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4,2007

改變我生命的一本書:梅崗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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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 沃利.蘭姆 (Wally Lamb) 翻譯: dannyboy

我從八歲起就想要當老師,沒想要當作家。三年級的時候,我最差的分數是閱讀 (「Wally應該多去圖書館借書」) 與寫作 (「Wally文筆有待加強」)。你如果跟我嫻雅的導師Comstock小姐說,我長大以後會是個小說家,她很可能仰頭大笑。

八年級的英文老師Cramer太太,帶我們到戶外寫大自然 (這我喜歡),並且要我們背誦她喜歡的英詩 (這我不愛)。Longfellow的"Evangeline"、Joyce Kilmer的"Trees"、Vachel Lindsay的"The Potato’s Dance":這些作品我都沒什麼共鳴,而且什麼樣的人會起名叫Vachel或是Joyce?有次全校聚集,我們全班被迫爬上體育館的表演台,共同朗誦「馬鈴薯之舞」,我還被選出來單獨朗誦一段四行詩。可能是因為受創後壓力症候群,至今已經五十五歲了,還記得那段詩:

只有一個香甜的馬鈴薯
修長、顏色棕黃
女士喜歡他的身材
與他徹夜共舞

我朗誦的時候、看到教自然的老師們在後面嗤笑,不過我當場就原諒他們,因為我也覺得文學蠻遜的。

那一學年尾,甘迺迪總統被刺殺。然後是披頭狂熱。然後是中學畢業典禮。我正心不在焉,突然聽到厲害的老師Higgins小姐拿著麥克風叫我的名字。我從折疊椅上站起來,走到禮堂前面,Higgins小姐給我一個信封,上面寫著「寫作獎」,裡面是一張嶄新的十元鈔票。寫作獎?給我?我走回座位的時候,Cramer太太向我眨眼,表示獎沒發錯。不過當天,我在遊樂場玩遊戲,還是一口氣把獎金用玩,以防萬一。

上了高中,我看書寫文章,因為這是規定,不是因為我想要讀寫。英文課有篇報告快截止了。我看書很慢,交作業喜歡短又薄的書。可是我已經寫了歐威爾的《動物農莊》、史坦貝克的《紅色小馬》,只好從妹妹的床頭取下那本她一直吵著叫好的平裝小說:《梅崗城故事》。封面是色彩鮮艷的葛雷哥萊畢克與一個穿連身褲的女孩。我打開書,讀到第一個句子:「我哥哥杰姆在快十三歲的時候,把手肘摔斷了。」三天後,我把看書完了。從來沒有一本小說擄獲過我。讀《梅崗城故事》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文學能散發出這麼強的力量。

就像它的「前輩」馬克吐溫的《頑童流浪記》和「大師兄」沙林傑的《麥田捕手》一樣,《梅崗城故事》也是第一人稱的敘事,驗證良心、嘲諷偽善。有鄰居的糾結、強暴案審訊、企圖殺害無辜,還有爆笑的喜劇片段。敘事者是個哀傷卻充滿睿智的成人,但是常常把場子讓給孩子的聲音與觀點。讀者除了看到這些好東西,還有哈波•李感性飽滿動人的文字。聽聽她是如何形容經濟大蕭條時代的美國偏遠南方小鎮:

不曉得什麼緣故,那時的天氣也比較熱,黑狗在夏季的白日裡格外受罪;而套著車軛的瘦騾子們,就算躲在廣場橡樹的蔭影下,也只能邊揮汗邊揮打蒼蠅。男人們的襯衫硬領,一過了早上九點鐘就不挺了。而女士們則在昏睡了三小時之後,趁著正午前去洗澡,但在夜幕低垂時,依然滿身的汗粒和爽身粉。

李小姐,麻煩你遞一條汗巾、一杯甜冰茶。現在是夏天,而我在阿拉巴馬。

在大學,我愛上了其他小說作品:費滋傑羅的《大亨小傳》、德萊塞的《嘉麗妹妹》。在研究所,則是短篇小說傑作吸引了我:歐康娜、歐普戴克、卡佛等等。但是就像別人說的,你的第一次總是那麼特別。

譯自The Book That Changed My Life

Posted by dannyboy at 樂多Roodo! │12:34 │回應(4)引用(0)dannyboy隨手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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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屁爹再這樣翻下去,大家就來團購The Book That Changed My Life好了。有興趣翻譯的人還可以幫忙翻...
Posted by 迷小走 at August 14,2007 17:08
還有消失點....也要開團購....然後迷走也可以幫忙翻...XD
Posted by goes at August 15,2007 00:15
哈哈,迷小走
目前只打算翻譯這兩篇啦
不過你們團購,我是不反對啊
而且Page One就可以買到XD

啊.....對厚,還有消失點的文藝八卦
我完全忘了囧
小goes還記得
Posted by dannyboy at August 15,2007 02:05
我也很愛梅崗城的故事
也很喜歡短篇小說
最近讀阿根廷作家伊莎貝拉阿言德(Isabel Allende)的短篇小說 真太正點了. 
Posted by 寶兒 at August 15,2007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