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15日

愛的第七課

愛的秘密6:捨棄的力量

(1)捨棄束縛

如果妳真的愛某樣東西,為什麼要限制它的自由?如果妳愛一樣東西,讓它自由!如果它回來妳身邊,那它就是妳的;否則,它就不是妳的。有時候很難放手讓妳所愛的人走。可是,如果妳不讓它自由,妳就不是愛它。

愛是不能勉強的。我們必須讓我們所愛的人自由,讓他們有自由做抉擇、有自由依他們的方式過生活,而不是我們要他們過的方式。

放手讓妳愛的人走,並不是在說關係結束的時候放手,我們還必須在關係仍持續的時候放手。因為我們都需要空間,人們在一段關係中是需要自由的,否則會很快就感到被束縛。如果我們愛一個人,我們就得尊重他的希望和需求。當我們緊抓著某人不放,我們很可能會使他窒息,而這通常是因為妒忌、不安全或害怕,卻不是愛。

(2)捨棄偏見

不過放手的意義還要再多一點,我們捨棄的不只是身體上的附著,因為那可能是愛的障礙。譬如我們必須捨棄我們對別人的偏見和價值判斷。如果說,我們對某個人持有偏見,這偏見不可避免地會影響我們對這個人的態度。當我們堅持這種偏見,我們怎麼可能對他們友善。偏見就是,我們在了解一個人之前就先對他們做了評斷。大部分的偏見都是不正確的,很可笑地把某些人歸類,這是很可怕的,而且阻礙了我們去愛。

(3)捨棄自我

另外一個我們必須捨棄的是我們的自我。很少人意識到,人們的自我是愛的最大障礙物。有多少人會為了一點芝麻小事爭得面紅耳赤?即使她們爭辯的重點根本微不足道,她們還是會辯個妳死我活,甚至到最後,她們連怎麼吵起來的自己都忘了!她們不得付出毀了彼此關係的代價,也要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

有時候,妳必須指正別人,如果他們對某些事的看法不正確,妳應該告訴他們嗎?其實不一定要這麼做,尤其對那些妳認為重要、可是對與錯並不那麼重要的事情,為什麼要浪費激起辯論呢?去證明自己是對的,而別人是錯的,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妳應該問自己的是:「別人相信什麼,對我真的重要嗎?」以及「為了證明自己的看法,值得去破壞彼此的關係嗎?」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幹嘛還要這麼麻煩去爭辯呢?

有人說,在生活中有時候妳得在愛和對之間做個選擇。妳可以把精力放在贏得辯論或贏得愛,如果愛是妳的第一優先,何苦把時間浪費在證明別人是錯誤的,而自己是正確的?

(4)捨棄憤怒

若我們要得到愛,我們必須排除愛的障礙物,我們需要捨棄的還有生氣、憤怒,以及怨恨。要如何不生氣和不忿恨呢?兩個字,寬恕。怨恨會毀了心靈,而寬恕則讓愛的靈魂自由。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然而從學習寬怒的過程中卻可以擁有十全十美的人際關係。每個人都會犯錯,如果我們期待別人寬恕我們的錯誤,我們當然也必須寬恕別人。

引用自:
《人生的四大秘密》,Adam J. Jackson著,周思芸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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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捨棄的看法:

"我們必須捨棄我們對別人的偏見和價值判斷。"

這句話讓我想到《傲慢與偏見》這本書,書中女主角因為對男主角的偏見,始終一直無法讓深愛女主角的男主角如願以償;書中結尾女主角終於和男主角有了良好的溝通而捨棄了對男主角的偏見,有情人終成眷屬,這是我覺得很受感觸的一本書,真希望我的女友也能有書中女主角般的智慧。


Posted by woodyizie at 樂多Roodo! │12:54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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