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2,2007
香港:禁菸之後要禁什麼?
上個星期剛從香港回來,補充一些田野資料,見了好多老朋友。有點哀傷的是,這次去一個星期,行李裡面原本準備的八包長壽菸,回到台灣時,還有五包完整未動。因為,香港禁菸了。茶餐廳不准抽菸咖啡廳不准抽菸酒樓不准抽菸有加蓋的天橋也不能抽菸,連戶外的公園也不能抽菸,麻雀館酒吧等也將於一年後全面禁菸。
過去幾年,每年都有一段時間待在香港。幾乎每天和朋友們在油麻地望角的茶餐廳或者咖啡廳裡吹水聊天,當然,也進行了許多論文的訪談。經常會想念起那些時光。不過,這次去,手上沒有了菸,桌上沒有了滿滿煙屁股的「米缸」,朋友們口沫橫飛如故,批判力道依舊,但是,氣氛就是不一樣了。
那可不可以像台灣一樣有些地方設吸煙區?我問。不行,朋友說,連大學裡的戶外空間也幾乎都全禁了呢。
然後,回到台灣,看到立法院通過孕婦抽菸違法的條文。挖咧,是怎樣,下一步是孕婦染頭髮喝酒都不成囉?最終,每天沒有按時規律進食運動的人都要捉去勞改嗎?
不過,我很佩服香港人,吸煙的香港人,就真的這麼不抽了,一點反抗都沒有,除了在登打市街茶餐廳遇到的那幾位工友,還有在附近大廈樓梯間堅持奮戰到底的朋友們。我是外國人,不敢造次,只是在某天下午很英勇地手上夾著菸,故意穿越了立法會旁皇后像廣場的一角,表達我的抗議---當然,是趁遠遠兩個差佬阿sir轉過身的時候。

◎拆完中環天星鐘樓, 皇后碼頭是下一個。
覺得香港政府越來越差勁,禁煙也就算了,還企圖防止大陸孕婦抵港生產,而拆掉中環天星碼頭鐘樓的戲碼就更是糟糕透頂。還有,在樓拆鐘砸之後,才又假惺惺地表示願意把「歷史記憶」列為古蹟保存考慮依據,真是蠻皮。說穿了,曾蔭權跟先前的董阿哥是一樣的,反正我這特首也不是你港人選的,管你呢!
這樣的香港,會不會越來越保守呢?今天看明報,又是嚇一跳。香港電視節目中少數具有社會關懷意識的節目「鏗鏘集」,日前播出了討論同性戀以及同性戀婚姻的專題,香港電台居然因此遭到了港府的警告。我看完該報導的內容之後,只覺得,這有什麼好警告的?真要論起來,所有的商業與股市節目,豈不該下令立即停播了?因為「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資本,產生鼓吹接受新自由主義的效果」?
看歷史上的香港,特別是從三零年代到戰後時期,老會覺得這顆鑲在中國大陸邊的明珠是如此人文薈萃,多元崢嶸。現在,回歸了,一天到晚在尋找香港在中國的新定位或branding Hong Kong,港府諸公卻不知道他們在毀壞的,正是香港的迷人之處。不過,看到香港政府在上述幾方面和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立場如此一致,倒是覺得好笑。民進黨和台聯的保守派的幾個寶貝,跟曾蔭權搞不好可以聊得很愉快哩,哈!
過去幾年,每年都有一段時間待在香港。幾乎每天和朋友們在油麻地望角的茶餐廳或者咖啡廳裡吹水聊天,當然,也進行了許多論文的訪談。經常會想念起那些時光。不過,這次去,手上沒有了菸,桌上沒有了滿滿煙屁股的「米缸」,朋友們口沫橫飛如故,批判力道依舊,但是,氣氛就是不一樣了。
那可不可以像台灣一樣有些地方設吸煙區?我問。不行,朋友說,連大學裡的戶外空間也幾乎都全禁了呢。
然後,回到台灣,看到立法院通過孕婦抽菸違法的條文。挖咧,是怎樣,下一步是孕婦染頭髮喝酒都不成囉?最終,每天沒有按時規律進食運動的人都要捉去勞改嗎?
