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5,2007
G L I T C H。Frog Pocket – Gonglot

你害怕什麼樣的聲音?
印象讓我鮮明的是,很多女生會害怕一種特定的聲音,舉例來說,刀叉在碗盤上接觸刮出來的聲音、指甲在黑板上吱吱作響的聲音等等……有種電子樂風叫做glitch,ok,大概就是這樣子的聲音,但glitch是讓你可能害怕,拼貼在一起卻又好聽無比的樂風。
電子音樂發展至今,從五六零年代諸如Karlheinz Stockhausen、Tony Conrad、John Cage等現代音樂先驅,到八零年代工業噪音、九零年代beat sound、trip-hop等族繁不及倍載,透過高科技電腦、取樣器材的進步、乃至於到睡房電子音樂工作者對於細微聲響的掌控,皆不斷地嘗試要在新的音源上尋找創新與突破。
按照危機百科的解釋,glitch(又稱為Clicks and Cuts,始於德國電子音樂廠牌Mille Plateaux的一張電子合輯)此種樂風於九零年代晚期開始盛行,主要是利用大量電腦的數位信號處理功能,所產生的聲效。glitch一般認為是IDM(Intelligent Dance Music)的分支,排除了傳統的樂器編曲方式,改採用機械化的處理與大量非自然音源的取樣。即使旋律仍為此種樂風的主軸,其樂風的包容性卻甚廣,從環境音樂(ambient)到電子舞曲等都可見其蹤影。
一般來說,glitch主要是藉由現代化的數位製作軟體,將其他灌錄好的作品中取樣得來的剪貼聲效接合在一起。glitch為敲擊、刮盤聲或是電腦產生出的錯誤音效及噪音所拼貼而成的碎拍節奏。這些聲效一般來說皆非常的簡短,在電子音樂專輯中往往用來取代傳統的節奏編制或是樂器搭配。跳接唱片中的片段、黑膠的刮盤處理、電子迴路的彎曲聲響還有其他扭曲的噪音構成了glitch主體的旋律與特別的聽覺效果。這個名詞的由來主要就是來自於這些人工處理過後的特殊音效,但並非所有的電子樂手都用這樣的方式來取得glitch的效果。
一般認為1993年Oval的Wohnton為第一張正式的glitch專輯(此團的Ovalcommers為世界難聽專輯第一名!)。即使Oval的首腦Markus Popp被認為是將具象音樂概念用於環境聲響(ambient)的第一人,glitch亦可見於Techno或是工業噪音的處理中。黑膠玩家Christian Marclay被認為在70年代就開始使用毀壞的黑膠利用刮盤處理他現場所撥放的音樂;但現代科技的進步與電子樂手的概念演進才真正的將glitch的音效處理成為一種正式的音樂風格。
即使glitch早期被來自北歐的Oval開始使用於正式專輯當中,此種處理手法很快的就被像是Autechre、Aphex Twin開始學習使用。前衛小號樂手Jon Hassell於1994年所發表的專輯Dressing for Pleasure中,除了將trip hop與爵士樂風融合之外,也在許多歌中用了跳接cd的方式來混音製造聲音的背景。
當電子樂手開始不斷地產生新的觀念來處理glitch此種風格時,電腦科技的運用更突出了它的重要性。時間的掌控、重複處理、還有在音樂中調和一致的感受,皆可使用電腦取代人腦來處理。也正因為如此,glitch樂風漸趨邏輯化、結構化以及整齊。
Frog Pocket(青蛙口袋)這個看似可愛的名字,其實來自於蘇格蘭的John Charles Wilson的一人樂隊,他於1999年成立了自己的廠牌Mouthmoth,並且持續的與許多其他不同廠牌的樂手合作,對音樂熱情瘋狂的他,將自身完全投入在音樂的創作之中,大量使用了電子碎拍、現場小提琴演奏、吉他以及人聲來做現場的處理,可說是被忽略的一個完美的現場演出者與音樂家。
2005年發行的Gonglot,是最近我一聽再聽的完美專輯(……還有一堆沒拆,完蛋了!),也算是聆聽了不少的電子音樂的我,對於一般現代電子樂手所流行的取樣花招,其實已經不是有太大的興趣,像是去年Matmos – The Rose has Teeth in the Mouth of a Beast與Matthew Herbet – Scale 皆強調取樣了大量不同的音源,植物開花的聲音、抽血的聲音、被蚊子叮咬的聲音、心跳(基本盤)、土壤的聲音等等等數百種,然後將這些音源拼貼而成一份可以好好去研究的作品(很符合輔大搖滾音樂研究社的精神),旋律性是有的、實驗性也有,但好不好聽見仁見智,看你是要走學院派路線還是要走聽爽路線,端看個人!
