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7,2009

可否,不要

 
 

    常,我希望過得開心一些,可是老念著這個,想著那個,把日子過得風也蕭蕭雨也蕭蕭。

  其實我真的不喜歡這個樣子,因為不知道明天先到還是死神先到,我總告訴自己,把日子過得開心些。

  是的,把日子過得開心些,反正開心是一天,不開心也是一天。

  可是,我怎地常常不開心,看到這個也不開心,看到那個也不開心。也許我該去看我的好朋友台大精神科醫師王浩威,可我打電話給他的時候,他叫我別找他做心理諮商,因為很貴,還不如把錢拿去買唱片。王浩威說,聽音樂絕對比去找他談話有效,我就這麼相信了。而且相信了很多年,我以為日子會就這樣繼續向前走。

  哪裡知道跨年那天,我又啐啐念起來。



跨年倒數

  跨年倒數或始於紐約時報廣場,這樁事兒我沒有費心考據,如果有錯也就錯了,反正現在世界各地的跨年倒數,約莫都來自紐約時報廣場。我不記得臺灣何年開始有跨年晚會,但印象裡似乎從千禧年以後,每年都有跨年晚會。

  臺灣的跨年晚會節目進程主要有三:巨星演唱、跨年倒數、施放煙火。於是各城市開始展開競爭,諸如煙火放幾秒,參加人數有幾多,誰請的巨星最大牌,有若石崇之鬥富,有事沒事把珊瑚敲碎,表示自己天下第一。

  二零零九年元旦早上,因為前一天趕稿的緣故,我起得有點遲。打開電視想看看這世界發生了什麼事。轉到這臺,巨星演唱、跨年倒數、施放煙火;轉到那臺,巨星演唱、跨年倒數、施放煙火;連轉了幾臺都是如此。倒數是例有之事,一群人高呼數計時,彷彿那樣就和世界一起運轉了。然後是煙火,臺北101的煙火施放了188秒;台中市長胡志強於是強調臺中市放了190秒。花蓮那邊更闊氣,放了660秒。這些石崇們,真不知在鬥個啥勁兒。至於巨星演唱,誰唱開場,誰唱壓軸,紅包幾多;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而演唱會的觀眾,根據電視記者的報導,這廂阿妹演唱,觀眾High翻天;那廂蔡依林演唱,觀眾High翻天;彼邊伍佰演唱,觀眾High翻天。馬的,除了「High翻天」、「High到不行」,我們的記者已經沒有別的形容詞了。這些記者還要批評年輕學子的國文程度不好,我看國文程度最差的可能是這些記者們。

  可否,明年跨年時別再倒數,別再放煙火,別再辦演唱會,想點有創意的東西好嗎?懇請我們的大人先生們動點腦子,想點不一樣的玩意兒罷!



元宵主燈


  平常我很少看報紙,因為不看也不會怎樣。反正新聞一個禮拜不看,吃飯時在餐廳看看電視,整個禮拜的新聞也就瞭然於胸了。那天不知怎地隨意翻了一下報紙,看到元宵花燈的消息,說今年的臺灣燈節移師宜蘭云云,主燈是什麼什麼之類的。坦白說,元宵花燈還挺有趣的,我喜歡那種喜氣洋洋的感覺。但我已記不得多少年沒有去看花燈了,因為我非常不喜歡那好大喜功的主燈。

  約莫是1989年開始,彼時的觀光局長毛治國企劃了臺北燈節,開始有了主燈的構想。從此年年有主燈,主燈以十二生肖為造型,這樣一搞也搞了二十年。從最初的臺北燈節,其後改名為臺灣燈節,移師各地主辦,內容換湯不換藥。主燈造型一般以該年生肖發想,做成立體式造型,比大,比豪華,而且千篇一律請首長點燈。二十年來的主燈造型,雖然年年換新,其實都差不多,無非立體十二生肖,天下文章一大抄。主燈的樣子看起來就像樣品屋,一大尊杵在那兒,真是無味得緊,遠不若擺在邊兒上那些花樣繁多的花燈。