不過,我很佩服香港人,吸煙的香港人,就真的這麼不抽了,一點反抗都沒有,除了在登打市街茶餐廳遇到的那幾位工友,還有在附近大廈樓梯間堅持奮戰到底的朋友們。我是外國人,不敢造次,只是在某天下午很英勇地手上夾著菸,故意穿越了立法會旁皇后像廣場的一角,表達我的抗議---當然,是趁遠遠兩個差佬阿sir轉過身的時候。

◎拆完中環天星鐘樓, 皇后碼頭是下一個。
覺得香港政府越來越差勁,禁煙也就算了,還企圖防止大陸孕婦抵港生產,而拆掉中環天星碼頭鐘樓的戲碼就更是糟糕透頂。還有,在樓拆鐘砸之後,才又假惺惺地表示願意把「歷史記憶」列為古蹟保存考慮依據,真是蠻皮。說穿了,曾蔭權跟先前的董阿哥是一樣的,反正我這特首也不是你港人選的,管你呢!
這樣的香港,會不會越來越保守呢?今天看明報,又是嚇一跳。香港電視節目中少數具有社會關懷意識的節目「鏗鏘集」,日前播出了討論同性戀以及同性戀婚姻的專題,香港電台居然因此遭到了港府的警告。我看完該報導的內容之後,只覺得,這有什麼好警告的?真要論起來,所有的商業與股市節目,豈不該下令立即停播了?因為「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資本,產生鼓吹接受新自由主義的效果」?
看歷史上的香港,特別是從三零年代到戰後時期,老會覺得這顆鑲在中國大陸邊的明珠是如此人文薈萃,多元崢嶸。現在,回歸了,一天到晚在尋找香港在中國的新定位或branding Hong Kong,港府諸公卻不知道他們在毀壞的,正是香港的迷人之處。不過,看到香港政府在上述幾方面和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立場如此一致,倒是覺得好笑。民進黨和台聯的保守派的幾個寶貝,跟曾蔭權搞不好可以聊得很愉快哩,哈!
鏗鏘集被指鼓吹同性戀
遭廣管局強烈勸喻 港台稱裁決堪商榷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一集探討同性婚姻、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昨日被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故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港台昨日迅速發出新聞稿回應,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反駁指廣管局裁決「值得商榷」,強調節目並非「性傾向討論」,只是希望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
有港台製作人員坦言,廣管局的裁決令人感到「憂慮」,擔心社會的討論空間日益收縮,令傳媒無法協助市民了解弱勢社群的聲音。有傳媒學者指出,近年廣管局的成員組成層面日益狹窄,根本無法有效了解及反映社會各階層的聲音(詳見另稿)。
◎合家歡時段播放 明光社:傳媒應反省
另一邊廂,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贊同廣管局發出的勸喻,發現內容偏袒同性戀者,並希望傳媒能夠「認真反省」。
廣管局於去年7月接到22宗市民投訴,指港台《鏗鏘集》7月9日播出的《同志.戀人》節目,指內容「偏袒及宣揚同性戀」、「提及一名基督徒的反對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對基督徒不公」、「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如愛滋病」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跟進後認為投訴不成立,但一名公眾人士決定上訴,並交廣管局審理。
◎《同志.戀人》接22投訴
廣管局認為,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社會極具爭議,故節目須遵守持平原則,但節目只講及3名同性戀者的意見,故報道不公並鼓吹同性婚姻,節目亦不適宜於合家歡時段播放,兒童可能不理解同性戀而受節目影響。
◎港台:屬時事特寫 有字幕提示
不過,廣管局指部分投訴不成立,例如節目並非對基督徒不公、愛滋病主因並非同性戀行為,節目亦有播出警告字眼,例如節目開始時有字幕﹕「本節目涉及同性戀題材,敬請留意」。
記者在港台網頁重溫該半小時節目,發現內容主要有關兩名女同性戀者及一名男同性戀者的自白,談到個人經歷及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家人及朋友的眼光等。
港台發言人說,對廣管局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值得商榷,而節目屬時事特寫,不是性傾向辯論節目,旨在反映公眾未必熟悉、但少數社群關注的社會現象,以提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港台表示,廣管局決定「影響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值得社會辯論」。就港台對裁決表示「失望」,廣管局發言人表示沒有回應。
