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7,2007

公民社會與媒體 5 - 在「公民社會」監督下媒體如何形成論點及與社會的互動關係

公民社會與媒體 5 - 在「公民社會」監督下媒體如何形成論點及與社會的互動關係

本週我們將站在制高點(第五權)和大家討論,媒體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形成其論點,及媒體透過這些論點如何整個社會中的互動關係。


公民社會與媒體 5 - 在「公民社會」監督下媒體如何形成論點及與社會的互動關係(益世學習報0291期)

這個月我們以「公民社會中人民與媒體」為題目和大家一起探討生活在現代社會中媒體所扮演的角色。透過0287期我們討論了「公民社會」的基本觀念,讓大家對於「公民社會」的形成及其重要因子有相當的了解,最重要的了解「人民」,尤其是知識份子在公民社會中所該扮演的角色,與所擔負的社會責任;在0288期我們探討了「第四權」的觀念,共同討論第四權與整個社會間的互動關係,了解第四權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社會中,如何進一步的擔任監督政府三權運作的機制;而在0289期中和大家探討媒體的種類,及其傳播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可能問題,透過這些內容的討論,讓我們更加了解媒體的製作過程的特性與限制;上週(0290)我們和大家一起影響媒體的另一重大因素-「廣告」,藉此了解廣告的運作方式,及其如何影響、甚至扭曲媒體的運作;本週我們將站在制高點(第五權)和大家討論,媒體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形成其論點,及媒體透過這些論點如何整個社會中的互動關係。

 

不可否認,雖然說媒體是社會公器,整個社會賦予它透過第四權來監督政府三權的運作。站在法律的觀點一個媒體是由一群人所組成的「法人」,但是「法人」並不代表其運作就一定會遵循法律的規範?事實上媒體本身和你我都一樣有七情六慾、有喜怒哀樂、有一定的專長也存在一些有形、無形,自知或不自知的偏見。只是當社會給予媒體「無冕王」這樣至高無上的權力時,誰來監督媒體?或是我們只能倚賴日漸薄弱的所謂『媒體自律』?透過這樣的討論逐漸引導出『第五權』的概念,也就是當民主政治三權分立的運作,如果發生了「官官相護」的現象時,我們寄望媒體能夠發揮第四權的力量來加以制衡,但是如果連第四權都和當權者同流合污時,經逐漸演變出來『第五權』-公民社會的基石力量,就該上場發揮社會道德規範的最後防線力量,透過人民力量的直接展現,來告訴當權者-『你們錯了!』

 

『第五權』-公民社會的基石力量,簡單的說就是『直接民意』。在歷史上法國大革命、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國民革命等等都是偉大人民意志的直接展現。美國尼克森總統會因為水門案而下臺,其中雖然有「深喉嚨」背後作證,新聞媒體的積極報導,但最後真正支持這一切運作的力量就在於「人民的力量」。「人民的力量」聽起來、看起來都是相當抽象的概念,很難具體加以描述、形容,平常又不容易常覺它的存在,但在必要的關鍵時刻,這一股龐大、無形的力量就會出現,用適當的方式告訴行政、立法、司法、媒體等四權-『你們的權力是接受我的委託,你們的存在是為了服務我,因此不能違背、扭曲我的原意,我才是真正的主人!』這種力量可能透過社會運動、革命或者較文明的社會與論、菁英論壇、公民投票等方式來展現,當然公民投票是現代社會中最文明,也最客觀的方法,只是其所需的社會成本很大。

 

2000年的總統選舉時,在國民黨掌握所有的資源下,透過行政權的全面操弄、立法權的刻意掩護加上司法權的無間縱容及媒體的炒作配合,有人會相信代表民進黨參選的陳水扁先生在選票支持度不到40%的情況下會當選中華民國總統!連民進黨、陳水扁總統本人都覺得很意外,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旅程上一個早產的『政黨輪替』;四年後所謂的泛藍陣營記取上次因為分裂造成敗選的教訓,以為連、宋兩人搭配競選,以原先兩人相加超過六成的得票率,保證贏!結果『人民的力量』又再一次的說明選舉不是算數加法,或許一部分的泛藍人士至今仍口口聲聲的認為因為「兩顆子彈」、「公投綁大選」、「啟動國安機制」、「作票」、等選舉不公,但是這些事情都不可能影響陳水扁總統四年執政後,增加超過一百萬票的事實,這些所謂不公平事件絕對不可能影響到一百萬票,這中間的民心向背變化就很清楚了。陳水扁總統在就職演講中提到的偉大「台灣人民的力量」,中共領導階層也常說「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究竟台灣人民的力量是綠色?藍色?還是紅色?-或許都是,也都不是!都有,也都存在,但都不能代表全體,這問題剛被吵起來,現在好像一條激流中的河水,需要一些時間來沉澱,但無論如何別忘了河流的流水顏色由於觀賞角度的不同或綠或藍,某些角度看起來倒映森林的顏色而成為鮮綠的顏色,某些角度倒映天空的角度而呈現美麗的湛藍顏色,但是河流的顏色絕對不會是紅色,河流中若出現紅色,就表示有人偷偷排放污染物。

