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我在樂多開了一個部落格,一開始不叫〝單向街〞,走著走著,街名定了下來,兩年後的書名也定了下來。
同樣在2005年5月,在遠方的巴黎,有一個部落格如玫瑰般盛開,很直率地,開了就開了,沒有任何理由,和部落格主人的個性一樣,鮮少拖泥帶水,永遠是最真誠的友情。
同年七月,台北─巴黎,我們開始在網上互訪,像少女時代的密友,寫長長的留言如寫交換日記,未曾謀面,卻時常守在電腦的終端,台北的夜,巴黎的日,互相守護著。
2007年7月,我把網路上的文章結集成《單向街》,每一篇,都是P在網路上第一時間早已看過的。出了書,她依然在遠方,直到秋天,《單向街》才輾轉傳到她手裡。
她寫了一篇文章,叫做〝秋光裏的單向街〞,我不把它當書評,不當《單向街》的推薦文,因為這樣會窄化它的寬度。我只將它放在這裡,請大家一同欣賞P的好文章,也銘刻我們從2005年以來一路相伴的友情。
十二月的陽光下/我轉頭看你的側臉
你的聲音有如蕩漾在微風中的一首歌
啦……
你一定全都知道/你一定全都不在乎
就這樣回過頭/晴朗地一笑
你一定全都知道/你一定全都不在乎
就讓我無聲地/嘆息
→→雷光夏‧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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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記得這張臉。就是那張臉的疲憊讓她看到所有其他同樣疲憊的臉孔。特芮絲看過這個女人,有天傍晚六點半從夾層樓面走下大理石階梯,當時店裡已經空了。女人用手扶著大理石的欄杆,想要減輕腳的負擔。當時特芮絲想:這個女性沒生病,也不是乞丐,她只是在這裡上班。
→→Patricia Highsmith《鹽的代價》﹝The Price of Salt﹞ ...繼續閱讀
誰說魔幻這檔事只會在南美洲發生呢。
十月六號是我選的日子,當婚宴決定延到十月,我就私心選了這個日子。
壹零零六,往前倒數七天,上一個週末,是我父親的告別式。
往後倒數七天,終於到了壹零零六,卻適逢強烈颱風〝柯蕾莎〞來襲。下午兩點,狂風暴雨之中我準備出門化妝,穿了一件藍色雨衣,我的女伴小寧穿了一件黃色雨衣,出門衝鋒陷陣前我們拍了一張相,狼狽得很,一點都不像晚上就要結婚的人。我們穿雨衣,還打傘,後來鐵枝開花,傘飛了,我們逆風而行,好不容易跳上一輛計程車﹝這一天的計程車忒難招﹞,小寧對司機說,這一位是今天晚上要結婚的新人,我從後照鏡看了看自己,好一隻落湯雞。
化好妝,我護衛著新娘頭紗,如臨大敵,怕柯蕾莎一時興起來搶。好不容易到了餐廳,新娘休息室的天花板正在漏水,穿衣鏡一片霧濛濛、水汪汪地。不時有人來敲門,除了看新娘之外,還來換下雨鞋、換下溼透的衣服,擦毛巾,吹頭髮,好不熱鬧。
婚宴席開二十桌,終於圓滿結束。每一個逆風而來,乘風而去的親朋好友,我都銘感在心,但這幾位特別使我感動:周公﹝不足四十斤的體重,我好怕他被風吹走﹞;柳春春阿忠﹝平時行路難,壹零零六行路更難,簡直難於上青天﹞;日日春白蘭﹝當然要感謝帶她來的孔雀與麗君阿姨,昔日我當她的三陪小姐,今日她來陪嫁﹞。
通過風雨試煉的第二次儀式,我終於成為名副其實的〝這位太太〞。
自去年十月公証後,心態上早已成為〝這位太太〞。
然而少了人類學常說的〝通過儀式〞,這位先生、這位太太,老男孩與老女孩,其實還未過渡到〝夫妻〞的形式,毋寧比較像是學生宿舍的室友,吃泡麵,租漫畫,深夜看碟,學生時代的生活惡習,仍未革除。
必得要通過以下的儀式:一是拍婚紗照,二是擺酒席請客,繁複冗長的過程彷彿黑暗的產道,陣痛已久之後,出了洞口,到了另一頭,才知道那一邊有什麼。
第一個需通過的儀式已完成:請見有圖有真相的這位太太。
這位太太很不愛笑,始終是一號表情,還記得野口嗎?她也始終是一號表情。
這位太太很怕熱怕曬,於是只上山﹝躲在樹蔭下﹞沒下海。
這位太太不是普通的懶,所以少了那種在草地或沙灘上奔跑的場景。
這位太太討厭肉麻,不喜溫存,於是少了那種深情凝視﹝必定會笑場﹞,更別說有什麼更親密的肢體碰觸。
這位太太和這位先生的共通點是〝書〞,感謝舊香居提供書店場景,沒事先通知,很沒禮貌的就直接殺到店裡,上演了一場羅丹與卡密兒。哈哈,忽然想到女主人的暱稱就是〝卡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