學者﹕廣管局成員趨狹窄保守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馮應謙認為,政府近年已留意到涉及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條例已漸趨過時,並於去年開始作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不過,自回歸以來,廣管局成員的組成似乎變得日趨狹窄及保守,只是單方面的專業人士,缺乏弱勢社群及基層聲音,甚至完全沒有傳媒學者人士參與。
現時廣管局主席及委員均由特首委任,主席為馮華健,成員包括香港董事學會行政總裁徐尉玲、科大經濟學系主任鄭國漢、拔萃女書院校長劉靳麗娟,以及法律、會計界及投資銀行家等。
翻看1996至97年的廣管局成員名單,當年的成員有學者如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環境顧問公司負責人、現任環運局長廖秀冬,以及醫學與教育界代表等。
馮應謙建議廣管局設立一些公眾討論渠道,如舉辦論壇,讓不同階層的市民發表意見,亦有助該局成員了解社會價值觀及道德水平。他指出,港府近年已修訂法例,放寬傳媒對性別、同性戀、家庭倫理等議題的討論,但公眾仍不知道廣管局的界線,應加強宣傳。
馮認為,今次《鏗鏘集》探討同性戀的節目,已先有字幕提示眾觀,處理屬恰當,而該節目明顯不是兒童青少年節目。不過,作為開放社會,有不同反對及投訴聲音無可避免。
現時,市民對電視節目有意見,可致電或傳真至廣管局投訴,並會交由影視處投訴委員會處理,在聽取有關機構申辯後,會將結果通知投訴人及相關機構,及向廣管局委員會提建議。若影視處裁定投訴不成立,投訴人可上訴,並將個案交廣管局作最終裁決。持牌的廣播機構若不滿廣管局裁決,則可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製作人憤怒 憂討論空間收窄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難道訪問南亞裔人士,他們用手吃咖喱,卻要找些吃唐餐的華人回應嗎?」一名港台節目部製作員對廣管局指節目「報道內容不公」感到氣憤,指公營廣播機構有責任讓公眾了解弱勢社群,卻換來「被勸喻」結果。
「好失望!製作前已考慮到議題敏感,已三思處理。」《同志.戀人》監製梁慶華對裁決失望之餘,亦擔心社會討論空間日益收縮。「我們有邀請同性戀者的親友出鏡,但他們不接受。」梁說,節目透過受訪者口中表達他們遇到的反對聲音,拍攝時「無親密鏡頭,只是兩個女仔拖手,也沒大特寫」,希望以理性方式探討。
◎性權會擔心傳媒日後不客觀
不過,有看過節目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節目內容偏袒同性戀者,強調同性配偶間的感情,而當時社會正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有很大爭議,並非所有觀眾對此都有全面認識,故看過節目後,可能會令人以為社會已接受同性婚姻。蔡強調「不是不可探討同性戀」,廣管局的勸喻亦非旨在禁止討論,只希望傳媒認真反省。
有投訴此節目的市民陸小姐說,節目播放時值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只有一方面的聲音,並不公允。另一有觀看此節目的尤小姐則對裁定感到反感,指節目前的字幕已對同性戀者有「標籤性」,反令她不安。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稱,節目只是一班同性戀者談論結婚,沒鼓吹成分,亦有提及正反聲音。他認為裁決對港台及同性戀者都不公,擔心傳媒未來遇到相類題材時,會不客觀。
遭廣管局強烈勸喻 港台稱裁決堪商榷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一集探討同性婚姻、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昨日被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故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港台昨日迅速發出新聞稿回應,對廣管局的決定「表示失望」,反駁指廣管局裁決「值得商榷」,強調節目並非「性傾向討論」,只是希望展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
有港台製作人員坦言,廣管局的裁決令人感到「憂慮」,擔心社會的討論空間日益收縮,令傳媒無法協助市民了解弱勢社群的聲音。有傳媒學者指出,近年廣管局的成員組成層面日益狹窄,根本無法有效了解及反映社會各階層的聲音(詳見另稿)。
◎合家歡時段播放 明光社:傳媒應反省
另一邊廂,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贊同廣管局發出的勸喻,發現內容偏袒同性戀者,並希望傳媒能夠「認真反省」。
廣管局於去年7月接到22宗市民投訴,指港台《鏗鏘集》7月9日播出的《同志.戀人》節目,指內容「偏袒及宣揚同性戀」、「提及一名基督徒的反對意見,令觀眾誤以為所有基督徒都是缺乏理性,對基督徒不公」、「沒有提及同性戀的不良方面如愛滋病」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跟進後認為投訴不成立,但一名公眾人士決定上訴,並交廣管局審理。
