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4,2006
Fans會有共通話題
因為想看又剛好撿到便宜,今天去跟賣家面交池袋西口公園VCD,同時也跟他買了銀狼跟重返少年時
很可愛的賣家(笑)
還問我為什麼會買銀狼,這部片子很好看,可是很少人知道....
"因為是KinKi迷吧~想看很久了可是找不到(笑)"
"喔喔喔,果然>"<,我就是因為銀狼才喜歡上光一的!!!"
"嗯啊,之前就對劇情很有興趣,不過我是剛迷ˇ但是就是很喜歡這一部想看ˇ"
賣家朋友A:"他剛剛說什麼??"
"哈哈跟我一樣是近畿迷啦!!!"
以上(噗)
池袋西口公園第一話觀後感:
嘛.....想看小說了= ="
日劇不知道改了多少,跟漫畫差滿多的,整體架構是差不多,不過一些鋪述的劇情有差
長瀨智也的阿誠有像到(笑),山下智久的小俊會不會太可愛了.........囧
漥塚洋介的GK整個不一樣.......orz
我要漫畫那隻危險味道超重的笑面虎不要病弱的毒蟲啦T^T
雖然說澡堂調戲(?)那段挺正的.....(噗)
加藤愛的小光不夠氣質不夠可愛,整個就是裝可愛的任性敗家女一隻= =+
啊啊想要紫曜日的池袋西口本啦T^T
GKx阿誠耶.........................T^T
而且以紫曜的風格,那不會是日劇絕對是漫畫或小說= =+
預購到04/28我好想要............Q口Q
昨天半夜非常非常非常非常HIGH的下到和樹的Mini Album《Rough Diamond》!!!
Rough Diamond,未加工過的鑽石,好棒的專輯名整個好合QwQ
雖然很困擾的是的放在那個MU空間裡....不過皇天不負苦心人,硬是讓我找到方法破解下到了>"<
FG跑到100%的時候超感動的T^T