  轉眼就是過年,接著是元宵,今年的臺灣燈節早已定案,主燈造型都設計好了,我念歸我念,主燈照樣登場,首長依舊點燈。但可否明年不要再搞這玩意兒,想點別的招式罷!一個主燈的構想玩了二十年,我想應該夠了,再繼續下去就要發酸了。



中秋烤肉


  我真的真的搞不懂,中秋節為什麼要烤肉?也不知打哪一年開始,臺灣的中秋節成了烤肉節,只見這裡那裡炊烟裊裊,大人小孩流著汗、煽著火,到處是烤肉醬的味道,空氣飄浮著令人鼻塞的氣味。每當這個時候我就想逃到沒有人的地方,一個人安安靜靜地看幾頁書,或者聽聽音樂。

  憶童年時,每當中秋節來臨,父親總是將長條板凳搬到禾埕,準備些許廉價的豆沙餅,幾顆柚子,泡一大壺茶米茶,一家子人坐在禾埕上,說話或不說話,聊些有的沒有的或者什麼也不聊,靜靜看著月娘緩緩升起,吳剛伐桂或嫦娥奔月的故事,真真假假,假做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那樣靜好的八月節,陪伴著我的童年時光。

  曾幾何時,不知誰起的頭兒,中秋節要呼朋引伴烤肉,後來還加上唱歌,把公園、河邊、山上、海邊,或任何一塊綠地,都糟榻得不成樣子。其本上我是一個不太過節的人,每天日升月落,依著自己的節奏生活,管它中秋節、情人節、耶誕節,我一概不理會。當然我亦非真的不近情理,給長輩送送禮,給老師送送禮,總亦還是有的。但對中秋烤肉實在深惡痛絕,因為我在文獻上真的找不到中秋烤肉的依據。創造新傳統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給中秋節新的花樣,我也不反對。但可否不要再是烤肉,我真的不喜歡空氣中彌漫著烤肉醬的味道。而且烤肉時總是把手弄得髒兮兮的,滿手油汙。家人有時間相聚,好好說說話,吃吃月餅,喝喝茶,剝剝文旦,不是很好麼?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去買烤肉用具,各式烤肉食材,弄得忙碌萬分,還不能安安靜靜地說說話。在烤肉的一團忙亂裡,朋友親人又靠近得幾?

  我多麼希望今年中秋節,不再到處飄浮著烤肉醬的味道,讓我平靜地過個快樂的中秋節。



婚禮喜宴


  說實話,我很不喜歡參加喜宴。吃頓飯,喝幾杯酒,常常要耗掉一整個下午或晚上。每天例行的事都忙不完了,還有親戚五十朋友一百的各種社會關係之喜宴,不去失禮,去了一肚子火。

  不知從哪一年開始,喜宴的時間愈拖愈晚,六點半入席的喜宴,八點還沒上菜。從前在鄉下的時候,如果半小時還未上菜,恐怕已經有賓客要掀桌了。都會的喜宴,一小時之內能上菜算是不錯的,很多喜宴要拖到一個半小時甚至兩個小時才上菜。中午十二點的喜宴,要兩點鐘才上第一道菜,吃完三點半,回到家已經是四點以後,啥事也別做了。