 

最近國民黨的黨主席選舉,雖然是國民黨內部的家務事,但是也充分說明了基層『人民』(國民黨員)的力量展現。有一個很有趣的比喻說,這一次國民黨黨主席的選舉是一次「直銷」打敗「代理商」的選舉,透過行銷學上不同通路間的消長來簡單說明複雜的政治學。馬英九先生以改革為號召,透過「直銷」的方式直接面對所有的國民黨員;而王金平先生則透過一群政治上的「代理商」協助,雖有連主席、黨機器及一群大老們的幫忙,最後還是以28% vs 72%慘敗。當這些檯面上的政治掮客、代理商基於種種理由,違背基礎民意(國民黨全體員),『人民』(國民黨員)的力量適時的展現,勇敢的向這些不當的代理商說『不!』,『直接民意』向代議政治缺失的直接挑戰。「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民意如流水」,人民的力量平時似流水一樣潺潺流動,提供許多的養分與功能,但是若有人膽敢違逆、扭曲流水的本意,流水會靜悄悄的蓄積能量,最後變成龐大的洪水、甚至土石流,瞬間沖垮所有的「違章建築」。

 

『腳尾飯事件』、『倪敏然事件』、到最近的『林志玲事件』,媒體氾濫式的報導,在社會上都激起陣陣的韃伐聲,這些聲音會透過其他媒體發出,矯正其他媒體的不當報導。這中間就引導出來另一潛藏的問題-「媒體的多元性」。政治上不能『一言堂』,媒體報導上更應該堅持其多元性,因此有些「衛道人士」會站出來批評如蘋果日報、壹周刊及部分成人頻道等媒體,內容低俗、腥羶,嚴重影響社會風氣,.種種批評都對,但是若以此為理由而完全消除這一類的媒體,對整體社會的傷害將更大,有就是究竟媒體的「好與壞」,究竟要由誰來判定?誰有權決定哪些媒體是好媒體,應該存在?哪些媒體是壞媒體,應該廢除?誰能掌握這個大權而又不濫權?個人認為這中間應有兩道關卡,第一道關卡自然就是「市場機制」,由自由市場機制去決定誰該存?誰該亡?第二道關卡當然就是『第五權』-公民社會的基石力量。例如為了監督媒體,除了政府單位設有新聞局等單位之外,還有由民間團體、學術團體發起的類似新聞監督委員會,例如「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註一】、由媒體改造學社所辦的「媒體改造論壇」【註二】、「傳播學生鬥陣」【註三】等等都是這一類的機構。當然這些『第五權』的行使機構有不是唯一的,因此不同的新聞監督委員會也會彼此競爭,最後仍舊透過「市場機制」自然淘汰掉不負責任的機構。

 

前一段我們提到「媒體的多元性」的重要性,從達爾文的進化論中我們知道自然界一個物種能夠不斷的延續其生命,切忌近親繁殖以維持其基因的多元性,提供其物種演化、進步的無窮動力與可能性。我們嘗試以最近發生在我們社會中的幾件重大新聞事件為例,探討新聞媒體報導如何形成其論點,及各媒體如何透過他們本身論點來左右社會,而其與「第五權」間的互動關係。政府三權、媒體的「第四權」及公民社會的「第五權」彼此間的互動關係。

 