CD內頁>"<
另,鴨子這是給你看的....玩過程式的應該都有共鳴(噗)
http://www.youtube.com/player.swf?video_id=lP-94IgHoOo
然後我跟你說上次那個被屏障的Mega我有破解方法唷=w=
April 23,2006
RPG再現?
今天的夢,很惡靈古堡.....還是該說很沉默之丘??應該是前者吧!
而且是全家族總動員是怎樣囧
我家四個,還有阿嬤、阿公、大伯、叔叔、哥哥、兩個堂弟然後其他人沒有看到,不過直覺是大家都在...
原本大家身處在一個很像地下停車場的地方,四周是沒有任何修飾的土灰水泥牆,用手去摸會有屑屑掉下來那種,哥哥坐在一張椅子上一動也不動,妹妹跟我說哥哥要晚點才會跟上來,然後大家就分坐兩部電梯往上...大部分人先坐了右邊那一部,我跟爸媽、妹妹坐另外這一部(感覺電梯裡不只我們四個,不過想不起來是誰),電梯門關起來前依然看到哥哥坐在那邊...(靠啊現在想起來很恐怖耶orz)
電梯往上,到了一個很像飯店大廳的地方,我出電梯時其他人已經往前走了,但是爸爸沒有出電梯,要我把阿嬤跟叔叔叫過來,三個人又進去電梯裡,不一會兒出來之後,爸爸就跟大伯打起來...(汗),不過夢裡面卻完全沒人去阻止,我也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 ="
大家就在那個像飯店的地方開始走,四周是白大理石+紅花崗岩牆壁,用投射燈裝飾著,地板是打磨過會發亮的黑大理石,七彎八拐不知道要去哪裡,可是大家還是繼續走...
眼前又出現三部電梯,大家又分別進電梯去,我自己身處的這一部裡卻沒有家族的人,只有另外三個不認識的,臉沒有看過,我也記不得.....
電梯往下,停下來之後週遭的場景全變了...有看過恐怖夜車嗎??其中有一幕,當過去那部死亡列車與現在這一部交疊時,列車中的場景瞬間變得破舊陰森,四周藤蔓環繞,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四周變得到處都是交錯的藤蔓,似灰似綠,連地面都爬滿了樹根,燈還一閃一閃的,就好像./hack進入虛擬實境的RPG遊戲一樣,眼前突然出現地圖,還有紅點表示自己所在,綠點表示其他人的位置,明明剛剛三部電梯是並排的,現在卻分布在地圖的各處,系統突然跳出組隊訊息,身在這部電梯裡的四個人一隊,接著系統又跳出四個人分別擁有個武器能力(什麼時候冒出來的我不知道= ="),另外三個人...叫ABC好了,A的武器有四分之一的機率可以把物質變成紅彈(啥),B的武器是烏茲衝鋒槍每秒出彈30發(這是夢本來就不合常理...),C的武器...星際大戰的光劍一把,附帶麻痺囧,我的武器....貝瑞塔93F,配有冷凍彈(?)= ="(然後有種子彈一定用不完的違和感存在...我說這是打無敵模式嗎一一")
接著不知道是誰踹開電梯門,外面的場景跟電梯裡類似,就像一開始那個水泥牆停車場爬滿了藤蔓,大老遠迎面而來一群喪屍跟蝙蝠(?),系統又跳出訊息,任務目標:與其他人於中心點會合,地圖就用藍色點標出目的地,然後四個人舉起武器出發,and我就醒了(滅)
嘛.......前一天晚上我又沒看什麼,不過是翻了幾頁天使帝國怎麼會有這種夢囧
今天這東西太詭異不貼和樹了= ="
April 22,2006
印象深刻?
今天晚上去很久很久沒去過的自助餐吃晚飯,付帳的時候,老闆娘說了一句:
你很久沒來了耶!
(默)
我有這麼讓人容易記住嗎.......
幾年沒見的EMI姊也是一眼就跟我說你很久沒出現了,搬家N年之後回去喝綠豆湯,老闆也說你是不是以前住隔壁的?最誇張的是小六被二年級只教過兩星期的隔壁班導師問說○○○你變很多喔!
我有這麼好讓人記住嗎=..=
照例,今天也要很用力的和樹!!!!!

72公分(28吋)的腰........(嘆)
早就該看開了
POT306終於出來了...
許廢這根費柴,什麼都沒交代就直接跳四天寶....
305的當初早就該看開了才對= ="
沒關係,我現在有網舞有雙部,立海出來我再來等著驚........
今天依舊要LoveLove和樹!!!!!(毆)

最完美的跡部大人.....<(_ _)>
April 21,2006
解脫
哇哈哈哈考完啦!!!!
今天也要很HIGH的繼續和樹LoveLove!!(大笑)
看了人家傳來齋藤工跟Kenta的DVD,跟和樹一起在泰國拍的
不是我要說和樹你的天然真是無人能敵耶orz
阿工兄(誰啊)你情色味道會不會太重了點囧
還被人妖搭訕拉去表演.....阿工你還真的肯這樣玩阿=口=
Kenta果然是三個年紀最小的,玩得有夠孩子氣.....
跟羿雁講的一樣,你真的玩得很髒= ="
同樣都是趴床沖水滾海灘,和樹就天然得跟什麼鬼一樣.............
加優君目前共看過四隻的DVD,和樹身材最好=ˇ=
那個72公分(28吋)的腰是怎樣啦囧
阿工跟Kenta太瘦......都是皮包骨不好看.....優君腰細歸細可是沒肌肉=皿=
和樹腰細可是有六塊肌的唷>/////////////////<

