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9,2007

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條例催生產業升級

由行政院主導的生技產業發展條例,已經在今年七月四日公佈實行,經建會主委期待生技業能為正在升級的台灣產業注入動力,條例對國內生醫產業的影響共計四個面向: 

  1. 租稅獎勵優惠
  2. 吸引高階人才
  3. 促進審查效率
  4. 促進產業升級

何美玥: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條例催生產業升級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八日電)經建會主委何美玥 今天出席台灣玉山科技協會舉辦的2007年年會,主講「 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條例對國內生醫產業發展之影響效應 」,共計4大項,即租稅獎勵優惠、吸引高階人才、促 進審查效能,並促進產業升級。 

何美玥表示,台灣以往都是製造業,容易落入競價 情況,未來產業應該要朝知識密集方向發展;因此,由 行政院與考試院及中央研究院研討,行政院研擬「生技 製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由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提案, 經立法院通過,已在今年74日公布施行。 

她說,分析台灣、香港、新加坡及美國那斯達克 NASDAQ 的生技產業,台灣股價淨值比10.39,比香港的 5.62、新加坡的4.07高,但低於NASDAQ20.81;而且 台灣生技產業仍只占全球生技產業的0.6% 

她說,台灣的生技業還有很大發展空間,「生技製 藥產業發展條例」將獎勵生技新藥產業、生技新藥公司 、新藥,以及高風險醫療器材(第三級之醫療器材)。 

獎勵包含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的35%50%可適 用投資抵減,且抵減稅額可保留到公司開始獲利需繳所 得稅時,再分5年抵減;以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無法立即 獲利的特性。 

其次,生技新藥公司的法人股東可以享受投資金額 20%的股東投資抵減,如法人股東透過創投事業投資生 技新藥公司亦可依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投資抵減,以協助 生技新藥產業募集資金。 

第三,生技新藥公司高階專業人才及技術投資人所 得到的技術股或認股權憑證,其因此取得的股票,可免 於當年度課稅,並保留到實際轉讓給他人時再課稅,以 協助生技新藥產業吸引人才及引進技術。 

何美玥表示,此條例的效益有四個面向,包含租稅獎勵優惠、吸引高階人才、促進審查效能、促進產業升 級。

 

(Leo, source: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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