Frog Pocket的Gonglot是一張聆聽娛樂性與實驗性兼備的專輯,至少我沒有聽過可以把glitch這單純去聽很吵雜,卻又可以結合的如此動人的作品!除了搭配鍵盤所營造出的背景旋律之外,還加上了大量的弦樂與吉他的伴奏,尖銳的glitch聲效不斷地穿插其中。還記得下班後在公車上聽這張專輯的時候,一個人悶悶的,聽到專輯中的一些曲目眼淚都快要掉了下來,但等到下車後一個人刁著菸走在回家的路上,又覺得腳步好像隨著那細瑣的電子碎拍同步,輕快(雖然我很笨重)的走著,沒聽過這麼動人的電子音樂。
Frog Pocket這看似可愛的名稱,竟也讓人不自覺的哀傷起來,帶著耳機聽這張專輯聽久了耳朵難免會不大舒服的,畢竟會拆開聲響聆聽的我在專注聽著那不間歇的glitch sound的時候,總是會感到耳朵隱隱的作痛著,但Gonglot整體所搭配出來的效果,卻又是如此的美妙,讓人會想要一直聽下去的美妙。我一直覺得音樂是要和我們生命中的體驗結合在一起的,而這張專輯正是這樣的感覺,你快樂的時候聽會很清爽,相對來說,悲傷的時候聽也會感到悲傷異常。
Frog Pocket的myspace(可試聽兩首歌)
John成立的廠牌Mouthmoth(可試聽許多mp3)
延伸聆聽廠牌:
Planet Mu(旗下的edit為另一個不可忽視的glitch sound高手)
不知道是甚麼來頭阿
Crying Over Pros For No Reason這張很特別 但是專輯長度短的讓我流淚....
世事轉變得還真快啊
您的音樂立場真不知道要相信哪個比較好
馬瓜的音樂立場跟誰引進什麼唱片又有何必然關係? 上面這篇心得介紹無論寫的是好是壞,他有試圖要您或任何人相信他的音樂立場所以趕緊去買專輯嗎? 就算他的音樂立場(這究竟是啥鬼)真改了,您無法獨立判斷,就非得要表現出無奈與不知所措嗎?
(BTW,匿名攻訐的人實在算不上是條好漢)
就別跟他們一般計較啦
馬瓜的熱血,用在音樂文字上就好
不用浪費在筆戰啦
酒神也莫理會小白,傷身啊…
提出證據或事實才可以讓人信服。
說人"走狗"流於漫罵,更只會讓人覺得無的放矢,像打了人就跑ㄟ~
看他手臂上的刺青,名字可能真的叫做馬明德!!!不知道和馬國畢有沒有關係就是?(想像馬國畢玩glitch的樣子......)
Crying Over Pros For No Reason裡頭有幾首歌真的相當不錯,雖然時間短但是可以一聽再聽......
to 正義先生,
1.我寫音樂相關文字並沒有預設立場,單純個人覺得好聽或不好聽,寫爽的.....
2.小白兔的確有找過我,Album Leaf的訪談以及接下來會發行的一張唱片的側標是小弟操刀的。我文筆不好,有人找我幫忙寫自然傷當開心,至少沒有雜誌找我寫過。
3.我不想去猜你是誰,雖然心中大概有底,我只能說:
認識我的人自然知道我的個性如何,如果你真的這麼討厭我,那就到此為止......
另外,我也是大港唱片、前衛花園唱片、搖滾客、余光音樂雜誌、音樂五四三的走狗,從高中時就開始當走狗當到現在。謝謝你提醒我。
to 酒神、小明、巴夫洛夫,
謝謝你們的鼓勵!小弟銘感在心!!!
所以對我來說,也不一定都是每首都喜歡,,
剛剛去myspace試聽還有你所提供的試聽來源...
多部份都是聽起來有點雜亂的感覺...的確會有點耳朵隱隱作痛~
但有些又不會...像那首plinty我就很喜歡!