  上菜遲就算了,最令人覺得無趣的是幻燈片。不知哪家婚禮公司是始作俑者,在喜宴上播放新郎新娘的幻燈片。從開襠褲照片到男女相識,在哪個校園或公園的第幾棵樹第一次牽手,在哪個溪邊海邊山上第一次親吻,哪次哪裡的旅行定情,諸如此類,不一而足,錯把肉麻當有趣。第一位在喜宴上播放幻燈片是創意,第N位播放幻燈片就是文抄公了。坦白說,男方親友喝完喜酒,記得新娘名字者幾希?女方親友喝完喜酒,記得新郎名字者幾希?如果真的要把這些過程告知賓客,何不乾脆出一本書?來賓送上禮金時就送一本,拿回家還可以當作紀念。縱使要放幻燈片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但可否不要空下一段時間強迫賓客非看不可。可以一邊上菜一邊播放幻燈片,不是嗎?愛看的人看,愛吃的人吃,大家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嗎?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我參加一場喜宴,令我幾乎快掠狂。那天喜帖上寫的是中午十二點,早上我騎完腳踏車,勿勿洗了個澡就趕去婚禮會場,抵達時約莫是十二點半。左等右等,婚禮還沒有開始。差不多兩點了,司議才宣布新郎新娘即將進場。此時開始播幻燈片,大約播了半小時,舉凡新郎新娘從小到大的各種事兒,細細碎碎,絮絮叨叨,然後是倆人相識,天雷勾動地火,彼此找到真命天子與真命天女,各個戀愛細節,無一遺漏。好容易幻燈片播放完了,新郎新娘才踏著婚禮進行曲進場。接著是證婚人致詞,證婚人故作幽默地講了十幾分鐘。終於證婚人講完了(我一直認為婚禮致詞超過三分鐘已經太長),上菜時我看了一下表,時間是兩點四十五分。我的媽呀!不過是來討杯喜酒喝,搞了兩個小時四十五分才上第一道菜,真不知這樣的喜宴想展現什麼?

  事後我跟我的學生們說,以後你們結婚時如果要播幻燈片,請先告知,我送禮就是,別折騰我了。或者要播幻燈片也可以,請不要當作一個節目時段,一邊吃一邊播就好。

  親愛的準新人們,真的,可否別在婚禮時播放那些撈什子幻燈片了。除了新郎新娘,沒有人對那些內容有興趣的。我們只是來吃頓飯,喝幾杯酒,有需要這樣被懲罰嗎?請準新人們行行好,收到紅色炸彈已經很無奈了,請不要加重我們心裡的不爽,好嗎?



喝杯咖啡


  自從雀巢咖啡那個廣告「再忙也要跟你喝杯咖啡」播出以後,曾幾何時,喝咖啡已經成為都會男女的一種時尚。

  我是喜歡咖啡的,但我實在有點怕人家請我喝咖啡。不知何時開始,星巴克和85度C已成為都會男女的咖啡代表,尤其星巴克。可是,我真的不喜歡星巴克和85度C咖啡,既然要喝咖啡,當然要有點兒閒情雅致,如果沒有閒情逸致,那還喝什麼咖啡?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都會男女還把星巴克當成高尚的象徵,在部落格裡寫著「就是要星巴克」。拜託!留一點給人探聽啦!星巴克實在是俗傖得可以,上不了檯盤的。

  找一家像樣的咖啡館並不是太困難的事,就算自己磨個豆子,煮杯咖啡亦是舉手之勞。既然「再忙也要跟你喝杯咖啡」,那就讓喝咖啡變成一種文化,有點品味,別再是巴克或85度C。

  我很高興你願意請我喝杯咖啡,但可否不要是巴克或85度C,讓我稍稍感覺有一點品味。如果我請你喝咖啡,請放心,若非我親手為你煮的,也會是有點考究的咖啡館。我願這般待你,請你,請你也如此待我。
 

  我想我一定病了,而且病得不輕,想過得開心些,卻老不開心,想做人間袖手人,卻是心心念念。

  可否,讓我找到開心的理由?跨年倒數別再千篇一律,中秋節別再到處都是烤肉人潮,婚禮喜宴別再強迫我看戀愛故事幻燈片,以及別再請我喝星巴克和85度C咖啡。

  請讓我繼續吹著口哨快樂地向前走,開心地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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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老大,

漏講一樣

可否,不要
趕盡殺絕
請讓我抽根煙
Posted by phli at January 7,2009 17:33

老大,

你來啦! 我請你喝樹有風的咖啡, 要不然請colin來泡. 讚啦!

老實說我也受夠了那四大主題, 當然還有, 不要一直提貓熊, 扁案, 消費卷..., 真令人受夠了.
Posted by ARWEN at January 7,2009 17:47

 
phli兄,

抽菸的事兒,咱們就不敢大聲說了。

政府要真的帶種,全國不准賣菸不就得了。又要收菸酒稅,又要禁菸,馬的,什麼跟什麼!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7,2009 17:52

 
ARWEN兄,

說得好!

