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7,2005
【碎碎唸】BLOG 點名遊戲 -- 我的怪癖
這應該是一個連絡 bloggers 感情的遊戲吧!
之前在別的部落格逛大街的時候有看過, 沒想到今天就被 yikuang /> 點名了...
遊戲規則是這樣的:
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寫下答案,接著指定五個人回答問題,並在文末附上她們的網誌連結,並且通知這五個人。這五個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 引用(並附上連結)題目的來源,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
題目是:怪癖
好吧,我的怪癖.....
1. 畫線癖 -- 必須用特定的螢光筆劃線:高中時候有一次因為沒帶到專門用來畫線的螢光筆,以致於在K書中心坐立難安,最後花了一個小時來回車程,回家拿那一支「對」的螢光筆。真是慶幸,我現在不需要讀書考試了,終於遠離螢光筆的魔咒。
2. 疊被子癖:雖然並不是一定要疊成像旅館或軍隊裡那樣特整齊,但是絕對無法忍受下班回家進到房間裡看到被子床單揉成一團的模樣,我會覺得生命非常悲慘。
3. 栓雨傘癖:受不了有些人上了公車還不把雨傘栓起來,到處幌來幌去,不但把雨水甩到別人身上,還常勾到別人的絲襪、皮包。上了公車或收傘,我一定都會把雨傘栓起來或是用手抓起來,而且看到別人的傘大剌剌的在那裡晃動,就會超級不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嘛。
4. 非主流癖:我不喜歡和別人一樣,曾經在高三的時候,我自己設計了書包,結果同學都覺得不錯,紛紛仿效,最後竟然成為「班包」,我回家就把書包丟了。這個「癖」有點不大合群,不過因此,我省下不少銀子,不用跟大家一起去搶名牌,也不在乎時尚流行。
5. 不與人撐傘癖:剛剛說到雨傘,我不禁要提醒大家,我非常受不了與人同撐一把雨傘,不但無法遮雨,還要閃水坑,又要顧到同伴是否淋到雨,最後弄的自己一身濕,那撐傘根本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嘛。所以下雨天看到我,請不要好心幫我撐傘,若是你沒帶傘,很抱歉,我的傘不會分你的…
來來來 ,來點名囉!
我的高中同學友婷 Nana眼中的世界 />
Keats Keats與李賀的對話 />Marco 一輩子的精采 />
Cindy 兩個孩子的娘 />
藍川芥 =有感の藍川大店= />
引用URL
你也把我的身分暴露得太明顯了吧?
這樣我以後怎麼在案地裡罵人
好啦!我晚上回去在來玩....
那可不可以回來點名你?呵呵~
我去把你的頭銜摘下來ㄅㄟ
你再點名我
我可想不出另外五個怪癖來了..
我有一點點小小的非主流癖
以前年輕的時候大家都喜歡Nike的鞋子
我就會跑去買Reebok :Q
來亂入一下,
你首頁的圖片是在遠東飯店拍的嗎?
順便來say hi^^
you are in my friends list,
very nice to meet you!
你的留言在那兒?
我也沒看見
會不會是剛好被吃掉了?
你玩遊戲沒?
我從盧森堡公園逛過來
很喜歡貴部落格
已經連結在我的部落格當中
特別來告知
如有不妥一定要通知
好嗎
謝謝
天呀!我不知妳有疊被子癖!
去妳們溫暖的家好多回..
我忘了我到底有沒有把被子疊好..
哇...懺悔中...黑齡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