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9,2008

人權與民主作為台灣的價值

自由廣場 靜坐行動Live:


在2008年的奧運會上,為了打造一種和諧的假象,中國政府用盡各種公安、警政管制系統,讓各種對人權、政治迫害的抗議聲音消失於公共場合。這些舉動讓台灣人感到不安,因為台灣有許多公民在政治上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並相信人權與民主在台灣作為一種的價值。

雖然我們必須坦誠台灣的政治社會長久以來對於國族統獨的歧見,但民主與人權卻成為可以跨越歧見社會的價值。於是不論統獨立場,不論反扁或嗆馬,每個公民理應在人權與民主的價值下自由表達政治意見,而這也絕對是一個台灣的驕傲。

然而當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執政黨竟然為了討好特使,用叫人民在公共空間閉嘴的方式打造和諧的假象:淨空高速公路不讓記者跟訪,特使所到之處不讓民眾拿國旗,唱片行被迫停止播放台語歌……在我看來這嚴重破壞了民主與人權的價值;我不覺得我們一定要反對中國特使來台,但我覺得我們一定要反對這種壓制言論自由、意見表達的作為。


※連結索引與資料: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from 台灣人權促進會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 年,馬政府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三、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四、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五、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 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台灣人權促進會連署網頁


Posted by whatwebegin at 樂多Roodo! │17:24 │回應(2)引用(0)Life &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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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hi~我搜尋"Time after time"到你這來的
看到這篇文章有點..複雜
因為事情到了今天
那時鎮壓人民的警官們
居然個個論功行賞升官了
:3
Posted by 666 at December 18,2008 14:03

我也是心情非常複雜:最近以來幾個政治事件讓我非常震撼,包含立委提案干預公視節目製播、稅改方案與勞委會差點認定無薪價員工可低於基本工資、還有拒絕達賴訪問,這幾個事件在我看來都比起訴阿扁或者雙重國籍來得嚴重許多。階級、民主、人權這些價值不知跑去哪了?
Posted by Hoching at December 19,2008 08:55