整個在『腳尾飯事件』中幫我們看到「政媒兩棲」人物所存在的結構性矛盾,而造成其濫權、玩法的結果。少數媒體人,透過其在媒體工作多年所取得的高知名度,作為其從政的墊腳石,如之前的立委周荃女士,現任的立委李慶安、盧秀燕及本事件的主角台北市議員王育誠等人;也有人是先從政,再利用機會轉入媒體工作(或兩者同時進行)如飛碟董事長趙少康先生、前立委陳文茜小姐,這中間也有表現相當稱職者。而這中間很重要的檢驗條件之ㄧ,就是不能『兩者通吃』。行政官員、司法人員因為有法律很明顯的規定,較少有腳踏兩條船的現象,但是掌握立法權的立法委員、市議員等,因為法律的規定不夠完善,因此有人腳踏兩條船,甚至三條船,同時擁有立法權與「第四權-媒體」,甚至有人更以學者、專家、社會人士、文化人等角色,以『意見領袖』介入『第五權』的行使。這樣的做法完全破壞原先社會對於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三權,及『第五權』擔任正義最終防線的期待。當一個人同時擔任『監督者』、『被監督者』甚至『最終仲裁者』的角色時,就如同少了緊錮咒的孫悟空,要他不違法亂紀、為非作歹實在很難。『腳尾飯事件』就是當一位媒體記者當選了台北市議員之後,從政擔任為民喉舌、監督政府行政的角色,卻又捨不得放棄原來記者的角色,甚至藉此透過媒體的方式以「社會急先鋒」的角色涉入各種揭弊的活動,當監督與揭弊的角色都在手中操控時,就難保不出軌。

 

『倪敏然事件』讓大家注意到憂鬱症患者所面臨的社會問題、公眾人物的家庭與感情問題,甚至有人導引到大陸藝人在台工作權問題。這中間很清楚的看到各種不同觀點的人透過媒體進行角力的痕跡。當事情剛剛發生的時候,一般社會人士大多數都站在倪敏然的立場,認為倪敏然是被夏禕咄咄逼人的要求給逼上絕路,因此整個新聞焦點都在於倪敏然生前到底受到什麼壓力?以至於讓他想不開,了解倪敏然的死因成為這時候討論的焦點。等到倪敏然的遺孀及孩子們出現之後,媒體報導的焦點逐漸轉為幫李麗華這位「正宮娘娘」說話、出氣,當「正宮娘娘」帶著墨鏡出現在螢光幕時,相互對應的就是那一隻可惡的「狐狸精」,甚至有傳出「狐狸精」想與「正宮娘娘」爭奪保險理賠金及版權的金錢糾紛,當然這時候也出現相當微弱的聲音支持「狐狸精」,如張琪等藝人出來力挺夏禕,請大家不要一再逼迫一位弱女子。直到快要出殯的前一天,才有出現批判倪敏然的聲音,指出事實上他是一位背叛老婆,結婚後一直在外面搞婚外情的不負責男人,..一位朋友看到這樣的報導,感概的說:「終於有人講真話!」。中國社會中一項有「死者為大」的觀念,當一個人走到死亡的地步,他生前所做的一切罪惡都會被一筆勾銷,所以正常來說,沒有人會對死者多所批評。而少部分的社會工作者就針對憂鬱症患者亟公眾人物的壓力處理提出一些看法與建議,但是這樣的聲音在我們的社會中,似乎沒有被太多的重視。

 

『林志玲事件』從發生當兒正逢新黨郁慕明主席率領該黨相關人士,繼連、宋兩位主席之後到北京進行「民族之旅」的時候,突然間所有的台灣駐北京記者都趕往大連採訪林志玲墜馬受傷的新聞,而引起雷倩委員的抗議,表示台灣媒體記者沒深度,儘會跑八卦新聞,而不關心「國事」。接著媒體開始報導大連醫院哪一位幸運的醫師,有幸可以近距離親近這位台灣第一名模,就在「這是我醫生生涯中的『亮點』!」這句話中,羨煞多少天下男人。接著除了其病情發展、是否要搭SOS專機回國、大陸民眾如何設法親近名模、哪一位男士(前男友?)曾探望或送花?受傷的胸部是否層過隆乳手術?所使用的止痛藥是否具有成癮性?最後回台灣的班機時間、轉運及整個過程,住進台大哪一間VIP病房?

