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3,2007
國人罹癌死亡人數年年攀升,保額卻不斷下滑
文/沈玉芬
即便國人保險觀念與日俱增,平均每一國人擁有1.8張保單,但在保險的保護傘下,仍有不少「漏網之魚」!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顯示,去(95)年壽險業被保險人死亡理賠人數為9萬6,292人,若對照同年衛生署公布的死亡人數13萬5,071人,僅有7成死者投保壽險,換言之,去年每10位死者中,有3位沒有任何壽險理賠金來分擔其身後事或照顧遺屬。
從衛生署國人主要死因統計顯示,24年來,癌症一直位居國人死因的首位,去年死於癌症的國人達3萬7,998人,但從壽險公會所公布的被保險人死因分析統計發現,死於癌症的被保險人有3萬2,373人,兩相對照,顯示仍有1成5罹癌死亡的國人,沒有壽險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癌症雖是國人健康的頭號殺手,但國人投保保額不但偏低,甚至還遠低於國人10大死因排名第5位的意外事故。
衛生署統計指出,國人罹癌死亡人數逐年攀升,93年死於癌症人數為3萬6,357人,94年有3萬7,222人,95年增加到3萬7,998人,3年來死於癌症人數成長4.5%,但隨著癌症對國人健康威脅加遽同時,國人利用保險降低風險的情況卻每下愈況。
從壽險公會統計結果來看,癌症與意外災害是被保險人死因的第1、2位,單單這2個死因,就占整體壽險業給付金額5成以上。分析近幾年的給付金額狀況,93年每位罹癌死亡的被保險人,平均可領到60萬7,450元的理賠金、94年降至60萬4,510元、去年再降至55萬5,725元,3年來壽險業支付的理賠金減少8.5%。
為何罹癌人數節節攀升,被保險人的保險理賠金額卻大幅減少,是全民健保實施降低了被保險人的投保保額,還是另有其他因素,有待進一步研究。
至於位居被保險人死因第2位的意外災害,其平均每件理賠金額則高於罹癌死亡者,排名第1位,達71萬7,690元。
保險目的是為保障人身安全的缺口,絕非「有保就好」,區區5、60萬元的理賠金,夠用嗎,建議每位被保險人再檢視一下自己的保額,是否可以完全補足家庭的經濟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