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7,2007

True or Not True?英國消費者指南

聖誕節過後是英國的打折季,市場正是絡繹不絕,在這個時候,這篇刊登在英國雜誌上有關消費者權益的小文章也越發重要,在英國當你準備出門採買東西時,不妨先參考下列消費者權力指南,不要讓自己的權力受損 。

(兆豐倫敦分行徵 6-7人)


消費者權力指南:

1、賣方有責任為商品瑕疵負責,而非製造商

賣方常用的說辭是你必須跟製造商解決問題,事實上,賣方才是解決任何問題的對象。

2、假如消費超過100英鎊,最好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公司對於產品的品質和使用適當性負有法律責任,尤其是賣方破產或否認責任時。

3、檢查退貨政策

除非覺得貨物完美,否則先確定能否退貨,並確定能拿到退貨或消費紀錄,很多人以為退貨是消費者合法權力,但事實上假如是商品顏色不合、尺寸不適合等問題有可能不被接受退貨。

4、不購買不吻合說明的商品或樣品

34周內要求退貨,否則可能只能要求修理或更換產品。

5、假如產品不符合使用目的,趕緊退貨

最大的迷思是包裝已經丟了,是否不能退貨?事實上不論產品包裝已經拆開或未拆,都可以退貨。

6、假如商品無法保持良好狀態,趕緊退貨

商品必須合理的保持良好狀態一段時間,所謂「合理」則視產品性質而定,但大致上以超過一年為保證,很多人誤解以為超過製造商保證期限,消費者的法律權力則失效,事實上,製造商的保證期和與賣方的法律責任是兩回事。此外有人也會誤解,購買打折品可能不受保障,事實上消費者一樣接受保障,除非這些打折商品以瑕疵促銷,消費者也同意接受。

7、嶄新完美的商品

新的商品必須沒有損毀與瑕疵,消費者不需要忍受有問題的商品。

8、保留收據

以免賣方爭執商品非購自於他們。

 

 

 

 

 

 

 

在英國雖然消費者受到明確的保護,但呼籲消費者不要濫用這份權力,最好的例子如在伯明罕地區,退貨退款的政策有特別嚴格的限制,原因是許多外來移民因為省錢而鑽法律漏洞,例如有人為了旅遊買一台數位相機,旅遊結束後再退回相機要求退款,就是因為這樣貪小便宜的行為,伯明罕地區商家嚴格限定退貨政策,使得真的需要保障的消費者卻因而權力受損。

(By Chi, Source: ‘Women’s Own’ Magazine 15, January, 2007)

 

 

 


Posted by taiwanstandsup at 樂多Roodo! │22:24 │回應(2)引用(0)英國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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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有很多過季商品
當你在付錢時
店員會說
因為這是樣品貨
買了之後就不退貨 你接受嗎
這樣不知道她們有沒有違法 侵害消費者的權利

不過至少她們會提醒消費者
Posted by Leo at February 8,2007 00:37
在美國時聽說有人買鋤草機
用完後再退回去
連草渣都沒清乾淨
Posted by Big V at February 8,2007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