並無給人民真正政治參與的機會,我們對政策不是沒有想法,我們也不想每天紅著眼睛罵人,
(12月或明年初我們就會提出政策初版,也盼望與公民對話,當時或你也可針對我們的初版批評指教)。
但當底層處在政治不被看見的一角,基進是最後的方法,死的都是無法發出聲音的小人物哪!如果我們是政黨政客,
私底下搓個湯圓,事情就解決了,我們就何苦說話如此尖銳。
對於中產階級的人來說,可以不必理會政治,不必碰政治,
但對底層來說,當支撐他人生的資源已經很少,
政治是每天都來擠壓他,底層沒有空間選擇喜歡或不喜歡政治,他只有選擇被動的政治壓死或是站起來抵抗。
(最後結果或許還是死,但死的明白)。

我們認識很多社工朋友,社工朋友說大溫暖計畫只是創造了社工的工作機會,社工們本身都認為大溫暖不是一個有效的政策。
請你去問那些大溫暖計畫的經手社工的『親身經驗』、還有性工作者們他們自己怎麼說大溫暖吧!
轉業輔導計畫的不成功,簡單的說來,是在於它的確只是供應了資金,他並未提供輔助在旁陪伴人員的薪資,以及確切合身的教育訓練,
而在台灣的社福體系裡面,陪伴案主工作有給人事費的項目,只有精障界,它有給人事費,但它是限期間要就業輔導人員完成對個案的就業輔導,
聽來荒謬,但這已是台灣最優渥的一塊。

若希望台灣的社會福利都能提升到能更完全幫助不怎麼識字、並未從事過其他行業的性工作者轉業,需要付出很大筆的資金、人力,
這點日日春並不反對,或許要達到良好的社會福利制,就是提高稅收,
也許學習北歐將高薪者的稅收提到百分之五十,這點老實說是我們的夢想,

但在其他的中產階級還沒有準備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時,
是否容許性工作者靠自己的付出,在不打擾其他人之下,自立謀生存呢?

並且我也覺得你說性工作合法會讓大部分的性工作者掉到底層,
我不是很懂這個推論,對我來說,從事性工作的人,本半數以上是來自底層,
撐起底層的家庭,或還因為性工作的收入,替部分的家庭帶來翻身的機會。

也有些性工作者他的經濟壓力不大,但他也是真的不想轉業阿!
萬華遇到六十歲的奶奶,經濟壓力雖不大,他說他只希望有個工作,不要呆在家看電視,
邀請你來理解這樣的奶奶囉。
這時就是你思考是否要尊重他職業選擇權的時機了,
畢竟在妓女和嫖客之間沒有受害者,只是兩願的交易,這是個工作。

因為我不是太擅長論理,
所以大致上我提出我簡短的回應,最終還是邀請你回台灣時用眼看用耳聽。
Posted by 日日春星喬 at September 11,2006 23:59
TO 日日春星喬

我正好仔細地看了運詩人之前貼的文章,轉過頁來,就看到了這篇留言。很謝謝你的回應,而說實在的,裡頭有很多很感人的地方,是具有說服力的。

之所以特別去說在看運詩人版上的留言,是因為我在留言裡,常常看到關於理論與實踐的部分。如你說的,你不擅常論理,而其實我要說的是,論理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具有說服力,感動人。

光是二頭兩段話,我就一再地提到「說服力」,是因為我的研究取向,很人類學式的得在敘事、語言、符號裡打轉,要重建敘事者的生命經驗,再從個人的生命經驗,連上社會生活。因此,我一點也不在意敘事是否論理,而就在於是否有意義。

***
我簡單地說我在之前想說的,我想其實恐怕很容易被誤會,原因是當我在說「反對除罪化」時,很容易就會被貼上特定的標千,以為我與日日春作對。

我的想法很簡單:第一,除罪化是做不到的,至少在中短期之內是做不到的。第二,如果除罪化在中短期之內做不到,那麼短期、現在,能做的也就是向現在剛好有的【大溫暖計劃】要求政府得要為它過去的政策錯誤負責,專案地處理因為倉促癈公娼所導致後遺症。

為什麼說除罪化做不到,有了星喬說到「政治問題」的證詞之後,我想答案更明白了。政治,無關對錯或道德問題,就是個現況的判斷。而正由於「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生活問題,就是不能由於政治現實而僵那在裡,那麼當然得在政治之外,找到政策的可能性。

