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7,2005
同學會 (E)
E有一樣獨一無二的絕活,就是可以吃掉自己的拳頭;當然這是來自於他天賦異稟的嘴巴。雖然沒有像D一樣公開表演過(更別說拍照了)但幾個比較私密的朋友,還是有機會親眼目睹。那時大伙習慣在放學後找地方吃東西小敘,E吃雞排喜歡倒非常多的蕃茄醬,一旦讓E面積已經不小的嘴唇邊緣,再像描邊似的沾上一大圈蕃茄醬,那景致將會十分嚇人。同時,更別讓E點有關土司的食物,因為E喜歡將吃剩的土司丟進奶茶當中,攪拌成他所謂的BABY FOOD。
即便如此,E仍然是一個喜歡交朋友且珍惜的人。高一時,我們的教室晚上要和夜間部的學姐共用,因此班上開始流行起跟夜校學姐互留紙條在抽屜的遊戲。E當然也參與了,並且以大嘴作為他的ID。當時,我是模仿筆跡的高手;舉凡翹課外出,或是不敢給爸媽看的成績單,都是由我代簽。於是和E通信的任務,自然就落到我頭上了。我以大臉為ID,持續的與E通了一個多月的信,最後草草結束。
一直到今年同學會,我和幾個共犯才向E坦承這件往事。這時候E已經不再將奇怪的食物丟進啤酒裡,嘴裡抽的是紅色的Dunhill,唯一不變的,是E那如招牌一般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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