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3,2006
【錯誤的快感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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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妹被她的已婚上司性騷擾。
學妹在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她的上司位階高掛副總。某日下班後,請學妹留下說有事跟她討論。副總相當賞識學妹的能力,學妹也很尊敬這位上司。
但是,當他們在會議室討論結束後,副總離席走向門口時卻不是離開。
他將會議的門反鎖,把燈按掉,撲向一時間愣在那裡反應不及的學妹。學妹在黑暗中被壓住,耳裡聽到濃厚的喘氣聲,說著:「我向來就欣賞聰明的女生,妳知道嗎,我從剛才開會就一直勃起了。」
學妹幾乎不敢相信這位她所信賴的上司會對她做出這種事。
後來學妹掙脫並逃離公司,但她感到害怕與不知所措。她不知道如何面對上司,因為考績審核權力握在他的手上。而且,她需要這份工作。後來,上司告訴她,「反正我也沒上到妳,就當這件事沒發生。」但卻繼續在言語上騷擾她,「報告沒什麼好看的,妳如果不穿會比較好看。」
過了二周後,身心俱疲的學妹決定辭職。
關鍵點是在事發後的某日,學妹壓抑不住情緒在公司落淚,一位女同事前來關心她,以為她工作壓過大。學妹說不是卻不敢說出真正的原因。敏感的女同事問她是不是老板對妳做了什麼,學妹不發一語。女同事竟就說出她也長期被副總騷擾的事情,情況沒有學妹這麼嚴重,但是言語與小動作不斷。
學妹是一位個性堅強且能力見識皆不凡的女生,在述說這件事時她仍忍不住紅了眼眶。
學妹採取行動上網查資料,並且打了電話給《婦女新知》詢問相關的法律保障。依據最近公佈的《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最高處以二年的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元的罰金。
但是,她必須自行採證,然後得要提出告訴。這是告訴乃論罪。學妹說採證困難,而且罰十萬元對身價上億的副總而言根本不算什麼,她寧願花錢請黑道打斷那個人的腿,或是,自己去殺了他。「法律的正義沒有用,我要行使自己的正義。」(讓我想到電影《女魔頭》的故事)
學妹辭職後再找工作,遇到賞識她的男性面試官,她都會感到害怕。學妹述說了一些她的情緒歷程,像是:自責(是我自己的問題嗎?)、掙扎(若辭職薪水與經歷怎麼辦?)、憤怒(我要狠狠地懲罰他!)、無奈、恐懼與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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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學妹的故事後,在場的另外兩位女性A與B也說了她們曾被性騷擾的經驗。據台北市社會局的調查,約有近八成的女性曾經受到程度不一的性騷擾。我們都很憤怒!卻也很無奈!
社會學的訓練告訴我,這不只是個人層次的問題,而且是社會結構的問題。也不是只有懲罰那個人就結束了,還要改變父權體制的運作邏輯。不然,還會有多少個學妹/弟繼續犧牲呢?
法律的制定當然是必要的,性別平等教育則是扎根的動作。關於性騷擾的討論已經很多很廣泛,我還沒有閱讀過那些資料,只是說一說我的想法,主要是從文化層面來看。
我想很多研究者都問過這個問題,為什麼性騷擾會發生?性騷擾帶來了什麼樣的愉悅或快感(pleasure),會誘使人們去做?
我想到曾經陪朋友去已經拆掉的光華商場買色情光碟。光碟的內容與花招千奇百怪眼花瞭亂,但歷久不衰的就是「強暴」劇情。我自己也很矛盾於強暴或強迫式的色情劇碼,每次看G片若是這樣的劇碼,老實說,真的會被刺激到,會感到相當興奮。
每次看完,我都會反省這樣的快感來源到底什麼?(看完才知反省 Orz)若大家都同意快感是社會與文化所建構的,那麼色情光碟應該貢獻了最多的力氣。
這樣的強暴或強迫式的劇情,到底有什麼樣的賣點?像日本有名的所謂「電車癡漢」系列(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有),就是演加害者在擁擠的電車上先是鹹豬手,逐漸變成翻雲覆雨手。劇情當然誇張到最後就直接在電車裡強暴了受害者,然後其他乘客都不知情。(色情片裡的乘客都不是電車男,會逞英雄救愛瑪仕小姐。)
雖然劇情誇張,但仍可以試著討論的是:為什麼加害者可以這樣做,而大家(包括受害者)都默不作聲,噤若寒蟬?就像學妹、她的女同事、A女與B女為什麼都選擇忍氣吞聲?