「得在政治之外,找到政策的可能性。」是我要說的最重要的一句話。而這也就是為什麼,當我看到「不要錢,要工作」或「打斷腳、給枴杖」之所以讓我覺得不適當的原因。

第一,不要用這種「破釜沉舟」的方式,用簡化的政治語言。【大溫暖計劃】如果明明就不是津貼,不只是給錢,那麼就不要說製造這種「不要錢」的政治語言。

第二,就是中短期之內不可能有除罪化,不可能有性工作權,那麼硬是將「性工作合法化」當作是運動的主題,是政策上的錯誤。

第三,是的,就當「癈娼」真是「打斷腳」了,但就是不能「除罪化」,要想的還是怎麼好好透用有的「枴杖」不是嗎?

***
其實,不要找候選人遊說了,得到的結果會是一樣的。在這件事上,從政策入手,絕對比從政治入手容易許多。你們要做的,是找到幾個社會學者(千萬就別再找那些文化學者了,那些人只會講一些有的沒有的理念,然後一事無成)與政治學者,提出一個「針對癈娼政策受害者之轉業輔導專案」。

然後,再找林萬億教授談,這不是直接給予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的轉業基金,不是給予個人的,而是給予團體的,如日日春協會,變成是合作社的方式來共同經營事業,跟林教授解釋,一來是因為她們是政策的「受害者」,應該擁有更多的補助(經濟資本);再者,由於她們的社會資本、文化資本都相對弱勢,所以不只更多的經濟資本來補充,而且得成立像合作社的方式來運作資本;最後,也是由於社會、文化資本的不足,增加補助成立合作社,也是得要部分地補助其間協助的其它具有社會、文化資本的專業人員(就是日日春的社工)。在這合作社裡,當然「癈娼受害者」是當然的職員。

這是個轉業的機會,而且恐怕是短期之內,可預見最好的機會。「除罪化」是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不想轉業,那恐怕就只得面對法律的風險了。

***
確實有些時候,我可能用了太多「邏輯」來思考,這是因為法律與政策,及政治,是個非常強調邏輯與合理性的空間,而也就是因為這些特質,使得也許我對於抽象的理念與太過浪漫的情懷,總是少了一點同情。

不過,說實在的,重點並不在於我要理解你們,而是你要理解政治是如何運作的,要理解政策是怎樣制定的,了解什麼是對那些政策制定者有意義的,就從那裡下手。事實上,我就算一輩子都不了解,對你們也沒有損失,但是如果你們不能了解政治/政策,那麼別說你們的理念之實現可能性會大打折扣,甚至很可能就會讓手段(策略)與目的之間,搭不上,錯失機會了,那麼你們的損失就大了。

重點,不是理想是什麼,是理想如何實現,是哪些是優先可實現的理想,哪些是中期的、長期的,或是不可能實現的理想。每個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就將有限的方量,放在刀口上--基進,對你們來說,是浪費力氣、無效還會有反效果的策略,而「除罪化」、「性工作權」,就是個基進的策略。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12,2006 01:25
我來問一個很蠢的問題好了:為什麼除罪化是不可能的呢?

那以前公娼的存在在法律上是無罪的是吧?廢公娼之後就變成有罪的,那到底是以前的人比較文明,還是現在的人比較文明呢?如果把廢公娼當成文明進步的象徵,而試圖為這個城市擦脂抹粉,妝點優雅,那還真是一種偽文明的象徵呢。

叫男人不召妓才是永遠不可能的吧。
Posted by 阿流 at September 12,2006 11:04
To 阿流

在說除罪化不可能,或至少非常困難。我之前就說了,一定會惹了很多的人不爽,但是在討論具體政策時,一股腦地眾人所使用的語言,都是「有夢最美、希望相隨」,而不考慮具體的制度、現實的權力的話,那麼,這些夢與希望,就只是鴉片而已。

為什麼除罪化不可能?只要往上三格看日日春星喬所說的現實狀況,就可以了解了:「也不止陳水扁耍我們,馬英九耍的更厲害。」不過,我要說的是,不要化約成「政客與底層的戰爭」,因為反對「除罪化」的,絕不只是政客,而是更龐大的社會慣習,或者就是你說的,「文明」,而這些一樣是沉澱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底層」。