◎《同志.戀人》接22投訴
廣管局認為,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合法化在社會極具爭議,故節目須遵守持平原則,但節目只講及3名同性戀者的意見,故報道不公並鼓吹同性婚姻,節目亦不適宜於合家歡時段播放,兒童可能不理解同性戀而受節目影響。
◎港台:屬時事特寫 有字幕提示
不過,廣管局指部分投訴不成立,例如節目並非對基督徒不公、愛滋病主因並非同性戀行為,節目亦有播出警告字眼,例如節目開始時有字幕﹕「本節目涉及同性戀題材,敬請留意」。
記者在港台網頁重溫該半小時節目,發現內容主要有關兩名女同性戀者及一名男同性戀者的自白,談到個人經歷及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家人及朋友的眼光等。
港台發言人說,對廣管局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值得商榷,而節目屬時事特寫,不是性傾向辯論節目,旨在反映公眾未必熟悉、但少數社群關注的社會現象,以提示同性戀者面對社會壓力的感受。港台表示,廣管局決定「影響時事節目的取材及編務,值得社會辯論」。就港台對裁決表示「失望」,廣管局發言人表示沒有回應。
學者﹕廣管局成員趨狹窄保守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馮應謙認為,政府近年已留意到涉及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條例已漸趨過時,並於去年開始作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不過,自回歸以來,廣管局成員的組成似乎變得日趨狹窄及保守,只是單方面的專業人士,缺乏弱勢社群及基層聲音,甚至完全沒有傳媒學者人士參與。
現時廣管局主席及委員均由特首委任,主席為馮華健,成員包括香港董事學會行政總裁徐尉玲、科大經濟學系主任鄭國漢、拔萃女書院校長劉靳麗娟,以及法律、會計界及投資銀行家等。
翻看1996至97年的廣管局成員名單,當年的成員有學者如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環境顧問公司負責人、現任環運局長廖秀冬,以及醫學與教育界代表等。
馮應謙建議廣管局設立一些公眾討論渠道,如舉辦論壇,讓不同階層的市民發表意見,亦有助該局成員了解社會價值觀及道德水平。他指出,港府近年已修訂法例,放寬傳媒對性別、同性戀、家庭倫理等議題的討論,但公眾仍不知道廣管局的界線,應加強宣傳。
馮認為,今次《鏗鏘集》探討同性戀的節目,已先有字幕提示眾觀,處理屬恰當,而該節目明顯不是兒童青少年節目。不過,作為開放社會,有不同反對及投訴聲音無可避免。
現時,市民對電視節目有意見,可致電或傳真至廣管局投訴,並會交由影視處投訴委員會處理,在聽取有關機構申辯後,會將結果通知投訴人及相關機構,及向廣管局委員會提建議。若影視處裁定投訴不成立,投訴人可上訴,並將個案交廣管局作最終裁決。持牌的廣播機構若不滿廣管局裁決,則可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製作人憤怒 憂討論空間收窄
香港明報 2007年1月21日
【明報專訊】「難道訪問南亞裔人士,他們用手吃咖喱,卻要找些吃唐餐的華人回應嗎?」一名港台節目部製作員對廣管局指節目「報道內容不公」感到氣憤,指公營廣播機構有責任讓公眾了解弱勢社群,卻換來「被勸喻」結果。
「好失望!製作前已考慮到議題敏感,已三思處理。」《同志.戀人》監製梁慶華對裁決失望之餘,亦擔心社會討論空間日益收縮。「我們有邀請同性戀者的親友出鏡,但他們不接受。」梁說,節目透過受訪者口中表達他們遇到的反對聲音,拍攝時「無親密鏡頭,只是兩個女仔拖手,也沒大特寫」,希望以理性方式探討。
◎性權會擔心傳媒日後不客觀
不過,有看過節目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節目內容偏袒同性戀者,強調同性配偶間的感情,而當時社會正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有很大爭議,並非所有觀眾對此都有全面認識,故看過節目後,可能會令人以為社會已接受同性婚姻。蔡強調「不是不可探討同性戀」,廣管局的勸喻亦非旨在禁止討論,只希望傳媒認真反省。
有投訴此節目的市民陸小姐說,節目播放時值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只有一方面的聲音,並不公允。另一有觀看此節目的尤小姐則對裁定感到反感,指節目前的字幕已對同性戀者有「標籤性」,反令她不安。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稱,節目只是一班同性戀者談論結婚,沒鼓吹成分,亦有提及正反聲音。他認為裁決對港台及同性戀者都不公,擔心傳媒未來遇到相類題材時,會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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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後續的新聞.....
