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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東京滿一個星期的週末,就像一般的生活作息,我開始打掃家裡,拉出吸塵器清潔地板,也把廚房流理台、浴廁擦拭整理一番(雖然有想過要曬棉被,但終究沒這麼做)。
這天因為有事到新宿去了,那個地方和往常我去過一樣熱鬧、快速、擁擠;然後去涉谷,109百貨前面廣場還是滿滿如蝗蟲過境的人潮,非常典型的東京象徵之一。雖然一如往常,可是我卻忽然生出「再也無法忍受」的感覺,只想事情辦完趕快回家。
坐在電車上,我不停的想,在同一個國度,所謂「生活感」和「旅行感」的不同,確實讓我深刻體驗了。
到東京以來馬上進入「生活感」的我,過著安靜的生活,很少看電視、很少趴趴走、很少逛街購物,就是閱讀書寫、每天騎車出去「散步」、上網看資訊、偶爾和當地的朋友見面聊天。這就是「生活」的我,我在台北本來就很少看電視、很少逛街購物、很討厭去人擠人的地方,對觀光客必到的景點也多半陌生(參看〈在地與旅行〉2007.11.17《旅行的解藥》)。
但是明明旅行的我是很愛看電視的、很愛趴趴走的、很愛逛街、也不怕人擠人。「抓住每一個觀察異地的機會」、「跨越原有生活的界線」、「刺激自我的潛在意識」,也許正是旅行的某種魅力與意義。旅行的「時效性」和「不落地生根」的特質,在「終究會回到常軌」的基礎上,讓人盡情經營「脫離生活軌道」的快感。彷彿煙火,瞬間絢爛,但是「非正常」。
「終究會回到常軌」乍看之下令人悵然,其實那卻是旅行「安全感」的提供。雖然旅行是多數人藉以掙脫既有生活束縛的藥方,但如果「永遠旅行」而無「回歸」之處,恐怕才是內心最大的不安。
準備在東京生活三個月的我,從抵達開始,「旅行我」就沒有出現,那麼,那個曾經收藏在「旅行我」裡面的東京也沒有出現。能用生活我╱旅行我同時收藏一個地方的面貌,真是可遇不可求的體驗。
女研究生H告訴我,剛到東京唸書的前幾年,有很要好的朋友要來東京旅行。因為很要好,所以她讓對方住進小小賃居的地方以便一起玩。但可想而知的摩擦終究產生了。總而言之,一個「在地者」並沒有準備好要去旅行,一個「旅行者」也沒有準備好要過在地生活,如何「一起玩」?
旅行者不管經濟能力充不充裕,都是「帶好一筆錢來花」的,既然是旅行,「對自己好一點吧」、「吃點特殊的東西吧」、「能買東西就買吧」、「能去的地方都要去吧」……無論有形無形,都容許有「揮霍」的快樂。生活者卻不同,帶著基本預算過日子,「找便宜又好吃的吧」、「沒什麼好買的吧」、「那裡不一定要去吧」……二者目標如此不一致,食衣住行,一定有一方覺得掃興。
三個月內,我仍會為自己安排旅行,到時「旅行我」應該就會出現,與「生活我」聯手,一起看看這個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