你用文明來討論,說實在的,我正是要跟你說,你自已就找到了一個對「除罪化」最強悍的阻力了。「文明」的內容為何,不是你心裡怎麼想,就決定了什麼是文明,什麼不文明,文明不只是文化,不只是沉重的社會規範,而且還具有一個被認為是「優越」、「進步」的特質--我在「優越」、「進步」上加括號,這是現象學式的,但卻同時也是當人們在思及「文明」時的特質--如果,文明真的就被認為是為這城市擦脂抹粉,妝點優雅,那麼它就真的是文明了。你覺得這是「偽文明」,就像也一樣有人會認為你所自以為正義的,有價值的,是「偽文明」一樣。

我可以理解你對「除罪化」的道德基礎,但是如果對於策略的制定,只有道德基礎而沒有現實根據,這些道德也太廉價而隨便了。而且,更糟的是,在思考策略時,當作為弱勢的,還不去理解有權力的人的邏輯是什麼,然後就硬幹,那就更莽撞了。但是,莽撞,對於沒有直接利益相涉的人,沒有關係,那可是好好秀一下自已理念多麼偉大的機會,但對於那些得要從這些政策而改變生活的人呢?你高喊除罪化,滿足了你的理想,大家看到你是比較「文明」了,然後呢?這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生活變得比較好嗎?你可能會說,等到「除罪化」了,就會比較好了,但那是什麼時候?而且,還不只是在遙遠的以後,就是現在,就為了「除罪化」的策略,還說出了「不要錢,要工作」,「溫暖個屁!」,將另一條路給封死了。

喊爽地衝「除罪化」,堵死了「大溫暖計劃」。如果「死道友,不是死貧道」,也算是文明的話,那還有什麼不是呢?納粹想的,也是「文明」,才會有大屠殺的;西方國家對亞非的殖民,不也是以「文明」之名嗎?文明、偽文明,又怎樣,我一點都不在意誰真誰偽,甚至我根本就懷疑有沒有真偽的存在,自由主義就比較真嗎?社會主欺就虛偽嗎?不在具體的事上討論那個有效,那個只是莽撞,總談一些理念上的,因為自已比較文明就很爽,就比較高尚嗎?你關心的是你的理念、你的文明,還是怎樣做,才能讓你所關心的人在具體生活中,過得比較好呢?

為什麼就是不能具體的事、具體地談,就是一堆情緒、一堆理念呢?

***
叫男人不召妓不可能,與說除罪化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理由:它們都是有關於性的生活慣習。男人,你是用個抽象的詞彙來說的,絕對有個具體的男人,一輩子永遠沒有召妓過,比如說施明德。同樣我也可以想像一定有某個女人,它會因為癈娼而造成生活的困頓,像是運詩人上文中提出來的例子。但當你那麼憤慨地說叫男人召妓不可能,將「男人」當作是個集體的概念,是不是也想過了同樣的,法律本身所處理的,也不是特定的個人,而是社會集體。除罪化影響所及,不只是某個因為癈娼的女人而已,它是系統性的,也就是要面對社會集體的裁判--這種裁判,就像你裁判男人不可能不召妓一樣的堅定。

同理心想一下,如果你那麼堅定地認為叫男人不召妓是「永遠不可能」的,那麼為什麼你會認為同樣堅定地認為性工作是有污名的人們,會接受「除罪化」呢?而且,這些「人們」之中,正好就是那些可以決定要不要「性工作合法化」立委、議員諸公們啊!

***
回答了你那個很蠢的問題的最好的答案,不必是我的,就看一下星喬所面對的狀況,問問日日春的人。這不是道德問題上的對錯,這是客觀不能,制度不許。如果對於制度的、社會規範的、生活慣習等種種相對客觀的結構,不去理解,然後唯意志地高舉那些便宜的理想,往前衝去,那麼撞得一頭是血,也就要受得了。但要帶著你所關心的人一起撞去,你要不要再想一下呢?你可能會說,她們也同意啊!但這樣走下去,又封死了另一條路,然後愈走愈窄的狀況,你告訴她們了嗎?還是你連停下來,想一下也許自已錯了,都沒有過呢?再說一次,我錯了沒有關係,但她們相信你啊!你錯了,怎麼辦呢?