【明報2007年1月24日】
有線突減同志嘉賓 鏗鏘集事件餘波
【明報專訊】廣管局指港台《鏗鏘集》播出有關同性戀節目內容鼓吹同性婚姻後,有同性戀團體指有線電視也因怕受批評而進行「自我審查」。團體指有線財經資訊台節目《教育新增點》原定邀請4人接受訪問,當中包括同志及其家長,前日臨時改由維護家庭聯盟副主席吳思源代替其中一名同志受訪者。
不過,有線否認自我審查,指一直邀請不同背景人士接受訪問,呈現多元聲音。
有線月初邀請同志組織香港彩虹執行幹事張錦雄、男同志曹文傑的母親、一對中學生女同志,於今天(星期三)接受電話及錄影訪問,內容圍繞家長如何處理有同性戀傾向的子女。不過,張錦雄昨天表示,周一收到《教育新增點》記者來電,表明受《鏗鏘集》事件影響,為了讓節目內容持平,已邀請曾聯署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吳思源代替張,強調不想該節目引來類似投訴,為電視台帶來麻煩,又懇請張見諒。
有線︰邀不同背景嘉賓屬正常
張錦雄說,另一名原定接受訪問的男同志母親,得悉有關安排後亦拒絕接受訪問,以示不滿,《教育新增點》記者遂重新請求張接受訪問,但張拒絕。
有線《教育新增點》編輯林志成否認自我審查,他解釋,編採人員一直都是「邊構思內容、邊找受訪者」,雖然節目周四播出,但昨日仍未「埋版」,故繼續邀請不同背景人士接受訪問,是正常做法,絕非受《鏗鏘集》事件影響。他又強調,並非以吳思源代替張錦雄,只是加多一名受訪者,指有線一直尊重多元聲音。
廣管局上周六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指《鏗鏘集》去年7月9日播出的《同志.戀人》節目,只講述3位同志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報道內容不公,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節目中三名同志受訪者,昨日聯同多個民間組織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帶頭歧視同志,對裁決感到不滿和憤怒,並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遞交抗議信,要求廣管局撤回「強烈勸喻」並道歉。
港台節目受訪者要求道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指出,根據《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第 9章第4段,「恰當地持平」並非指每一方的意見要佔用相等的節目時間,亦非要求節目對每個富爭議的議題保持絕對中立,持牌人應以專業判斷去考慮。胡麗雲批評,是次裁決與守則內容自相矛盾,令傳媒無所適從。
【明報2007年1月24日】
有線突減同志嘉賓 鏗鏘集事件餘波
【明報專訊】廣管局指港台《鏗鏘集》播出有關同性戀節目內容鼓吹同性婚姻後,有同性戀團體指有線電視也因怕受批評而進行「自我審查」。團體指有線財經資訊台節目《教育新增點》原定邀請4人接受訪問,當中包括同志及其家長,前日臨時改由維護家庭聯盟副主席吳思源代替其中一名同志受訪者。
不過,有線否認自我審查,指一直邀請不同背景人士接受訪問,呈現多元聲音。
有線月初邀請同志組織香港彩虹執行幹事張錦雄、男同志曹文傑的母親、一對中學生女同志,於今天(星期三)接受電話及錄影訪問,內容圍繞家長如何處理有同性戀傾向的子女。不過,張錦雄昨天表示,周一收到《教育新增點》記者來電,表明受《鏗鏘集》事件影響,為了讓節目內容持平,已邀請曾聯署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吳思源代替張,強調不想該節目引來類似投訴,為電視台帶來麻煩,又懇請張見諒。
有線︰邀不同背景嘉賓屬正常
張錦雄說,另一名原定接受訪問的男同志母親,得悉有關安排後亦拒絕接受訪問,以示不滿,《教育新增點》記者遂重新請求張接受訪問,但張拒絕。
有線《教育新增點》編輯林志成否認自我審查,他解釋,編採人員一直都是「邊構思內容、邊找受訪者」,雖然節目周四播出,但昨日仍未「埋版」,故繼續邀請不同背景人士接受訪問,是正常做法,絕非受《鏗鏘集》事件影響。他又強調,並非以吳思源代替張錦雄,只是加多一名受訪者,指有線一直尊重多元聲音。
廣管局上周六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指《鏗鏘集》去年7月9日播出的《同志.戀人》節目,只講述3位同志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報道內容不公,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節目中三名同志受訪者,昨日聯同多個民間組織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帶頭歧視同志,對裁決感到不滿和憤怒,並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遞交抗議信,要求廣管局撤回「強烈勸喻」並道歉。
港台節目受訪者要求道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指出,根據《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第 9章第4段,「恰當地持平」並非指每一方的意見要佔用相等的節目時間,亦非要求節目對每個富爭議的議題保持絕對中立,持牌人應以專業判斷去考慮。胡麗雲批評,是次裁決與守則內容自相矛盾,令傳媒無所適從。
Posted by wobblies
at January 24,2007 23:42
hey, this is edward from greenpeace....... chia wai forwarded ur blog to me, just to say hi to you.
next time when u come to HK, i'll take u out for a meal :)
cheers
next time when u come to HK, i'll take u out for a meal :)
cheers
Posted by sunfai
at January 25,2007 11:04
其實香港是個保守主義的天堂
道貌岸然地遵守著不是他們訂立的法律
悲哀阿
道貌岸然地遵守著不是他們訂立的法律
悲哀阿
Posted by 戀戀
at February 5,2007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