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8日

雙ㄨㄣˊ之囍

對我而言,「婚姻儀式」是一種以眾人力量逼迫自己和對方乖乖就範的惡行。我的blog只有三種瀏覽者:家人、超級好朋友(陽光之子、威力三人組麻煩請自己移駕至家人區)、路人甲。為了向關心我的人有所交代,必須在此誠心誠意的說明「我要結婚」這檔事,以免自己再次說謊~

我很開心你們能夠在10/10參加牡丹的筵席,但,只有在兩種狀況下:1、不得不;2、順便。

1、不得不:家人(難為你們了)、想與我喝一杯但其他場次( 隨緣辦理~)不能參加的好友(歡迎攜伴參加)。
2、順便:難得的連續假期,想要帶「家人」(絕非單身者)到恆春半島一遊的朋友,歡迎帶著家人一起吃個飯。


以上,請遵守不收禮金、休閒穿著兩項規定,以免新娘當場翻臉趕人(pisuy不要變成累犯 ><"~)。我希望能夠跟你們
同桌吃飯,或,至少在我轉身就能乾杯之處。


收到訊息的好友們,如果符合以上兩點,請於9/20前主動與我聯繫(已結束),以便安排席次與住宿(費用自付,但會提供幾家有折扣的商家)。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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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跟我要喜帖,我才發現忘了說明幾件事情,這個喜宴是為了媽媽要對她以前發出去的禮金有回收的機會(前人造的業,我們就不用去承擔了,哈~),而我跟聖文只是去配合演出。我不是詐騙集團啦!我真的要結婚了~沒有華服、排場的筵席,也沒有喜帖,我跟我媽拿一張喜帖是用來請假的。......我想,你們能夠理解的。另外,麻煩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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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wp651014 at 樂多Roodo! │09:00 │回應(7)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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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偷偷問:我可以去嗎?(也許會攜伴)
有點覺得你們偷跑耶!
10/10結婚怎麼到現在才公佈啦~~~~
總之,恭喜啦!助教娘~~~
Posted by pong at 2008年09月8日 12:09

歡迎闔家光臨~~
路途遙遠~~
請務必小心~

最重要的請遵守規定
不要亂包紅包
助教娘會翻臉的
到時候我也擋不住喔~~

ㄏㄏ

助教上
Posted by 助教 at 2008年09月8日 17:50

恭喜
恭喜
木頭人的鼻子從那天開始回到原來的尺寸

我會去喔
我和小凱一起參加
請幫我們介紹便宜又乾淨的民宿

還有轉身之處就可以乾杯這具很令人喜歡
恭喜聖文
恭喜你
請好好對待彼此喔
Posted by pi at 2008年09月9日 14:20

開心就好
如果你不在意穿超大5XL的魯凱族傳統服飾
我可以無條件借妳
那晴天文的..就商請小飛俠PI出借她的把辣好ㄌ
Posted by 阿抖 at 2008年09月12日 13:50

晴天文
就是沒有雨+文=雯 的文
以上
Posted by 阿抖 at 2008年09月12日 13:52

偶了解你的幽默 ><"
感謝大家的祝福...............
Posted by wumi at 2008年09月15日 20:11

現在想想很後悔當初怎麼沒去成!!
Posted by Pong at 2008年11月30日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