權力關係是一個可能的答案,權力關係掐住她們的喉嚨,讓她們發不出聲音。
一個是社會文化裡的性別權力關係:男>女、陽剛>陰柔
另一個是不同場域裡的社會位置:上司>下屬、老師>學生、大人>小孩、醫生>病人(護士)…
所以,只要演出符合這套權力關係公式的劇情,就可以達成刺激快感的目的。而且性別權力關係的優先性還要高於權力位置,例如:
一般劇情→男老師強暴女學生 或 陽剛男老師強暴陰柔男學生
變化劇情→男學生強暴女老師 或 陽剛男學生強暴陰柔男老師
縱使劇情再怎麼變化,都不能太過違反性別權力關係的規則(男>女、陽剛>陰柔),不然的話,快感就沒法被順利地生產出來,片子就會賣的不好。而這些色情光碟的規則,就是複製了社會裡的性別關係與社會位置的秩序,然後又回過頭來強化這個秩序。
這套秩序,讓受害者(尤其同時是女性且屈下位者)無意識且無力反抗。一個可能的解法,就是去打破(不是反轉)這套秩序邏輯,打破這樣的權力關係。也就是,試圖破壞這種形式的快感生產過程,打造新的快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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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的經驗分享讓我想起在性平法研習營看過的一支紀錄片:《我們的秘密》。影片紀錄兩位小時候被父親的好友性侵害的姐妹,長大後找回並質問那個人的過程。姐妹被性侵害這件事雙方夫妻皆知情,卻都不戳破而成為大家埋藏起來的秘密。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姐姐與那位造成她長久心理受創的叔叔談完後,她竟矛盾地想原諒他卻又無法忘記那個傷痛,她開始放聲大哭,長達數分鐘。
我還想起一位男同志友人喜好幼齒男童,他曾借我觀賞郵購而來的色情光碟,光碟裡盡是未成年男童被X的劇情。我想像著這些男童長大後在深夜裡放聲大哭的樣子。
成年與否當然不是做為性行為發生的判準,為何要管制兒童或青少年的性?像這位朋友也告訴過我,他X過的男孩(對方願意且同意)在過程中同樣得到了快感,然後都是他去付的旅館錢,為什麼法律規定成年者需被處罰,「我又沒有強暴他?」
寫到這裡已經不是我的初衷了。(也超乎我目前能再討論的能力)
我只是回想起學妹紅著眼眶,告訴我們,她無法相信法律,如果可以,她寧願選擇自己去坐牢,也要給那個副總一槍。我希望學妹不要去坐牢,可以叫她男友去開槍,喔不是,我希望我寫了一點東西,可以有點什麼想法上的幫助,不需要去開槍。
(完)2006/03/13
引用URL
分成四份,一份給他老婆、一份給他上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看誰比較有LP!)、一份送到法院、最後拿一份去壹週刊爆料(蘋果日報也可)。
去法院告時,記得要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才不用繳裁判費。
偷拍幾乎是唯一的辦法了
可麼這麼可惡
(偷拍沒有犯罪吧?)
謝謝你們的建議。
有許多爭取權益的方法,但都顯得像小蝦米對大鯨魚。
最近想看一部電影《北國性騷擾》,不知道有沒有幫助就是了。
人類的情慾本無常模,施暴與被虐都屬於情慾模式的範疇;因此SM之中才會有所謂的歡愉,也才會有皮繩愉虐邦的出現。真正的強暴是強將自己的性愛劇本套在別人身上,是對他人情慾模式的漠視與否認,而非單純行為上的施暴與受虐。
最近讀了些性別政治的書,一點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