(覺得自己好像變得很挑了:p)
我不認識你,你也不認識我
我只是你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所以也不用忙著懷疑身邊的朋友了 (真可悲)
你們這些大大
每一個都非常的假
其實只注重自己的名聲
說什麼獨立聆聽
故意跟媒體唱反調
好像自己很有品味一樣
充斥偏激自大的文字,就像你的好朋友海德一樣
把攻擊別人和自以為是當成自豪的樂趣
不過至少他還有種一點
不像你假到不能 虛偽到可悲
和誰都是好朋友 可是卻在背地裡說他們的壞話
果然是律師啊
說什麼寫東西只為自己寫爽
結果不是跟商業掛鉤
你們這樣就跟你們所鄙夷的媒體有什麼兩樣
誰知道你們推薦的音樂
有多少是參雜著沒有誠信的思想
昧著良心推薦自己不喜歡的音樂
讓那些迷弟迷妹去支持商業團體
你們好有搖滾良心啊
有人邀你寫很高興
我看是你可以讓自己更有名才高興吧
說什麼獨立聆聽 搖滾精神 反對炒作
看來都是屁話
自己去對照你歷年來寫下的東西 和現在的作為就知道有多麼矛盾
因為你是大大 寫的東西怎樣都可以自由心證
可以硬ㄠ
真不知道自尊和名氣真的值得 你們拋棄人格嗎
你也不用烙資歷給我看 我知道你是大大 (真幼稚可悲,你幾歲了啊?)
當走狗被人利用還那麼爽 你那麼卑賤啊?
(還是各取所需,你要出名他們要賺錢?)
有種就不要一開始就擺出一副自己很獨立寫作的態度啊
算了,你的文字根本不算寫作
我在幹麻啊
這裡那麼少人來
浪費我時間打那麼多字
根本不會有多少人看到嘛
言盡於此
搖滾從你的嘴裏面說出來根本就是對他的汙辱!
你的言盡於此很虛偽!幹嘛跟“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打聽八竿子打不著的八卦,想必你和你朋友都是三姑六婆界的翹楚,我實在看不出你說話的邏輯在哪。誰說獨立聆聽與商業是衝突的?難道你都不買國內代理或進口的CD?只要扯上Indie廠牌的就不值得推薦?還是大大要作好榜樣?寫review時,最好google一下有沒有代理或進口?
認識馬瓜的人都知道他對音樂的熱情,而且這是人家的部落格,你憑什麼嗆人家“偏激自大的文字“、“不算寫作“,這些定義是什麼?我不懂耶?就算人家貼裸照也不乾你事,何況你跟人家又不熟。很矛盾耶你,全部的佐證只讓人明白事實,更清楚真相,你的獨善其身還真是一絕!!
還是想強調,我看不起只會躲在暗處匿名攻訐的人,真正被污名化的應該是"justice"這個字吧!
根據火勢來研判:
1. 是不是"朋友的朋友"不重要,請問大家:對自己的朋友如果有質疑,大家都敢直言不諱嗎? 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當別人的朋友,對自己的朋友,我們是不是真的盡了本分?用真姓名,做的是損友的,不如匿名吧!
2. 如果不要對號入座(再強調!),justice的第二段(獨立聆聽...),其實不無道理。我們都應該虛心受教,誠實審視自己。
3. 關於段3、4。馬瓜已經解釋有人邀他寫,他很樂意。為什麼不要相信他呢?justice如果心中已經有藍綠,..更正!是有成見,那嚜你也是活在自己的一言堂裡! 懷疑東懷疑西是會精神衰弱低~
4. 透過網路都是幻像。當你寫下的文字那一刻想留給讀者的是什麼感覺?文字有生命,但卻只是反應你人格的一部份,隱藏的那部份恐怕只有自己知道!弔詭的,是讀者卻常以文字來勾勒一個虛擬的人。伏案執筆時,你我是否誠實?
5. 以下是寫給所有在上班時間看網誌留言的人:
你們這些王八蛋,領的是人家薪水,要留言你回家留啊!!!領人薪水,你盡力了嗎?!跟騙錢有啥兩樣? 在帕夫洛夫眼中,你們都沒資格在上班時間講啥屁搖滾!!!左一句搖滾右一句精神。回到家你有孝順父母嗎? 盡了做子女義務了嗎? (可悲啊! 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教出這些不踏實的孩子)上班看網誌,有膽你坐在老闆前面看嘛!你又沒膽!俗仔!留些心思在工作上,別上網甲霸靠腰!
6. 如果你白天吃飽閒閒,可以看報找工作。不要當米蟲,上網噴口水鼻涕!