貓熊、扁案、消費卷,確實也該收攤了。這些媒體真的一定要這樣搞嗎?

其實還有耶誕大餐、情人節大餐,也是商業炒作之產物,這個等節日到了再來寫。

小王子說的,「節慶太多就不節慶了」。

很多人都被媒體和商業炒作牽著鼻子走,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7,2009 18:01

phli教授生氣了
大家趕快回去檢討檢討
喜歡烤肉的 喜歡趕流行的
喜歡在喜宴上強迫別人看你的戀愛故事的
還有亂寫亂報的記者
喜歡好大喜功的官員首長們.....

都回去檢討吧
Posted by 大樹老爸 at January 7,2009 21:59

放輕鬆點過日子唄!聽場好音樂會,就會覺得人生還是有希望地.

前三點真是深得吾心呀,尤其是婚禮還要陪笑臉和親戚們寒喧,衣飾絕不能馬虎,否則立刻會被品頭論足,真是酷刑到極點.

但我還真常買85度C,因為方便,隨買隨走有時還可以叫外送,總比喝即溶的好,歐巴桑要求還真低,但我絕不喝罐裝,那是糖水.

天母有家書店,也許咖啡中等,但有個好處,書店裡的書隨你看店長絕不嚕囌,座位舒服,光線明亮,音樂是淡淡的古典樂,對我們這種疲倦的上班族,真是沙漠裡的綠洲!
Posted by christina at January 8,2009 02:28
孤獨最難修!老大滿滿的愛,讓情感有個出口會不會好一些?
Posted by emao at January 8,2009 10:28

 
大樹老爸,

嘿!我這是狗吠火車啦!狗拼命吠,火車繼續跑!

生氣倒不是,覺得這些事兒無聊罷咧!

寫這些很少人會看,更少人會聽,就像自己練拳,打完了事。鬱積於胸會內傷,打完拳就沒事兒了。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8,2009 11:49

 
christina妹子,

喜宴穿啥衣服,是女生的事。我是一律千篇,我買襯衫時以半打為單位,長褲亦然,所以近五年每天穿一樣的上衣,同樣的長褲,省事的咧。

可能我研究室和家裡煮咖啡都很方便,如果不動摩卡壺,法國壓3分鐘就有咖啡喝,比外送還快。所以出門喝咖啡對我算是大事,總考究、嚕嗦些。沒辦法,半百老翁很惹人厭的。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8,2009 11:56

 
emao兄,

可我不是在家就在研究室或游泳池,不然就是在這三者之間的路上,屬宅男者者流。看來改變生活是很重要的。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8,2009 12:01

我也對什麼中秋烤肉、跨年倒數阿,感到乏味,還有什麼過年特別節目,感覺就像例行公事般的,一點創意都沒有。
Posted by 彥傑 at January 8,2009 23:46

星巴克雖然在美國是平價消費,可是在臺灣還算是中高級的消費,喝一杯星巴克代表的不只是喝一杯咖啡,而且還是一種文化認同,就像平常不看書,如果要買書一定到誠品去買一樣,明明誠品的書折扣最少,但還是會有人這麼想,同一本書在誠品買,比在其他地方買還要高級。雖然我也喜歡喝星巴克,以及到誠品逛,但那只是單純覺得星巴克的咖啡還蠻合我的口味,但一杯的價格還是太貴,所以不常喝,而在誠品逛,可以有較舒適的空間看書,至於買書的話,我寧可選擇折扣較多的書店買書。
Posted by 彥傑 at January 9,2009 00:11

 
彥傑兄,

星巴克在臺灣算是不太貴的,在中國大陸才可怕,貴到令人髮指,還有人趨之若鶩,我是真的搞不懂。

在美國這麼俗的東西,到臺灣變成某種品味,也真是夠了。

到誠品看書、買書的假雅痞,唉!多年前我就罵過了,一些假仙的人在那兒裝腔作勢,還自以為有文化,真不知該怎麼說。

我最怕在網路論壇或部落格讀到這樣的文字,「平常有空的時候,我最喜歡到誠品看書。」好像去那兒看書多有品味似的。其實到那兒看書是看書給別人看的,看書還要給人看,夠好笑吧!我大部分時候看書都很辛苦,所以主要是在家裡或研究室看書,沒本事去誠品裝優雅。就像跑去咖啡館寫作、看書、打電腦,亦是令我不解。