作為知識份子,如果你也是這樣自我期許的話,那麼請不要販售便宜、廉價的理想,這些不過就只是鴉片。知識份子有個好工作,可以將抽鴉片當是娛樂,但是那些「社會底層的人們」可沒有好工作,抽鴉片不是娛樂,而是送死。請負起知識份子的責任,好好地研究,了解一下哪些是現實上可以做的,要怎麼做,不要用一大堆抽象的理念,比自已的高尚,炫自已的文明。只看得見自已,跟自已不一樣的就是不文明、不道德,是敵人,那真的可惜了那麼多年以來要求清明的訓練了。

我不是你的敵人,敵人是政治場域中忽略「社會底層」的政治人物。要「除罪化」、要「工作權」,或要任何更好的計劃,都要面對他們,不喜歡他們可以,但是就是要了解他們的邏輯、運作的方式,任何的要求才有實現的可能性吧!「知已知彼,百戰不殆」,你們面對的是大風車,還不好好研究,就只是滿腔熱血地一頭往前撞,熱情有餘,理性不足。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12,2006 16:18
我所理解的你的言論是你也非常痛苦,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你為什麼屈服於"具體的制度"、"現實的權力"和"性的生活慣習"呢?並且還透過這些理由來說服"便宜的理想"?宛如你是"大溫暖計劃"的制定者,而來做政策的辯護呢?你真的只是單純的知識份子,而無其它政治目的嗎?

對不起要這樣懷疑你,如果你只是純粹的討論,那做為一個高級知識份子,我覺得你的現實性過於強大,反導致軟弱,比較起來,為弱勢代言和抗爭,永遠有一種政治正確。
Posted by 阿流 at September 12,2006 17:07
【不過,說實在的,重點並不在於我要理解你們,而是你要理解政治是如何運作的,要理解政策是怎樣制定的,了解什麼是對那些政策制定者有意義的,就從那裡下手。事實上,我就算一輩子都不了解,對你們也沒有損失,但是如果你們不能了解政治/政策,那麼別說你們的理念之實現可能性會大打折扣,甚至很可能就會讓手段(策略)與目的之間,搭不上,錯失機會了,那麼你們的損失就大了。】

***
我仔細地看過了前後相關的許多留言,又再找了一些有關妓權、性工作合法化的資料。我決定將這一段我之前寫的話,再提一次。

在這運動中的許多人,總是會希望別人了解運動的意義,但為什麼效果不大呢?施明德就說「反扁」,大家就了解了,不用多說,很多人響應、支持,為什麼「除罪化」那麼多年了,效果不彰呢?了解,需要有脈絡,反扁的社會基礎強,一呼百應。不是「一呼」多重要,而是這只是反應了許多人心裡想什麼而已;如果「除罪化」講了那麼多年,都沒有用了,那麼有沒有想過,「不是別人不了解『除罪化』,而是主張『除罪化』的人不了解別人呢?」

要除罪化,不是那些主張的人說得再清楚,人們就會認同、接受,或理解的。如果沒有社會基礎,不過就只是自言自語而已,更讓人擔心的是,那麼多年過去了,沒有反省也許這個策略根本上就是錯的,卻是再拉高調,「溫暖個屁」,然後將自已封閉起來,憤世嫉俗,又自艾自憐。路只會走得愈來愈窄而已。

讓理想可以實現,不是覺得自已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而是去了解不同的意義系統之間的差別,有了現實的基礎,理想才有落實的可能。不要覺得自已一定是對的,特別是當有人相信你,依賴你的時候,那麼對於種種下的決定,請三思而後行。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12,2006 17:08
「為弱勢代言和抗爭,永遠有一種政治正確。」

***
其它的也不重要,你怎樣懷疑,我一點也不在意。不過,你有沒有懷疑過,也許,你自以為的「為弱勢代言和抗爭」,事實上,你並不是在幫她們,而是害了她們。甚至,不是在幫她們,而是在滿足自已抽象理念的虛榮呢?

就如你自已所說的「為弱勢代言和抗爭,永遠有一種政治正確。」你有沒有想過,你為的不是你口口聲聲的她們,而是為了你自已的「政治正確」呢?

