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31,2005
Terri Schindler Schiavo case (2)
從我目前所點的連結中來看
幾乎都是媒體與泰莉基金會引用的片段
包括質疑 Justice Greer過去案件中的公正性
幾點解釋 當然我對這件案子的看法是處於中立的立場
1. 本案在開始審判程序之前 雙方有先經過調解
2. 事實部份是否由陪審團裁決 視各州法律而定
也有可能為雙方合意由法官判決審理
3. 美國最高法院在
Cruzen v. Directior, Missouri Department of Health 497 U.S. 261 (1990)
明確的表明支持安樂死的看法
理由為何與中間所發生的爭議 請參考上述案件
4. 三權分立 請注意
政治無權干涉司法獨立審判
另外在此案中可以看出為何會緊急立法 代表為該州法律適用問題
還是必須尊重法院對於法規適用與判決先例所做出來的判決
5. 本案歷經多次審判 法院皆維持原判
我們也許可以質疑一個法官的公正性 但質疑數個法官一次又一次相同的判決
這就說不大過去了
6. 美國法院判決以尊重判決先例為主 precedent
took off feeding tube wouldn't hurt? 此為證據認定問題 數個法官已審酌
why overruled 請務必將法院理由與之前的判決先例看清楚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是否處於植物人狀態 也是證據法則中的認定
不是親屬說了算
Judge ignored after ignored
我再說一次 美國法官與司法制度並沒有像大家想的這樣
最高法院在剛剛我說的那個案件中所作出的決定一樣引起很大的爭議
法官身為最終裁決者 一定會有勝訴方與敗訴方
no one will satisfy with the judges and will always wonder why
這個法官面像不佳 而且作出爭議性判決
但是 這個案件被許多不同法官包括合議審理 皆作出相同決定
這就是我質疑的地方了
每個人都可以有他支持的標準 但不要被報導牽著跑
一個司法制度中 會有上訴制度 加上美國司法體系在我近一年的學習過程中
我覺得他們一直有在進步
今天不是因為我學法律而替法官說話
我遇到不爽的案子一樣會罵幹
但是今天你所看到的 report 加上一篇篇的報導 在小弟看來偏見很多 會誤導看的人
法官為何作出相同判決 判決中的判決先例的背景 與各個習慣法中規則的適用
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
我為何會跳出來說話 不是為了要筆戰
而且我在過不到一個月就要期末考了 我有幾千頁的書還沒複習
沒必要這樣寫一大堆
想提醒的是
每個人可以有支持的想法包括去閱讀很多很多的各種解釋與解讀
但偏見與憤怒不能解決問題
還望您了解
有人會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 這也是學習法律的人矛盾的地方
身為法官作出的決定永遠會有一方不滿
如何去平衡
與現在新聞媒體掌控一切單方的片面報導
我覺得要很小心的去思考
再說一次 我不是要筆戰
也希望您體諒在來也許我不會回應太多
一方面我花了一個小時和教授聊此案件
一方面我要考試
一方面我已經很久沒睡覺超過三小時
不過我還是很歡迎討論
但希望可以找出平衡兩面看法的見解 而非單方支持的論述
幾乎都是媒體與泰莉基金會引用的片段
包括質疑 Justice Greer過去案件中的公正性
幾點解釋 當然我對這件案子的看法是處於中立的立場
1. 本案在開始審判程序之前 雙方有先經過調解
2. 事實部份是否由陪審團裁決 視各州法律而定
也有可能為雙方合意由法官判決審理
3. 美國最高法院在
Cruzen v. Directior, Missouri Department of Health 497 U.S. 261 (1990)
明確的表明支持安樂死的看法
理由為何與中間所發生的爭議 請參考上述案件
4. 三權分立 請注意
政治無權干涉司法獨立審判
另外在此案中可以看出為何會緊急立法 代表為該州法律適用問題
還是必須尊重法院對於法規適用與判決先例所做出來的判決
5. 本案歷經多次審判 法院皆維持原判
我們也許可以質疑一個法官的公正性 但質疑數個法官一次又一次相同的判決
這就說不大過去了
6. 美國法院判決以尊重判決先例為主 precedent
took off feeding tube wouldn't hurt? 此為證據認定問題 數個法官已審酌
why overruled 請務必將法院理由與之前的判決先例看清楚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是否處於植物人狀態 也是證據法則中的認定
不是親屬說了算
Judge ignored after ignored
我再說一次 美國法官與司法制度並沒有像大家想的這樣
最高法院在剛剛我說的那個案件中所作出的決定一樣引起很大的爭議
法官身為最終裁決者 一定會有勝訴方與敗訴方
no one will satisfy with the judges and will always wonder why
這個法官面像不佳 而且作出爭議性判決
但是 這個案件被許多不同法官包括合議審理 皆作出相同決定
這就是我質疑的地方了
每個人都可以有他支持的標準 但不要被報導牽著跑
一個司法制度中 會有上訴制度 加上美國司法體系在我近一年的學習過程中
我覺得他們一直有在進步
今天不是因為我學法律而替法官說話
我遇到不爽的案子一樣會罵幹
但是今天你所看到的 report 加上一篇篇的報導 在小弟看來偏見很多 會誤導看的人
法官為何作出相同判決 判決中的判決先例的背景 與各個習慣法中規則的適用
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
我為何會跳出來說話 不是為了要筆戰
而且我在過不到一個月就要期末考了 我有幾千頁的書還沒複習
沒必要這樣寫一大堆
想提醒的是
每個人可以有支持的想法包括去閱讀很多很多的各種解釋與解讀
但偏見與憤怒不能解決問題
還望您了解
有人會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 這也是學習法律的人矛盾的地方
身為法官作出的決定永遠會有一方不滿
如何去平衡
與現在新聞媒體掌控一切單方的片面報導
我覺得要很小心的去思考
再說一次 我不是要筆戰
也希望您體諒在來也許我不會回應太多
一方面我花了一個小時和教授聊此案件
一方面我要考試
一方面我已經很久沒睡覺超過三小時
不過我還是很歡迎討論
但希望可以找出平衡兩面看法的見解 而非單方支持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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