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0,2007 08:20

iPhone!


這真是太吸引人了,操作介面完全顛覆一般對手機/PDA的認知,這可能會是我買的第一隻一萬元以上的手機。不過要使用強大的網路功能,在GSM/GPRS網路下....恐怕成本不低 XD


  • yam_xamous 發表於樂多回應(2)引用(0)Macintosh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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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不能自己加軟體上去(寫軟體)!真是太可惜了。
    | 檢舉 | Posted by JT at January 12,2007 01:03
    我也有看到這個說法。如果這是真的,這....簡直是自廢武功啊。智慧型手機不能安裝自己的程式?吸引力減半... orz
    我已經想寫電視節目表 for iPhone 了說。
    | 檢舉 | Posted by xamous at January 12,2007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