有六塊肌的和樹>//////////////////////////////////<
April 20,2006
傳說中的冬公演花絮>"<
下到傳說中的冰帝冬公演花絮
被爆掉的日文立刻被丟到腦後去了(滅)
我說....你們居然連後台都在玩CP不要這樣囧
忍岳&鳳冥,不要太誇張啦(翻桌)
然後和樹還是最棒的ˇˇˇˇˇ(毆飛)
傳說中的抱抱跟偽Kiss(笑)
冰帝眾的"又"來了是句很謎的OS,意思是優君你沒事就會這樣亂嗎........
再來放張和樹吧=w=
公認的天然系(笑)

April 18,2006
英國古代牧羊犬
今天在巷口遇到附近第三隻古代牧羊犬,就是那個很大一隻毛色是灰&白然後看不到眼睛的那種(笑)
母的,八個月大,明明跟阿茶茶一樣年紀可是是我們家阿茶茶的三倍......囧
不過共通點就是很愛撲人(笑)
差點就被她撲倒了......還在我身上印了個大腳印囧
可是好可愛ˇˇˇˇˇ
最後放張一樣超可愛的和樹ˇˇˇˇ
這是和樹去泰國拍55mm的時候在當地小學裡的照片ˇˇ
April 4,2006
分析你的成分??
March 22,2006
【公告】養成日記撤除
(搔頭)
因為把養成跟一般日記放在一起覺得不妥,會看養成的不過就那兩三個
所以乾脆把養成全部搬走...
昨天研究了四五個BLOG還跑去玩日本的FC2,結論是
我回去用X大樓(滅)
原本的臨冬之城隱藏了,反正也用不到,重新開了新的BLOG─楊梅果實。Rapunzel─
往後養成全部會發在新BLOG,金魚花火這邊只會有一般日記跟問卷同人文一些有的沒的
MERO的RSS也會轉到楊梅果實去,那邊除了養成,基本上會跟這邊同步更新
以上ˇ
February 12,2006
TO 秋楓
其實畢竟我不是很清楚事情的始末跟真正詳細狀況,
但是依照你那天跟我說的內容,是公然侮辱沒錯。
妨害名譽大致上分兩個類型,一是侮辱、一是誹謗。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附帶一提這是古早的幣值銀元,今年七月會再修改全部改成現金)
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有二:
一是須有侮辱他人之行為。「侮辱」,以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到貶損其價值之程度。像是罵你賤人這些都屬於侮辱的範疇。
二是須公然為之。所謂「公然」,就是要讓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就是包含特定多數人、不特定少數人跟不特定多數人。家族中擁有九十多個成員,在大家都會看到的討論區對你出言不遜,基本上已屬對特定多數人。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加重誹謗)
誹謗罪構成要件有三:
一、需意圖散佈於眾。「意圖」是刑法上很重要的一個主觀違法構成要件,你只需要有將誹謗人之事散佈於眾的「意思」就足夠成罪,並不一定要真的散佈於眾。但是這裡的散佈於眾需要以文字圖畫以外之方式,例如言辭廣播演說等等,因為以文字圖畫是構成第二項的加重誹謗罪。
二、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指摘」,是就某一具體事實揭發;「傳述」,即是將他人所指摘之具體事實傳撥轉述於他人。
三、所指摘或傳述之事,需非真實者,且不涉及無關公共利益之私德。就是不能是真的就對了,這個要件跟你的狀況無關我就不多講。
以你的狀況,基本上就是公然侮辱而非誹謗。
誹謗是揭發或傳述「具體事實」,但這具體事實並非真實,例如我到處說今天說你盜用公款,「盜用公款」是屬於一種具體事實,但不是真的,事實上你並沒有盜用公款,那你就可以依誹謗罪名對我提起告訴。
又如果,我在大街上對你大罵三字經,對你罵三字經已經構成了你的名譽減損,是以言語對你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又因為在大街上,週遭的不特定多數人通通都有聽到,所以屬於公然,這就是公然侮辱而非誹謗,因為對你罵三字經並不是去揭發或傳述一件具體事實。
大概就是這樣子了吧...
這是我能解釋到最白話了,有任何問題再問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