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6,2007
【廣告】這個週末,到樂生
既然答應了,不管怎樣還是要走一趟,所以,這個週末會全家北上到樂生院兩天。
FS星期六會參加樂生講堂的一個座談,報告她在歐洲看過勞工博物館的籌設經驗,特別是與博物館與社區之間關係的建立,希望可以給未來樂生博物園區(如果有機會的話)一點參考。現場她也會放一些我們在英國與德國拍的勞工博物館的影像。
然後,星期天下午兩點有「樂生保留之後」的座談,接著,下午3:40,林生祥要來唱歌!!
所以, 有空的來相聚~~
星期六下午2:00:FS參與的座談「活的文化保存」
星期日下午3:40:生祥唱歌「在歌聲中前進」
詳細議程看這裡。
FS星期六會參加樂生講堂的一個座談,報告她在歐洲看過勞工博物館的籌設經驗,特別是與博物館與社區之間關係的建立,希望可以給未來樂生博物園區(如果有機會的話)一點參考。現場她也會放一些我們在英國與德國拍的勞工博物館的影像。
然後,星期天下午兩點有「樂生保留之後」的座談,接著,下午3:40,林生祥要來唱歌!!
所以, 有空的來相聚~~
星期六下午2:00:FS參與的座談「活的文化保存」
星期日下午3:40:生祥唱歌「在歌聲中前進」
詳細議程看這裡。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422153
回應文章 
wobblies先生學安:
讀了您在連結文章(博物館與社區之間關係的建立)中所寫的引介文字后,覺得有些問題值得與您商榷.
您提到"要搞一個講庶民大眾歷史的博物館,難在哪裡?難在怕搞出來之後,結果大家說:「我聽你在虎爛!阮卡早的情形就不是安呢!」。";敝人的疑惑是,為何在書寫主體與客體間存在著語言文化上的分立(您在「」間的那一段話應是台語吧!),為何在台灣社會,台語是庶民/勞工的語言而不是精英/學者的語言,台語人係被描述的客體而非描述自己或他人的主體(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的問題可存而不論,但台灣作為一個社會則應是關心社運者的共識).對照邱文中所提之勞工/人民博物館的組織案例,則台語文化或台語人似乎是台灣社會的少數族裔文化與新移民,只是有待被主流語言/文化與其擔綱群體寫進歷史或放進博物館而已.那麼在台灣社會,把台語人/台語人的文化寫進歷史、放進博物館的主流語言/文化與其擔綱群體又是誰呢?以紆尊的方式把台語/台人文化說成是應被關懷包容之庶民/勞工的文化反而(或許無意識地)說出了台語/台人文化在台灣被制度地排除/被邊緣化/被污名化為低聲望群體或他者之文化的事實,而所謂的階級分析也僅能在不挑戰既存主流語言/文化的前提下被去除其文化歷史脈絡后始得進行(國/台語間之社會分工的階級意涵當然也很難進入以中文作為人力資本之元媒介並進行日常生活之生產活動者的視域中).
古蹟的主體是作為社會存有的"人"而非古蹟自身,文化財的重要性也在於其於所處社會中能關聯於以某種文化進行生產活動者,因而當一社會中有些人被他者化("台灣人"指一般講國語的人,"台客"則指某些講台語的人),有些原先還是多數人所使用的語言被污名化("台語"只能是某種低聲望甚至偏差行為者的語言的例子參見各種形式之大眾文化文本及貴文),則古蹟保存的意義與目的就必須被重估,書寫主體的文化-階級位置就必須被反思.
讀了您在連結文章(博物館與社區之間關係的建立)中所寫的引介文字后,覺得有些問題值得與您商榷.
您提到"要搞一個講庶民大眾歷史的博物館,難在哪裡?難在怕搞出來之後,結果大家說:「我聽你在虎爛!阮卡早的情形就不是安呢!」。";敝人的疑惑是,為何在書寫主體與客體間存在著語言文化上的分立(您在「」間的那一段話應是台語吧!),為何在台灣社會,台語是庶民/勞工的語言而不是精英/學者的語言,台語人係被描述的客體而非描述自己或他人的主體(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的問題可存而不論,但台灣作為一個社會則應是關心社運者的共識).對照邱文中所提之勞工/人民博物館的組織案例,則台語文化或台語人似乎是台灣社會的少數族裔文化與新移民,只是有待被主流語言/文化與其擔綱群體寫進歷史或放進博物館而已.那麼在台灣社會,把台語人/台語人的文化寫進歷史、放進博物館的主流語言/文化與其擔綱群體又是誰呢?以紆尊的方式把台語/台人文化說成是應被關懷包容之庶民/勞工的文化反而(或許無意識地)說出了台語/台人文化在台灣被制度地排除/被邊緣化/被污名化為低聲望群體或他者之文化的事實,而所謂的階級分析也僅能在不挑戰既存主流語言/文化的前提下被去除其文化歷史脈絡后始得進行(國/台語間之社會分工的階級意涵當然也很難進入以中文作為人力資本之元媒介並進行日常生活之生產活動者的視域中).
古蹟的主體是作為社會存有的"人"而非古蹟自身,文化財的重要性也在於其於所處社會中能關聯於以某種文化進行生產活動者,因而當一社會中有些人被他者化("台灣人"指一般講國語的人,"台客"則指某些講台語的人),有些原先還是多數人所使用的語言被污名化("台語"只能是某種低聲望甚至偏差行為者的語言的例子參見各種形式之大眾文化文本及貴文),則古蹟保存的意義與目的就必須被重估,書寫主體的文化-階級位置就必須被反思.
