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0,2007
第三十天小金人_最終回─我的志願
從前,我的志願不外乎是成為漫畫家了,我想很多人都曾經有過如此的志願,很平庸、很平凡的。現在的我已經長大了,不再以當漫畫家為志願,畢竟要當台灣漫畫家的人數不多,況且我連個插圖或Q版人物都畫不出來,遑論是當漫畫家,我想我只有描繪故事的少少創作力而已。
因為喜歡看漫畫,所以想當漫畫家;因為喜愛看小說,所以想成為作家;也因此,我轉而努力的想當一個的作家,但這夢想跟漫畫家一樣遙可及,這點志願,我想沒有所謂變大變小,是差不多的。
深知漫畫家已經不可能,只有繼續在創作上努力與付出,雖說此志願真的好遙遠好遙遠,但我卻不想放棄。只是,這個志願真能達到嗎?也踢真的想過要學會製作遊戲軟體呢,現在還不是一樣繼續在家裡打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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