7. 以上,希望有滅到火!
正義小姐的正義之文實是了得,句句義氣填膺,鏗鏘有力,但也句句漏洞百出,讓人忍俊不禁。真好奇馬瓜是犯下什麼無惡不赦的大錯得罪妳,讓妳怒氣沖沖的來伸張正義?在這麼一個"人煙稀少"的小格,在一篇沒看到啥情緒字眼的文章裡,倒是顯得相當有趣。
施主息怒,善哉善哉。像最近馬瓜也和我犯沖,話三句不投機。嘖嘖,果然當律師就是會到處跟人結怨噢。
話說回來,最近真是正義滿天飛,正義當道正義無敵呀~
PS.啊,妳該不會其實是馬瓜的好朋友,特地要來反向操作一下炒炒人氣~佩服佩服,真是別具用心呀~~
PPS.哈哈哈,狂推樓上朋友第五點,整個就是在描述本人上班偷摸魚的情境,真是慚愧慚愧~
看到樓樓上的第五點,也不禁反省了自己,真是如暮鼓晨鐘般讓我如夢初醒、豁然開朗、當頭棒喝、大徹大悟呀!
by 仍窩在公司歹命加班的呆你死死林
粉紅機器人特來聲援馬瓜
以我來說,馬瓜這裡只要有po了新的東西,只要有試聽...
我都會覺得這樣很好哇...
為什麼到底還是會有這麼無聊的人上網來自己看不慣的地方吐口水??
既然看不慣何必要來呢?
馬瓜,,,,,,可以跳過這灘臭口水的....
看來你網路素養真是不及格...請問是網路新手嗎?
在乎別人在想什麼是一件很累的事
在乎你喜歡的人在想什麼除外
在乎C's就好了
其他人就隨他去吧
哈哈
大家來灌爆這篇留言吧
網路吵架真的是很有趣
一點音樂都不懂的我 留
寫個側標就是跟商業掛鉤
就是走狗
玩個部落格也要接受這種妳這種
"高水準獨立閱聽人"的檢視
好你多麼高風亮節
馬瓜真是何苦來哉
獨立聆聽?
跟媒體唱反調?
很有品味?
充斥偏激自大的文字,就像你的好朋友海德一樣
試問什麼叫做偏激自大的文字?
可以舉出?
跟媒體唱反調又有錯了
還莫名奇妙連海德也一起罵
真不曉得在妳眼中什麼才叫清流
什麼才是準繩
不過話說回來
妳都知道馬瓜是寫爽的
憑什麼用"獨立寫作"云云....來規範別人?
很想知道到底什麼樣的文字才是小姐您滿意的
其實比起網路世界,過好自己現實的生活應該更重要些
至於什麼大大名氣,商業掛勾,是不是昧著良心推薦啥的……
對得起自己最重要啦~
我沒有在護航喔,我本人是不怎麼喜歡某動物廠牌的
總之,大家消火消火,來去吃雞排吧 xD
误闯
JUSTICE的文章,只要把"大大"的概念從其中抽掉 (題外話,馬瓜本人應該不喜歡這個"抽掉"這個動作,噗),其實通篇詆毀根本就不成立囉。
網路上有幾個人是靠寫音樂文字維生的?是有一些人先用這一類的文字累積名氣,然後再用名氣去賺一把。但我想馬瓜應該不需要這樣子做,有的話,我第一個揍死他。再不然,他爸應該也會先揍他,輪不到別人打他們家小孩。
要論「影響力」,JUSTICE你有更好的目標可以去攻擊,網路上多的是彰顯自己音樂品味博大精深的部落格,你挑馬瓜這個軟柿子(雖然他可能對"軟"這個字打死不承認),未免太搞不清楚輕重緩急了吧?
音樂世界需要多一點狂人,不過馬瓜跟JUSTICE剛好代表兩種極端。兩種人一樣都不是marketable (按:可行銷、可被操作行銷)的種類,但哪一種人活得快樂?留給各位,也留給出言不遜的人自己去思考。
馬瓜 恭喜你被不明生物咬到
寫側標也要被批判
真是太可悲了 還是號稱Justice的
認識馬瓜的都知道 法律對他是屁
音樂才是他的熱情
Justice個屁
就是這種自以為孤傲的精英才是扼殺音樂的元兇
好音樂位什麼不能宣傳介紹
況且什麼音樂被壓成CD後就是商業
厲害就不要買CD不要看別人的文章網誌
大家都是食外國人牙慧的聽眾
有什麼高低 獨不獨立之分
沒有商業化 沒有馬瓜之類的傻蛋
如何能真正分享好音樂
真搞不懂聽音樂為什麼一定要畫個小圈子
獨立 是針對台灣的主流市場
馬瓜寫的這種賣個兩千張都很難
這樣就成了走狗?
