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5日
舞蹈傷害可以避免!
表演藝術傷害之介紹
作者 周清隆
舞蹈結合了運動與藝術,練舞者常需在關節活動範圍內作快速激烈重覆的動作,甚至作超出範圍的動作,故易傷及肢體或軀幹。按教育部標準,目前國內的舞蹈系科,課程包括 :芭蕾舞、現代舞、國舞(內有國劇及國術的一些動作)。國外的舞蹈傷害研究多偏重芭蕾。因其動作規律,且歷史悠久,較易研究。國舞之訓練則為國外舞蹈學校罕見的,民間的舞蹈訓練班另有韻律操、爵士舞、現代舞,其受傷型態又異於舞蹈科系學生之傷害。私人所設授課無標準,良莠不齊,以致有些學生在接受正規舞蹈訓練前已因練習不當而受傷,此傷若未經完整復健,常易於練舞生涯中屢次再犯。
國外Klemp對職業芭蕾舞者的調查,不論男女,受傷最多在踝部及膝部的韌帶 。Micheli發現背部傷害以男舞者居多。Nixon報告:舞蹈對頸部及上肢造成的傷害較少,且很少造成殘障。關於適合開始習舞之年齡,Sammarco曾提出 :北歐9至12歲,南歐8至10歲 ,至於芭蕾中的"Pointe"之踮腳動作,因考慮小孩的足部肌肉、韌帶尚未發育成熟,平衡協調能力不足,故在12歲前不許練習以免受傷。在台灣多憑授舞者經驗,有時應乎家長要求,以至男孩8至12歲,女孩3至10歲便開始練舞。綜合國外專家統計及筆者從事舞蹈傷害15年的經驗,影響舞蹈傷害之原因大約可歸納為下列九點:
1.開始習舞的年齡
2.課程的內容與次序 : 國外多把術科安排於下午
3.練習時數過長,次數過頻 : 使用過度造成慢性傷害
4.不當的技巧
5 . 暖身不足
6.心理狀況不佳 : 不專心、排斥
7.先天性畸型 : 扁平足、長短腿、青蛙肢、脊柱側彎
8.練習及演出場地不良,裝備或舞鞋不良
9.受傷後處置不當或復健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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