可能我的閱讀和書寫都太辛苦,只能躲著幹活兒。

我大約超過十年沒在誠品買書了,反正我要用的書那兒也沒有。至於一般的書,學校書廊就可以訂,還有折扣。大的套書就請幹這行的朋友調,五折到七折不等,可以省很多錢呢!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9,2009 01:10

彭老大

如此豪情,怎勘如此簡約的宅男生活

好比聽音樂,聽感不夠豐富,細節不夠多.

ㄣ.....以您調盤的功力

調整一下吧!ok?祝賀您!
Posted by emao at January 9,2009 10:20

 
emao兄,

人生很難如唱盤,唱盤好調,人生路歹行呢!

唯簡約能深刻,我太靠向深刻,多樣性不足,看來要朝多樣性努力呢!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9,2009 20:46

老大..
流行就是盲從的行為嘛!不需在意
買書 我會去"誠品" 因為很怕它會"掛"
就像 現在我還在買CD 就怕唱片行也會"掛"
Posted by Mell at January 9,2009 23:46

吳鳴兄: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改天也來寫一點,吐吐悶氣。
Posted by 侯吉諒 at January 10,2009 00:16

 
Mell哥,

言之有理。

很多唱片行都掛掉了,想起1990年代唱片行林立的年代,美好的時代好像一去不復返了。

金石堂已經差不多了,誠品亦岌岌可危。想想,還真有幾分兔死狐悲之感。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0,2009 00:39

 
吉諒師父,

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總是很近,套用蘇試的說法就是「不合時宜」。我其實常常在想,昔日的文藝小青年,怎麼和時代愈來愈脫節?

可是看到這些現象,又實在不吐不快,忍了許久,仍是忍不住寫出來了。

因為,因為這禮拜天我又要去喝喜酒了,我很怕再度遇到那種強迫我看落落長,落落長的幻燈片。而且還不能生氣,因為是系上助教的婚禮,千得罪萬得罪,助教是不能得罪的。縱使幻燈片落落長,我也要面帶微笑。所以先罵一下,免得到時候罵不得也。一笑。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0,2009 00:47

通你越是不要, 常常是

我要
我還要
我偏偏要
我一定還要
我不可以不行

你再不依的話



我要嘛嘛嘛嘛嘛嘛...


我是要來亂的.
Posted by ARWEN at January 10,2009 10:20

 
ARWEN兄,

半百老翁,最想聽的是「我要」,最怕聽的是「我還要」!

你那鍋「我要嘛嘛嘛嘛嘛嘛」,會死郎柳!別鬧了。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0,2009 15:13

哎! 打完沒校一下稿. 再一次.

通常你越是不要, 常常是

我要
我還要
我偏偏要
我一定還要
我不可以不要
我天荒地老海枯石爛地一定還要

你再不依的話



我要嘛嘛嘛嘛嘛嘛嘛嘛嘛嘛嘛嘛...


我是要來亂的.
Posted by ARWEN at January 10,2009 19:20

 
ARWEN兄,

我管你要不要,老子就硬是不要!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1,2009 11:50

好啦
既然phli教授如此忠貞堅持
ARWEN兄,那你就不要了嘛
春城無處不飛花
何必單戀一枝草勒
Posted by 大樹老爸 at January 11,2009 17:27

Hi 教授,

許久未向你請益了,
你所談到的現象,
歸結一句,
資本主義的商業炒作,
星巴克也罷,
85C亦如是,
所有的程序就是 : 生產製造,大盤,中盤,小盤,零售
外加形象包裝,
再來引起流行,
所以企業常常談business value & 附加價值,
這還是算是正派遊戲規則.
否則資本主義的迷思,
就是一直斷的成長,
泡泡一直不斷的吹,
財務槓桿不斷擴張,
最後全世界終於嘗到2008的苦果
Posted by HTTSai at January 11,2009 17:51