馬瓜
再次恭喜你除了苦悶的法律生活 又犯小人
加油啦 去買個尾戒吧
你看潛水的都說話了
還有慶豐耶
蠻熱鬧的
不然每次都是我在這邊講一些下流的事情
太單調了
而且人家還是女生
也算桃花啦
要介紹馬瓜給人家認識
就說是長的像濁水溪的主唱小柯
出生地學歷留學國家和總統的兒子一樣就好了
我現在在布拉格
前兩天聽到marian varga 的現場即興喔
還有,為何一牽扯『商業』就是如此被鄙視?不管是音樂或者是其他創作,除非一開始的初衷是為了孤芳自賞或者是免費共享,回到實際面都需要有緣人或多或少的『商業性』支持,維持發表創作的基本需求。
而且,獨立音樂就是以創作人本身想法為出發點去獲取聽眾的認同,用自己的創作去告訴大眾音樂的多元化,如果只靠創作人本身當然難以推展,所以就會有很多如春天吶喊、野台開唱...等活動當媒介去讓大家知道,而馬瓜先生所做的事情也是其中的一種方式,把自己聽音樂的感想與別人分享,讓有興趣的人多一個得知訊息的媒介。
說了這麼多,只想告訴那位justice小姐,獨立音樂也是需要大眾(『商業』)的支持。它只不過處在現今主流音樂市場以外,屬於非主流範圍而已。而因為非主流音樂所產生的『感想』,是與現今主流媒體報導取向『平行』而已。所以你有選擇認同與否的權利,不需要這麼激動。
我不認識馬瓜先生,也不認識版上任何一個與馬瓜先生熟識的版友,只是因為一次因緣際會之下,連結到這個部落格,一直以來都躲在潛水艇中,但是今天還是忍不住來插花一下。不好意思!
剛在myspace試聽完覺得超好聽,不過查了他們網頁好像沒庫存了。你這麼注意他們發了什麼,可不可以幫我跟他們說一下再進個幾張阿。
(我也是個匿名的潛水伕,不過我用真名也沒人認識我,所以應該沒差,哈)
馬瓜,碩彥,慶豐,芸珮大家好啊...我還以為你們背著來搞網路社聚咧,噗疵~
我是松島楓的走狗
狗就別咬狗了啊
去咬Lead Dizon也很好啊
像寶山一樣
別管其他人怎麼說
請繼續
聽了Frog Pocket還有edit
真是喜愛glitch!!
請問還有更多推薦嗎?
thanks
人怕出名,豬怕肥!馬瓜.要隨時'備戰'了,因為像這樣的人一定會更多.
商業不商業全都是音樂市場將音樂分類.聽音樂何須故做潔癖!?
To whom it may concern,
馬瓜,音樂,生活這三個已經和他本人融為一體了..
看他的人和穿的衣服或者髮型(特別是髮型),絕對不會讓你聯想到'法律'這麼嚴肅的字眼..說了這麼多,眼光短淺,立場站不穩的人..通通給我'滾'!!!
我竟然有一瞬間認不出是那照片上的馬瓜...
XD...
這張專輯不適合帶著耳機聽,聽久了的確耳朵會痛的.
謝謝妳一直以來的支持,我會加油的!
to Mr. Justice,
1. 我沒有懷疑我身邊的朋友,因為我已經很確定是誰了!
2.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大大,煩請你放尊重一點.
3. 我的確沒有和商業掛勾,從沒有收過任何錢,我覺得難聽的,一樣會罵,像小白兔發行的Broken Social Scene,我就罵翻了!而你也在裡頭有幫我說話留言,謝謝你之前的幫忙.
4. 隨便你說了,說正格的,我也不在乎.
5. 我今年快二八(虛歲快二九),另外我的文字的確不算寫作,謝謝指教!
6. 這裡和你一天一千多人比的確沒啥人看,不好意思浪費你時間了!
