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2007

我不是想要藐視法庭而已

很累。搭夜車上台北,搭夜車下來,去時心裡的一絲期待,換得回程的一路難眠。

在高院外,我站離門口很近。幾位記者衝了出來急著要拉連線,其中一位跟長官回報:「有罪!」從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把「幹」字掛在嘴邊。

打了電話給FS,講結果,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跟著一起來的娥姐,看了聲援團體準備的書面資料,嘆口氣說:這種事,在香港的法院是不可能發生的。

走回到濟南教會,我還是幹字不離口,一個朋友開玩笑講說,幸好我不是學法律的,不然在庭上幹聲連連就是藐視法庭了。對,以前去旁聽聯福員工自救會臥軌案,聽法官問案問到我就是差一點問候語就脫口而出……

建和後來回到濟南教會,我、薛董跟姚多多想要跟他到旁邊抽支菸,結果又是一堆camera桑跟過來要拍。根本沒力氣跟他們吵了,只能用拜託的。建和說他在車上捉狂地大喝了蘇媽媽一陣,媽媽才回魂過來,之後送她上火車。台權會的姊妹們擁上來唸說他怎麼可以讓媽媽自己回去,建和笑笑說沒關係,她見過大風大浪了。然後他很ㄍㄧㄥ地說著自己還好,其實這樣判也算是第二好了,說第一好是無罪判死刑是第二好之類的,說著說著,好像變成蘇建和在安慰大家了——的確是,姚多多的一個學生哭到木然,也是建和柔聲安慰下,才回神離去。

但是,我有聽到,在一堆人安慰來鼓勵去之中,建和喃喃地說,只是這樣判,讓我替我爸覺得很不值得……。沒有人答腔,繼續安慰來鼓勵去。有誰,知道該怎樣答呢?

很希望有記者去問這三位法官:如果案子發生在今天,而你們是一審法官的話,判決結果會是什麼?

很抱歉,這種法庭,我並不只是想要藐視而已。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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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的嘉佩寫信來,後續:「除了律師團繼續上訴之外,社團一樣像以往持續進行社會教育、請民眾連署,連署訴求為「終結冤獄,蘇案平反」,堅持「無罪」。
目前預計下週二(7/3)10:00會召開社團記者會宣布社團將進行的行動,地點未定。7/8下午在敦南誠品會有座談會針對此次判決。」


更多討論可以點去豬小草那裡找找。


Posted by wobblies at 樂多Roodo! │14:56 │引用(0)人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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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自甘墮落的司法
Posted by zhenzi at June 30,2007 17:26
【司法有罪,三人無罪——讓蘇案繼續「審判司法」吧!】
人本、司改會、台權會聯合聲明

歷時十六年,深受社會各界矚目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死囚案,於二○○三年首次判決無罪後,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今日(2007/6/29)上午十點宣判蘇建和等三人「有罪」。高等法院此項判決結果,多年來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所組成的救援團體,對於判決內容相當遺憾,並且對司法不正義的結果表達強烈抗議,並提出四點聲明如下:

一、三人無辜,永不妥協

我們認為,蘇案是這個國家社會最不人權的案件,蘇案三人是檢警調濫權的犧牲者,蘇案判決更是我國法院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與嚴格證據法則的最佳代表作。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三人犯行之情況下,被告三人原本即應依法判決「無罪」!我們對於「無辜被告」的救援,永不放棄;要求「無罪判決」的堅持,永不妥協,我們不會就此放手!

二、判決有罪,證據何來?

一個國家號稱自己的司法制度「文明」,蘇案卻尚未終結,無辜的被告三人仍舊被判決有罪,這是身為法律人的悲哀。此次更審中,義務辯護律師團極力爭取,才使得法院同意邀請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為蘇案出庭作證。李博士提出的蘇案鑑識十八項新事證重大發現,在在推翻檢方的舉證與推論,儘管如此,本案承審法院在有罪判決理由中,卻依舊對於辯方提出之各項重要證據未詳細審酌;同時也不遵守刑事訴訟法上的無罪推定與證據裁判基本原則,對於法院此等嚴重的疏漏,蘇案義務辯護律師團將於判決送達後,以最快的速度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審判以尋求救濟。

三、國際求援,司法野蠻

然而,即使對蘇案繼續進行訴訟救濟,但我們必須表達救援團體的心聲:「有罪的是司法,不是蘇案的無辜被告!」十六年來,無時無刻,法院所審判的不是無辜的三名被告,而是不公義的國家、不正義的司法。我們不會停止任何對蘇案有益的司法救濟途徑,但經歷多年的救援行動,救援團體已經對國家司法徹底灰心。蘇案代表了國家司法文明與野蠻的分界,我們決定要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人權團體求援,讓國際組織與國際媒體聽到台灣人民對於我國野蠻司法最沈痛的呼喚與吶喊。

四、請陪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三人繼續走下去

十六年了,我們本期待這是十六年來司法誤判、終結冤獄、平反蘇案的最後一程,顯然地,我們將被迫走向蘇案的第十七年。我們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給予蘇建和等三人及其家屬支持與鼓勵,救援團體將持續地關注並監督未來司法對蘇案的審判過程,並期待未來更多的人能夠繼續關心並參與;祈願我們的堅持,最終能再換回三人的自由之身!

司法拘禁了他們的身體,卻摧毀不了他們的心靈,歷史將會審判司法,還給無辜的被告三人真正的自由。我們永遠不會放棄與低頭,就讓蘇案繼續審判著我國司法吧!
Posted by wobblies at July 1,2007 01:13
我寫了一些讀高院新聞稿的困惑,本想貼在這裡,但有點長也很亂,所以還是貼自己家裏,希望可以給出一些想法
Posted by OJ at July 1,2007 01:19
幹,貴國司法真的很不爭氣啊。
Posted by timo at July 1,2007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