Posted by 蔣化仁
at June 7,2007 11:29
TO蔣化仁:「我聽你在虎爛!阮卡早的情形就不是安呢!」這不是我虎爛的,是一個工會幹部在描述一次與左派學者的對談時所講的。
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在台灣所受到的壓制,不用我多說,我絕對同意在博物館籌設過程中書寫主體客體的文化位置反思。所以,舉勞工博物館為例,最重要的,就是讓勞動者自己講話,愛丁堡「人民故事博物館」的方法就是一種這樣的努力。當然,在台灣的脈絡下,這講的話可能是原住民話、福佬語、客語或者北京話。
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在台灣所受到的壓制,不用我多說,我絕對同意在博物館籌設過程中書寫主體客體的文化位置反思。所以,舉勞工博物館為例,最重要的,就是讓勞動者自己講話,愛丁堡「人民故事博物館」的方法就是一種這樣的努力。當然,在台灣的脈絡下,這講的話可能是原住民話、福佬語、客語或者北京話。
Posted by wobblies
at June 7,2007 12:53
wobblies先生:
謝謝您的回應!
不知是否敝人在前貼文字中未能將主要的問題意識表達清楚,或者是您我對特定問題的前理解有異,有些想法請容我再儘可能清楚地贅述一次.
「」中的那一句話是否有所本並非敝人原先想向您討教的重點所在(當然,您不因配合文章氛圍而隨意杜撰的做法的確值得肯定),而是,如敝人前貼文中所試圖探問的;為何在台灣社會,台語不能同時是精英/庶民的語言而僅能是庶民的/勞工的(不論是在大眾文化中的刻板化再現或在既定制度安排下日益真實化的語言實踐).如果台灣是一個社會,則作為多數人族語的台語即使不是該社會的強勢語言(所謂的公民民族主義不過是一種以平等民權促使少數族裔同化於建國民族之單一文化的公民權利觀),也應該是一個與其他族群語言在平等語格的原則下同具制度支撐的語言(於公領域中具可流通性,可作為學院語言即其指標之一),而非僅"北京話"獨享制度空間的既定安排與現實("主流社運圈"對此一過去迄今未嘗稍易的文化安排有些什麼討論呢?)您在回應文中臚列了原住民話、福佬語、客語、北京話作為台灣脈絡下的人民語言,卻似乎未提僅"國語"具制度保障,亦僅"國語"可讓人聯想到學院的這個語言權利/實況間的不對稱狀態.且您在臚列這些語言時雖使用了政治正確的語言名稱,但攸關制度正確的語言權利卻未著墨,而如此做法實則並不會使"北京話"因修辭翻轉而改變其作為"國語"的地位.
您的反思誠意敝人不敢也覺得沒必要懷疑,問題在於吾人反思活動的目的似乎不應僅以向弱者/弱勢文化紆尊為自足,或者雖承認並歷史化了語言位階之所以形成的"壓制"過程,卻對作為"壓制"後果之當前的語言生態不置一辭甚或將其自然化(您對台語在台灣社會被當成少數族裔或新移民的文化位格似乎不視為問題).敝人以為反思書寫主/客體之文化位置時仍應以賦權自為、以客體之主體化為目標,以互為主體的權利觀為基底(而非讓弱者/弱勢文化老是處於被關懷或被找出來說話然後再翻譯成主流語言的客體位置,或把以一御多的不平等多元景觀當成公民社會的理想),不知格主以為然否.
謝謝您的回應!
不知是否敝人在前貼文字中未能將主要的問題意識表達清楚,或者是您我對特定問題的前理解有異,有些想法請容我再儘可能清楚地贅述一次.
「」中的那一句話是否有所本並非敝人原先想向您討教的重點所在(當然,您不因配合文章氛圍而隨意杜撰的做法的確值得肯定),而是,如敝人前貼文中所試圖探問的;為何在台灣社會,台語不能同時是精英/庶民的語言而僅能是庶民的/勞工的(不論是在大眾文化中的刻板化再現或在既定制度安排下日益真實化的語言實踐).如果台灣是一個社會,則作為多數人族語的台語即使不是該社會的強勢語言(所謂的公民民族主義不過是一種以平等民權促使少數族裔同化於建國民族之單一文化的公民權利觀),也應該是一個與其他族群語言在平等語格的原則下同具制度支撐的語言(於公領域中具可流通性,可作為學院語言即其指標之一),而非僅"北京話"獨享制度空間的既定安排與現實("主流社運圈"對此一過去迄今未嘗稍易的文化安排有些什麼討論呢?)您在回應文中臚列了原住民話、福佬語、客語、北京話作為台灣脈絡下的人民語言,卻似乎未提僅"國語"具制度保障,亦僅"國語"可讓人聯想到學院的這個語言權利/實況間的不對稱狀態.且您在臚列這些語言時雖使用了政治正確的語言名稱,但攸關制度正確的語言權利卻未著墨,而如此做法實則並不會使"北京話"因修辭翻轉而改變其作為"國語"的地位.
您的反思誠意敝人不敢也覺得沒必要懷疑,問題在於吾人反思活動的目的似乎不應僅以向弱者/弱勢文化紆尊為自足,或者雖承認並歷史化了語言位階之所以形成的"壓制"過程,卻對作為"壓制"後果之當前的語言生態不置一辭甚或將其自然化(您對台語在台灣社會被當成少數族裔或新移民的文化位格似乎不視為問題).敝人以為反思書寫主/客體之文化位置時仍應以賦權自為、以客體之主體化為目標,以互為主體的權利觀為基底(而非讓弱者/弱勢文化老是處於被關懷或被找出來說話然後再翻譯成主流語言的客體位置,或把以一御多的不平等多元景觀當成公民社會的理想),不知格主以為然否.
Posted by 蔣化仁
at June 7,2007 21:28
哇
高來高去
看傻眼了
高來高去
看傻眼了
Posted by zhenzi
at June 9,2007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