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7,2005

年底前倒數一po

yeves

醜話說在前頭,誰要是把我照片拿去亂用我告死他!我相信你有在看這部落,
但不要怪我耍機車,我最近脾氣很大,敢玩我我也會以牙還牙!

部落沒人寫就沒人要看,這是現實問題,雖然我也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哀傷,
但沒辦法,形勢比人強,該做的我還是必須去完成,下次新文章預定等年底
或一月初再發表了!歌還是會換,只希望我的不才舊文(每個連結找的我要
死要活全部挖出來沒人要看!!!)和提供的音樂網站,應該還是會對大家
有點幫助才對……

目前忙碌於該死王八期末考的準備,預定考反托拉斯法與商標法及一份娛樂
法的final paper,並且抽時間完成兩份工作:

1. 今年年終review,預定寫百張以上,我覺得應該有兩百張以上,但這只是
   保守估計,目前寫了十九張已經寫了六頁,不是單純的排排數字或是預測
   潮流,而是發狂拼命寫!到時候再看看會有多少頁的年終評比~~吃力不討
   好,又沒錢可賺,憑的是一鼓氣與熱血,只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 將會於

   十二月二十二號(星期四)下午一點到三點於成大成功校區格致堂
  
   十二月二十三號(星期五)早上八點到十點於成大自強校區地下室迅慧廳(講堂)

   課程名稱:法律與生活

   代課就智慧財產權議題和大家討論

   目前大綱如下,暫擬 –

   論法律、正義、與道德 – 從???談起(情、理、法的迷思)

   言論自由的保障:從美國第一修正案談起(Public Forum – BBS what?俵啟芳)
  
   肖像權:Right of Publicity(黛安那王妃)

   msn表情符號、orz、©、㊣

   懲罰性賠償與三倍賠償(咖啡事件)

   商標:Abidas、Reebook

   下載無罪(反智慧財產權有理!?)
  (Napster、成大mp3事件、Grokster、Kazaa、Kuro)(民刑事的分界、公益與私益的平衡界線)

  合理使用之界線(評論、推廣、提供試聽)

  盜版普及與小眾市場關聯性

  兩堂課內容會一樣,歡迎有興趣者去聽聽看,我想我應該不是太無趣的人,上課應該不會太無聊~~~

  大會報告完畢,請稍息後解散!


Posted by yevestsai at 樂多Roodo! │14:51 │回應(9)引用(0)個人
樂多分類:音樂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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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哇,點你的照片居然還會放大,熊熊被你嚇一跳...

有機會會想去台南旁聽你的專題,不過我這個小上班族何德何能可以落跑呢,唉. 倒是對你要去考的反托拉斯法與商標法蠻有興趣的(跟我工作內容稍稍有關係),你回來我們再聊吧!
Posted by dionysoslin at December 7,2005 17:07
哎呀
是不是應該去台南給你捧捧場
不要到時候壓力太大 嘿嘿嘿

阿勾第一次在我的部落閣po中文
有空來坐坐
Posted by monica at December 8,2005 16:55
你這樣子把照片一放,大家肯定以後不會來你的部落格了...
Posted by 老大 at December 9,2005 05:01
噗~
Posted by chinchun at December 10,2005 00:29
你的智慧財產權課程好像漏了一個跟你很切身的品項喔?女優們會哭泣的呦~~~XP
Posted by myeve at December 11,2005 03:23
to 酒大:
你不說我不知道ㄟ~~~
這張照片把油都照出來了!我苦也......

to 阿勾:
這樣不公平,你回應我都只有......
那我也要......

to 老大:
吾乃氣質取勝也~~~

to 金忠學長:
......

to 賣衣服:
沒列不代表代課時不會說,這麼重要的事當然要說,但為了維護形象,所以沒列進去!
Posted by 馬瓜 at December 12,2005 15:24
回台灣了啊?有機會來台北聊聊吧
Posted by iron at December 19,2005 09:45
你這個傢伙,回台灣都不會相招的喔!

你這次要待多久啊?有空一起吃個飯吧!
Posted by shinjyo at December 21,2005 04:29
to 鐵志大哥:
這次回台時間太緊迫,原本想參加您星期六的座談,但時間實在尬的太緊!只希望以後有機會向您當面討教了!

to 肥貓:
拍謝啦~~~一轉眼我又回到美國了!
等我下次回去再說吧~~~
Posted by 馬瓜 at January 2,2006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