再說一次,能不能,想一下,怎樣是可以為她們做點事,不為了什麼,就是為了她們,很具體的她們,用很具體的政策。很具體地想,謝謝。

(註,真的是「你自已」的政治正確了,因為政治正確,不是這種用法的,不要望文生義。)
Posted by MF at September 12,2006 17:23
我有懷疑過啊。不過我好奇的是,你好像並沒有懷疑過你自己,你只是一直叫我們懷疑我們,但你的立場堅定到像一個一定要切除腫瘤的外科醫生(這使我想起包法利夫人裡面的那個矯正醫生),我看不如我們都回家懷疑一下自己吧。

當日日春說政策並沒有幫到他們的時候,為政者最好虛心檢討,而不是態度強硬的堅持沒錯就可以囉。


政治正確不是這樣用的我知道啊。只不過我期望真正的正確罷了。而你,你這樣真是惹來一身腥耶。我也差不多,還要讓你上課。
Posted by 阿流 at September 12,2006 17:54
是的,不為了什麼,就為了她們,很具體的她們。

請想想。
Posted by 瞇 at September 12,2006 18:14
首要聲明,如果沒有人有這種理解,那很好,我也寧願如此。也不希望有人對此一留言回應,只要自己心理清楚就好。

也就是,不要以為如此類的社會運動,論述和行動的決定是由「非社會底層性工作者」決定的。沒錯,通常不會只有該一族群的人組織運動,總是會有一些與該族群背景並不相同,更受所謂的「現代文明」訓練的人在裡面,也許有些人可以稱得上是「知識菁英」。

但是把此一類人認為是建構該運動的論述、帶頭抗議的主角,掌握絕大部分的主導權,那顯然徹徹底底是個錯誤。如果我們同意論述與運動往往是結合的(尤其在社會運動的層面),它是一種互動的機制。因此,即使最後將論述「書寫」出來的人是這裡面的一小撮人,即使進行街頭運動時帶頭的是一小撮人,都不要忘記了其他一部份人對於此一論述與運動的貢獻。

倘若論述是不被認可的,倘若運動的首要方針是缺乏該族群的認同基礎的,那麼日日春早就不存在了。

如果有人就是這樣認為,那未免太輕視其中的參與者的認知與智識了。

為「她們」好?如果我們無法認識她們的好,就要誇口談「為她們好」,無疑是捨近求遠,遠離本源。稱之理性,其實只是滿滿的父權式的同情、關懷。

以上,希望不曾發生,但不必出聲回應,自己心裡清楚就好。
Posted by 薛西 at September 12,2006 19:36
【不過我好奇的是,你好像並沒有懷疑過你自己,你只是一直叫我們懷疑我們。】

我已經一再說了,我就算錯了,也沒有關係,因為我不是在場的「除罪化」的主事者。但是你們是在場的主事者,現在在場的策略是「除罪化」,我有沒有懷疑我自已的論證,根本沒有影響,但如果你們沒有懷疑過所採取的策略是錯的話,而卻萬一真是錯的,那麼影響卻很大。

不用說我們回家都懷疑一下啦,我真的可以跟你說,我錯了,因為對我來說,一點也沒有影響。但如果是你錯了,是「除罪化」的策略錯了,那就不一樣了。不要耍小孩子脾氣好嗎!實在的做事,實在的想問題。你現在在討論的事,可是關係到許多具體的人的生計問題,就是將我變得跟你一樣小孩子氣,說我錯了,會讓你關心的人更好嗎?

【為「她們」好?如果我們無法認識她們的好,就要誇口談「為她們好」,無疑是捨近求遠,遠離本源。稱之理性,其實只是滿滿的父權式的同情、關懷。】

「捨近求遠,遠離本源」我很喜歡這句話。但我想薛西的判斷與我不同,近的應該是「除罪化」。去試試看吧!也許你是對的,也許有一天你關心的那些「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會看得到你為她們的努力。對了,還有我想你覺得遠的,應該是「大溫暖計劃」喔!可就別去申請了,那是金錢,不是工作,請記得。

雖然如薛西所聲明的,留言就只是自已清楚就好了,別人不懂沒關係。(說實在的,大部分的句子我都看不太懂)那麼我也就只好鼓勵一下薛西,要堅定自已的信念。

***
【當日日春說政策並沒有幫到他們的時候,為政者最好虛心檢討,而不是態度強硬的堅持沒錯就可以囉。】

嗯,因為日日春正在規劃他們的政策(據星喬所述),請你幫忙日日春將政策寫得更具體一點,好好告訴為政者,他們要檢討什麼。而且,我可以告訴你,如果你沒有好好準備的話,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