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

老闆~賣蔥油餅嗎?

星期天晚上吃完soso的雲南婆婆後,繞到樂華夜市幫golden買晚餐。

在golden最常買的那家燒烤店買了幾串烤肉,斜對面有賣蔥油餅的小販,我和聖文走過去買了兩個加蛋的蔥油餅。
聖文待在攤子前等待,我則往前晃了一下再回到攤子前。
看了一下煎板上的兩塊蔥油餅...

哇塞~老闆是陳麗珠嗎?

煎板上冒起白色的油煙,殘留前次煎餅的黑色小碎屑,當然還有我們的那兩塊黑掉蔥油餅。
我躲在聖文的後面竊笑不已~~~  我真的看到陳麗珠賣蔥油餅.........哈哈!

我們拿著兩塊黑色的蔥油餅轉身離去時,撇見一位婦女匆匆來到攤位,一臉無奈與悶氣。
走到對街的烤肉攤回看蔥油餅的攤位,呦~剛剛賣蔥油餅的那位婦人怎麼跑到隔壁的炭烤雞排店?而剛剛匆匆回來的,才是原來賣蔥油餅的小販。

隔行如隔山,碳烤雞排小販賣蔥油餅,也難怪會煎焦!


Posted by swp651014 at 13:06回應(1)引用(0)享樂生活

2007年10月27日

職場要小心!

再計一筆職場事件,以免我記憶力不佳的腦袋以後會忘記,當別人挑戰我對往事的記憶力時,又無法一一舉證。

以下,我就不匿名了,反正是事實。

本team由三個人組成,製作人:娃丹、企劃:wumi、執行製作:玫伶

10/26星期六共有三場錄影,分別有三個來賓。
一場通告費只有微薄的3000 元,公司給這樣的價碼非常不上道。因此,通常我都會派車接送來賓(大教授,有些甚至已經是院士級),讓他們在大台北的交通可以順暢些,不用舟車勞頓輾轉到市郊的東湖錄影。

當天,鋪車單位一直跟我作對,一早說要併車,於是接完A老師,車子就去接B老師。接著,鋪車班居然忘了派車去接C老師。A來賓錄影完後,打電話鋪車送A來賓,原本鋪好的A來賓車,被daily新聞捷足先登先出車了,只好請A來賓搭計程車,再把領據寄回來核銷。B來賓錄影完後,打電話鋪車送B來賓,接電話的鋪車班司機要我跟Daily新聞協調,公務車以daily優先,我只好也請B來賓搭計程車回去,再把領據寄回來核銷。

公務車以daily新聞優先,這樣的規定合理!但,總該有基準吧,而不是無止盡的等!同時間點以daily新聞鋪車為優先,daily新聞沒有鋪車,其他單位為何不能使用公務車?公務車的費用是各節目平均分擔不是?!

正當我跟鋪車單位小開戰火時,隔壁的首席執行製作私底下跟玫伶說,通告費3000元已經包含大台北地區交通費,計程車費無法核銷報領。

我得知通告費已包含大台北地區的車資後馬上詢問玫伶:車資有問題嗎?有問題要提出來才能解決!

玫伶答:沒有,沒有問題。

我說:我聽隔壁的首席製作說,3000元通告費已經包含大台北地區車資,不能核銷,這樣不會出問題嗎?

玫玲說:娃丹說,節目支付大台北地區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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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後續事情結束後,我、娃丹、玫玲討論通告費包含大台北交通費的事情。

娃丹說:我不知道通告費包含大台北交通費,要問玫伶。

玫伶說:當初預算不是她設定的,她並不知道。但,隔壁執行製作跟她說,通告費3000元已包含大台北車資。

我的結論是:以後邀請來賓前,我會先把酬勞詳實告知,通告費三千元包含大台北地區交通費,這樣一來可能對我邀請來賓造成困擾。到東湖的大眾交通不方便,計程車費所費不貲,錄影一次要兩三個小時,在時間、經濟效益、需求等考量下,來賓允諾來錄影的機率勢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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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一到三我放假期間,發生一件事。

娃丹跟富榮說:他跟玫伶早就知道通告費包含大台北地區,只有我不知道,才會發生鋪車的問題,大台北地區來賓應該要逕自前來錄影,無法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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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嗯 ~  好樣的team!

誰知情不講?亦或是~誰說謊?


Posted by swp651014 at 0:35回應(1)引用(0)wumi murmur

2007年10月19日

人民團結 打不倒

星期四晚上看了公共電視【Why Democracy?】系列紀錄片,其中的「Looking for Revolution 印加革命 ( 玻利維亞 )」人民在街頭上吶喊著:人民團結 打不倒!

世界原本就是不公平的,我只是想要盡一點微薄之力,也希望每個人都能盡一點力量,當力量匯聚起來後,世界應該可以翻轉,我這樣期待!

這幾天幾件豬頭的事情,就讓我在部落格上計上一筆吧!

 

<豬頭事件一:公司花30大洋補助員工購買外套>

他台都有提供記者狗鐵死外套,本台當然也要比照辦理,於是發生了這件蠢事。
承辦人員提供三件"名不見經傳"牌材質、款式、價格不同的外套,唯一的共通點是"醜到爆"!其中一件是狗鐵死(兩件式,附贈狗鐵死鴨舌帽一頂)售價近5000大洋公司補助3000大洋,餘為化纖材質,價格遞減,公司補助也遞減。每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或是不購買。
在高科技的年代裡,出產各式各樣功能性外套,經濟實惠又適用比較重要。充分利用這次的補助,買到具品質保證,好看又實用的外套,員工才能感受到公司的美意。

我在選擇單裡勾選"不購買",建議欄裡寫"太爛,不想買!"
但大多數人的作法是:"補助"不用白不用,隨便挑自付額較少的外套,再轉送他人!

當天,我發mail給一些人,及相關單位嘮叨了一番,期望承辦人多做點功課重新選樣,再重新調查同事購買意願,未獲回應!隔天,承蒙工會娃丹提醒,借連署行動冀相關單位能重新處理這件事情。今天下班前,獲得承辦單位經理的善意回應。後續發展,尚須密切注意....

<小~心得>
給路人甲:嘿~你真的連署了嗎?還是框我的?你可以直接跟我表明你的立場,但不要框我。我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是欺騙跟矇混!
給那些不想購買、也不連署的傢伙,重新選樣後想購買者~ :OK啦!你這個卒仔!不過,希望你以後熱血一點,人民團結 打不倒!共勉之~

 

<豬頭事件二:哈囉~特派員,貴公司似違反勞基法,快來拍一下吧!

"成功了同事"要離職,失敗!原來我們公司的勞務,公司沒有提供勞健保、獎金、還有買醜醜的外套補助。"成功了同事"的主管不知道有沒有協助查詢公司是否違法?如果有,應該為底下員工爭取該有的權益、或是尋求其他管道協助,有嗎?

<小~心得>
畫面再漂亮,沒有靈魂、不能感動觀眾也是惘然!身為媒體人的你們,揭露社會的醜陋前,請先看看自己的面目可憎!

先降~明天要加班,有空在繼續....回來走開,不要趕快!


Posted by swp651014 at 23:18回應(3)引用(0)心情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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