 

當這些新聞都被炒完之後,開始有人開始注意台大對待林志玲的醫療團隊陣容,就有人將林志玲與之前邱小妹妹所受到的待遇進行比較,最後導引到最近突然出現林志玲去年年收入四千六百萬,但所支付的健保費只有每月604元!甚至牽扯出胡瓜、張菲等藝人更只交每月524元的健保費,大家開始討論這樣的健保收費制度是否公平?當林志玲的新聞佔據所有媒體版面時,就有聲音出來批評媒體的報導份量過重,這樣的聲音或許對於媒體的節制效果不大,但是總是有煞車的作用,不至於讓一件事情無限上綱。有誰會料到,林志玲事件最後會扯上健保收費的公平性?這當中除了追星族的對於偶像追逐及滿足其好奇心之外,牽涉到不同媒體對於這樣新聞事件的報導態度,例如蘋果日報、壹週刊等等媒體對於這一類新聞,自然會以較大的篇幅及版面來報導,有線電視新聞台大家為了搶收視率,有不斷在搶獨家,但是像經濟日報、天下雜誌、大愛電視台等等媒體,就可能不會去追逐這一類的新聞事件。而『第五權』-公民社會的基石力量,也在這事件中,結合部分媒體,發揮鍥而不捨的精神,深入追蹤的結果發現了,在現行健保制度財務缺口龐大,政府不斷的要調高每個月大家繳交的健保費及增加使用者的部分負擔費用的時候,居然這些高收入的演藝人員依據現行法令規定居然只需繳交和一般民眾一樣,甚至更低的健保費用,就可以享受健保的照顧,這樣的健保收費制度設計是否公平,自然引起大家的討論,也讓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立即著手進行法令修正,經過這樣的報導,行政院相關部會該當加快步伐提出修正後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第二代健保改革方案』【註四】,而這時候經過這些媒體的報導,當立法院等立法機構收到這一份『第二代健保改革方案』,就比較不敢以各種不當的理由來杯葛或拖延立法進度,以免引起社會公憤,而媒體也會發會期間監督力量,萬一立法院中再有立委為一己之私而想阻擋此類法案,或進行不當的修正時,媒體(第四權)及『第五權』-公民社會的基石力量,都會適時展現其力量,

 

在學理上媒體應該要完全中立,沒有預設立場,公平的報導相關事件,但是這是烏托邦的理想世界,真實社會中,媒體和個人一樣都有其個性、特質,所以不可能沒有立場。只是媒體本身的立場,是否會嚴重影響其報導的公正性?這就考驗媒體負責人、相關從業人員及社會大眾的態度。有些媒體大家都很清楚其立場,例如過去國民黨主政時期的黨報-「中央日報」、「青年戰事報」等等,現在的中視雖然是股票上市公司,但是大家都知道其背後的大股東是中國國民黨;而華視背後的大股東是國防部、台視背後的大股東是台灣省政府,這兩個電視台在政黨輪替之後,顏色傾向便有所轉變,但是整體而言因為民進黨給社會大眾的印象改革色彩較重,且一向標榜黨、政、軍勢力退出媒體,因此當其率先要求其黨內大老蔡同榮先生讓出民視董事長職位,以彰顯其標榜黨、政、軍勢力退出媒體的決心,所以華視與台視的現況雖然也有政治酬庸式的職位安排,但是實際做法上及黨政軍等勢力的不當介入媒體經營的狀況,應有相當程度的改善,至少不至於敢太膽大妄為,完全不顧社會形象的顯現出吃像太難看的情況出來了。

 

當我們探討媒體對於事件的報導,不同的媒體之間為什麼對於相同一件事件的報導會發生程度、內容、取材等等偏差的情況,其背後引發報導不同及偏差的原因有下列幾項:

 

1.            媒體本身隱而不見的「基本立場」

2.            媒體本身的定位及屬性

3.            媒體本身或(及)所其處環境的視野

4.            私心或刻意扭曲

 

針對這些報導不同及偏差的原因分別探討如下:

1.            媒體本身隱而不見的「基本立場」

有一些媒體,會不自知的因為其隱而不見的「基本立場」,做一些不自知的報導方式。例如在財經雜誌中,商業周刊是一本專又性很高,內容豐富的雜誌,屢獲各種獎項,但是不可諱言,這一份雜誌期政治立場上,在現行統獨光譜中,絕對是屬於偏向統派的媒體,因此最新一期的商業周刊期封面故事就是「兩岸三地1000大企業排行」,事實上商業周刊進行這樣的企業排名已經不是第一年了,這一期的報導更有近三年的變化趨勢分析。就是因為其統派媒體的基本立場,所以會特別關心『兩岸三地』。有人進行全世界五百大企業的排行(如Fortune雜誌),或台灣1000大企業排行(如天下雜誌、商業周刊),但是會以『兩岸三地』為研究對象來進行企業排行,並進行研究期間的消長,期間的立場與政治意圖就非常明顯了,如果是一份強調愛台灣的本土媒體,就絕對不可能進行這樣的研究,因為對於強調本土的媒體,『兩岸三地』所代表的意義並不大。另一本香港發行的雜誌「亞洲週刊」就會每年進行五百大華商企業的排名,橫跨中國、香港、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印尼、台灣、越南等等國家的華商,都被列入其統計與研究的對象中,這有充分顯示其背後的立場。