7. 我也希望搖滾這兩個字沒被我汙辱到,另外麻煩你文章中"哀愁的有錢人"可以不用再寫,我開始工作後和家裡斷絕經濟來往,已經不再是過去的紈裤子弟了,家裡有錢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祝你留學順利!
to TOMOTO,
謝謝!
to 酒神,
謝謝!
to 帕夫洛夫的狗,
謝謝!我以後一定會更專心上班的,哈哈哈!!!
to 安柏,
上班認真就不會加班了......
(妳還欠我一頓海鮮快炒!!!)
to 粉紅機器人大哥,
我已經迫不及待要去看Ian了!!!
另外Emma我好想她阿~~~
to 吐司,
恩,哈哈,謝謝!!!
to arumik,
We shall overcome.
to Suede,
下次一起出來喝咖灰抽煙!!!
to 咪路,
未曾謀面,謝謝妳的留言支持!
to firth,
謝謝!
to YnY,
可惜我歷史地理很不靈光~~~
to 小明,
放心,我會努力不被我爸揍的!!!要是被揍了我會通知你來揍我,哈哈!!!
to 帥哥豐,
就不用廢話了,要是回台灣記得找我就對了!
to 臭呸,
可惜是男的不是女的.
to 隱形在海床的賈絲釘,
謝謝您的留言,歡迎來玩~
to invincible,
也可以上django購買,很開心你也喜歡.
(這首Muse的歌真很殺)
to 金忠學長,
帥阿,這種網路吵架您也看多了!!!
何時聚聚?
to 齊柏林大哥,
I'll keep on Rockin.
to 齊格非,
下次你有機會咬的時候找我一下,我也想咬!!!
to osiris,
謝謝您的稱讚,希望以後您還會再來!!!
to xyz,
try Aphex Twins!!!
to 勇助,
快回來了吧,我上星期在統聯遇到泓彣,記得回來找我,我手機換了,和建宗或是我表弟要就有啦!!!
to 齊格非和Ariel,
照片上的人.......
的確是我.......
我不曉得為啥我會被你認為是匿名來留言的人,
看了一下留言的人,可能你有你的管道查出來留言的人,也可能有證據。
但,我想說的是:
我沒有匿名留言,我也不是什麼Justice!
我希望指證是我匿名留言的證據,是電信警察查出來的證據。
因為第一則留言當時,我正在警察局坐筆錄,
不管如何根本沒有辦法分身做那麼無聊的事情。
應該有一整個警察局的警察和事件的雙方可以為我作不在場證明。
而如果你要指控我,就指名道姓的來,不需要東暗示西嘲諷。
也不需要到處跟你的朋友指證歷歷是我。
憑你我的交情,你只需要打一通電話過來,問我有沒有做即可。
因為我以往確實完全都相信你的任何話語,
你如打來問我事情,我無不據實以告的。
我不知道我哪裡得罪了你,但我也不想知道。
姑且不論你上面的回應有多少是真實的、或是有多少誤會。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跑去匿名罵人,我也不會倒處跟別人講你的壞話。
因為你應該知道:
如果我想要出來嗆你的聲,絕對不可能是只有這樣而已!
相信你也了解我的個性和歷年來的作為,
我不像你那麼交遊廣闊、也不像你那麼愛惜羽毛,
所以如果我要嗆你,絕對不只是這樣子而已。
但即使如此,我還是不會做這種事情,我有我一些堅持。
但是我也知道你在黑暗地下對我和他們所作的事情。
我能夠了解也能夠原諒。
但不能接受的是自己一直被污蔑誤會,
所以才到這邊來留言。
我對未來沒有任何奢望,也謝謝你釋出的好意。
祝你幸福。
(看到我的回應被刪除,感覺到非常的困惑,不知道是你不給我公開自清的機會,還是這裡只有你懷疑我的空間,或是我文章有不妥得罪你的地方。但你至少有我四、五種連絡的方式,不可能像一個雞鳴狗盜之輩一樣,偷偷摸摸地把回應刪掉,相信你也有難言之隱,不過沒有知會我就刪文,頗不符合公道,你有懷疑我的權力,但我也有公開自清的權力。如果之後在發生同樣或類似的情況,那我就不把它當成無心之過了,我會把回應貼在我的Blog,而且內容絕對不只如此,相信你我都明白彼此流量的差距,請自重好嗎?多謝)
謝謝你的留言,之前刪了也很抱歉(我有不得不刪的原因),希望你好,也祝你順利!
你也發表了你所想的與所聽到的,就到此打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