 
大樹老爸,

ARWEN兄是愈扶愈醉,不扶就沒事兒了。

花花草草春天來時即葳蕤,或一枝,或兩枝,或三枝,或四枝,《古蘭經》有寫的。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2,2009 11:43

 
HTTSai兄,

久疏相問,新年平安。

資本主義非惡,惡在人心不足蛇吞象,愈大愈快是愈好,各種操弄乃紛至沓來,2008之苦果殆財務槓桿做太大所致。你要他的息,他想你的本,終至崩解。企業倫理與附加價值是要重新思考的,重回軌道或許是可能的拯救之道。

轉眼過舊曆年,傳統節慶歡鑼喜鼓;接下來商業又要炒作情人節了。情人節可別去吃西餐,去小吃店點幾個菜,便宜又好吃,比什麼情人節大餐實惠多了。

願你一切安好,家人健康平安。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2,2009 11:56

老大
情人節找一家小吃店點些小菜,
之後再喝杯講究點的咖啡.不錯喔!
Posted by emao at January 12,2009 13:43

 
emao兄,

嘿!小吃店我可熟的咧!

至於咖啡,我喝的都是阿瑞牌,品質有保證的啦!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2,2009 17:39

阿輝仔:
現在的生活如果不湊合點是很難受的.橫竄街頭的阿貓阿狗狂吠著阿貓阿狗的夢.人家可逍遙自在得很.
很多習慣的事不知從何開始,重播的旋律也不再優美.可是如果没有來那一下下,會讓很多人少了感覺.(我想也總會有人倒胃).經濟蕭蕭家境清寒,大伙兒湊合湊合挨著點,讓平民百姓分點羮過個年,也德政罷!
其實人生不須採排就老態慌張.猛回首是風是雨巳然過,人生百貨紛紛拍賣,所有的吆喝拼得過活.最是可憐想不通走不過.想來累著.你還真是清閒得很,可以抱著品味講究.
Posted by 二姐 at January 13,2009 11:08

 
二姐,

言之有理。

除了咖啡說點兒考究的事,其他的我可是建議能免則免呢!

很多事兒破壞我的玩興,我的想法想必也破壞很多人的玩興,亦惟是狗吠火車罷咧!

中午時分,我熱好麥片,也就解決了一餐。

願安好佳善,不一。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3,2009 12:16

我不是來亂的
我只是來小鬧的

小弟書讀得不多
請問,《古蘭經》有寫什麼花跟什麼草的
Posted by 大樹老爸 at January 13,2009 21:15

 
大樹老爸,

《古蘭經.婦女章》。

不宣。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3,2009 23:39

不是只有半百老翁惹人厭,歐巴桑也是一樣啦!前天去85度C買了塊波士頓派,真是超級無敵難吃,再這樣下去,寧願去7-11買了.

任何美味糕點,只要是開始有中央廚房,品質就開始下跌,亞尼克也如此,如果成了美食名店,口味也就完蛋了.現在要找家中上品質的甜點,亦不可得.

灰色,喟嘆的歐巴桑
Posted by CHRISTINA at January 14,2009 02:10

 
CHRISTINA妹子,

雖然我不太吃甜點,不過偶爾也是會吃啦!落雨的小鎮有幾家小糕餅店,有的可以買到熱cookies,有的可以買到切片蛋糕,有的是硬蛋糕,也就湊合著了。

小鎮的好處是店很小,東西就那幾樣,有些許特色,沒有驚奇,吃起來有點地方風味,亦就差強人意。

中午吃麥片的人,甜點是不考究的。呵!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4,2009 13:28

吳鳴兄:
金劍供不應求,得和你調10支回來給其他同學。
Posted by 侯吉諒 at January 14,2009 18:02
這一點可也不是碎碎念喔。
我也不贊成把時間浪費在冗長的人情世故。十四年在澳洲,一堆能免則免的習俗也沒把我變的不象台灣人。一個人的好處是可以有選擇性的聽覺和視覺,由其是在他鄉。
分享了你的文章在我的部落格,謝謝。
Posted by Alice30forever at January 14,2009 18:46

 
吉諒師父,

沒問題,明天帶來。

我都編好號了,以影印紙寫字裁好,用透明膠帶黏在筆頭上。我帶編號21-30來,不要編號的自己拿掉就好。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4,2009 20:50

 
Alice30forever妹子,

Alice是女生的名字唄!