 

2.            媒體本身的定位及屬性

這部分應該很好理解,例如『林志玲事件』就以報紙來說,在一般台灣的報紙中會加以大幅報導,因為她是台灣第一名模,而在以財經為主要訴求的報紙如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則可能根本不會報導,即令進行報導也是較小的篇幅,但是對於影劇大成報、蘋果日報等報紙就依定會特大篇幅進行詳實的報導,更會進行各種的相關的延伸報導、專題報導等等;若以雜誌來說,TVBS、時報周刊、壹周刊、美華報導等雜誌一定都會大篇幅報導,但是天下雜誌、遠見雜誌、今周刊、商業周刊等財經雜誌則不會報導;電視台來說一般新聞頻道會報導,娛樂頻道可能就會出專題報導,但是像大愛電視台、公共電視台、動物星球頻道、HBO等就都不會看到。

 

3.            媒體本身或(及)所其處環境的視野

這一部份從某個角度來說就是「程度」或「水準」的問題了,講不好聽一點的說「狗嘴吐不出象牙來!」。一個地方性的小功率廣播電台,主要的廣告客戶多以『電台指定電』為訴求的不明藥物廣告為主,大概不會去播放國家愛樂交響樂的演奏,新聞時間也不會播出維也納樂團在台公演的時間表。又例如台灣目前媒體的國際觀普遍低落,因此當台灣的明基電腦(BenQ)併購德國西門子公司的手機部門,這樣的消息發布時,台灣的電視、報紙、雜誌等等媒體就以一般的企業併購案報導,但是在德國「鏡報」、漢堡日報當天都以頭版大篇幅的報導此件併購案,英國BBC新聞網更以將近一小時的時間進行一個專題報導,在這一霎那BenQ這一個原先對歐洲人相當陌生的品牌,一夕之間在歐洲各大媒體間大量曝光。是台灣的媒體水準不夠,無法看出這一併購案背後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及對明基電腦的重大影響,而忽略了這一併購案的重要性,尤其是財經性的媒體其國際觀與專業觀點太薄弱了。甚至有部分的媒體更居心叵測的懷疑並發表明基電腦『蛇吞象』的評論。當然我並不是說明基電腦這一著棋沒有風險存在,而是在一定的風險之下,國產的品牌有機會如此快速透過併購方式,進軍到手機業前五大品牌,國內媒體卻很少深入去探討、了解,而是以隔岸觀火、懷疑的態度來看待與報導,實在不可取!

 

4.            私心或刻意扭曲

「私心或刻意扭曲」這種現象在台灣媒體界可以用『屢見不鮮』來形容,面對媒體寵兒,或者是「自己人」,則批判的炮火輕輕帶過,甚至聲東擊西的伎倆都出來了,對於對手的任何小動作,都用放大鏡進行檢視,極盡醜化之能事。

 

當我們了解媒體的這些偏差行為與報導,我們如何在眾多的媒體報導中找出「真相」,在閱讀媒體的同時,負起公民社會中的『第五權』責任,擔任期間的最終裁判者。

 

【註一】『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由學界、新聞界與關懷媒體環境與發展人士共同組成,並以『維護新聞自由、落實媒體正義、促進媒體自律、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為成立宗旨,其網站為http://www.mediawatch.org.tw/

 

【註二】「媒體改造學社」是由傳播學界、媒體工作者、社運人士及文化人所組成,希望結合台灣社會對媒體現況不滿、對媒體改革有所期待的壯盛力量,從媒體的結構性改造做起!其網站為http://twmedia.org/

 

【註三】「傳播學生鬥陣」其網站為http://www.wretch.cc/blog/scstw

 

【註四】『第二代健保改革方案』,事實上行政院相關部會已經開始規劃此方案,基本上健保費的繳交金額改以家庭報稅時之收入總金額為計算基準,取代原有以薪資為計算基準,如此的改革對於一般倚靠薪資為主要收入的受薪階級較有利,過去資本利得不列入計算基準的計算方式,對於高資本利得的有錢人較有利。


Posted by yeslearn at 樂多Roodo! │01:39 │回應(0)引用(0)公民社會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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