謝謝你將我的文字分享在你部落格。嗯!你住的所在,我沒去過呢!

我的生活儘量簡化,沒事就不出門,用自己的節奏生活。

有閒來玩。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4,2009 20:54

老師好:

我也有著與Alice30foreve類似的經驗。學生自來美國多年後,漸漸與台灣社會對於人情世故的認知有所差異。前些年回台休假時,反而是有種不自在的感覺。

我在這裡的生活也很簡單。學校,家裡,健身房,頂多再加上幾家小餐館,周遭真的能說上幾句話的只有一位台灣同學,女朋友,以及指導老師。是宅了點,但其實非常自在。

星巴克在美國非常地普遍,也算是受歡迎。畢竟跟據說很像馬尿的美式咖啡相比,品嚐起來的滋味有如天壤之別。雖然不是最好喝的一家咖啡店,但星巴克標準化了義式咖啡的作業流程,配上品質穩定的咖啡豆,讓顧客不會在今天跟明天的同一家店,點一杯一樣的咖啡卻有著不同的味道。

小家咖啡館有其特色,但往往無法確保品質的穩定,以致於往往要碰碰運氣才能喝到好喝的咖啡。在美國的小型中國餐館也是有類似的問題,一家店常常雇用二三個廚師,每個人端出來的菜色,往往只有名字相同。就變成今天的宮保雞丁太美式,明天的太油,後天的量太少…等。

不過星巴克的咖啡實在是不便宜。剛來美國時學生是每天自己在家煮美式咖啡,接著有段時期是用法式咖啡壺泡咖啡,四五年前透過朋友買了一台星巴克打折打折再打折的義式咖啡機之後,就一直是每天喝義式咖啡至今。自己煮咖啡,實在是方便,省錢,又自在。

似乎離題過遠,尚請老師見諒。
Posted by 哲宏 at January 15,2009 13:45

 
哲宏兄,

別客氣!你說得很好。

你的生活快要跟我一樣簡單了,雖然我可能更宅一些。連進城吃個飯,我都覺得有點遠,一般都在學校附近吃。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5,2009 17:30

老師阿~
這就是人生阿!
在生活中本來就會遇到讓人心情不愉快的事
或是值得慶祝的事
但...如何去決定開不開心最重要的是在於自己
雖然我很討厭差不多先生
可是他卻過得很愉快
很諷刺但卻也很真實
well~自己也沒有很想變成他
不過
有一點可以確定
有人卻這樣的生活方是樂此不彼

我的座右銘:變化是人生的香料
Posted by 才容 at January 16,2009 03:23

 
才容教練,

嘿!什麼「差不多先生」?你教我泅水時可是一板一眼的,板眼不對,你就翻白眼,哪有差不多?差很多的。

其實我還算快樂啦!碎碎念也是開心的一種方式。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6,2009 23:50

才從越南度了一個月的假回來,卻驚見老兄還伏在這兒碎碎念。南國可是天天天藍啊!日日晨泳,夜夜歡飲,青春無限。
找個太陽暖暖的地方度個假吧!別天天做功課、生活得這麼用力,人間世就會順眼得多啦!
Posted by Mei at January 19,2009 03:35

 
Mei兄,

啐!度了一個月的假回來,還給我猖鬚!好你大膽。

我可從來沒有想過度假的事兒,欸!三十年沒度過假呢!

剛剛才寫好一篇博士論文的口試稿,論文有300多頁,看得我頭昏眼花。明天請助理打字,再修改一下,1月20日就可以去口試了。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9,2009 03:59

吳鳴老兄:

別怨歎,休息只為了走更長遠的路。小妹我昨兒可沈醉在Peter Watson, The Modern Mind裡,倒忘了去領消費券哩。

我只是說寫書法、吹喇叭、學泅水,樣樣都在做功課,青春年少時須盡歡、且狂放、任忘情,款款都不再。

稟性不同,我可沒調侃的意味。讀到吳爾芙說:「生活隨心所欲地主宰著他們」,我就知道必須重新來過。

That's why a long vacation we need.
Posted by Mei at January 19,2009 07:26

 
Mei妹子,

嘿!我是該休個假了。

雖然我受年少時登山之影響,「三點不動一點動」,所以,「寫書法、吹喇叭、學泅水」,均屬不動之三點,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安心地動那第四點。

不安其實是我長期的心理狀態,亦是我我前進的力量。以故,我的生命乃成為不斷地奮鬥與學習。

我沒覺得你調侃啦!生命情調有別耳!我也該學習如何放鬆,希望這不是我另一個功課。呵!
 
Posted by phil at January 19,2009 13:32
大師兄您好

(我是候老師班上的學生,因此僭稱您為大師兄)

拜讀大作實感舒暢,只想提點小意見。

就是根據吾家阿娘和丈母娘的說法,今年的宜蘭燈會辦的非常之好,與之相較,台北(中正紀念堂?民主紀念館?)旁辦的那些燈會真是「難看死了,一點意思都沒有!」(以上家母所言)

我個人是沒有去啦,不過此番宜蘭燈會能得敝家家人不同之評價,應該是別有一番用心,想來縣政府中當初創造童玩節的班底還沒有走光。

多年來燈會確如大師兄所言爛得要死,所以若是偶有佳作,也不免被埋沒了!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March 2,2009 15:38
再報告大師兄:

以下所言未經考證,但憑印象說來,中秋節烤肉原本是香港的慣行,不知怎的,從某一個不被注意的年份開始,台灣也開始流行起來。

當我覺得納悶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已經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了!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March 2,2009 15:46

 
小杜白雲兄,

我曾從吉諒師父那兒轉去你的部落格,很喜歡你寫的文章,很高興成為師兄弟。

我知道你呀!就是星期五班上背對著我那位帥哥!

喊我大師兄,歹勢啦!

我相信宜蘭有可能做出不同的燈節,我也希望各地能做出自己特色的燈節,而不是比誰的煙火秒數多。

台北很有意思,當台北燈節擴大成台灣燈節時,台北仍繼續辦燈節,只是經費來源不同而已。

至於中秋烤肉,我就真的不知該說什麼了。我只希望我中秋節經過的路上沒人烤肉就好。一笑!
 
Posted by phil at March 2,2009 20:40
吳鳴老師:
最近家母身體比較穩定了,感謝老師的問候

看到這篇文章,我倒是想起我的高中歲月。當時的我無憂無慮,偶爾自己一個人去明星坐坐,或是去台大附近的書店挖寶。那樣的生活回想起來真的是滋味無窮。

現在上了大學,每天除了要面對課業之外,還要處裡一堆人際關係,感覺到有一點力不從心。過去的那一段閒適,已經不知道在哪裡了......
Posted by 藍色流星 at June 7,2009 16:50

Helpless me! Could not agree you no more, that's why I married at court to get legal paper without a wedding. Then, i called Mom and she was so angry (didn't even get her approvement). Well, just do not like attending "long hours" others' wedding, me is a crazy person with naive heart! Hee..hee
Posted by manda at June 7,2009 19:59

 
藍色流星兄,

因期末諸事繁瑣,久疏函候,時在念中。

希望令堂早苫勿藥,您一切安好,以及,有機會到政大念歷史研究所。
 
Posted by phil at June 30,2009 04:04

 
manda妹子,

無論在哪兒結婚,結局都是一樣的。不是白首偕老,就是中途落跑,各自分別過著快樂幸福的日子。

嘿!人生的書很難讀懂的,婚姻更是其中最難的一章。
 
Posted by phil at June 30,2009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